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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8

股票简称:华宏科技 股票代码:00264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Huahong Technology Co., Ltd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本次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27,000.0026,000.00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13,275.9710,500.00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51,500.00

本次发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需求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27,000万元收购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弘高新”)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后,华宏科技持有万弘高新100%股权,万弘高新将成为华宏科技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6,000.00万元支付上述股权收购款项。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按照收购协议约定进度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支付,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万弘高新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注册资本:14,285.71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琪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80564450170经营范围: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矿产品(除混合氧化稀土、钨、锡、锑、金、银、盐及放射性矿产品)、稀土废料及回收后的矿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收购前后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情况

本次收购前,万弘高新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盛新锂能(002240.SZ)持有万弘高新5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285.7151.00%
2赣州市众合磁性材料有限公司5,320.0037.24%
3赣州市恒易得新材料有限公司980.006.86%
4上海金元稀土有限公司700.004.90%
合计14,285.71100.00%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万弘高新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本次收购后,万弘高新成为华宏科技全资子公司。

4、主营业务情况

万弘高新的主营业务为通过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稀土氧化物,目前年处理废旧磁性材料6,000吨(环评批复的稀土氧化物产出量约为1,048吨/年),产品以氧化镨钕为主,并涵盖氧化钆、氧化钬、氧化镝、氧化铽以及其他含稀土元素氧化物。

5、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1]A875号审计报告,万弘高新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9,154.5427,112.50
负债总额7,353.547,713.78
净资产21,801.0019,398.72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
营业收入8,577.8921,656.10
营业利润2,432.282,182.17
净利润2,402.282,482.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5.562,728.01

6、定价依据

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万弘高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以202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华辰评报字(2021)第0103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同时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万弘高新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1,801.00万元,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27,033.61万元,评估增值5,232.61万元,增值率24.00%。收益法的评估值为26,515.10万元,评估增值4,714.10万元,增值率21.62%。

本次交易定价采用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27,000.00万元。

7、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1: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2:赣州市众合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乙方3:上海金元稀土有限公司乙方4:赣州市恒易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1)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系乙方合计所持江西万弘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285.71万元,实缴资本14,285.71万元。

(2)转让价格

本次甲方收购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以甲方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1)第0103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27,033.61万元为依据,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7,000万元。

甲方将分四次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给乙方,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按照各自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获得每次股权转让款。同时除非本协议另有说明,本协议中约定乙方承担的责任,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均按照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各自承担。

① 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1000万:

a.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

b. 乙方1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

② 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后,甲方累计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达到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60%;a.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生效;b. 甲方及乙方1根据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协议;c. 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且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有);d. 标的公司、原股东按照甲方的尽调清单向甲方出示或提交的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资料、陈述、信息等原件及影印件均为全面、真实、合法、有效,绝无任何隐瞒、篡改、疏漏;该等文件中的所有印章和签字均为真实的并经相关公司的有权机关批准及授权;所有该等文件或资料所记录发生过的交易或行为均合法有效;

e. 标的公司的相关资质、证照合法、有效,且不存在被吊销、到期无法延展、被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限制从事相关业务的情形;

f. 标的公司没有发生如下不利事件或其他情形,包括:(I)与标的公司、原股东所作各项陈述与保证内容不符的不利情形;(II)与向甲方所披露信息不符的不利情形;以及(III)对其经营环境、财务状况及或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利事件或其他情况;

g. 乙方不存在违反本协议任何承诺与保证。

乙方应在收到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供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资料。

③ 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第三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后,甲方累计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达到26000万元;

a. 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

b. 甲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办理完成交接手续;

c. 乙方不存在违反本协议任何承诺与保证。

④ 股权转让尾款1000万元在工商变更完成后3个月届满之日支付给乙方,但前提是乙方不存在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陈述和保证的情况。

(3)期间损益

① 自评估基准日起(不含当日)至标的公司股权交割日止(含当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②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将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连贯性,其经营性质或方式不应发生任何实质性改变。除在一般正常经营过程中订立的外,不会订立任何实质性改变其经营性质或方式的其他协议、合同、安排或交易。

(4)协议的生效及变更

① 本协议自甲乙各方签章之日起成立,自交易各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各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②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取得必要的批准和同意,各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8、项目实施的背景

(1)下游市场对稀土需求不断增加

目前稀土氧化物主要被下游企业用于生产稀土永磁材料,并被广泛应用于变频空调的压缩电机、风电直驱电机、新能源汽车、汽车EPS转向系统、工业机器人、3C端的VCM(手机相机自动对焦)和听筒等诸多领域。

在变频空调领域,2020年中国空调产量1.88亿台,其中采用稀土永磁压缩电机的变频空调市场占用率约为45%。随着新版《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2019)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变频空调市场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在风电领域,2020年10月发布的《风能北京宣言》预计“十四五”期间年均新增50GWh以上的风电装机量,即未来5年风电新增装机量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4%,同时目前国内风电直驱电机渗透率约为30%至35%,考虑到直

驱电机具备较强的无功补偿、低电压穿透能力,对电网冲击较小,预计风电直驱电机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预计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占汽车销量的20%左右,据此测算,未来5年新能源汽车的年复合增长率将高达36%;此外,节能电梯、3C和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对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亦将持续增长;整体来看,未来5年国内市场对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15.5%。

受下游市场对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传导,市场对稀土氧化物的需求亦不断增加,而我国稀土总量开采指标增长有限(2020年相比2019年增长6%),供需缺口较为明显。

(2)稀土开采总量得到保护性控制,利用稀土废料提取稀土氧化物成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重要补充

在全球经济发展对稀土需求日益加速的背景下,稀土作为重要战略储备,我国稀土资源面临较大的压力。为保护生态环境,并促进稀土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产业实施指令性生产计划。根据国家工信部于2012年6月印发《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目前所有从事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的企业都得根据计划指标来开展生产工作,未获计划指标的企业不得从事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生产。但利用稀土废料提取稀土氧化物的业务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未受到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限制。

因此,在稀土资源开采总量得到保护性控制,而市场应用需求量却持续增长的市场形势下,利用稀土废料提取稀土氧化物成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重要补充。

(3)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稀土行业兼并重组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资源,保护环境、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稀土行业兼并重组。支持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

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大幅度减少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企业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自《若干意见》发布至今,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六大稀土集团主导的行业发展格局,对提升稀土资源保护能力、全行业实现绿色转型、有效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系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本次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有利于提高稀土废料综合利用的产业集中度,符合国家政策的指导意见。

(4)公司已在稀土废料原料供应端提前布局

公司已于2021年1月与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稀土”)等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在赣州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兴建年处理6万吨磁材废料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旨在依托龙南当地的区位和产业政策优势,做大做强稀土产业,促进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再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南方稀土与华宏科技各自在稀土开采、稀土金属冶炼分离及永磁材料制作和磁材回收料综合回收利用领域的优势,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和互惠共赢。

上述磁材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稀土业务进一步增产扩能在原材料供应方面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提升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

9、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公司稀土废料综合利用业务产能有限,通过本次收购扩大产能,有利于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公司目前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鑫泰科技开展稀土废料综合利用业务,鑫泰科技拥有约2,958.44吨/年稀土氧化物的产能。受下游稀土永磁材料诸多应用领域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影响,目前鑫泰科技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但其所能提供的稀土氧化物产品仍难以完全满足客户需求,对于增加产能具有较为迫切的需求。

根据工信部于2014年5月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稀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通

知》、江西省于2017年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稀土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工信部等十二部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新增稀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受到严格限制。另一方面,如前文所述,国家支持稀土行业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因此,公司通过本次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可以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扩大产能,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满足客户需求、维护客户关系。

(2)巩固行业龙头地位,助力公司稀土业务板块做大做强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泰科技系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通过本次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产能,巩固公司在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龙头地位。结合公司前期布局的年处理6万吨磁材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公司在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将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能够获得成本和定价优势,亦有利于引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0、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具备并购整合公司的管理操作经验

华宏科技先后于2015年和2019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曼”)和鑫泰科技100%股权,其中,威尔曼是迅达、通力等国际电梯巨头的主要供应商之一,鑫泰科技是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在完成上述并购后,华宏科技的盈利能力实现逐年快速增长,不但被并购企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亦实现较快增长。公司及管理团队前期积累的并购整合经验,为本次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及后续的整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公司具备行业内企业并购整理能力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泰科技系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在核心技术、管理团队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对行业内企业进行并购整合的能力。鑫泰科技曾于2017年3月收购吉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新材”)100%股权并对其进行技术改造,截至2019年金诚新材的生产经营已

走上正轨,目前金诚新材已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

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万弘高新在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等方面与鑫泰科技相似,且同处于江西省吉安市,鑫泰科技收购金诚新材所积累的相关经验可以快速复制推广至万弘高新,有利于本次收购完成后万弘高新快速实现效益。

(3)公司稀土氧化物产品供不应求,可消化本次收购新增产能

受益于下游行业稀土永磁材料的旺盛需求,鑫泰科技的稀土氧化物产品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公司本次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后将新增稀土氧化物产能约1,048吨/年,可部分缓解供应不足的矛盾。

下游市场对稀土氧化物的旺盛需求有利于消化公司本次收购新增产能。

(二)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生产车间,实施主体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9个月。项目主要投资内容包括:(1)利用现有的土地建设高标准的现代化厂房约8000多平米;(2)购置150吨桥式起重机、数控定梁龙门铣镗床\焊接机器人等高端生产设备,扩大大型液压废钢剪断机和液压金属打包机等产品的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国内铁金属自给率

为继续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推动钢铁工业由大到强转变,工信部研究编制了《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2025年资源保障目标: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铁、锰、铬等矿石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其中铁金属国内自给率达到45%以上。

铁金属自给包括国产铁矿石、国产废钢两大类资源,尽管国内铁矿储量并不低,但受制于开采成本较高、品位较低、产能投资建设少的影响,预计到2025年国内铁矿供给无法大幅释放增量,难以成为提升铁金属自给率的重要支撑点。废钢铁(简称废钢)是现代钢铁工业主要的不可缺少的铁素原料,也是唯一可以

大量替代铁矿石的原料,是节能载能的再生资源。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工业化后期,过去快速发展在城市建设和耐用品消费上积蓄了大量钢材资源;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内循环为主的阶段,汽车和家电耐用品消费迎来加快更新淘汰,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社会废钢资源总量将非常充足,废钢铁资源总量将不断增加。十四五期间废钢产业发展迎来政策加码和经济内循环下的资源释放支撑,从而有利于提高铁金属国内自给率,行业高速发展可期。因此,本次项目的建设促进了废旧钢铁的回收利用,有利于实现《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制定的铁金属国内自给率目标。

(2)有利于降低对进口铁矿石的依赖度、促进能源节约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钢铁生产和消费大国,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和消费国。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近十年来,我国铁矿石进口量从2010年的6.2亿吨增长到2019年的10.7亿吨,对外依存度高达80%以上。而困囿于国内铁矿品位低、品质差、开采成本高等原因,我国铁矿石中长期依然还将高度依赖进口。从铁矿石供给侧结构性来看,全球铁矿石供应来源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巴西两国。淡水河谷、力拓、必和必拓和FMG公司四大铁矿巨头垄断了全球几乎所有的在产高品位铁矿石资源、50%的铁矿石产量和75%左右的铁矿石海运量。2019年,中国从澳大利亚、巴西两国进口铁矿石量达到8.94亿吨,占总进口量的83.5%。中国铁矿石进口对澳大利亚和巴西存在较高的依赖。

同时,相较于与铁矿石,废钢铁是一种载能资源和环保资源,与用铁矿石生产1吨钢相比,用废钢铁生产可节约铁矿石1.6吨、减少350公斤标准煤、减少

1.4吨二氧化碳的排放、减少3吨固体废物的排放,具有较大环保、低耗价值。

因此项目的建设可以降低对进口铁矿石的依赖度,而且在节能降耗方面意义重大,对我国钢铁产业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

(3)本项目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华宏科技在我国废钢加工设备领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是国内市场龙头企业。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统计,华宏科技生产的废钢循环利用装备已连续多年营收位居国内第一、第二,是国家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废钢加工装备主要包括液压金属打包机、鳄鱼式剪断机、龙门式液压废钢剪断机、金属屑压块机等,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超过百余家,除了本公司和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批量生产大型废钢加工装备外,大部分企业只能生产中小型液压金属打包机、鳄鱼式剪切机、中小型龙门式液压废钢剪断机、金属屑压块机等,由于其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导致市场供应过剩,已成为红海。本募投项目产品为智能化报废汽车拆解成套装备、1250吨以上龙门式液压废钢剪断机、1000吨以上大型液压金属打包机,利润率相对较高、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公司在核心技术、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该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对华宏科技现有业务的有力支持,满足市场需求,也是华宏科技坚持差异化、高端化引领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715号令)开始施行,解禁了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必须强制回炉的限制,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2020年7月,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推动报废汽车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随着新办法的实施,配套细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逐步落地,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将迈入更加规范、更有活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大型液压废钢剪断机和液压金属打包机属于报废汽车拆解的后处理装备,为其带来新的市场需求。

(2)符合钢铁产业的发展趋势

2020年,全国累计生产粗钢10.53亿吨、同比增长5.16%;生产生铁8.88亿吨,累计同比增长4.26%;生产钢材13.25亿吨,累计同比增长7.72%。2020

年我国炼钢企业废钢消耗量约2.3亿吨,2020年国内综合废钢比约21.7%,远低于国际上48%的平均水平,减少铁矿石应用及污染排放是大势所趋。

同时国际上目前主要以短流程炼钢为主,而国内仍大量采用长流程炼钢。相比长流程法,短流程法具有以下优势:投资小、劳动效率高、环境友好。和长流程炼钢法相比短流程炼钢法优势明显,在发达国家短流程法普及度极高,因此对废钢的利用率也远高于国内,短流程炼钢法的原料70%~90%使用废钢,因此以废钢作为原料的短流程技术发展潜力巨大,因此本项目所涉产品的市场空间很大。

2020年12月,国家标准《再生钢铁原料》正式颁布,正式打开了我国废钢进口的大门,将有效增加国内废钢供给,缓解国内废钢市场供需紧张的局面;同时废钢产业快速规范化发展,也给废钢加工设备带来增量的市场空间。

(3)市场需求较大,可充分消化本募投项目产能

从市场需求方面分析,虽然我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际先进水平比较仍存在较大差距,利用效率和利用水平均有待提高。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各类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随之产生的各类生产、生活类废弃物也将快速增加,资源再生利用的压力将不断加大。从长远来看,为了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投入将继续保持一个高水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也将继续作为国家重点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因此,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制造业仍将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

从市场供给角度分析,我国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与成熟的国外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尚不能充分、有效满足客户的多品种、个性化、质量、规模等方面的需求,只有部分企业能够凭借雄厚的技术研发、生产能力、丰富的销售和服务经验提供多元化产品服务。由于行业内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生产能力局限在传统打包、剪切设备,因此在中低端市场呈现供需两旺趋势,而在大型液压废钢剪断机和液压金属打包机等高端市场上,本行业将在较长时期内呈现供不应求的态势。

(4)强大的技术研发、产品制造经验

华宏科技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液压

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公司开始报废汽车拆解技术研究,2019年废旧汽车高效资源化拆解回收关键技术及自动化成套装备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Y81型高效节能型液压金属打包机、Q91Y龙门式液压废钢剪切机均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020年11月,Y81-2000型金属打包液压机、Q91Y-2000型龙门式剪断机两项产品通过了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新产品鉴定,该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总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

本募投项目所涉机型已全部经客户实际使用,因此技术文件完整、生产工艺成熟、质量控制规范、产品性能稳定,保证了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3,275.97万元,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0,500.00万元,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比例
1建筑工程(含设备基础)3,103.8223.38%
2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7,278.4454.82%
3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37.091.03%
4基本预备费525.973.96%
5铺底流动资金2,230.6416.80%
合计13,275.97100.00%

5、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总投资13,275.97万元,建设期9个月,项目达产后年均收入为28,185.84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13年(含建设期),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8.26%。

6、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的备案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

为15,000.00万元,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长期持续发展。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近年来得益于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政策支持和企业多元化经营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业绩实现了稳步提升,2018年至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91,591.81万元、216,314.04万元和337,568.77万元。除因为收购鑫泰科技导致营业收入规模增加外,公司原有业务亦保持增长趋势,使得公司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融资等总体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加大了公司对日常经营现金流的需求。

未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规模会仍会持续增长,进而对公司流动资金提出更高要求。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灵活应对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助力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巩固竞争优势。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总体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规范。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对保持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增加公司在再生资源产业领域的产能规模,为公司下一步的业务拓展奠定更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业务承接能力,从而有效地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金实力有所增强,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存在一定的周期,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可能有所下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整体财务实力将获得提升。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及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会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带来较好的回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得到进一步壮大,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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