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以现场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对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就拟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议案,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5月25日为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7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