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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洲: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7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1-089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公告

特别提示:

1、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是否最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尚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尚未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5月7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由于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5月7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洲慈航”变更为“*ST金洲”,股票代码不变。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目前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因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尚未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鉴于上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消除,公司本次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与规则对照情况

(一)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84,844.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93,070,472.76元;实现营业收入377,949,987.4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37,861,218.61元。

(二)与规则对照情况

1、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1的规定,因净利润触及13.2.1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上市公司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13.2.1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上市公司可

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84,844.37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规定情形已消除,公司不触及暂停上市情形。

2、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经核查,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84,844.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93,070,472.76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为375,308,478.00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337,861,218.61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四章其他强制退市的情形。

综上,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四、董事会审议及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1 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无论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否撤销公司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均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金洲”变更为“ST金洲”,股票代码“000587”不变,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若公司股票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维持“*ST金洲”不变,股票代码“000587”不变,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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