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推举宋宇宾监事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已经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宋宇宾监事出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附简历:
宋宇宾女士,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宋宇宾女士曾担任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纠风室(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