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
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
年5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亚东先生《关于提议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刘亚东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第二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亚东先生
2、提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亚东先生再次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33.3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66.67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刘亚东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刘亚东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刘亚东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
并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