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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5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1-039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6,72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0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336,3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票回购、限制性股票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06,726,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6,726,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2,106,8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1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6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6月1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44,226,22541.44%+35,380,98079,607,20541.44%
高管锁定股42,944,02540.24%+34,355,22077,299,24540.24%
股权激励限售股1,282,2001.20%+1,025,7602,307,9601.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499,77558.56%+49,999,820112,499,59558.56%
三、总股本106,726,000100.00%+85,380,800192,106,800100.00%

注:上表中数据是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截至2021年5月24日股本数据计算所得,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有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变动数、本次变动后股数可能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不同股份性质股份数据存在差异,实际以届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以2021年5月24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06,726,000股为基数计算的新股本192,106,800股摊薄计算,2020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2702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20.91元/股调整为

11.5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八、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6号

咨询联系人:冉婷、陈伟平

咨询电话:027-87028626

传真号码:027-87028378

九、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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