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经公司统计,截止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的到期日超出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具体如下:
银行名称 | 理财产品 | 金额 (万元) | 购买日 | 到期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6753B) | 10000 | 2020.12.16 | 2021.6.1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 定期添益 | 3000 | 2021.03.17 | 2021.6.1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 7000 | 2021.03.17 | 2021.9.17 |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