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对象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关于本次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99号)的相关要求,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兆享”)于2021年5月24日出具了《关于认购本次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来源的声明与承诺》,杭州兆享及其实际控制人朱东成于2021年5月24日出具了《关于保障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现公司将上述有关承诺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杭州兆享作出的《关于认购本次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来源的声明与承诺》的具体内容
“1、本公司拟用于参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本次认购资金由朱东成以股东出资方式提供,出资资金来源于其家族的无偿赠与;
2、除朱东成以股东出资方式提供资金外,本次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以结构化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或为任何第三方代持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
收益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3、本公司不会通过质押股份融资方式获取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不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4、本公司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或为任何第三方代持的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其他关联方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二、朱东成、杭州兆享作出的《关于保障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的具体内容
“1、本人/本公司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竞拍竞买、二级市场买入等方式增持股份保障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2、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如果上海繁银所持冻结股份被启动司法拍卖,则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将会积极参与司法拍卖。
3、本人/本公司承诺准备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自有资金不低于34,480.08万元;承诺准备自有及自筹资金合计20,00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10,000.00万元,用于参与上市公司50,901,030股冻结股份的拍卖。
4、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如果上海繁银所持冻结股份未被启动司法拍卖,本人/本公司承诺认购不低于75,120,000股(含本数)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对应金额不低于34,480.08万元。认购完后,即使上海繁银所持冻结股份被执行且被第三方新进股东获得,杭州兆享与该新进股东仍将保持超过8%的股比差。
5、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如果上海繁银所持冻结股份被启动拍卖,本人/本公司承诺准备20,000.00万元(包含自有及自筹资金),参与上市公司50,901,030股冻结股份的拍卖,以保障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