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348 号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2020年7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上海麟动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将持有的上海麟动99.98%股份转让给王蔚,交易作价10,358.70万元,包括股权评估价值6,300万元、王蔚应付2019年业绩补偿款4,058.70万元。此外,上海麟动尚需向你公司支付分红款12,900万元。
(1)因尚未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报告期末,你公司将上海麟动相关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和负债。协议约定,2019年12月31日至工商登记变更期间上海麟动产生的损益归王蔚所有。请补充说明处置上海麟动涉及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列示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未完成过户的原因,股权转让进度是否符合协议约定,后续安排及预计完成过户时间。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业绩补偿款余额为1,658.70万元,未计提坏账准备。请补充说明截至目前王蔚业绩补偿款、上海麟动分红款支付情况,回款进度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结合王
蔚、上海麟动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持有待售资产中上海麟动预付款项余额为3,481.61万元。因会计师无法核实相关款项性质和可收回性,你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2019年保留意见有关内容基本一致。请补充列示相关预付款项明细及本年增减变动情况,款项支付时间、交易具体内容和交易必要性,账龄超过一年的说明无法及时结算的原因,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核实是否构成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并报备有关合同。请会计师说明对相关预付款项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拟执行的替代程序及未能执行的原因。
2. 报告期内,你公司化工板块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70亿元,同比下降15%,毛利率为8.41%,下滑7个百分点;互联网板块业务毛利率为4.69%,下滑3个百分点。
(1)请结合销售定价、采购成本、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方面的变化说明化工、互联网业务毛利率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行业趋势是否一致。
(2)请补充报备你公司各业务板块前十名客户、供应商清单及交易内容,说明较上年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及合理性,以及相关客户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充分性。
(3)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公司2020年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成本结转的准确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覆盖范围及结论。
3. 报告期内,你公司应收账款新增计提坏账准备1.2亿元,因处置子公司转出坏账准备2.76亿元。请区分处置主体说明新增计提、转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包括单项、组合计提规模,单项计提明细、计提依据及合理性,组合计提的账龄分布情况及计提比例、转出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金额,说明是否存在集中大额计提坏账降低拟处置子公司净资产及处置价格的情形。请会计师核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处置转出的准确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4. 2020年起,你公司陆续处置互联网板块并购标的。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股权转让款、处置子公司形成的往来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43亿元、1.69亿元,并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对联创达美应收股利计提坏账准备0.54亿元。
(1)请补充说明处置各互联网并购标的形成的应收股权转让款、往来款、应收股利等情况,是否存在你公司继续为标的公司承担债务、提供担保等有关约定,是否构成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是否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请补充说明相关款项合同约定的回款期限,截至目前回款情况,未按约定回款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计提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结合各对手方资信情况、偿债能力、款项收回是否有必要的增信措施等说明相关交易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5. 报告期末,你公司收购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新材”)产生的商誉余额为1.34亿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20
年,华安新材实现营业收入4.43亿元,同比下滑45%,实现净利润-0.29亿元,同比下滑389%。你公司预计华安新材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74%至19.36%。请补充说明华安新材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主要参数设置及依据,结合华安新材业务开展、在手订单情况说明预测期营业收入的可实现性,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6. 报告期末,你公司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中承兑保证金余额为
1.41亿元,较期初增长208%。请补充说明承兑保证金大幅增长的原因,与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的比例是否合理。
7. 年报显示,你公司投资收益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22亿元。
(1)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处置各项互联网并购标的产生的投资收益及计算过程。
(2)你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上海激创100%股权转让价款为17,750万元,2019年底净资产为-2,408万元,2019年实现净利润-5,784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交易的定价依据,评估情况,包括选择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参数选取及依据、估值结论等,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8. 年报显示,你公司营业外收入中“业绩承诺补偿”为2.12亿元。
(1)请补充说明上述业绩补偿收益的具体构成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上海鏊投2019年、2020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请补充说明根据2019、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交易对方各顺位补偿义务人应当支付的补偿金额、支付进度,你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与对方沟通情况及下一步偿付安排。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