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签发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涉案材料。公司正在对诉讼材料中提及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现将诉讼材料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序号 | 被告人名称 | 原告 | 诉讼类型 | 案号 | 法院 | 案情概述 | 标的金额 | 案件受理情况 |
1 | 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讯电信(上海)有限公司 | 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仲裁 | (2020)京仲案字第5533号 |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 1.请求裁决确认《增资协议》已于2020年11月14日终止; 2.请求裁决北讯电信向申请人支付307,520,000.00元(人民币,下同) 3.请求裁决北讯电信向申请人支付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第2项请求金额307,520,0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资金占用费,暂计至2020年12月8日的金额为361,763.11元; 4.请求裁决北讯电信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450,000.00元:(前述第2至4项仲裁请求暂计至2020年12月8日的金额合计为308,331,763.11元) 5.请求裁决二位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员报酬及机构费用。 | 308331763.11 | 2021年3月16日已受理 |
2 | 广东北讯电信有限公司;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岩;于茜茜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 | 诉讼 | (2021)粤01民初624号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清偿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 元及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逾期罚息、复息(暂计至2021年3月21日,利息、罚息、复利共 7852942.77元); 2、判令五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含财产保全费);、 判令原告对被告二名下的质押股权(详见编号为2018 年(华南)质字0569号的《质押合同》质押物清单)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2请求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上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307852942.77 | 2021年5月12日已裁定 |
3 |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仲裁 | DF20202771号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仲裁请求: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债券本金人民币260,000,000.00元。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应计利息(应计利息以本金260,0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票面利率每年8%的标准,自2018年4月25日起分别计算至本金偿付之日止。截至本2020年11月2日(含当日),该等应计利息暂计为人民币52,541,369.90元。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截止2020年11月2日(含当日),该等违约金暂计为人民币1,511,647.12元。 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80,000元以补偿申请人花费的律师费。(仲裁请求第一项至第四项所涉各项款项,暂计金额共计人民币314,133,017.02元) 五、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 314133017.02 | 2021年3月30已受理 |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未达披露标准的诉讼金额共约计20305万元。
针对该诉讼事项,公司高度重视,主动采取各项应对措施,积极主张公司权利, 充分保障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目前,上述事项已进入诉讼程序,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