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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矿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矿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淮矿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69号文核准,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757.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275,74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275,74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13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淮矿转债”,债券代码“110065”。

“淮矿转债”自2020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12月22日;“淮矿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93元/股,自2020年6月5日起,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

9.93元/股调整为9.33元/股;自2021年5月21日起,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9.33元/股调整为8.68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其中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20日,公司股票连续十三个交易日中有七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33元/股的130%(即12.13元/股);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六个交易日中有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68元/股的130%(即11.28元/股);若在未来连续十一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68元/股的130%(即11.28元/股),将触发“淮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淮矿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淮矿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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