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13号”的批复,公司获准向不超过5名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按照9.03元/股的价格发行股份22,242,522股,募集资金总额200,849,977.49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6,849,977.49元。2015年8月27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15)第21072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5年8月完成前次募集配套资金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2016年-2020年)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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