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准的说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盈康生命”)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盈康医管”)持有的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广慈”)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敏感重大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首次披露《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号)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间),上市公司股价、深证综指(399106.SZ)、创业板指(399006.SZ)以及申万医疗服务指数II(801156.SI)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 | 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公告前第1个交易日 | 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 | 波动幅度 |
上市公司股价(元/股) | 21.32 | 19.81 | 7.62% |
深证综指指数(399106.SZ) | 2,188.89 | 2,220.26 | -1.41% |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 2,719.95 | 2,756.81 | -1.34% |
申万医疗服务指数II(801156.SI) | 12,182.51 | 12,097.39 | 0.70% |
剔除深证综指指数影响涨跌幅 | - | - | 9.04% |
剔除创业板指数因素影响涨跌幅 | - | - | 8.96%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 | - | - | 6.92% |
股价指数 | 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公告前第1个交易日 | 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 | 波动幅度 |
幅 |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分别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事项首次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签章页)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