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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协鑫集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8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协鑫集成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协鑫集成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2,999,983.00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07.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月6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5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73,161.7935,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50,00012.00
补充流动资金126,000126,000
募集资金合计249,161.79161,012

截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26,01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88,688.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部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8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8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侯海涛 徐亚芬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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