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243),特定股东上海寰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寰信”)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89%。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寰信出具的相关资料, 截至2021年5月23日,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特定股东上海寰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
上海寰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2.52 | 3,929,700 | 0.59% |
合 计 | — | 3,929,700 | 0.59%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上海寰信 | 直接持有 | 20,362,724 | 3.03% | 16,433,024 | 2.45% |
注:以上减持后持有股份数字并非上海寰信目前持有的股份数,仅为本公告涉及的减持之后的时点数。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李凌波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柴健先生、副总经理方华女士分别持有上海寰信33.4%、33.3%、33.3%的股权。上海寰信(曾用名“北京博信智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取得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柴健和方华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凌波作为公司董事除遵守上述承诺外,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本人担任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额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经公司了解,柴健、方华在本次减持过程中遵守了相关承诺。根据公司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李凌波未被选举为新一届董事;根据公司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李凌波未被任命为高级管理人员,即李凌波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通过上海寰信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自2020年12月2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出售。但李凌波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上海寰信减持2,234,504股,违反了其个人所作承诺。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催告和提醒,告知其违规情况。后续将敦促相关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履行合规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上海寰信减持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