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1年5月21日,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5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本司、会计师、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要求于2021年5月31日前进行回复。本司对《问询函》所提事项和问题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深交所关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做回复准备。由于回复内容需进一步核查补充,故无法按照深交所要求于5月31日前进行回复。特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问题的核查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回复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