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5月2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新英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袁新英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喀什晨光公司股改的议案》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喀什有限公司(简称“喀什晨光”)系公司棉籽业务板块母公司,公司控股比例为100%(其中:公司持股1%,子公司曲周植提持股99%)。
1、结合发展规划,公司拟以喀什晨光公司现有2名股东(公司及曲周植提)作为发起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喀什晨光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新疆晨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喀什晨光公司将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66,228,424.16元按3.8033:1 的比例折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70,000,000股,除股本外的净资产余额196,228,424.16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发起人按其对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享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喀什晨光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后续将择机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暂时闲置的不超过3.30亿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表决程序、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3.30亿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