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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玛信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7

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0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B座20层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337,941,402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出席股东代表所持(代表)股份175,527,7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9403%。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6人,出席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75,265,5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862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76%。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代表股份27,703,5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97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2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703,5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5,52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703,5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2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703,5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2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703,5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2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703,5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2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703,5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股东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7,746,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703,5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阳市第六医院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5,52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703,5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阳市第六医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281,4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7%;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457,2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9%;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281,4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7%;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457,2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9%;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281,4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7%;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457,2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9%;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281,4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7%;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457,2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9%;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281,4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7%;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457,201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9%;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5,281,4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7%;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457,2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9%;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281,4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7%;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457,2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9%;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281,4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7%;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457,2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9%;反对246,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27,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27,703,5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卜祯律师、李卉怡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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