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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报的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6

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3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如下事项:

1. 你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4.90万元,同比增加60.28%,营业收入为5,008.44万元,同比减少28.58%,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0年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5.99万元,同比增加105.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34.55万元,同比下降1,398.82%,主要盈利来源为依据法院判决冲回利息1,425.55 万元和与主要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实现的债务重组收益4,519.38万元。你公司连续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请你公司:

(1)结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行业环境变化等,说明2020年你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幅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

(2)结合你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核心竞争力等情况,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相关过渡期安排,说明

你公司是否存在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是,请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同时请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为避免股票终止上市、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及截至回函日的进展(如有);

(3)结合你公司连续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及2020年的主要盈利来源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布明确意见。

2. 年报显示,你公司主要资产上海樱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华医院”)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964.69万元,同比下降

29.49%,毛利率为33.24%,同比下降15.35%。

请你公司:

(1)说明樱华医院报告期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化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提高樱华医院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措施及可行性,以及截至回函日的进展情况(如有)。

3.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第一至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16.03万元、1,014.90万元、1,408.96万元和1,568.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05.22万元、11.84万元、-1,115.48万元和2,564.8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75.55万元、-444.54万元、-235.02万元和-9,430.54万元。

请结合你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季节性特征、市场需求变化、

产品价格变化趋势、成本费用确认依据和金额的变动情况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或成本费用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与诉讼相关的应付款报告期末余额为6,929.04万元,较期初减少13,706.83万元,主要是通过诉讼和解执行的方式清偿了对兴源环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亚”)的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内,法院判决你公司向兴源环亚支付房地产合作开发款5,527.58万元及利息,支付政府收储土地补偿款、赔偿损失共计4,422.08万元,兴源环亚将前述判决所列的权益转让给魏勇。2020年12月23日,你公司与魏勇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你公司实现当期债务重组收益4,519.38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实现债务重组收益的测算过程、相应的会计准则依据,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其他收益科目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说明你公司就上述案件在以前期间确认其他应付款时是否能够预计实现债务重组收益的可能以及债务重组收益实现时可能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重大影响,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 你公司前期公告显示,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宏志实业”)前期受让取得对你公司的债权10,003.98万元,其中本金5,990.00万元,利息4,013.98万元。2017 年 12 月,宏志实业向你公司发出《关于欠款及减免利息的通知》,你公司按要求偿付本金 3000万元且你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你公司获得其2400万元的利息豁免。截止2017年末,你公司欠付宏志实业合计4,603.98万元,其中本金2,990.00万元,利息1,613.98万元。2019年1月,宏志实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公司偿还截止到2017年12月22日的本金2,990.00万元及对应利息3,982.03万元(该部分利息中包含了2017年已豁免的2400万元),并支付自2017年12月23日起以299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月息2%计算的利息。2020年4月,法院判决你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2,990.00 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14.25%计算)。2020年末,你公司对宏志实业的其他应付款为4,870.51万元,根据法院判决确认冲回原多计提宏志实业利息1,425.55万元。2021年1月19日,你公司归还宏志实业的欠款4,783.81万元,不足部分118.77万元已扣转你公司北京房屋拍卖款予以支付。

请你公司:

(1)说明对上述案件确认其他应付款及相应金额的依据,将所豁免的利息金额计入其他应付款是否准确、恰当,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说明就上述案件在以前期间确认其他应付款时能否预见未来冲回所豁免利息的可能以及冲回时可能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的重大影响,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你公司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及出售资产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向自然人李献国出售你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田园林”)92.85%的股权,交易价格为6,499.50万元,出售后你公司仍持有麦田园林7.15%股权。出售时,麦田园林应付你公司往来借款2,002.63万元,拟分三笔在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完毕。你公司2018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92.85%股权的进展公告》显示,麦田园林未依照前述还款计划归还你公司借款,你公司与李献国签订补充协议,将麦田园林92.85%股权质押给你公司作为还款保证。

年报显示,2019年、2020年你公司相继收到麦田园林325万元和50万元还款。截至2020年末,你公司对麦田园林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609.83万元,账龄为3-4年、5年以上,仅计提坏账准备

482.95万元。你公司称,基于麦田园林提供了股权质押,你公司期后拟采取代为处置园林资产等措施,2020年对该笔应收款项继续按照3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请你公司:

(1)结合麦田园林向你公司提供股权质押、你公司仍持有麦田园林7.15%的股权以及拟对麦田园林采取代为处置园林资产等方式追索债权的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仍能对麦田园林实际控制;

(2)结合你公司出售麦田园林股权后其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

据及诉讼情况,说明麦田园林是否具备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后续具体的还款计划,在此基础上逐年说明2018-2020年你公司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影响你公司以前年度的盈亏性质及股票交易状态。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末委托理财余额为2,660.00万元,未到期余额为1,627.14万元;你公司2020年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仅8.34万元。

请你公司:

(1)以表格方式列示上述理财产品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主体、投资金额、投资期限、投资产品、投资标的、投资收益率、受托管理机构,截至回函日委托理财的回收进展;

(2)结合2020年你公司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较低的情况,说明委托理财产品的选择依据、主要考虑及合理性,理财资金的最终投向、投资标的的主要股东及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是否存在关联方(变相)占用你公司资金或你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 2020年你公司对北京棠惠风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棠惠风”)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38.63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7.85万

元;对内蒙古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西贝”)的应收账款为100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你公司对棠惠风的应收账款为118.43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92万元;对内蒙古西贝的应收账款为1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0万元。此前该两家公司未出现在你公司应收账款欠款方名单中。你公司对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分别为5%、10%、30%。

请你公司:

(1)说明对棠惠风的应收账款的发生时间、交易内容、金额及期后回收情况,与你公司的销售政策是否一致;

(2)说明对内蒙古西贝的应收账款的发生时间、交易内容、金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与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合计为

64.66%,其中:第二大客户上海芥箴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大客户北京大德博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为100万元和200万元,但你公司2020年对其销售额达820.53万元和426.04万元;你公司从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合计为97.15%,其中对上海长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采购额占比达81.54%。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主要交易内容,上述

客户和供应商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2)结合你公司第二、三大客户均为咨询公司,注册资本较低、规模较小的情况,请根据你公司的销售模式、提供服务的内容等,说明你公司对其进行销售且规模较大的原因,该两家公司是否为你公司的最终客户;

(3)结合你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所处行业的特点、你公司及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模式等,说明你公司客户、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重大依赖风险,是否存在合同履行风险和重大变更风险,如是,请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1)(2)、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

(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 你公司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对常州阜贤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贤商贸”)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78.36万元,账龄为1-2年,但你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你公司2018年年报显示,该公司曾为你公司2018年第五大供应商。

请说明你公司对阜贤商贸其他应收款的发生时间、原因、用途、资金流向,账龄较短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与阜贤商贸是否存在除正常采购业务之外的其他资金往来,该公司是否与你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你公司2020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四川省南充羽绒制品厂职工宿舍土地的账面余额为769.7万元。南羽厂职工宿舍土地系你公司履行民事调解书获得的位于涪江路117号的土地使用权。因历史原因,该宗土地上建有原四川省南充羽绒制品厂职工宿舍,你公司对该宗土地暂无法用于经营或转让。

请说明你公司对该项资产未计提折旧摊销的会计处理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你公司2020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1,264.12万元,计提减值准备金额913.77万元,与2019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请说明你公司未按照公允价值变动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持续计量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核查意见等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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