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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4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6,133,9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68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5,186,3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49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47,6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631,7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84,1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47,6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5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1.00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56,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反对1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4,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282%;反对1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56,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反对1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4,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282%;反对1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36,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5%;反对9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125%;反对9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36,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5%;反对9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125%;反对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56,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反对1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4,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282%;反对1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56,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反对1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4,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282%;反对1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同意1,53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0125%;反对9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9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0125%;反对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9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56,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反对1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4,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282%;反对1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36,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5%;反对9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125%;反对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李艳丽律师和李碧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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