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守红先生主持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2021年度的预计资金使用情况及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保障公司全年资金流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2021年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