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上述公告中个别信息存在误差,现予以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之“(1)委托理财情况”
更正前: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610,000,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295,000,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000,000 | 0 | 0 |
合计 | 1,105,000,000 | 0 | 0 |
更正后: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61,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29,5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00 | 0 | 0 |
合计 | 110,500 | 0 | 0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未发现其他需要更正的内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