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另有102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1,410股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注销日期 |
371,410 | 371,410 | 2021年5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1-013)。截至申报期间届满之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3、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主动辞职或因公司裁员而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根据“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关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激励对象前一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相应条件的,激励对象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另有102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其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故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董事付昌等11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71,41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056,19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979574),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董事付昌等11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1,41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5月27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27,427,600股变更为927,056,190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7,427,600 | -371,410 | 7,056,19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920,000,000 | 0 | 920,000,000 |
股份合计 | 927,427,600 | -371,410 | 927,056,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