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0年10月31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苏秦、黄欣、陈善民(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420,3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83%。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期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2020年12月29-30日,公司分别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欣、陈善民的《减持股份告知函》,其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其中黄欣已完成了减持计划、陈善民减持股份数量已超过拟减持数量的50%,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0-053)。
(2)2021年2月23日,鉴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刊登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3)2021年2月23日至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期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苏秦 | 合计持有股份 | 610,050 | 0.0411 | 610,050 | 0.041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2,513 | 0.0103 | 152,513 | 0.0103 | |
高管锁定股份 | 457,537 | 0.0308 | 457,537 | 0.0308 | |
黄欣 | 合计持有股份 | 567,450 | 0.0382 | 425,587 | 0.028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1,863 | 0.0095 | 0 | 0 | |
高管锁定股份 | 425,587 | 0.0287 | 425,587 | 0.0287 | |
陈善民 | 合计持有股份 | 503,760 | 0.0340 | 377,860 | 0.025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5,940 | 0.0085 | 40 | 0 | |
高管锁定股份 | 377,820 | 0.0255 | 377,820 | 0.0255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2.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并按规定披露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本次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