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2、本次调整前“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0.91元/股
3、本次调整后“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1.58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1年6月1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5号)核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5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4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波转债”,债券代码“123080”。
根据《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海波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发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及结果
1、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06,72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336,3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票回购、限制性股票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前转股价-每股派送现金股利)/(1+转增股本率)
即:P1=(P0-D)/(1+n)=(20.91-0.05)/(1+0.8)=11.58元/股
调整后的“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1.5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海波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1年6月8日至2026年12月1日,截至目前“海波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