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的申请文件,并于2021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进行准备,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逐项认真讨论并积极落实回复,并按照要求完成了书面说明和回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