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陈鹏飞的书面辞职报告,陈鹏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鹏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鹏飞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聘任朱丽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丽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朱丽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2路软件园2栋6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86156779
传真号码:0755-86168355
电子邮箱:rzxshenzhen@1218.com.cn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5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简历朱丽莎女士,出生于1993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曾任职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0年3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任职。朱丽莎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朱丽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