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调整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方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业绩承诺是客观上受疫情影响而做出的调整。鉴于疫情对旅游行业带来的冲击难以避免,适当调整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有利于维护交易公平。本次调整业绩承诺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广明 王清刚 李安安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