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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泉实业: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7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3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3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预案。2021年5月26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与上海庭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有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有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胜库华商贸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对《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6.1条“乙方的股份购买义务”条款的分期解除锁定内容进行修改。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修订内容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调整前: 1、公司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调整后: 1、公司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七、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如下批准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徐益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二、募投项目及标的资产概述调整后新增内容: 2021年5月26日,江泉实业与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和芯火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调整前: B、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承诺,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上述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按照如下方式分期解除锁定: a、于确认芯火科技完成2022年度(假设本次交易于2021年内完成,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21年内完成,则锁定时间将顺延)业绩承诺后,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票的50%可以解除锁定; b、于确认芯火科技完成2023年度(假设本次交易于2021年内完成,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21年内完成,则锁定时间将顺延)业绩承诺后,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票的剩余50%可以解除锁定。 c、芯火科技是否完成上述业绩承诺应以经江泉实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d、在按照上述约定解除锁定之前,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票不得转让,且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应确保该等股票不存在被冻结、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调整后: B、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a、于确认芯火科技完成2022年度(假设本次交易于2021年内完成,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21年内完成,则锁定时间将顺延)业绩承诺后,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票的40%可以解除锁定; b、于确认芯火科技完成2023年度(假设本次交易于2021年内完成,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21年内完成,则锁定时间将顺延)业绩承诺后,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票30%可以解除锁定。 c、至2025年1月1日,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票10%可以解除锁定。 d、至2026年1月1日,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票20%可以解除锁定。 e、芯火科技是否完成上述业绩承诺应以经江泉实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f、在业绩补偿期限届满之前,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通过本协议约定购买的江泉实业股票不得转让,且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应确保该等股票不存在被冻结、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调整前: 标的资产的整合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 1、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3、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调整后: 标的资产的整合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 1、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2、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预案全篇少量表述细节的修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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