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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8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uahong Technology Co., Ltd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一年五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6、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其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目 录 ...... 2

释义 ...... 4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 5

二、本次发行概况 ...... 5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地点 ...... 5

(二)发行规模 ...... 5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5

(四)存续期限 ...... 5

(五)债券利率 ...... 5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6

(七)转股期限 ...... 6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 7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8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9

(十一)赎回条款 ...... 9

(十二)回售条款 ...... 10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11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1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1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1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3

(十八)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13

(十九)债券担保情况 ...... 13

(二十)评级事项 ...... 13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14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14

(二)合并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 18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20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22

(五)偿债能力分析 ...... 26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 27

(七)盈利能力分析 ...... 27

四、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 28

五、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 28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28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 31

(三)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 32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华宏科技、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1,500.00万元(含本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预案、本预案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董事会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鑫泰科技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
吉水金诚吉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
浙江中杭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证天业、会计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章程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行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1-3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8年底、2019年底、2020年底以及2021年3月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规定,通过对实际情况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上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中,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

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可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减资、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或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董事会;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制定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

限范围、召集召开的程序及表决办法、决议生效条件等。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27,000.0026,000.00
2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13,275.9710,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51,500.00

本次发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需求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八)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十九)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十)评级事项

公司将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证天业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1-3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3/31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4,724.4530,257.6730,372.9733,846.91
交易性金融资产21,932.5322,031.544,150.00-
应收票据2,208.082,431.27992.033,330.63
应收账款37,332.3835,428.0528,196.7321,375.64
应收款项融资4,741.454,299.855,030.99-
预付款项5,808.224,477.132,597.425,842.17
其他应收款785.31771.09718.12844.71
其中:应收利息---6.43
应收股利----
存货111,194.7997,513.2752,736.4559,163.03
其他流动资产2,286.013,544.042,626.7213,840.57
流动资产合计231,013.22200,753.91127,421.42138,243.6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5,776.105,807.381,698.471,772.10
固定资产55,562.1756,330.3244,222.4342,839.03
在建工程5,769.464,898.1311,356.281,038.94
使用权资产591.34---
项目2021/3/31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无形资产21,794.4122,301.077,042.477,572.24
商誉101,623.44101,623.4460,815.5660,815.56
长期待摊费用136.06129.40100.3475.41
递延所得税资产1,335.101,191.30897.69782.64
其他非流动资产607.12664.78805.192,067.26
非流动资产合计193,195.20192,945.84126,938.42116,963.18
资产总计424,208.42393,699.75254,359.85255,206.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6,672.2316,805.521,502.591,500.00
应付票据3,661.005,636.702,060.0030.00
应付账款55,067.0550,234.4635,805.4440,836.05
预收款项1,634.301,835.927,446.7222,122.45
合同负债9,882.867,806.18--
应付职工薪酬4,389.173,700.213,178.232,551.30
应交税费4,297.772,471.622,000.341,950.38
其他应付款574.99865.57888.28975.44
其中:应付利息---2.86
应付股利----
其他流动负债1,396.68937.18--
流动负债合计97,576.0690,293.3652,881.5969,965.6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718.17---
递延收益1,055.371,133.521,606.881,417.03
递延所得税负债1,562.131,632.61503.24593.88
非流动负债合计3,335.672,766.132,110.122,010.92
负债合计100,911.7293,059.4954,991.7171,976.54
所有者权益:
股本58,269.1756,772.1746,287.3535,605.65
资本公积158,527.68153,048.6681,986.7992,668.48
专项储备1,145.571,080.54751.59479.56
盈余公积7,710.277,710.276,581.405,066.76
未分配利润91,330.5677,854.8859,865.4847,752.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6,983.25296,466.52195,472.61181,572.78
项目2021/3/31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6,313.444,173.733,895.531,657.52
所有者权益合计323,296.69300,640.25199,368.13183,230.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24,208.42393,699.75254,359.85255,206.8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38,644.54337,568.77216,134.04191,591.81
其中:营业收入138,644.54337,568.77216,134.04191,591.81
二、营业总成本125,773.62319,423.02198,614.85176,266.72
其中:营业成本114,211.77289,526.39170,646.71152,171.94
税金及附加571.331,708.471,486.581,264.35
销售费用929.833,845.278,578.377,970.20
管理费用5,041.0912,244.1610,372.098,089.28
研发费用4,656.0711,184.797,670.546,862.25
财务费用363.53913.95-139.45-656.37
其中:利息费用354.87817.3399.95-125.43
利息收入20.69142.43176.73263.84
加:其他收益1,953.107,470.694,496.212,956.65
投资收益142.18529.91430.87455.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1.28-91.09-73.63-65.7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016.54--
信用减值损失-299.45-531.96-709.23-
资产减值损失--195.20-170.83565.07
资产处置收益4.18-12.2917.875.34
三、营业利润14,670.9225,413.4221,584.0818,742.84
加:营业外收入38.2284.68134.0772.39
减:营业外支出26.40166.81219.8417.00
四、利润总额14,682.7425,331.2921,498.3118,798.23
减:所得税费用1,047.362,460.653,291.632,788.82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五、净利润13,635.3922,870.6518,206.6816,009.4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2,004.71342,482.98197,891.62181,704.57
收到的税费返还1,226.522,981.233,080.043,258.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69.045,448.463,355.311,607.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4,600.28350,912.66204,326.97186,570.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3,753.15282,582.47152,437.16145,138.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763.8819,374.2016,470.7215,587.46
支付的各项税费3,493.2112,242.9912,919.398,577.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05.8012,429.0713,991.9112,657.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7,216.05326,628.72195,819.18181,960.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84.2324,283.948,507.794,609.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3.46620.99504.50528.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4924.99165.1710.1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6,669.00146,838.0056,180.0093,9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6,849.94147,483.9956,849.6794,438.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27.403,692.5315,465.907,997.53
投资支付的现金-4,200.00-1,8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9,073.50560.532,002.8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6,570.00163,656.0049,830.0094,9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8,297.40200,622.0365,856.42106,700.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7.46-53,138.04-9,006.76-12,261.56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956.0230,601.891,68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980.00-1,68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216.0019,834.001,500.004,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172.0250,435.893,185.004,1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341.0017,449.001,500.004,1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4.954,101.744,358.811,781.1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67.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55.9521,550.745,858.815,881.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16.0728,885.14-2,673.81-1,781.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77-169.30104.3788.8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553.61-138.26-3,068.40-9,343.9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634.9329,773.1932,841.5942,185.5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188.5529,634.9329,773.1932,841.59

(二)合并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8年初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如下:

1、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注册资本
东海县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90%90%2,000万元
江苏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100%100%5,000万元
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100%100%6,600万元
苏州华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100%10,000万元
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51%51%453.06万元
北京华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0%100%8,000万元
迁安聚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60%60%5,000万元
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100%100%6,803.4092万元
吉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100%100%3,000万元
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100%1,800万元
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45%90%12,000万元

2、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如下:

(1)2018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①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万元)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
北京华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018年08月31日3,000.00100.00%现金购买

②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无。

(2)2019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①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万元)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
迁安聚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2019年08月22日3,000.0060.00%以货币方式增资

②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无。

(3)2020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①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万元)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
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03月24日81,000.0010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鑫泰科技成为公司子公司后,公司间接持有鑫泰科技子公司吉水金诚、浙江中杭100%股权,故公司2020年度合并范围新增鑫泰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吉水金诚、浙江中杭。

②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无。

(4)2021年1-3月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①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万元)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
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2021年02月02日5,400.0045.00%投资新设

②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无。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会计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21年1-3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44%0.23330.23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11%0.21580.2158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54%0.41850.41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03%0.34470.3447
会计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50%0.38670.38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38%0.34130.3413
2018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00%0.44110.44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16%0.40400.4040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间及期末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1/3/31 2021年1-3月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总资产(万元)424,208.42393,699.75254,359.85255,206.84
净资产(万元)323,296.69300,640.25199,368.13183,230.30
流动比率(倍)2.372.222.411.98
速动比率(倍)1.231.141.411.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15.35%13.09%16.70%26.56%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23.79%23.64%21.62%28.2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445.224.225.10
营业收入(万元)138,644.54337,568.77216,134.04191,591.81
净利润(万元)13,635.3922,870.6518,206.6816,009.4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3.36%3.31%3.55%3.5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8110.618.7210.35
存货周转率(次)1.093.853.053.2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7,091.9233,484.5526,527.5723,132.63
利息保障倍数42.3731.99216.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30.430.180.1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25-0.00-0.07-0.26

注1: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帐款平均账面价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无形资产摊销增加+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增加;

(7)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注2:2018年公司收到财政贴息,抵减后利息费用为负数,因此未计算利息保障倍数。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2020年1月22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鑫泰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取得《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2020年3月24日,鑫泰科技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鑫泰科技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鑫泰科技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均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231,013.2254.46%200,753.9150.99%127,421.4250.09%138,243.6654.17%
非流动资产193,195.2045.54%192,945.8449.01%126,938.4249.91%116,963.1845.83%
资产总额424,208.42100.00%393,699.75100.00%254,359.85100.00%255,206.84100.00%

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及盈利能力的增强,公司资产总额除2019年末较2018年末小幅下滑外,整体呈增长趋势,各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55,206.84万元、254,359.85万元、393,699.75万元、424,208.42万元。2020年末,

公司资产总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当期鑫泰科技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44,724.4519.36%30,257.6715.07%30,372.9723.84%33,846.9124.48%
交易性金融资产21,932.539.49%22,031.5410.97%4,150.003.26%-0.00%
应收票据2,208.080.96%2,431.271.21%992.030.78%3,330.632.41%
应收账款37,332.3816.16%35,428.0517.65%28,196.7322.13%21,375.6415.46%
应收款项融资4,741.452.05%4,299.852.14%5,030.993.95%-0.00%
预付款项5,808.222.51%4,477.132.23%2,597.422.04%5,842.174.23%
其他应收款785.310.34%771.090.38%718.120.56%844.710.61%
存货111,194.7948.13%97,513.2748.57%52,736.4541.39%59,163.0342.80%
其他流动资产2,286.010.99%3,544.041.77%2,626.722.06%13,840.5710.01%
流动资产231,013.22100.00%200,753.91100.00%127,421.42100.00%138,243.6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规模除2019年较2018年小幅下滑外,整体呈增长趋势。流动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及存货组成。2020年末,公司存货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2020年收购鑫泰科技100%股权以及提前备货所致。2020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流动性增强,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5,776.102.99%5,807.383.01%1,698.471.34%1,772.101.52%
固定资产55,562.1728.76%56,330.3229.19%44,222.4334.84%42,839.0336.63%
在建工程5,769.462.99%4,898.132.54%11,356.288.95%1,038.940.89%
使用权资产591.340.31%-0.00%-0.00%-0.00%
无形资产21,794.4111.28%22,301.0711.56%7,042.475.55%7,572.246.47%
商誉101,623.4452.60%101,623.4452.67%60,815.5647.91%60,815.5652.00%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待摊费用136.060.07%129.400.07%100.340.08%75.41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1,335.100.69%1,191.300.62%897.690.71%782.640.67%
其他非流动资产607.120.31%664.780.34%805.190.63%2,067.261.77%
非流动资产193,195.20100.00%192,945.84100.00%126,938.42100.00%116,963.1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呈逐年递增趋势。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构成,各期占比均在85%以上,结构稳定。2020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增加及在建工程减少主要系鑫泰科技纳入合并范围及在建工程完工转固所致。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及商誉增幅较大,均为收购鑫泰科技100%股权所致。2020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增加对环保产业并购基金投资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97,576.0696.69%90,293.3697.03%52,881.5996.16%69,965.6297.21%
非流动负债3,335.673.31%2,766.132.97%2,110.123.84%2,010.922.79%
负债总额100,911.72100.00%93,059.49100.00%54,991.71100.00%71,976.5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较为稳定,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71,976.54万元、54,991.71万元、93,059.49万元和100,911.7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7.21%、96.16%、97.03%和96.69%,占比均较高。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6,672.2317.09%16,805.5218.61%1,502.592.84%1,500.002.14%
应付票据3,661.003.75%5,636.706.24%2,060.003.90%30.000.04%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账款55,067.0556.44%50,234.4655.63%35,805.4467.71%40,836.0558.37%
预收款项1,634.301.67%1,835.922.03%7,446.7214.08%22,122.4531.62%
合同负债9,882.8610.13%7,806.188.65%-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4,389.174.50%3,700.214.10%3,178.236.01%2,551.303.65%
应交税费4,297.774.40%2,471.622.74%2,000.343.78%1,950.382.79%
其他应付款574.990.59%865.570.96%888.281.68%975.441.39%
其他流动负债1,396.681.43%937.181.04%-0.00%-0.00%
流动负债97,576.06100.00%90,293.36100.00%52,881.59100.00%69,965.6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除2019年较2018年有所下滑外,整体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呈增长趋势,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构成。

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鑫泰科技纳入合并范围所致。2020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2020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部分预收款项的金额调入合同负债所致。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718.1721.53%-0.00%-0.00%-0.00%
递延收益1,055.3731.64%1,133.5240.98%1,606.8876.15%1,417.0370.47%
递延所得税负债1,562.1346.83%1,632.6159.02%503.2423.85%593.8829.53%
非流动负债3,335.67100.00%2,766.13100.00%2,110.12100.00%2,010.92100.00%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租赁负债、递延收益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依应支付的租赁费确认租赁负债,同时由于2020年收购鑫泰科技100%股权因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1/3/31 2021年1-3月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2.372.222.411.98
速动比率(倍)1.231.141.411.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15.35%13.09%16.70%26.56%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23.79%23.64%21.62%28.2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7,091.9233,484.5526,527.5723,132.63
利息保障倍数42.3731.99216.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7,384.2324,283.948,507.794,609.95

注:2018年公司收到财政贴息,抵减后利息费用为负数,因此未计算利息保障倍数。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98、2.41、2.22和2.37,速动比例分别为1.13、1.41、1.14和1.23。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6.56%、16.70%、13.09%和15.35%,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20%、21.62%、23.64%和23.79%,资产负债率较低,长期偿债能力较好。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609.95万元、8,507.79万元、24,283.94万元和7,384.23万元,现金流充足,销售回款情况良好,收益质量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3,132.63万元、26,527.57万元、33,484.55万元和17,091.92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盈利能力较强。2019年至2021年三月,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16.09、31.99和42.37倍,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利息支付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1/3/31 2021年1-3月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8110.618.7210.35
存货周转率(次)1.093.853.053.25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35、8.72、10.61和3.81,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较为稳定且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水平。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25、3.05、3.85和1.09,存货周转率同样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良好的存货管理水平。

(七)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加工设备销售、电梯零部件销售、废料回收加工及贸易,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总收入138,644.54337,568.77216,134.04191,591.81
营业成本114,211.77289,526.39170,646.71152,171.94
营业利润14,670.9225,413.4221,584.0818,742.84
利润总额14,682.7425,331.2921,498.3118,798.23
净利润13,635.3922,870.6518,206.6816,009.41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收购鑫泰科技100%股权,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水平均呈逐年增长趋势,体现了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

四、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27,000.0026,000.00
2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13,275.9710,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51,500.00

本次发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需求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①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现金分红的比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如公司追加中期现金分红,则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母公司或者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较小者。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于股东大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

3、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而进行现金分红的比例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足80%时,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

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5、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6、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分红方案税前现金 分红金额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现金分红占 年均可供分配 利润的比例
2020年度每10股派息0.80元(含税)46,615,335.84225,246,058.6720.70%
2019年度每10股派息0.60元(含税)34,063,301.88179,004,724.7719.03%
2018年度每10股派息1.20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42,726,783.84157,072,277.4927.2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23,405,421.56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187,107,686.9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65.95%

2017年至2019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123,405,421.56元,最近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5.95%。公司未来仍将保持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此外,公司还将结合外部融资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不断研究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提升对公司全体股东的回报。

(三)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董事会制定本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2、制定本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公司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鉴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在未来三年仍处于成长期,未来存在资金支出的安排,因此,公司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于股东大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

在实施分红后,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投入。

4、本规划适用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5、本规划关于未来三年具体的分红计划

鉴于2020年至2022年是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根据《公司章程》、业务发展目标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借助募集资金和留存未分配利润,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设备水平和技术实力,巩固和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

为此,公司未来三年计划将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1)2020年至2022年,公司将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如具备上述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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