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5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21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合伙企业增资并调整其对参股公司出资额的议案》。
同意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嘉兴旷达澜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旷达澜辰”)新增出资额30,000万元,旷达澜辰出资总额变更为42,000万元;同时旷达澜辰对芯投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投微”)新增认缴出资,原出资额8,335万元调整为41,648万元,嘉兴嘉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增加认缴出资,仍为41,665万元,芯投微注册资本变更为83,313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投资有利于推动公司在滤波器领域的发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公司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下属合伙企业增资并调整其对参股公司出资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