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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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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Globe (Jiangsu) Co., Ltd.(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1-1-2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3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股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15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但不超过25%,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8,616.1968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4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Lowe’s、Amazon、Walmart、Harbor Freight Tools、CTC、Bauhaus等大型商超、电商以及 Toro、STIHL、B&S等行业内知名品牌商。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73.31%、74.04%和77.51%,其中第一大客户Lowe’s的销售占比分别为48.08%、57.22%和50.79%,占比较高。公司如因产品竞争力下降或遭遇市场竞争对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紧密性造成不利影响,则对公司的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会产生较大影响。

(二)重大客户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客户Lowe’s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8.08%、57.22%和50.79%,销售占比较高。如Lowe’s调整供应渠道布局、更换供应商,同时公司未能及时开发新客户或加深与现有其他大客户的合作,将会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Lowe’s之间的业务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公司为Lowe’s贴牌(Lowe’s的自有品牌“Kobalt”)生产的40V、80V平台园林机械产品业务;二是公司自有品牌greenworks的高压清洗机产品业务;三是公司自有品牌greenworks的60V平台园林机械产品业务。2020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greenworks品牌的园林机械产品中的60V平台产品停止在Lowe’s销售,80V

1-1-5

贴牌产品(“Kobalt”)调整为仅在Lowe’s线上平台销售,上述调整预计将对公司与Lowe’s之间的销售收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020年,发行人与全球第一大家居装饰用品商超The Home Depot达成合作,开始供应greenworks品牌的60V平台产品并已实现销售。这一方面可以降低与Lowe’s在60V平台产品终止合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使得发行人在北美地区得以实现对主流渠道的全覆盖,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发行人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倾向逐渐增大。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美国已陆续对约2,5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2019年9月起,美国分两批对其余的约3,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5%的关税;随着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签署,2020年2月起,美国对3,000亿美元A清单商品(2019年9月起加征)加征的关税从15%降至7.5%,3,000亿美元内的其余部分商品不再加征关税。公司采取与客户协商共同分担关税,以及在越南设立制造中心等方式,降低加征关税对公司业务的不利影响。

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美国取消对公司部分产品免税或者进一步加征公司部分产品关税,公司无法及时将额外关税成本向客户转移,或客户对关税承担方式及产品价格提出调整,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技术综合性强,产品及技术的研发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征。随着消费者对产品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不断提升,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对传感器、算法等先进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必须尽可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动向和趋势,将前沿技术与公司现有技术、产品有效结合,确保公司研发水平、产品性能、市场份额持续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占据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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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研发资源投入、加强研发体系和研发人才队伍建设、增加研发项目储备,则可能无法及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并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落后、产品升级迭代滞后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从而使得公司的产品缺乏竞争力进而对公司的品牌及与客户之间的合作造成不利影响。

(五)境外经营环境相关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设有多家境外子公司,负责部分生产、研发以及海外市场的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99.14%、98.55%和99.06%。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保持较高水平,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若公司境外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如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改变对园林机械的进口贸易政策和产品认证制度等,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六)经营业绩增速放缓风险

公司所处的园林机械行业正经历从燃油动力到新能源动力的革命性转变,新能源园林机械持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公司作为具有先发优势的新能源园林机械厂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快速增长。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1,191.64万元、372,506.36万元和429,127.63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394.11万元、15,448.88万元和56,768.42万元。

预计未来几年,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仍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但是若出现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应对、行业技术重大变革而公司未能及时跟进,或者公司新产品未能响应客户需求等因素,公司经营业绩增速可能放缓,甚至出现下滑的风险。

(七)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市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超过98%,销售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将影响公司产品的定价及市场竞争力,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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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经营业绩。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形势影响,人民币与美元间的汇率波动性较大;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通过购买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方式规避汇率波动的影响,但如人民币长期持续升值,则将削弱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或对公司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八)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逐年上升,分别为30.35%、34.49%和35.10%,毛利率的增长主要是受汇率的有利变动、原材料成本整体下降、规模化及精益化生产等方面因素影响。2021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塑料粒子、锂电池电芯、五金件等价格均有所上涨,与此同时由于海运费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如公司无法较好应对上述因素,则毛利率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九)存货规模较大及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0,265.52万元、88,927.55万元和135,894.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47%、41.44%和44.27%,公司通过优化销售预测及生产模式,提高了库存管理水平,存货周转情况整体有所改善。公司存货中主要以库存商品为主,平均占比超过60%,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常州和越南两大生产基地维持正常库存水平,另一方面公司在海外欧美仓库会有适当备货以快速响应客户的补单或临时需求。

公司如产品销售未及市场预测,则可能导致库存商品滞销、原材料积压等情形。若未来技术更新导致库存商品配置或性能竞争力下降,或存货长期未及时销售导致的存货减值,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66,845.42万元、83,505.59万元和82,716.81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30、

4.77和4.9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较好,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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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的商超、电商、品牌商等,客户资信良好;另一方面公司对第一大客户Lowe’s实现销售后可通过指定授信银行对应收账款进行贴现融资,以实现快速回款,因此公司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总体规模较低。公司报告期内的客户整体回款情况良好。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以及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计提坏账金额增加,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5月10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或承担。

三、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等事项的承诺、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承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等。该等承诺事项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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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4

一、一般术语 ...... 14

二、专业术语 ...... 17

第二节 概 览 ...... 19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9

二、发行概况 ...... 19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1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2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5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6

八、募集资金用途 ...... 2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7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28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说明 ...... 29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0

一、创新风险 ...... 30

二、技术风险 ...... 30

三、经营风险 ...... 31

四、内控风险 ...... 34

五、财务风险 ...... 35

六、法律风险 ...... 37

七、发行失败风险 ...... 37

1-1-10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相关的风险 ...... 38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38

十、其他风险 ...... 3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41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情况 ...... 41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52

四、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52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66

六、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7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77

八、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 84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最近2年内的变动情况 ...... 85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87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及变动情况 ...... 88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89

十三、发行人员工情况及社会保障情况 ...... 9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00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10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23

三、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 150

四、发行人采购与主要供应商情况 ...... 157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163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 171

七、发行人技术与研发情况 ...... 171

1-1-11八、发行人业务资质 ...... 187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190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91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专门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 191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情况 ...... 194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 ...... 194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194

五、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 195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199

七、发行人的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 200

八、同业竞争 ...... 202

九、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204

十、关联交易 ...... 208

十一、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217

十二、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的规定 ...... 218

十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223

十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24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26

一、财务报表情况 ...... 226

二、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 240三、分部信息 ...... 243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43

五、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和影响 ...... 278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80

七、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 ...... 281

八、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283

1-1-12九、经营成果分析 ...... 284

十、资产质量分析 ...... 329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49

十二、资本性支出分析 ...... 370

十三、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 371十四、盈利预测情况 ...... 371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 371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73

一、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37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376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措施 ...... 394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98

一、投资者权益保护 ...... 398

二、股利分配政策 ...... 401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403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05

一、重大合同 ...... 405

二、对外担保事项 ...... 407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 407

四、其他事项 ...... 422

第十二节 声明 ...... 424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2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2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2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28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29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30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31

1-1-13第十三节 附件 ...... 432

一、备查文件 ...... 432

二、查阅时间 ...... 432

三、查阅地点 ...... 432

附录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 433

附录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专利 ...... 448

附录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重要承诺 ...... 511

1-1-1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格力博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格力博有限、有限公司、常州格力博常州格力博工具有限公司、常州格力博有限公司,系格力博前身
格力博集团格力博或格力博有限、格力博越南、博康电子、格力博南通、格腾汽车、维卡塑业、HKSR及其子公司、AEGIS等公司的统称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HHK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Greenworks HoldingsGreenworks Holdings Limited,系发行人间接股东
Long ShiningLONG SHINING GROUP INC,系发行人历史股东
ZAMAZAMA CORPORATION LIMITED,系发行人股东
STIHLSTIHL Holding AG & Co. KG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子公司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50%,但发行人对其具有控制权,并被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格腾汽车常州格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维卡塑业常州维卡塑业有限公司
博康电子常州博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煦升园林上海煦升园林技术有限公司
格力博南通格力博(南通)贸易有限公司
HKSRHONGKONG SUN RISE TRADING LIMITED
AEGISAEGIS(HONG KONG)LIMITED
格力博越南GREENWORKS(VIET NAM)COMPANY LIMITED
格力博德国Greenworks Tools Europe GmbH
格力博瑞典创新GLOBGRO Aktiebolag
格力博瑞典Fastighetsbolaget Gr?narbete AB
格力博俄罗斯GREENWORKSTOOLS EURASIA LLC
Sunrise HoldingSUNRISE GLOBAL HOLDING, INC.
Sunrise MarketingSUNRISE GLOBAL MARKETING,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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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se Logistics

Sunrise LogisticsSUNRISE GLOBAL LOGISTICS, INC.
格力博加拿大GREENWORKS TOOLS CANADA INC.
格力博南非GREENWORKS TOOLS SOUTH AFRICA (PTY) LTD
CramerRemarc GmbH,原名称“Cramer GmbH”
索唯斯江苏索唯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常州兆军常州兆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博锐捷常州博锐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国仁常州国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常州科曼常州科曼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好帮常州好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富岗淮安富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挈尔吉江苏挈尔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立方河南工立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赛同常州赛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聚恒江苏聚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Andreas STIHLAndreas STIHL AG & Co. KG
STIHL TirolSTIHL Tirol GmbH
STIHL InternationalSTIHL International GmbH
斯蒂尔(青岛)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布林顿斯布林顿斯地毯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上海和百瑞上海和百瑞商业有限公司
格林沃克常州格林沃克投资有限公司
双立电子常州双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Lowe’sLOWES COMPANIES INC(LOW.N)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AmazonAMAZON COM INC(AMZN.O)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Harbor Freight ToolsCENTRAL PURCHASING LLC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ToroTHE TORO COMPANY(TTC.N)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BauhausBAUHAUS Fachcentren AG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Walmart、沃尔玛Walmart Inc(WMT.N)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B&S、百力通Briggs & Stratton, LLC.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MetaboMetabowerke GmbH
BoschRobert Bosch GmbH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StigaSTIGA S.p.A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GEGGlobal Electronic Group LLC
三星SDISamsung SDI Co., Ltd(006400.KS)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亿纬锂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300014.SZ)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金发科技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43.SH)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村田Murata Manufacturing Co., Ltd(6981.T)及其同一控制下企

1-1-16

LG化学LG Chem, Ltd(051910.KS)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益而益苏州益而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A股、股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章程》公司制定并适时修订的《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修订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修订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发行人律师、天册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安永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申威资产评估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
报告期各期末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m2平方米
ft?平方英尺

1-1-17CAGR

CAGR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复合年均增长率
新能源园林机械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园林机械,主要包括锂电园林机械等
锂电池电极材料中使用了锂元素作为主要活性物质的一类电池
MES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BOMBill of Material,物料清单,以数据格式来描述产品结构的文件
SRMSuppli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供应商关系管理,是一种致力于实现与供应商建立和维持长久紧密伙伴关系、推动企业采购战略执行、持续节约成本为企业带来价值的管理系统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自主设计制造,产品由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
SQESupplier Quality Engineer,供应商质量工程师,其主要职责是供应商的质量保证,具体来说是对潜在供应商导入评估、供应体系供应商品质绩效评估与考核、品质监督与异常辅导、过程管控和持续改进等
QEQuality Engineer,品质工程师
CB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关于电工产品测试证书的互认体系
CECommunaute Euripene,意为“符合欧洲(标准)”,是欧洲标准化组织就进入欧盟市场流通的产品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强制性安全认证标准,被视为制造商进入欧盟市场的护照
EMC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电磁兼容测试项目,是CE认证的测试项目之一
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NOISE户外用设备在环境中的噪声辐射,户外使用的设备的指令号为:2000/14/EC的噪声排放指令,由欧洲议会及欧盟于 2000年7月3日颁布,该指令颁布的目的是协调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对噪声排放限制的设定,以及在生产阶段对产品标识的要求
RED无线设备指令。2017年6月13日之后,欧盟市场上只允许销售按照新的 RED 2014/53/EU评估的无线设备。无线产品能够合法地在欧盟国家销售之前,必须根据RED指令执行测试取得认可,同时也必须拥有CE-mark
GSGeprüfte Sicherheit,安全性已认证,是以德国产品安全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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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是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CSA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加拿大标准协会,其成立于1919年,是加拿大权威的安全认证机构,也是世界知名的安全认证机构之一
UL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美国保险商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主要从事产品安全性能方面的检测和认证
ETLElectrical Testing Laboratories,美国电子测试实验室,ETL认证是北美一项安全认证,在北美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ANSI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美国国家标准学会,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5个常任理事成员之一,4个理事局成员之一
BMS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电池管理系统,是一套保护动力电池使用安全的控制系统,时刻监控电池的使用状态,通过必要措施缓解电池组的不一致性
OTAOver-the-Air-Technology,空中下载技术,是通过移动通信的空中接口对终端及ECU进行远程维护的技术
IoTInternet of Things,物联网,是指通过各种信息传感设备,把需要的物体与互联网和通信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BLEBluetooth Low Energy,蓝牙低能耗技术,是短距离、低成本、可互操作性的无线技术,利用许多智能手段最大限度地降低功耗
SoCSystem on Chip,芯片级系统,意指是一个有专用目标的集成电路,其中包含完整系统并有嵌入软件的全部内容
FOCField Oriented Control,磁场定向控制,通过测量和控制电机定子电流矢量,根据磁场定向原理分别对电机的励磁电流和转矩电流进行控制,实现对电机转矩的控制
SVPWMSpace Vector Pulse Width Modulation,空间矢量脉宽调制剂,是近年来发展的一种新的系统控制方法,可降低电机转矩,提高电压利用率,更易实现数字化
BLDCBrushless Direct Current Motor,无刷直流电机
PSIPounds Per Square Inch,磅力每平方英寸(压强单位)
JITJust In Time,准时制生产方式,又称作无库存生产方式,一般为生产企业向供应商等提出要求,供应商必须在精确时间完成配送,保障生产企业既能完成生产又不产生原材料库存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7月2日
注册资本36,462.1968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寅
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1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1号
控股股东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实际控制人陈寅
行业分类C35专用设备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12,154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但不超过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2,154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但不超过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8,616.1968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1-1-20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认定的符合参与创业板投资条件的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
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预计发行总费用在【】万元左右,主要包括:
1、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3、律师费用【】万元
4、评估费用【】万元
5、发行手续费【】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项 目2020年末 /2020年2019年末 /2019年2018年末 /2018年
资产总额(万元)368,340.46267,756.23243,801.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96,962.95200.31-14,3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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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项 目2020年末 /2020年2019年末 /2019年2018年末 /2018年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2.2471.1373.74
营业收入(万元)429,127.63372,506.36311,191.64
净利润(万元)56,768.4215,448.88-14,394.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56,768.4215,448.88-14,394.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0,450.0517,052.746,627.91
基本每股收益(元)2.01不适用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1.97不适用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73-218.7084.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67,338.3242,534.6014,162.41
现金分红(万元)16,461.8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354.5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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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Amazon平台“Best Seller”(最畅销产品)之列。2020年,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达54.05%,已成为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垂直一体化的智能制造体系、先进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拥有新能源电池包、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充电器等80%以上核心零部件的自主设计与制造能力,极大地提高了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制造成本大幅降低,可以保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领域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资源,在中国、北美、欧洲均设有研发中心,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达18,680.9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3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超过800人,拥有国内外专利897项,其中发明专利66项,积累了一系列新能源园林机械领域的核心技术。

新能源园林机械对传统燃油园林机械的替代逐渐加速,市场前景广阔。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呈快速增长趋势,盈利能力大幅提升。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1,191.64万元、372,506.36万元和429,127.6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394.11万元、15,448.88万元和56,768.42万元。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发展,公司作为全球最早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业务的企业之一,率先将锂电池作为绿色能源用于园林机械领域;公司始终注重自主技术研发,围绕新能源园林机械的配套技术持续进行投入,已形成智能及IoT技术、电机控制及系统控制技术、电池包技术、充电器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上述核心技术已具有行业领先优势。借助锂电池技术、电机及电控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通过产品的不断迭代创新建立竞争优势,逐步实现对传统汽油动力产品的替代,并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占据领先的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16,649.82万元、17,042.43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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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0.97万元;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超过800人的研发技术团队,在中国、北美、欧洲均设有研发中心,并建有产品检测中心、培训中心等其他配套设施。公司实验室是欧洲IECEE官网认可的CTF2资质实验室,同时也是UL认可目击实验室、SGS认可目击实验室、CSA认可目击实验室、ITS认可目击实验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内外专利897项,其中发明专利66项,高新技术产品认定18件,主导或参与了7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公司自成立以来获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第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重点培育企业”、“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2018年度入库企业”、“江苏省百家优秀科技成长型企业”等多项资质及荣誉。公司发明专利“吹风机(2014304037608)”荣获“第十一届江苏省专利项目优秀奖”,公司产品“锂电无刷双腔自动切换割草机”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GREENWORKS电动零转向坐骑式割草机”荣获“江苏省业设计奖”、“双电池双刀自走割草机”荣获“江苏省工业设计产品优秀奖”。公司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参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技术与研发情况”。

(二)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先进的全球协同研发体系

作为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先行者,多年以来,公司在研发和设计能力方面持续投入大量资源,在中国、美国及瑞典设立了具有高度协同能力的专业化研发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球研发及技术人员超过800人,拥有国内外专利897项(其中发明专利66项)。公司在电机控制及系统控制、电池包、电池充电器、智能及IoT等方面积累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公司得以持续设计并研发出质量优异的产品,并奠定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积极探索物联网、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兴技术与园林机械产业的融合,已开发出智能割草机器人、智能坐骑式割草车等产品并已具备量产能力。公司推出的锂电商用零转向割草车获得2018年美国PTIA专业工具创新奖,公司研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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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市场的锂电全地形车获得2020年美国PTIA专用工具创新奖。

2、垂直一体化的智能制造体系

垂直一体化的智能制造体系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有效保障。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改进,公司制造体系已经拥有以下主要优势:

1)垂直化:公司在中国和越南两个制造基地建立起整机生产体系的同时,拥有了新能源电池包、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充电器等80%以上核心零部件的自主设计与制造能力,极大地提高了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制造成本大幅降低。垂直一体化使公司得以形成整机设计与零部件开发的协同优势,大大缩短了新品研发周期,可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2)智能化:公司在中国和越南工厂布局了近300台机器人和机械手,应用了大量的自动化工装和夹具,广泛采用了CCD、AOI等自动检测仪器,由MES进行在线质量、维修、缺料报警并及时推送到对应的管理人员手机APP,并实时在线监测及记录各种工艺参数,每台产品通过批次号和序列号追踪形成产品质量档案;通过上百条自动化生产线,实现了冲压涂装、注塑、电机、电池包无人化和自动化生产,产生了三个省级智能制造工厂。不断的设备投入和自动化改造是公司获得产品一致性和产品质量、赢得客户口碑的重要保证。

3)信息化:公司的生产由订单驱动,90%按单生产(Make to order)。公司在Lowe’s、Amazon等客户与公司对接的订单系统中获取客户下达的订单,将不同客户的订单整合到公司的生产高级排程系统APS进行生产计划,生产过程由生产执行系统MES进行跟踪和监控,成品入库后由产品装箱系统控制出库,并将订单交付信息在系统中反馈给客户完成闭环。强大的客户端信息化对接能力加上长期与全球优质客户的合作经验,使公司具备了为大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的能力。

3、以锂电池包为核心的生态系统

公司始终注重产品生态系统建设,创新性地开发了40V、60V和80V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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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电池包动力平台。鉴于同一平台上单个电池包可以支持多款设备,由此可以形成以电池包为核心的生态系统。例如,公司当前主推的60V电压平台已推出超过40款产品,可基本覆盖户外园艺的各种使用场景。通过以锂电池包为核心的生态系统,可实现电池包在不同产品之间的互通互用,消费者使用成本显著降低;公司基于蓝牙、WiFi、4G和精确GPS定位技术,深度定制了部署于亚马逊云的IoT物联网云平台,用户使用APP可以实现对设备使用状态的实时监测,同时公司可对产品的质量和售后通过后台进行大数据管理。

4、全渠道覆盖的销售模式

作为专注于新能源园林机械的制造商和品牌商,为了迅速占领市场,公司在销售方面采取了全渠道覆盖模式,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①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经与北美和欧洲知名商超如Lowe’s、Costco、Walmart、CTC、HarborFreight Tools、Menards、Bauhaus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公司自有品牌或商超品牌产品;②公司敏锐认识到电子商务消费的巨大潜力,公司在创办自有品牌伊始即开展与线上渠道的合作,在Amazon等主要电商平台上多年占据领先的品类市场份额;③针对专业园林机械领域产品销售的特点,公司已经与欧美主要园林机械经销商,如Handy、Carswell、Willand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基于公司早期在ODM业务方面建立起来的客户关系,公司同时为园林机械领域知名品牌企业,如STIHL、Toro等,提供ODM产品。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已建立起“线上+线下”的全渠道营销体系,可充分覆盖潜在目标消费者,顺应消费者购买习惯,提高产品销售效率及销售稳定性。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财务指标符合下列标准: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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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公司治理中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等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公司116,900.00116,900.00
2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公司34,000.0034,000.00
3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44,700.0044,700.00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公司150,000.00150,000.00
合计-345,600.00345,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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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15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但不超过25%,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
每股发行价格【】元(在向询价对象询价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按截至【】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实际募集资金量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认定的符合参与创业板投资条件的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预计发行总费用在【】万元左右,主要包括:
1、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3、律师费用:【】万元
4、评估费用:【】万元
5、发行手续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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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楼2206室
联系电话021-68801573
传真021-68801551
保荐代表人刘新浩、黄建飞
项目协办人王书言
项目经办人蒋潇、高出重、李一睿、王站、王永强
负责人章靖忠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联系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2008
经办律师沈海强、胡璿
负责人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签字会计师鲍小刚、唐蓓瑶
负责人马丽华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860号2号楼202室
联系电话021-31273006
传真021-31273013
签字评估师陈景侠、施奕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999

1-1-29

(六)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11402010404000006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290
传真0755-88668254
事项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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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信息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下各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列,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创新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伴随着园林机械行业正经历从燃油动力到新能源动力的革命性转变,公司需要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以满足下游消费者更高标准的要求。公司长期以来重视创新能力的发展和提升,研发生产了多种电压平台系列的产品,积累了一定的核心技术,并形成了稳定的经营模式。但创新创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正确的判断未来技术和产品开发的趋势,公司的研发方向以及相关的资源配置不能满足市场对持续创新的需要,有可能造成公司的技术水平、产品的先进性落后于同行业水平,从而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一)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技术综合性强,产品及技术的研发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征。随着消费者对产品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不断提升,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对传感器、算法等先进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必须尽可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动向和趋势,将前沿技术与公司现有技术、产品有效结合,确保公司研发水平、产品性能、市场份额持续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占据领先地位。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研发资源投入、加强研发体系和研发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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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研发项目储备,则可能无法及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并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落后、产品升级迭代滞后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从而使得公司的产品缺乏竞争力进而对公司的品牌及与客户之间的合作造成不利影响。

(二)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线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锂电池、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充电器等研发、生产关键技术,对研发及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自成立以来,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及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研发及技术人员为822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0.54%。未来,随着行业竞争态势增强,行业内人才争夺日益激烈,若公司不能通过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稳定自身研发及技术人才队伍,导致关键技术人才流失且未有合适替代者,则可能会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Lowe’s、Amazon、Walmart、Harbor Freight Tools、CTC、Bauhaus等大型商超、电商以及 Toro、STIHL、B&S等行业内知名品牌商。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73.31%、74.04%和77.51%,其中第一大客户Lowe’s的销售占比分别为48.08%、57.22%和50.79%,占比较高。公司如因产品竞争力下降或遭遇市场竞争对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紧密性造成不利影响,则对公司的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会产生较大影响。

(二)重大客户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客户Lowe’s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8.08%、57.22%和50.79%,销售占比较高。如Lowe’s调整供应渠道布局、更换供应商,同时公司未能及时开发新客户或加深与现有其他大客户的合作,将会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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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Lowe’s之间的业务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公司为Lowe’s贴牌(Lowe’s的自有品牌“Kobalt”)生产的40V、80V平台园林机械产品业务;二是公司自有品牌greenworks的高压清洗机产品业务;三是公司自有品牌greenworks的60V平台园林机械产品业务。2020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greenworks品牌的园林机械产品中的60V平台产品停止在Lowe’s销售,80V贴牌产品(“Kobalt”)调整为仅在Lowe’s线上平台销售,上述调整预计将对公司与Lowe’s之间的销售收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020年,发行人与全球第一大家居装饰用品商超The Home Depot达成合作,开始供应greenworks品牌的60V平台产品并已实现销售。这一方面可以降低与Lowe’s在60V平台产品终止合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使得发行人在北美地区得以实现对主流渠道的全覆盖,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发行人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倾向逐渐增大。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美国已陆续对约2,5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2019年9月起,美国分两批对其余的约3,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5%的关税;随着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签署,2020年2月起,美国对3,000亿美元A清单商品(2019年9月起加征)加征的关税从15%降至7.5%,3,000亿美元内的其余部分商品不再加征关税。公司采取与客户协商共同分担关税,以及在越南设立制造中心等方式,降低加征关税对公司业务的不利影响。

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美国取消对公司部分产品免税或者进一步加征公司部分产品关税,公司无法及时将额外关税成本向客户转移,或客户对关税承担方式及产品价格提出调整,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83.60%、83.84%和

80.47%,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锂电池电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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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件、五金件、塑料粒子、电机组件、压铸件、塑胶件、金属材料等,其中锂电池电芯可能受行业短期供需失衡出现价格波动,例如由于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快速发展,锂电池电芯的市场需求增长较快,锂电池电芯的供给短期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形。如上述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及盈利能力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五)境外经营环境相关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设有多家境外子公司,负责部分生产、研发以及海外市场的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99.14%、98.55%和99.06%。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保持较高水平,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若公司境外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如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改变对园林机械的进口贸易政策和产品认证制度等,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六)新冠疫情影响风险

2020年一季度,国内爆发新冠疫情,针对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及物流发货等均带来一定不便,但国内疫情防控迅速取得成效,公司在二季度已全面恢复生产经营。目前国内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国外部分国家和地区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受新冠疫情影响,境外消费者选择居家办公,花费更长的时间用于打理花园、庭院,对园林机械产品需求增加。尽管当前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如果疫情再次来袭,可能对公司产品生产及供应链稳定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经营业绩增速放缓风险

公司所处的园林机械行业正经历从燃油动力到新能源动力的革命性转变,新能源园林机械持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公司作为具有先发优势的新能源园林机械厂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快速增长。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1,191.64万元、372,506.36万元和429,127.63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394.11万元、15,448.88万元和56,768.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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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预计未来几年,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仍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但是若出现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应对、行业技术重大变革而公司未能及时跟进,或者公司新产品未能响应客户需求等因素,公司经营业绩增速可能放缓,甚至出现下滑的风险。

四、内控风险

(一)规模快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由于公司资产规模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快速扩张的业务规模延伸了公司的管理跨度,从而使公司在业务持续、快速增长过程中对经营管理能力的要求大幅提高。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进一步扩大,同时也将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可能将增加公司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使公司各部门难以发挥协同效应,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二)实际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004%股权,通过GreenworksHoldings和GHHK间接控制公司70.0996%股权,合计控制公司75.10%股权。本次新股发行后陈寅先生直接、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仍将不低于56.325%,公司存在因控制权较为集中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会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较大金额负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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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Long Shining将持有的常州格力博、格腾汽车、AEGIS三家公司100%股权以及维卡塑业80%股权转让给GHHK,GHHK形成对Long Shining合计4,009.20万美元的债务,GHHK将所欠Long Shining的4,009.20万美元债务转让给Greenworks Holdings承担。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GreenworksHoldings欠Long Shining的4,009.2万美元债务尚未支付。根据GHHK、Greenworks Holdings与Long Shining协议约定,Greenworks Holdings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不低于2,044.692万美元,剩余款项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GHHK尚欠ZAMA2,500万美元债务未偿付,GHHK应于2022年8月30日前或格力博IPO成功后60天内支付(孰早为准),上述债务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利率2%/年,剩余期限4%/年。GreenworksHoldings将持有的GHHK总股本的10%质押给ZAMA、陈寅在最高1,000万美元内对上述债务提供担保。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较大金额负债,如果上述债务未如期偿还并引发了债务纠纷,则可能对发行人的股权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一)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市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超过98%,销售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将影响公司产品的定价及市场竞争力,以及公司的经营业绩。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形势影响,人民币与美元间的汇率波动性较大;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通过购买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方式规避汇率波动的影响,但如人民币长期持续升值,则将削弱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或对公司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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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综合毛利率逐年上升,分别为30.35%、34.49%和35.10%,毛利率的增长主要是受汇率的有利变动、原材料成本整体下降、规模化及精益化生产等方面因素影响。2021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塑料粒子、锂电池电芯、五金件等价格均有所上涨,与此同时由于海运费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如公司无法较好应对上述因素,则毛利率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存货规模较大及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0,265.52万元、88,927.55万元和135,894.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47%、41.44%和44.27%,公司通过优化销售预测及生产模式,提高了库存管理水平,存货周转情况整体有所改善。公司存货中主要以库存商品为主,平均占比超过60%,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常州和越南两大生产基地维持正常库存水平,另一方面公司在海外欧美仓库会有适当备货以快速响应客户的补单或临时需求。公司如产品销售未及市场预测,则可能导致库存商品滞销、原材料积压等情形。若未来技术更新导致库存商品配置或性能竞争力下降,或存货长期未及时销售导致的存货减值,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66,845.42万元、83,505.59万元和82,716.81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30、

4.77和4.9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较好,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公司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的商超、电商、品牌商等,客户资信良好;另一方面公司对第一大客户Lowe’s实现销售后可通过指定授信银行对应收账款进行贴现融资,以实现快速回款,因此公司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总体规模较低。公司报告期内的客户整体回款情况良好。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以及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计提坏账金额增加,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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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018年11月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未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需重新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核认定,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如果未来国家变更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将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税收成本的上升将直接导致净利润的减少。

六、法律风险

(一)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的生产工序、生产设备、生产人员较多,管理难度较大。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和固废等,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随着监管政策的趋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安全与环境保护的难度相应增大,可能会产生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安全、环保事故,进而可能遭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令整改、处罚、停产,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用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及销售存在明显季节性特征,公司在生产旺季通过使用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的方式灵活用工,实现淡旺季员工人数与实际生产需求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人数超过10%的情形,但目前公司已对上述情形进行了规范,通过劳务外包方式满足公司旺季用工需求。由于劳务外包人数占比较大,外包服务人员非公司正式员工,公司不对劳务工进行直接管理,有可能出现产品质量、生产安全问题,或者未达到客户要求的情形。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行情、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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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认购不足,公司本次发行将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相关的风险

截至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8,195.29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8,542.53万元。公司产品面向终端消费者,稳定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2009年以来,公司大力推广自有品牌、拓展海外销售渠道,导致公司境外子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因此,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存在无法现金分红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若未来市场需求、行业格局或全球经济政治局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动,或市场竞争加剧,可能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未达到预期收益。此外,项目实际建成和实施运营后相关新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项目实施及经营成本等均有可能与本公司的测算存在一定差异,因而项目预期效益及其对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如国家宏观政策、市场供给需求、公司财务情况变化以及资金投入延迟等情况,导致各项目的实施条件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将迅速扩大,组织结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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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需要向更加科学、高效的方向发展,公司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将明显增加。如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不能满足资产规模扩大后的要求,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提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购置较多生产和研发设备、管理软件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及摊销金额将有所增加,从而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压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主要依托公司现有客户及已形成的技术、产品优势与营销网络为基础,着重提升公司的研发技术实力、增强公司的内部管理能力,预计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总额为128,770.53万元,公司在募投项目的效益分析中已考虑了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盈利的影响。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或市场需求出现重大变化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公司则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带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大幅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十、其他风险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2020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2.01元;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1.48%、35.47%和

71.8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研发实力、资金实力,其综合经济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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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的风险。

(二)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股票供需关系、宏观经济状况、财政与货币政策、国际资本市场环境、投资者的心理预期以及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股价下跌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风险要有充分的认识,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综合考虑影响股票价格的各种因素,以规避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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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注册中文名称: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英文名称:Globe (Jiangsu) Co., Ltd.注册资本:36,462.196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寅成立日期:2002年7月2日公司住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1号邮政编码:213000电话号码:0519-89805880传真号码:0519-89800520互联网网址:http://www.greenworkstool.com.cn电子信箱:ir@globetools.com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季正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9805880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情况

(一)设立情况

1、2002年7月,格力博有限设立

2002年6月10日,管政宪、冯松云、谌建村和王明凯签署了《常州格力博工具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共同出资设立格力博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冯松云、管政宪、王明凯、谌建村以货币资金方式分别出资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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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万元、14.5万元、5万元和5万元。

2002年6月27日,常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常华会证(2002)222号),确认截至2002年6月27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均为货币资金。

2002年7月2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格力博有限设立,格力博有限于同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格力博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冯松云25.5051.00%货币
2管政宪14.5029.00%货币
3王明凯5.0010.00%货币
4谌建村5.0010.00%货币
合计5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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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2020年4月23日,申威资产评估出具《常州格力博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该公司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20)第1022号),经评估,以2020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696,024,688.66元。2020年4月27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2020年4月30日,安永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7418_B01号),截至2020年4月27日,公司已收到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25,560万元。

2020年4月30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GHHK25,559.846699.9994%
2陈寅0.15340.0006%
合计25,560.0000100.0000%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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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1GHHK1,659.9999.9994%
2陈寅0.010.0006%
合计1,660.00100.0000%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GHHK25,559.846670.0996%
2ZAMA9,079.087024.9000%
3陈寅1,823.26325.0004%
合计36,462.1968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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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权在2002年7月至2005年2月期间存在代持的情况,具体的代持相关方、时间、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如下:

被代持人代持人代持时间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
陈寅冯松云2002年7月至2003年11月因公司设立初期,股东规范意识不高,且被代持方仍在原单位任职,为便于公司业务开展,代持方与被代持方系旁系亲属关系或朋友关系相互信任,故代持方与被代持方建立代持关系。2002年7月,格力博有限设立时,冯松云为陈寅代持注册资本25.50万元2003年11月,冯松云分别将其持有的2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淑君,2.5万元转让给刘化军,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程序,至此冯松云与陈寅间的代持关系解除
刘化军谌建村2002年7月至2003年11月2002年7月,格力博有限设立时,谌建村为刘化军代持注册资本5万元2003年11月,谌建村将其持有的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化军,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程序,至此谌建村与刘化军间的代持关系解除
张东亚王明凯2002年7月至2004年7月2002年7月,格力博有限设立时,王明凯为张东亚代持注册资本5万元2004年7月,王明凯将其持有的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寅,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程序,至此王明凯与张东亚间的代持关系解除
陈寅陈淑君2003年11月至2005年2月2003年,公司法尚未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因而陈寅持有的部分由其母亲陈淑君代持2003年11月,管政宪将其持有的格力博有限14.5万元出资额、冯松云将其持有的格力博有限2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淑君;本次受让方陈淑君系代陈寅持有注册资本37.5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上述股权代持已经全部解除,发行人及相关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上述股权代持不构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障碍。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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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2020年9月进行了资产重组,重组前后的情况如下:

(1)2016年引入股东STIHL的背景

STIHL为全球知名的燃油园林机械制造企业,总部位于德国。STIHL因看好新能源园林机械发展前景并看重发行人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领先地位,2016年5月,STIHL International与陈寅、Greenworks Holdings、GHHK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由STIHL International向GHHK增资1.49亿美元,持有GHHK 35.00%股权。

为引进境外股东STIHL International,格力博集团搭建了以GHHK为控股主体的股权架构,即实际控制人陈寅通过Greenworks Holdings 持有GHHK 65%股份,GHHK持有包括格力博在内与园林机械业务相关的完整资产。

资产重组前,发行人的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2)2020年资产重组的原因及方案

2019年3月,格力博集团筹划国内A股上市,经与股东STIHL谈判协商,最终确定以境内子公司常州格力博为拟上市主体,为确保发行人资产、业务、人员的完整性以及避免同业竞争:1)由常州格力博收购GHHK控股的所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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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权/股份,具体包括HKSR、AEGIS、格腾汽车、维卡塑业的100%股权/股份,同时也收购了陈寅及其配偶控制的煦升园林100%股权;2)STIHL退出在GHHK的35%持股,同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ZAMA直接持股常州格力博24.90%。

被收购的公司情况简介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营业务
1HKSR2001年12月香港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贸易业务,主要负责发行人产品的出口销售
2AEGIS2006年12月香港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贸易业务,主要负责发行人越南子公司产品的出口销售
3格腾汽车2006年10月常州园林机械的冲压件、结构件的研发及生产
4维卡塑业2005年12月常州园林机械的塑料外壳、塑料件的研发及生产
5煦升园林2010年10月上海园林机械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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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1日,发行人与GHHK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GHHK将其持有的HKSR 10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为1美元。

2020年9月7日,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常发改外资备[2020]30号),对发行人并购HKSR的100%股份予以备案。

2020年9月10日,江苏省商务厅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2000560号)。

2020年9月23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向发行人出具《业务登记凭证》(业务编号:35320400202009183538),业务类型为ODI中方股东对外义务出资。

2)发行人收购AEGIS

2020年8月31日,发行人与GHHK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GHHK将其持有的AEGIS10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为6,489,385.19美元。

2020年9月7日,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常发改外资备[2020]29号),对发行人并购AEGIS100%股份项目予以备案。

2020年9月10日,江苏省商务厅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2000559号)。

2020年9月23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向发行人出具《业务登记凭证》(业务编号:35320400202009183548),业务类型为ODI中方股东对外义务出资。

3)发行人收购格腾汽车

2020年8月31日,发行人与GHHK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GHHK将其持有的格腾汽车10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为2,200,020.12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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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6日,格腾汽车取得了本次转让变更后的《营业执照》。4)发行人收购维卡塑业2020年8月31日,发行人与GHHK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GHHK将其持有的维卡塑业10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为310,593.69美元。

2020年9月16日,维卡塑业取得了本次转让变更后的《营业执照》。5)发行人收购煦升园林2020年9月1日,发行人与陈寅、苏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寅、苏擎分别将其持有的煦升园林5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为20万元人民币。

2020年9月25日,煦升园林取得了本次转让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收购,股权转让价格参照被收购主体的净资产确定,本次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被收购主体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简要情况”之“(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2、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的影响

(1)被重组方的相关财务指标及占发行人比例

格力博于2020年9月完成了对GHHK的控股子公司HKSR、AEGIS、格腾汽车、维卡塑业的收购,同时也收购了陈寅及其配偶控制的煦升园林100%股权。

上述被收购的公司中,格腾汽车、维卡塑业为格力博集团的零部件工厂,生产的零部件99%以上销售给格力博,由格力博生产为整机后对外销售。HKSR和AEGIS为格力博集团的销售平台,只经办格力博集团的境外贸易业务,不对集团外部开展经营;其中HKSR主要经办集团国内公司的出口销售,AEGIS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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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负责集团越南子公司的出口销售;HKSR与AEGIS作为集团的销售平台,因此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较大。煦升园林是实际控制人陈寅及其配偶控制的公司,主要为HKSR提供人力服务。

本次重组前后,格力博集团的业务体系未发生变化,本次被重组的相关公司与格力博之间的简要业务流程图如下:

如前所述,本次重组前GHHK作为集团控股公司,重组后格力博作为集团控股公司,重组前后格力博集团拥有的业务体系、资产、核心人员均未发生变化。

关于格力博与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剔除原则:

①HKSR与AEGIS作为格力博集团内部的销售平台,其开展的业务完全依附于格力博,实际为格力博业务的延伸;HKSR与AEGIS本身不独立承担经营风险,且没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实质是公司设立于香港的境外贸易平台以便于公司开展境外业务,因此对于HKSR和AEGIS与格力博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利润及相关资产、负债均全部剔除;HKSR的子公司中仅有Cramer(2017年8月收购,2020年7月已对外转让)独立对第三方经营,其余子公司与格力博因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利润及相关资产、负债均全部剔除。煦升园林主要为HKSR提供人力服务,对上述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及资产、负债、利润予以剔除,仅在资产总额留存成立公司所需的资本金。

②格腾汽车、维卡塑业为零部件工厂,产品99%以上销售给格力博用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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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整机产品,仅有少量业务是对外销售以及部分废料收入;因此,格腾汽车、维卡塑业与格力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以及对应的资产、负债、利润均予以剔除,仅在资产总额留存成立公司所需的本金。

本次重组的相关被收购方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指标及剔除关联交易后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2019年12月31日/2019年(万元)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1格腾汽车4,960.7314,555.50115.11
2维卡塑业5,101.9110,771.16155.50
3煦升园林39.68244.97-16.51
4HKSR121,325.62301,608.226,192.02
5AEGIS24,341.5124,781.093,982.64
合计155,769.45351,960.9410,428.76
合计(剔除关联交易后)18,621.755,357.96129.32
格力博202,917.08304,446.505,131.00
占比(剔除关联交易后)9.18%1.7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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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不存在曾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注:STIHL International由11名STIHL家族自然人成员间接控制。

四、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8家全资子公司及8家全资孙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营业务
1博康电子2014年3月3日常州电子产品、电源、充电器、电池保护板、控制器、电池包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
2格腾汽车2006年10月20日常州从事汽车配件、园林工具、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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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营业务
新设备及其配件的制造及销售
3维卡塑业2005年12月19日常州塑料制品(除医用)、模具、电动工具、电子产品等生产及销售
4格力博南通2020年2月25日南通园林工具、电动工具的销售及进出口贸易
5煦升园林2010年10月12日上海园林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运代理
6格力博越南2018年12月26日越南园林机械生产
7AEGIS2006年12月11日香港园林机械贸易
8HKSR2001年12月28日香港园林机械贸易
8-1格力博瑞典创新2016年5月27日瑞典园林机械贸易、研发及售后服务
8-1-1格力博瑞典2016年10月6日瑞典持有房产、物业
8-2格力博德国2014年7月28日德国园林机械贸易
8-3Sunrise Holding2012年2月24日美国投资控股
8-3-1Sunrise Marketing2006年9月7日美国园林机械贸易
8-3-2Sunrise Logistics2012年2月24日美国园林机械电商运营
8-4格力博加拿大2016年2月22日加拿大园林机械售后服务
8-5格力博俄罗斯2015年10月29日俄罗斯园林机械贸易
公司名称常州博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鹏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65-6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65-6号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电源、充电器、电池保护板、控制器、电池包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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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构成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格力博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28,488.14
净资产2,858.39
净利润767.91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公司名称常州格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鹏
注册地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1号
注册资本773.7501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773.750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0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1号
主营业务从事汽车配件、园林工具、机械新设备及其配件的制造及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格力博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5,788.58
净资产1,520.67
净利润102.45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1-1-5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维卡塑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常州维卡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鹏
注册地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7号
注册资本151.0575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51.057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9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7号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除医用)、模具、电动工具、电子产品等生产及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格力博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4,329.03
净资产113.87
净利润23.66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公司名称格力博(南通)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鹏
注册地址南通市启东经济开发区林洋路500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4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5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通市启东经济开发区林洋路500号
主营业务园林工具、电动工具的销售及进出口贸易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格力博100.00%

1-1-56

合计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16,351.88
净资产-57.38
净利润-306.38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公司名称上海煦升园林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擎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T347室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2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T347室
主营业务园林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运代理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格力博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150.02
净资产30.46
净利润24.56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1-1-57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GREENWORKS(VIET NAM)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吴水生
注册地址越南海防市安阳县安和社亭武-吉海经济区长裔工业区P-1地块第P-1.1、P-1.2号厂房、P-2地块第P-2.1、P地块第P-5、P-8号厂房
注册资本35,019,000万越南盾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6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越南
主营业务园林机械生产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格力博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73,799.18
净资产17,152.90
净利润9,826.97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公司名称AEGIS(HONG KONG)LIMITED
董事庄建清、崔鹏
注册地址Room 805, Wai Wah Commercial Centre, No. 6 Wilmer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已发行股份100 股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1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
主营业务园林机械贸易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格力博100.00%
合计100.00%

1-1-58

AEGIS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26,377.70
净资产3,930.37
净利润160.55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公司名称HONGKONG SUN RISE TRADING LIMITED
董事庄建清、崔鹏
注册地址Room 805, Wai Wah Commercial Centre, No. 6 Wilmer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已发行股份1,001股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
主营业务园林机械贸易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格力博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103,226.08
净资产27,141.24
净利润861.25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公司名称GLOBGRO Aktiebolag
董事Peng Cui(崔鹏)、Ralf Bernd Pankalla、Jiping Zhang

1-1-59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Riggaregatan 53, 211 13 Malm?, Sweden
注册资本5.82万瑞典克朗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7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瑞典
主营业务园林机械贸易、研发及售后服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HONGKONG SUN RISE TRADING LIMITED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27,003.93
净资产-10,417.63
净利润-3,550.67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公司名称Fastighetsbolaget Gr?narbete AB
董事Peng Cui(崔鹏)、Ralf Bernd Pankalla、Jiping Zhang
注册地址Riggaregatan 53, v?n 4, 211 13 Malm?, Sweden
注册资本5万瑞典克朗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6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瑞典
主营业务持有房产、物业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GLOBGRO Aktiebolag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1-1-60

(万元)

(万元)总资产1,393.44
净资产21.00
净利润11.08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公司名称Greenworks Tools Europe GmbH
董事Ralf Bernd Pankalla, Jiping Zhang
注册地址德国魏特尔斯塔特市鲁道夫·迪塞尔大街18号
注册资本2.50万欧元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8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德国
主营业务园林机械贸易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HONGKONG SUN RISE TRADING LIMITED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4,707.99
净资产-867.96
净利润163.20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公司名称SUNRISE GLOBAL HOLDING, INC.
董事Peng Cui(崔鹏)、 David Pelichet
注册地址500 South Main Street, Suite 450 Mooresville, NC 28115
已发行股份100股普通股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4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美国

1-1-61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HONGKONG SUN RISE TRADING LIMITED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56,711.55
净资产3,464.12
净利润4,116.33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公司名称SUNRISE GLOBAL MARKETING, LLC
董事David Pelichet、Huaqin Chen
注册地址500 South Main Street, Suite 450 Mooresville, NC 28115
已发行股份100股普通股
成立日期2006年9月7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美国
主营业务园林机械贸易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SUNRISE GLOBAL HOLDING, INC.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54,595.45
净资产4,909.07
净利润4,202.28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1-1-62

14、SUNRISE GLOBAL LOGISTICS, INC.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Sunrise Logistics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SUNRISE GLOBAL LOGISTICS, INC.
董事Peng Cui(崔鹏)、David Pelichet
注册地址224 Rolling Hill Road, Suite 9A Mooresville, NC 28117
已发行股份100股普通股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4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美国
主营业务园林机械电商运营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SUNRISE GLOBAL HOLDING, INC.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166.07
净资产-248.32
净利润450.85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公司名称GREENWORKS TOOLS CANADA INC.
董事Sean Cake、Jianqing Zhuang(庄建清)、Peng Cui(崔鹏)
注册地址1800-13401 108TH Avenue Surrey, BC V3T 5T3
已发行股份100股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2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加拿大
主营业务园林机械售后服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HONGKONG SUN RISE TRADING LIMITED100.00%

1-1-63

合计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479.91
净资产292.55
净利润141.62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公司名称GREENWORKSTOOLS EURASIA LLC
董事Jianqing Zhuang(庄建清)、Peng Cui(崔鹏)
注册地址Moscow, Yakimansky Pereulok, 6, Ground Floor, Room I, part of Room 4
法定股本1,000万卢布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9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俄罗斯
主营业务园林机械贸易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HONGKONG SUN RISE TRADING LIMITED90.04%
AEGIS(HONG KONG)LIMITED9.96%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3,864.01
净资产-4,953.60
净利润-2,585.77
审计情况2020年财务数据纳入安永会计师合并审计范围

1-1-64

(三)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转让子公司2家,注销子公司1家,具体情况如下:

1、双立电子

(1)转让背景

双立电子原为公司持股90%的子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为调整优化资产和业务架构,剥离无效资产,公司将持有的双立电子90%股权转让给格林沃克;相关资产、人员、债务处置合法合规。

(2)对外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0年9月7日,发行人与格林沃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发行人将其持有的双立电子90%的股权以1元转让给格林沃克。

2020年9月24日,双立电子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至此,发行人不再持有双立电子股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双立电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常州双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585526314W
法定代表人璩海潮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3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住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6号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电源、充电器、电池保护板、控制器、电池包的研发、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东构成股东持股比例
常州格林沃克投资有限公司90.00%
王国维10.00%
合计100.00%

1-1-65

(1)转让背景

2017年8月,HKSR收购德国公司Cramer70%股权。由于Cramer经营业绩、业务协同效应未达预期,2020年7月,HKSR将持有的Cramer70%股权转让给原股东Andreas Bruns和Hans-Joachim Peters;相关资产、人员、债务处置合法合规。

(2)对外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26日,HKSR分别与Andreas Bruns、Hans-Joachim Peters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HKSR将其持有的Cramer 35%股权以50万欧元转让给Andreas Bruns,将其持有的Cramer 35%股权以50万欧元转让给Hans-JoachimPeters。至此,HKSR不再持有Cramer股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Cramer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Remarc GmbH(原名“Cramer GmbH”)
公司编号HRB110877
成立日期1999年1月15日
总股本1,020,000.00欧元
公司住所Reimersstra?e 36, 26789 Leer, Lower Saxony, Germany
股东构成股东持股比例
Andreas Bruns50.00%
Hans-Joachim Peters50.00%
合计100.00%

1-1-6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格力博南非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GREENWORKS TOOLS SOUTH AFRICA (PTY) LTD
公司编号2017/430365/07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日
总股本100股普通股
公司住所6 Dunkeld Road, Camps Bay, Camps Bay, Western Cape, 8005
股东构成股东持股比例
HKSR100.00%
合计100.00%
公司名称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
董事陈寅、苏擎、LAWRENCE LEE、LIU YI
注册地址Room 805, Wai Wah Commercial Centre, No. 6 Wilmer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已发行股份13,000股普通股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30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特别行政区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形
股东构成股东姓名持股比例
Greenworks Holdings Limited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369,754.61
净资产101,620.02
净利润56,186.66

1-1-67

审计情况

审计情况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州分所审计
公司名称Greenworks Holdings Limited
注册地址Sea Meadow House, P.O. Box 116,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stish Virgin Islands
已发行股份1股普通股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8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Sea Meadow House, P.O. Box 116,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stish Virgin Islands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形
股东构成股东姓名持股比例
陈寅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美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4,009.54
净资产-497.68
净利润-109.21
审计情况上述财务数据为单体口径,未经审计

1-1-68

陈寅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非永居),硕士学历。身份证号码为321002197309******,住所为上海市静安区镇宁路。具体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寅控制的Greenworks Holdings将其持有的GHHK的10%股份质押给ZAMA,用于担保GHHK尚欠ZAMA的2,500万美元债务。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为ZAMA,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为24.90%。

ZAMA CORPORATION LIMITED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ZAMA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地址No. 7-9 Dai King Street, Tai Po Industrial Estate, Tai Po,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股本5,000万股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特别行政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商务咨询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形

1-1-69

根据德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Zama Holding GmbH、STIHLInternational GmbH为根据德国法律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私人有限公司,Andreas STIHL AG & Co. KG、STIHL Holding AG & Co. KG为根据德国法律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STIHL Holding AG & Co. KG的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Hans Peter Stihl持有STIHL Holding AG & Co. KG的100%财产权益,Hans Peter Stihl及STIHL AG董事会成员任STIHL Holding AG & Co. KG普通合伙人。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常州格林沃克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格林沃克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擎
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902号(玉龙路6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9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常州市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902号(玉龙路6号)

1-1-70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实业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形
股东构成股东姓名出资比例
陈寅95.00%
苏擎5.00%
合计100.00%
公司名称和百瑞日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学锁
注册地址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湖路66号(出口加工区)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9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湖路66号(出口加工区)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的国内采购、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日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健身器材、劳保用品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形
股东构成股东姓名出资比例
常州格林沃克投资有限公司60.00%
香港煦升集团有限公司40.00%
合计100.00%
公司名称上海参唯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寅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88号3幢3729室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6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88号3幢3729室
主营业务从事“动力、环保”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线电缆,包装材料,仪器仪表,橡胶制品,汽摩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1-1-71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股东构成股东姓名出资比例
陈寅100.00%
合计100.00%
公司名称宁波慧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寅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2-399室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2-399室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股东构成股东姓名出资比例
陈寅50.00%
陈淑君50.00%
合计100.00%
公司名称宁波广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寅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2-397室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2-397室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股东构成股东姓名出资比例
陈寅50.00%
陈淑君50.00%
合计100.00%

1-1-72

6、宁波广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宁波广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寅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2-398室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2-398室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股东构成股东姓名出资比例
陈寅50.00%
陈淑君50.00%
合计100.00%
公司名称常州双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璩海潮
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6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3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6号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电源、充电器、电池保护板、控制器、电池包的研发、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股东构成股东姓名出资比例
常州格林沃克投资有限公司90.00%
王国维10.00%
合计100.00%
公司名称Greenworks Holdings Limited
注册地址Sea Meadow House, P.O. Box 116,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stish Virgin Islands

1-1-73

已发行股份

已发行股份1股普通股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8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Sea Meadow House, P.O. Box 116,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stish Virgin Islands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形
股东构成股东姓名出资比例
陈寅100.00%
合计100.00%

1-1-74

六、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6,462.1968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2,15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但不超过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8,616.1968万股。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数(万股)占比股数(万股)占比
1GHHK25,559.846670.0996%25,559.846652.5748%
2ZAMA9,079.087024.9000%9,079.087018.6750%
3陈寅1,823.26325.0004%1,823.26323.7503%
4社会公众股东--12,154.000024.9999%
合计36,462.1968100.0000%48,616.1968100.0000%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GHHK25,559.846670.0996%
2ZAMA9,079.087024.9000%
3陈寅1,823.26325.0004%
合计36,462.1968100.0000%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直接持股比例公司任职情况
1陈寅1,823.26325.0004%董事长、总经理

1-1-7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外资股东为GHHK和ZAMA,GHHK和ZAMA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以及“(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2名,分别为陈寅和ZAMA,该等股东的入股原因、基本情况、持股数量、变化情况、取得股份的时间、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关联关系等情况如下所示:

1、2020年3月,陈寅受让GHHK持有的股权

(1)入股原因

2020年3月,为满足格力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发起人的人数要求,陈寅按照注册资本价格受让GHHK持有的格力博有限0.0006%股权。

(2)基本情况、持股数量、变化情况、取得股份的时间、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股东姓名取得 方式取得时间投资金额 (万美元)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美元)定价
陈寅股权转让2020年3月0.010.0006%0.01按1美元/注册资本定价

1-1-76

利益输送安排。

2、2020年9月,ZAMA、陈寅增资格力博

(1)入股原因

本次增资系以格力博为境内上市主体进行股权架构调整与重组交易的组成部分,STIHL International由通过GHHK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调整为由全资子公司ZAMA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020年8月31日,GHHK、格力博、STIHLInternational、ZAMA及相关主体共同签署了《主框架协议》,约定对发行人进行资产重组,将GHHK持有的相关资产重组注入发行人;2020年9月,作为资产重组的组成部分,陈寅、ZAMA以注册资本价格对格力博进行增资,实现STIHL International将原持有的GHHK股份落回至格力博层面,同时陈寅个人直接持有发行人部分股权。

本次资产重组的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情况”之“(四)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基本情况、持股数量、变化情况、取得股份的时间、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股东名称取得方式取得时间投资金额 (万元)持股 比例股份数 (万股)定价
ZAMA增资2020年9月9,079.087024.9000%9,079.0870按1元/注册资本定价
陈寅增资2020年9月1,823.10985.0000%1,823.1098按1元/注册资本定价

1-1-77

(3)关联关系等情况

除发行人董事宋琼丽由ZAMA委派,发行人控股股东GHHK与ZAMA存在未结清债务外,ZAMA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陈寅的关联关系等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的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之“1、2020年3月,陈寅受让GHHK持有的股权”。

(六)发行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股东关联关系
GHHK25,559.846670.0996%陈寅通过Greenworks Holdings间接持有GHHK100%股权
陈寅1,823.26325.0004%
序号姓名现行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间
1陈寅董事长、总经理GHHK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
2LAWRENCE董事GHHK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

1-1-78

序号

序号姓名现行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间
LEE
3崔鹏董事、财务总监GHHK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
4宋琼丽董事GHHK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
5任海峙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
6肖波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
7莫申江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

1-1-79

2016年2月至今,任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GHHK董事; 2013年7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首席财务官、顾问,格力博董事。

3、崔鹏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1年6月至2002年3月任胜利石油管理局(现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会计;2002年3月至2003年7月任苏州宝洁纸品有限公司(现名称“王子制纸妮飘(苏州)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3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上海吉博力房屋卫生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控制主管及企业资源管理计划软件经理;2006年1月至2015年1月,历任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多家中国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雷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2016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壹米滴答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人、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上海雍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格力博有限财务总监,格力博董事、财务总监。

4、宋琼丽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2年6月至2005年8月,任海尔集团公司物流事业部会计主管;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青岛中达燕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6年3月至今,任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格力博董事。

5、任海峙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2年8月至今,历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16年4月至今,任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格力博独立董事。

6、肖波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1-80

1989年8月至1991年11月,任国营沙洲棉纺织厂(现名称“张家港市振丰棉纺织厂”)会计;1991年12月至1998年8月,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1998年9月至2002年8月,任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2月至2007年2月任,任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2月至2010年1月,任上海泽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0年2月至2018年2月,任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2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任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至2018年1月,任苏州新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至2019年7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任江苏荣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9年8月至今,任上海立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6月至今,任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侃拓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3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3月至今,任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格力博独立董事。

7、莫申江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2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经济管理系助理教授;2016年8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格力博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现行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间
1高乃新监事会主席监事会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
2吴林冲监事监事会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
3沈晓燕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

1-1-81

上述监事的简历如下:

1、高乃新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2000年4月,任国营山西冲压厂(国营第五四四九厂)技术员;2000年4月至2003年7月,任联翔机电(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6年6月,任上海宏友工业有限公司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16年12月历任格力博有限工程部经理、技术总监、项目总监;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博康电子厂长;2019年6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及格力博技术总监、监事。

2、吴林冲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常州雷利电器有限公司技术员;2006年11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及格力博技术员、技术经理、发电机组/空压机组/车业组业务经理、车业项目部项目经理、车业项目部副部长、监事。

3、沈晓燕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DLA Piper(欧华)英国利兹分所律师助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17年10月至2019年5月,任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法务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任ESR Cayman Limited法务部法务经理;2020年9月至今,历任格力博高级法务经理、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4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现行职务任职期间
1陈寅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
2庄建清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
3崔鹏董事、财务总监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
4季正华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

1-1-82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庄建清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1989年7月至1993年4月,任南京化学工业公司工程师;1993年4月至2001年2月,任江苏特灵电制冷机有限公司品质总监兼质保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百得(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监;2011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浙江史密斯医学仪器有限公司运营与研发高级总监;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上海逸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2017年3月至今,历任格力博及格力博有限高级运营副总裁、副总经理。

3、崔鹏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七、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4、季正华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5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助理审计经理;2018年12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董事长助理,格力博董事会秘书。

(四)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4名。公司其他核心人员的简历如下:

(1)陈寅先生,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李志远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5月至2006年5月,任东莞永成电器制品厂有限公司品质工程经理;2006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创科实业有限公司OQA高级经理;2008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格力博有限空压机厂副厂长;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任昆山亿卡迪机电有限公司(现名称“江苏亿卡迪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格力博有限研发副总裁,格力博研发副总裁。

(3)霍晓辉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1-83

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地方国营上虞动力机厂(现名称“浙江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1995年7月至1998年8月,任江苏昆山耀马车业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兼采购经理;1998年8月至2000年1月,任常州高钧电器有限公司模具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03年4月,任常州新区竟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模具工程师;2003年5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技术经理、技术高级经理、技术总监,格力博技术总监。

(4)庄宪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中磊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常州大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任常州清华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现名称“常州大连理工大学智能装备研究院”)BMS硬件工程师;2011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常州智能农业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华霆(合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华霆(常州)动力技术有限公司BMS硬件工程师;2013年12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硬件高级工程师、硬件经理、硬件高级经理、电子工程团队技术部长,格力博电子工程团队技术部长。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兼职职务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陈寅董事长、总经理GHHK董事
Greenworks Holdings董事
Long Shining董事
Artzone Asia Limited董事
ALLIANCE LEAD LIMITED董事
SCARPAR GLOBAL LIMITED董事
上海参唯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和百瑞商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上海星杰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1-1-84

姓名

姓名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兼职职务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宁波广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广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慧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LAWRENCE LEE董事GHHK董事
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万峰石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优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崔鹏董事、 财务总监上海雍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宋琼丽董事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任海峙独立董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波独立董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上海立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侃拓商务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莫申江独立董事浙江大学副教授

1-1-85

议及履行情况

(一)协议及履行情况

在发行人的董事(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宋琼丽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宋琼丽与公司签署了聘任协议。同时,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协议》,与除了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宋琼丽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寅通过Greenworks Holdings间接持有的GHHK10%股份存在质押。除前述情况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最近2年内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9年1月1日,公司董事为陈寅、Soenke Lueder Eike Gorkisch和CHENCHING-MING。

2019年3月22日,公司股东作出决定,公司董事由陈寅、Soenke Lueder EikeGorkisch和CHEN CHING-MING变更为陈寅、庄建清、崔鹏,陈寅继续担任董事长。股份公司设立前,格力博有限设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陈寅、庄建清、崔鹏担任,由陈寅担任董事长。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陈寅、苏擎、LAWRENCE LEE、崔鹏、宋琼丽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寅为董事长。

1-1-86

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苏擎不再担任董事,新增任海峙、肖波、莫申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9年1月1日,公司监事为谢淑华。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监事由谢淑华变更为吕复义。股份公司设立前,格力博有限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吕复义担任。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志远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吕复义、霍晓辉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李志远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吕复义为监事会主席。

2020年10月3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李志远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邵飞为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霍晓辉、李志远不再担任监事,选举高乃新、吴林冲为监事。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决议,选举高乃新担任监事会主席。

2021年2月18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邵飞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沈晓燕为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股份公司设立前,格力博有限设总经理一名,由陈寅担任。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陈寅为总经理,庄建清为副总经理,崔鹏为财务总监,季正华为董事会秘书。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1-1-87

最近两年,公司的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动。

(五)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动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管理层稳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变动主要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新增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核心管理团队始终保持稳定,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公司任职投资单位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陈寅董事长、总经理Greenworks Holdings5万美元100.00%
GHHK/通过Greenworks Holdings 间接持有100.00%
宁波广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50.00%
宁波广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50.00%
宁波慧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50.00%
上海参唯动力技术有限公司10.00100.00%
常州格林沃克投资有限公司950.0095.00%
上海和百瑞商业有限公司/通过常州格林沃克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间接持有8.59%
和百瑞日用品有限公司/通过常州格林沃克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57.00%
常州双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常州格林沃克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85.50%

1-1-88姓名

姓名公司任职投资单位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肖波独立董事上海立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4.4050.00%
上海侃拓商务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277.3449.00%
任海峙独立董事珠海奥悦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01.6512%
庄建清副总经理上海瑞德屋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0.652.7877%
上海逸仁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0.200.4637%
庄宪核心技术人员常州思特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15.0015.00%
姓名公司任职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质押或冻结情况
陈寅董事长、总经理1,823.26325.0004%
姓名直接持股的 法人股东名称持有法人股东的股权比例间接持有发行人 权益的比例质押或冻结 情况
陈寅GHHK100%70.0996%陈寅通过Greenworks Holdings间接持有GHHK10%股权存在质押
合计70.0996%-

1-1-8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情况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取得的税前收入及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薪酬总额1,670.031,012.99783.69
利润总额64,627.4115,820.06-13,761.01
占比2.58%6.40%-5.70%
序号姓名公司任职2020年度薪酬
1陈寅董事长、总经理717.66
2LAWRENCE LEE董事-
3崔鹏董事、财务总监180.63
4宋琼丽董事-
5任海峙独立董事2.67
6肖波独立董事2.67
7莫申江独立董事2.67
8高乃新监事会主席57.31
9吴林冲监事28.93
10沈晓燕职工代表监事18.46
11庄建清副总经理375.00
12季正华董事会秘书51.50
13李志远核心技术人员80.24
14霍晓辉核心技术人员76.40

1-1-90

序号

序号姓名公司任职2020年度薪酬
15庄宪核心技术人员51.48

1-1-91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8年,自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并确定授予之日起计算。

满足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条件的情况下,第一批激励对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授予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授予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授予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授予期权 第四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授予期权 第五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行权期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授予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8%
授予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8%
授予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8%
授予期权 第四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8%
授予期权 第五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8%
授予期权 第六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72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8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0%

1-1-92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如行权期内的任一年度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批激励对象分五期行权,第二批激励对象分六期行权,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期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第一批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0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2020年及2021年两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7.35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三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60亿元
第四个行权期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四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6.25亿元
第五个行权期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五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1.37亿元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0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2020年及2021年两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7.35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三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60亿元
第四个行权期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四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6.25亿元
第五个行权期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五年公司累计净利润

1-1-93

行权期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不低于21.37亿元第六个行权期

第六个行权期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六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7.00亿元

1-1-94

大不利影响。

十三、发行人员工情况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公司员工人数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在册员工(含退休返聘)人数分别为2,983人、3,631人和4,001人。

(二)公司员工结构

1、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按专业结构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

专业情况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人员2736.82%
财务人员471.17%
销售人员1553.87%
研发及技术人员82220.54%
生产人员2,39959.96%
行政人员2566.40%
采购人员491.22%
合计4,001100.00%
学历情况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1152.87%
本科74718.67%
大专78419.60%
大专以下2,35558.86%
合计4,001100.00%

1-1-95

单位:人

年龄情况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50岁以上1563.90%
41-50岁66316.57%
31-40岁1,47336.82%
30岁及以下1,70942.71%
合计4,001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境内在册员工人数2,8522,8832,701
境内社保实缴人数2,7782,8242,537
差异人数7459164
社保未缴原因2人系退休返聘人员;53人系新入职员工,其中49人当月已在该月缴纳;15人系实习生;1人系自己缴纳;2人系外籍员工;其他1人未缴纳2人系退休返聘人员;36人系新入职员工,其中32人当月已在该月缴纳;5人系实习生;其他16人未缴纳10人系退休返聘人员;134人系新入职员工,其中132人当月已在该月缴纳;1人系自己缴纳;2人系外籍员工;其他17人未缴纳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境内在册员工人数2,8522,8832,701
境内公积金实缴人数2,4552,0091,984
差异人数397874717
公积金未缴原因2人系退休返聘人员;34人系新入职员工,其中26人当月已在该月缴纳;10人系实习生;2人系外籍员工;其他349人未缴纳1人系退休返聘人员;10人系新入职员工,其中7人原单位已缴纳;5人系实习生;其他858人未缴纳8人系退休返聘人员;59人系新入职员工,原单位已缴纳;1人系自己缴纳;2人系外籍员工;其他647人未缴纳

1-1-96

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缴费人员与员工人数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该等员工为农村户籍人员或非常州本地户籍人员,发行人为该等员工提供了宿舍以及其他原因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存在补缴风险。

3、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情况,存在被社保、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的可能。发行人已对报告期内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进行了预提,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预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预提社保金额-10.3619.52
预提公积金金额251.09336.86193.33
合计251.09347.21212.85

1-1-97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公司生产经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并且公司生产中经常遇到临时性大额订单采购要求,因此公司存在短期用工需求。上述用工需求具有如下特点:不涉及核心岗位与技术,具有随订单波动的季节性特征;涉及人员较多;人员流动性与管理难度大;学历、技能与经验要求低,通过简单培训即可胜任。通过使用劳务派遣工,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短期用工压力,提升了用工效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了规范,通过正式用工与劳务外包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劳务派遣用工问题。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境内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境内劳务派遣人数-1,2722,627
在册员工人数4,0013,6312,983
占比-25.94%46.83%

1-1-98

格力博、博康电子、格腾汽车、维卡塑业未出现劳务派遣用工方面重大违法行为,未因劳务派遣用工受到过行政处理和处罚。

公司控股股东GHHK、实际控制人陈寅承诺:“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劳务派遣问题,若发行人由于劳务派遣相关问题而遭受行政机关的处罚或任何损失的,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补偿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此而发生的所有损失,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用工量较大,报告期内存在使用较大规模的劳务派遣人员情况,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发行人通过增加自有员工数量,实施劳务外包的方式规范派遣用工,但由于生产工人流动性高,整改工作量大,发行人最终于2020年将劳务派遣用工数量降至总用工量的10%以下,规范了劳务派遣用工,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就上述不规范事项出具个人担责承诺。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的问题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2、劳务外包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境内劳务外包用工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境内劳务外包人数3,25612188
在册员工人数4,0013,6312,983
占比44.87%3.22%2.87%
生产工序/服务主要工作
整机装配生产线完成割草机、扫雪机、松土机、清洗机、空压机系列产品及相关部件的组装工序,以及搬运、装卸等
电机装配生产线完成定子组件、转子组件的组装工序,并完成各组件组装成电机之工序
电子件组装生产线完成控制器PCB板插件、充电器系列产品的组装工序,并完成各组件组装成电子件之工序
注塑生产线完成注塑件取件、包装等工序
冲压生产线完成冲压件下料、落料、打磨等工序

1-1-99生产工序/服务

生产工序/服务主要工作
安保、保洁、餐饮负责厂区及员工宿舍等地的安保、保洁、餐饮

1-1-100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1、主营业务

公司自2007年开始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是全球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以自有品牌销售为主,产品按用途可分为割草机、打草机、清洗机、吹风机、修枝机、链锯、智能割草机器人、智能坐骑式割草车等。公司通过为千万家庭和专业人士提供环保的、智能的、先进的新能源园林机械,让生活更美好,让世界更绿色。

1-1-101

基于锂电池动力平台的园林机械产品的智能化和无人化是未来发展趋势。消费习惯的改变与技术上的突破,正在加速颠覆并重塑园林机械行业格局,从而为公司未来增长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

数据来源:TraQline

(2)深具预见性的自有品牌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自有品牌的建设和培育,自2009年开始,先后创立greenworks、POWERWORKS等品牌。通过多年的渠道拓展、品牌推广及运营,公司自有品牌greenworks的知名度及美誉度持续提高;公司greenworks品牌产品在美国新能源园林机械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在美国电商平台Amazon,公司greenworks品牌割草机、吹风机等多款产品常年位于“Best Seller”(最畅销产品)之列,销量及用户口碑均保持市场前列。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销售比例持续提高,2020年,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达54.05%,已成为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1-1-102

(3)全渠道覆盖的销售模式

作为专注于新能源园林机械的制造商和品牌商,为了迅速占领市场,公司在销售方面采取了全渠道覆盖模式,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

1)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经与北美和欧洲知名商超如Lowe’s、Costco、Walmart、CTC、Harbor Freight Tools、Menards、Bauhaus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公司自有品牌或商超品牌产品;

2)公司敏锐认识到电子商务消费的巨大潜力,公司在创办自有品牌伊始即开展与线上渠道的合作,在Amazon等主要电商平台上多年占据领先的品类市场份额;

3)针对专业园林机械领域产品销售的特点,公司已经与欧美主要园林机械经销商,如Handy、Carswell、Willand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此外,基于公司早期在ODM业务方面建立起来的客户关系,公司同时为园林机械领域知名品牌企业,如STIHL、Toro等,提供ODM产品。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已建立起“线上+线下”的全渠道营销体系,可充分覆盖潜在目标消费者,顺应消费者购买习惯,提高产品销售效率及销售稳定性。

1-1-103公司客户结构(商超+电商+经销商+品牌商)

公司客户结构(商超+电商+经销商+品牌商)

1-1-104

3、研发、生产及运营团队

(1)先进的全球协同研发体系

作为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先行者,多年以来,公司在研发和设计能力方面持续投入大量资源,在中国、美国及瑞典设立了具有高度协同能力的专业化研发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球研发及技术人员达822人,拥有国内外专利897项(其中发明专利66项)。公司在电机控制及系统控制、电池包、电池充电器、智能及IoT等方面积累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公司得以持续设计并研发出质量优异的产品,并奠定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积极探索物联网、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兴技术与园林机械产业的融合,已开发出智能割草机器人、智能坐骑式割草车等产品并已具备量产能力。公司推出的锂电商用零转向割草车获得2018年美国PTIA专业工具创新奖,公司研发并投入市场的锂电全地形车获得2019年美国PTIA专业工具创新奖。

基于亚马逊云的IoT物联网云平台

1-1-105

(2)垂直一体化的智能制造体系

垂直一体化的智能制造体系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有效保障。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改进,公司制造体系已经拥有以下主要优势:

1)垂直化:公司在中国和越南两个制造基地建立起整机生产体系的同时,拥有了新能源电池包、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充电器等80%以上核心零部件的自主设计与制造能力,极大地提高了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制造成本大幅降低。垂直一体化使公司得以形成整机设计与零部件开发的协同优势,大大缩短了新品研发周期,可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1-1-106

2)智能化:公司在中国和越南工厂布局了近300台机器人和机械手,应用了大量的自动化工装和夹具,广泛采用了CCD、AOI等自动检测仪器,由MES进行在线质量、维修、缺料报警并及时推送到对应的管理人员手机APP,并实时在线监测及记录各种工艺参数,每台产品通过批次号和序列号追踪形成产品质量档案;通过上百条自动化生产线,实现了冲压涂装、注塑、电机、电池包无人化和自动化生产,产生了三个省级智能制造工厂。不断的设备投入和自动化改造是公司获得产品一致性和产品质量、赢得客户口碑的重要保证。

全自动注塑件生产线金属板自动冲压线

1-1-107

理经验,运营团队充满活力。深入市场腹地,通过当地员工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并为之提供高效服务,是公司及时掌握市场需求、长期赢得客户信任的重要保证。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产品按动力类型可分为新能源园林机械和交流电园林机械,其中以新能源园林机械为主,收入占比约70%。公司新能源园林机械覆盖手持式、手推式、坐骑式和智能式全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割草机、打草机、吹风机、修枝机、链锯、智能割草机器人、智能坐骑式割草车及配套的电池包;交流电园林机械主要为清洗机、割草机,其他产品主要为空压机、电动工具和配件等。公司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新能源园林机械

公司在20V、40V、60V、80V等锂电池平台均有丰富的产品线,可以有效

1-1-108

满足普通家庭消费者至专业人士的各类需求。

公司当前大批量销售的新能源园林机械主要为手持式及手推式产品,具体包括割草机、打草机、吹风机、链锯、修枝机以及配套的电池包产品。

新能源割草机
新能源链锯
新能源修枝机

1-1-109

新能源打草机新能源吹风机
智能割草机器人

1-1-110

智能坐骑式割草车
交流电清洗机

1-1-111

空压机电动工具
产品类别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新能源园林机械294,393.8569.06%263,043.1870.71%214,165.1469.06%
交流电园林机械106,794.2325.05%80,384.3321.61%69,742.8722.49%
其他25,110.925.89%28,577.837.68%26,227.468.46%
合计426,298.99100.00%372,005.35100.00%310,135.47100.00%
模式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有品牌230,415.3654.05%197,628.7453.13%157,088.9550.65%
商超品牌144,531.8233.90%123,729.4433.26%100,105.7632.28%
ODM51,351.8212.05%50,647.1713.61%52,940.7517.07%
合计426,298.99100.00%372,005.35100.00%310,135.47100.00%

1-1-112

公司自有品牌greenworks的知名度及美誉度持续提高。以美国电商平台Amazon为例,公司greenworks品牌割草机、吹风机等多款产品常年位于“BestSeller”(最畅销产品)之列,销量及用户口碑均保持市场前列。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业务销售收入占比稳中有升,由2018年的50.65%增长至2020年的54.05%,成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公司商超品牌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为Lowe’s贴牌生产其自有品牌Kobalt产品,报告期内商超品牌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系对Lowe’s的贴牌业务持续增长所致。ODM业务的销售收入金额较为稳定,销售收入占比受到其他两类业务持续增长的影响由2018年的17.07%下降至2020年的12.05%。

(四)公司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1)按销售产品品牌分类

结合下游客户特点、自主品牌推广效果等因素,公司业务可分为自有品牌业务、商超品牌业务以及ODM业务。自有品牌业务:该业务模式下公司根据市场需要进行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负责产品的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等,拥有自主品牌。商超品牌业务:该业务模式下公司为大型商超客户的自有品牌提供研发、设计、生产、供应链管理和售前售后服务。商超品牌业务与自有品牌业务相比,相似之处为两种模式下均为直接销售给下游渠道客户,不同之处为自有品牌模式下公司需独立负责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等工作。ODM业务:该业务模式下公司为知名品牌商如STIHL、Toro等提供委托研发、设计和制造服务。相比于自有品牌业务和商超品牌业务,ODM业务模式下,公司下游客户为园林机械品牌商,公司不提供供应链管理及售前售后服务。

1-1-113

(2)按销售渠道分类

公司2005年起陆续在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地区建立子公司,经过10多年的市场拓展和客户积累,公司建立了“商超+电商+经销商”线上线下全渠道覆盖的销售模式。商超渠道:得益于在构建用户体验场景、产品实物展示等方面具有的先天优势,传统线下零售仍是园林机械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拓展线下销售渠道,通过将产品销售给欧美大型商超,实现对目标地区线下市场的快速覆盖。其中,在北美市场,公司产品成功入驻全球第二大家居装饰用品商超Lowe’s、加拿大第一大家居建材超市CTC、全球第一大零售超市Walmart、美国商超Costco及Menards、美国折扣工具和设备零售商Harbor Freight Tools等;在欧洲市场,公司产品成功入驻欧洲最大的建材超市Leroy Merlin、德国第二大建材超市Bauhaus等。

电商渠道: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迅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Amazon.com、Lowes.com、Homedepot.com、Walmart.com、Costco.com等欧美主流第三方电商平台实现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销售。此外,公司亦通过官网平台(北美官网greenworkstools.com;欧洲官网

1-1-114

greenworkstools.eu)进行产品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电商渠道的销售业务收入及占比持续快速增长。

经销商渠道:经销商客户主要负责公司产品在特定区域的市场开拓、分销和零售业务,该类客户销售流向为中小零售商或终端消费者。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销商包括KJT、G J Handy & Company Limited、PACE、Carswell等。在经销模式下,经销商可以快速将产品推向更多的终端客户和应用领域,有利于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品牌宣传力度以及拓宽发行人新客户开发渠道。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渠道形成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小。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计划部门根据销售订单、日常备货需要以及客户提供的市场需求预测数据,结合公司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和组织实施生产,确保生产计划与销售订单及市场需求相匹配。公司通过智能制造MES系统对生产环节信息流进行控制,实现生产指令、工序安排、生产进度等实时数据的传递和共享,提升了公司的制造水平和生产效率,形成了自动化、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公司的具体生产管理流程主要包括5个阶段,具体如下:

在产品质量智能管控方面,公司在关键工序采用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实现了检测工序的自动化。当一台产品制造完成后,放入自动化工装中,产品实

生产计划

管理

生产前准备

生产过程控制

库存管理

生产效率的评估和提升

1-1-115

现自动检测,并保留测试的各项参数。检测仪器具备自动报警和流转防呆功能,当系统数据显示异常时,整机无法在下一站流转扫码,并提示异常信息报警。在生产线上,公司采用翻转机器人、螺丝机器人等设备,通过机器人技术的应用代替人工操作,规避了员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隐患,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产品信息可追溯方面,公司应用数据挖掘、性能监控、物联网智能终端等智能化技术设备,对产品运行状态远程监控、远程诊断和故障自动分析处理,实现了生产现场无纸化办公。通过产品主码捆绑物料二维码的形式将产品的零部件与产品进行信息关联,并自动录入数据库、形成产品数据档案,后台可实现对每个批次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物料的追溯。同时,公司每条生产线均配置生产实况看板,现场的各项制造信息通过联网系统实时传输,实时显示在看板系统中,保证了生产过程透明化、可视化,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预测。

3、采购模式

(1)材料采购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锂电池电芯、电子电气件、五金件、塑料粒子、压铸件等。根据市场需求、生产订单等情况,公司主要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对采购过程的相关作业和管理进行规范。基于采购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申请,采购部门依据采购申请信息负责寻找供应商、对采购报价审核与比较、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并最终签订采购合同。对于BOM物料采购,由物料计划部根据系统客户订单信息、生产计划排程信息,结合系统产品BOM信息,进行ERP系统运算,通过SRM系统下达采购订单;对于非BOM物料及其他物资采购,生产计划部根据采购合同、采购申请单进行下单采购,采购部门跟催物料进度。

(2)外协采购

1-1-116

受公司目前产能的限制,为合理排产、优化生产流程,最大化利用产能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兼顾加工的经济性原则,公司将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非核心工序交由外协厂商完成,主要包括部分注塑、贴片等环节。

公司外协采购的流程一般为:公司提供原材料、图纸、验收准则、技术规格等相关资料,对其提供的样品进行符合性检测,并在技术参数、测试项目、测试标准和条件达成一致后,由其生产并进行制程控制,产成后发行人直接采购用于后续的自主生产工序,并向其支付加工费。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外协采购金额16,966.4610,907.427,474.38
营业成本278,510.57244,019.39216,759.63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6.09%4.47%3.45%

1-1-117

4、研发模式

公司所处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涉及多个学科的专业技术,包括新能源、IoT、电子电路设计、机电一体化、精密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公司深耕园林机械行业多年,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中国、北美、欧洲均设有研发中心,聚焦新能源园林机械领域研发。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积淀,一方面紧跟行业相关技术的发展前沿,致力于探索先进技术的产业化路径,另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用户需求变化推进研发立项,以快速响应市场动态。

公司的研发流程主要包括6个阶段,具体如下:

①项目发现(D0-Discover):概念研发阶段,输出初始立项需求。

②项目定义(D1-Define):清晰定义项目需求,输出项目承诺书。

③产品设计(D2-Design):从产品初步设计到模具释放,输出产品图纸、规范、DFMEA、实验大纲、模具释放单等。

④产品过程开发(D3-Develop):进行EB验证,输出过程控制标准、FL、PFMEA、QCP、SOP、测试记录等。

⑤试生产(D4-Deliver):进行试生产验证,为大规模生产做准备。

⑥批量生产(D5-Discuss):进行项目总结和经验分享、市场客户反馈分析以及持续改进活动。

1-1-118

5、发行人目前经营模式的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结合产品和业务特点、自身发展阶段以及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经营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产品和业务快速发展,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2007年开始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产品按用途可分为割草机、打草机、清洗机、吹风机、修枝机、链锯、智能割草机器人、智能坐骑式割草车等。公司主要产品、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公司发展历程图

(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1-119

(七)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为“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行业代码为357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同时,参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相关规定以及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文件,重污染行业的范围为: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经核查,发行人所属行业不属于上述文件认定的重污染行业范围。

1、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情况

发行人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生产主要包括电池包组装、注塑及印刷、电动园林工具组装等环节。生产环节中涉及到污染的环节主要为滴漆及固化、浸漆及

1-1-120

固化、焊接、熔锡、滴胶及固化、AB胶固化废气、危废暂存间及其他环节,具体如下:

主体类别污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环保设施或措施处理要求
发行人废气滴漆及固化、浸漆及固化、焊接、熔锡、滴胶及固化、AB胶固化废气苯乙烯0.0509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锡及其化合物0.0014
非甲烷总烃0.9548
危废暂存间非甲烷总烃二级活性炭吸附
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量232,000隔油池处理后,接管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内处理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COD69.6
SS58
NH3-N5.68
TP1.856
TN10.44
动植物油4.64
噪声生产噪声/隔声、减振、消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次品/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一般包装废物

一般包装废物/
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
危废废物废包装容器、废胶、废弃、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
博康电子废气电池包生产线、控制板生产线、波峰焊工段、回流焊工段、充电器生产线、喷漆工段、灌(点)颗粒物0.45过滤棉过滤+布袋除尘器除尘+活性炭吸附;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锡及其化合物0.058
非甲烷总1.182

1-1-121

主体

主体类别污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环保设施或措施处理要求
胶工段、烘干工段、全检、补锡工段废气
噪声生产噪声/隔声、减振、消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废锡膏、锡渣、废电线、废塑料件、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捕集粉尘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废废物废包装容器、废胶、废弃、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
废水生活污水CODCr16.82污水管网接管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NH3-N1.68
污水量42,040
SS12.616
TP0.21
动植物油1.68
格腾汽车废气喷塑、烘干工艺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033除尘+活性炭吸附+UV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氧化硫0.04
氮氧化物0.1871
颗粒物0.262
焊接烟尘颗粒物0.1035滤芯除尘
抛丸粉尘排放量0.08布袋除尘
固废一般固废废滤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1-122主体

主体类别污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环保设施或措施处理要求
危废废物废活性炭、废UV 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
噪声生产噪声/隔声、减振、消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维卡塑业废气注塑废气及印刷废气甲苯0.035活性炭吸附+UV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非甲烷总烃0.573
VOCs0.573
噪声生产噪声/隔声、减振、消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一般废包装、大饼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废废物废包装容器、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
主体设备名称用途处理能力运行情况
发行人“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滴漆及固化、浸漆及固化、焊接、熔锡、滴胶及固化、AB胶固化废气处理满足污染物处理需求良好
危废库废气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满足污染物处理需求良好
废水处理(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满足污染物处理需求良好
博康电子“过滤棉过滤+布袋除尘器除尘+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电池包生产线、控制板生产线、波峰焊工段、回流焊工段、充电器生产线、喷漆工段、灌(点)满足污染物处理需求良好

1-1-123主体

主体设备名称用途处理能力运行情况
胶工段、烘干工段、全检、补锡工段废气处理
格腾汽车“除尘+活性炭吸附+UV”废气处理装置喷塑、烘干工艺废气处理满足污染物处理需求良好
“滤芯除尘”废气处理装置焊接烟尘废气处理满足污染物处理需求良好
“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装置抛丸废气处理满足污染物处理需求良好
“调节+沉降+生化+二级沉降+压滤”废水处理喷涂前预处理工序废水处理满足污染物处理需求良好
维卡塑业“活性炭吸附+UV”废气处理设备注塑废气及印刷废气处理满足污染物处理需求良好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资本性支出295.97220.29550.30
费用性支出189.9569.0599.28
合计485.92289.33649.58

1-1-124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割草机、打草机、清洗机、吹风机、修枝机、链锯等。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C3572)。

(二)行业监管体制与政策法规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园林机械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行业体制改革,促进行业技术发展和进步等工作。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我国园林机械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主要为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登记机关为国家民政部,设有营林机械分会、小动力机械分会、木材采伐与运输机械分会、园林机械分会、森保机械分会、森林防火装备分会、人造板机械分会、木材加工机械分会、竹工机械分会、林业工具与木工刀具分会和上海办事处等 11个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下设林木加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户外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引导行业自律、推进技术进步、促进技术创新、开展品牌塑造、提供信息服务,以及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为支持园林机械行业发展,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支持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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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法规

序号名称颁布部门颁布日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12/29
2《城市绿化条例(2017修订)》国务院2017/3/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8/3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4/24
序号名称颁布时间颁布部门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2021/3/13国务院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优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制造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2《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2021/3/5国务院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10/30国家发改委把“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列为鼓励类发展产业。
4《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2019/6/30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把“林业设施设备制造”、“防治荒漠化、水土保持和国土绿化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列为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5《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2019/1/16工信部

1-1-126

序号

序号名称颁布时间颁布部门主要内容
6《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2018/9/25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到2020年,全面实现长江两岸宜林地植树造林,整体提升绿化质量,基本建成沿江绿化带。到2025年,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全面完成,实现应绿尽绿,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沿江生态防护体系基本完善,连续完整、结构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初步形成,岸绿景美、绵延万里的沿江美丽生态带基本建成。
7《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2018/7/6国家林草局构建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城市群地区蓝绿空间占比50%以上;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加城市森林面积、提升城市森林质量、增加城市居民游憩空间为目标,加强城市森林建设。
8《关于促进机器人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2016/12/16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认监委办公室推进服务机器人试点示范。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民生重大问题,创新支持政策和应用模式,推动服务机器人在助老助残、医疗康复、应急救援、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示范。
9《“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6/11/29国务院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树立节能为本理念,全面推进能源节约,提升高效节能装备技术及产品应用水平,推进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和示范应用,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做大做强,促进高效节能产业快速发展。
10《关于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2016/4/11工信部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提升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五大关键技术装备,以及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形成关键领域一批智能制造标准,不断形成并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
11《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2016/3/21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分步骤、分层次开展细分行业的推广应用,培育重点领域机器人应用系统集成商及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充分利用外包服务、新型租赁等模式,拓展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的市场空间。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3/16全国人大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提高城市绿地和森林面积,建成一批示范性绿色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培育服务主体,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政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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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名称颁布时间颁布部门主要内容
13《中国制造2025》2015/5/8国务院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围绕家庭服务等领域服务机器人应用需求,积极研发新产品,促进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发展,扩大市场应用。
14《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2/11/18住建部

3、主要进口国的认证和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北美和欧洲,主要包括美国、加拿大、奥地利、德国、韩国、英国、意大利、捷克共和国等国家。上述国家和地区属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除关税外,主要通过进行排放、噪音污染、有害物质、产品安全认证和标准设置等方式对于园林机械产品进行管理。主要认证和标准情况如下:

(1)全球认证

认证认证内容性质
CB认证CB流程基于IECEE“电工产品合格测试和认证的世界体系”的国际协议而建立,是该体系内的国家认证机构之间的协议,致力于电工产品审核结果的相互认可。CB认证仅为样品检测,在转换国外认证标志时需要进行工厂检查。CB认证在CB体系成员国中适用,覆盖了全球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非强制性认证
认证认证内容性质
CSA认证安全认证。CSA(加拿大标准协会)是加拿大最大的安全认证机构,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安全认证机构之一,在北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器、卫浴、燃气等产品都需要取得安全方面的认证。非强制性认证
UL认证安全认证。UL(美国保险商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非强制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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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

认证认证内容性质
民间机构,主要从事产品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带有UL标志代表该产品是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
ETL认证安全认证。任何电气、机械或机电产品只要带有ETL标志就表明此产品已经达到普遍认可的美国及加拿大产品安全标准的最低要求,已经过测试符合相关的产品安全标准。ETL也要求其生产场地已经过检验,并且申请人同意此后对其工厂进行定期的跟踪检验,以确保产品始终符合要求。非强制性认证
ANSI认证ANSI即美国国家标准学会,专门的标准化机构,并制订统一的通用标准。非强制性认证
认证认证内容性质
CE认证安全认证。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强制性认证
EMC认证电磁兼容性认证、安全认证。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强制性认证
RoHS认证安全、环保认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强制性认证
NOISE认证环保认证。目的是协调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对噪声排放限值的设定,以及在生产阶段产品标识要求。通过认证的产品附有CE标识。强制性认证
RED认证安全认证。2017年6月13日之后,欧盟市场上只允许销售按照新的RED2014/53/EU评估的无线设备。无线产品能够合法地在欧盟国家销售之前,必须根据RED指令执行测试取得认可,同时也必须拥有CE标志。强制性认证
GS认证安全认证。按照欧盟统一标准或德国工业标准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通常GS认证产品更畅销。非强制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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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同时符合安规和EMC要求;凡是进入到日本市场销售的电气用品,必须通过日本经济产业省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取得认证合格证书,并在标签上印有菱形的PSE认证标志;凡是进入到韩国市场销售的电气用品必须通过韩国知识经济部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取得认证合格证书,并在标签上印有KC认证标志;凡符合巴西标准及其他技术性要求的产品,必须加上强制性的INMETRO认证标志及经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标志,才能进入巴西市场。

4、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受益于近年来一系列鼓励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指导意见,我国园林机械产业快速发展,国内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作为园林机械领域的重要一员,国家鼓励和推进园林机械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为公司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发展机遇,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公司主要客户位于北美和欧洲地区,主要包括Lowe’s、Amazon、Walmart、CTC、Costco、The Home Depot、Harbor Freight Tools、Bauhaus、Leroy Merlin等大型商超、电商,以及STIHL、Toro等知名品牌商。主要产品进口国的认证和标准取得情况会对发行人产品量产、销售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对于CE认证、EMC认证等“强制性认证”,公司对应产品只有在取得认证/标准后方可在相关地区销售,对于CB认证、ETL认证等“非强制性认证”,公司对应产品取得认证后能够提升市场信任度,有助于提高产品竞争力。

(三)行业发展概况

1、园林机械行业概况

(1)园林机械行业发展历程

园林机械行业最早起源于欧洲,距今已有超过百年的历史。1830年,世界上第一台以内燃机为动力的牧草割草机问世,标志着园林机械的诞生,此后多种不同类型的用于园林绿化和养护的机械设备相继出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型园林绿化和养护机械开始进入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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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成为家庭常备机具;20世纪末,各国主要城市的绿地建设和养护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世界经济持续增长和机械制造技术的不断进步,园林机械技术水平开始向更高层次发展。整体来看,园林机械行业的发展经过了手工工具、燃油和交流电动力、直流电动力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以手工作业为主,该阶段使用无动力系统的园林绿化和养护机械产品,需通过人工操作。第二阶段:汽油动力产品的出现提高了园林机械产品的生产力和便携性,替代了人工操作,同时,为了使工具具备更好的环保性和低噪音特性,出现了以外接电源为动力系统的交流电园林机械,但由于交流电园林机械的便携性相对较差,使得汽油动力产品仍为主流产品。

第三阶段:随着人们环保观念的日益增强,园林机械市场对汽油动力产品的排放要求越来越高。由于产品改善和排放优化,园林机械市场出现了以锂电池为动力系统的直流电园林机械。

(2)园林机械产品的介绍及分类

按照工作方式,园林机械产品可分为手持式、步进式、骑乘式和智能式。其中手持式主要包括打草机、吹风机、链锯、修枝机等,步进式主要包括割草机、扫雪机、微耕机、梳草机,骑乘式主要包括大型割草车、农夫车等,智能式主要为割草机器人。按照动力类型,园林机械产品可分为燃油动力、交流电动力和直流锂电动力。其中,交流电动力园林机械产品利用外接电源作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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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直流锂电动力园林机械产品利用便携式电池作为动力来源。目前,直流锂电园林机械产品的便携式电池主要为锂电池。

各种动力类型园林机械产品对比

动力类型动力来源适用范围主要特点
燃油动力汽油、柴油主要适用于园林、道路等户外作业动力强,便携性好,续航能力强,环保性差、噪音大
电动(直流及交流)外接电源主要适用于花园、院落等小范围作业续航能力强,便携性差,环保性较强
锂电池适用于园林、道路、花园、院落等户内外作业清洁环保、使用方便、噪音小、运行成本低,购买价格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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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完善,生产成本降低,市场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

得益于上述积极因素的影响,全球园林机械产品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Global Market Insights的统计数据,2018年全球草坪和园林设备市场规模为283亿美元,预计至2025年将超过45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接近7.0%,市场空间广阔。此外,Global Market Insights预测,到2025年,随着园林机械产品的效率和技术提高,电动园林机械产品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8%。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因其具有环保、零排放、噪声小、振动小、维护简单等优势,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数据来源:Global Market Insights

2)北美和欧洲依旧是电动园林机械的主要市场

园林机械产品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第一,园林机械产品属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家庭中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绿色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大,未来电动园林机械的主要市场仍然是欧美国家。第二,随着发展中国家逐步对绿化的重视,加大了对市政园林、公路绿化建设的投入,增加了园林机械产品的需求,亚太地区新兴市场也在逐步兴起。

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园林机械产品的消费国,其消费主要来自于家庭园艺和公共绿化建设。根据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及商务部的数据,美国建筑商在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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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开始建造137万套新房屋,新房屋建筑量达到衰退后的高位;同月的新独栋別墅住宅销售量达71.9万套,同比增长16.9%。独栋住房数量和园林设施数量的增长使得家用和商用园林设备需求增加,进一步推动了园林机械行业的增长。

欧洲园艺业是一个活跃、不断增长的市场,很大程度上源于欧洲艺术的发展,园艺类电视节目、各大园艺展览都是推动园艺发展的重要原因。欧盟持续倡导绿化园林项目、增加绿地数量,也推动了欧洲园林机械产品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欧洲公园和草坪数量的增加以及人们对于低噪音、无污染的绿色节能割草解决方案需求的不断增长,促进了欧洲电动割草机市场的快速发展。3)中国是全球园林机械产品的重要产业基地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依托劳动力成本优势,吸引了大批世界制造型企业在中国进行投资,中国逐渐成为世界产业基地。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一些国际品牌的园林机械品牌商将生产制造环节转移至中国,利用中国生产制造优势,以扭转产品在价格等方面的劣势局面。新型环保材料、材料成型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先进工艺伴随着产能的转移被带入中国,提高了国内园林机械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同时,也有一些境外商超、品牌商与国内的生产商采用商超贴牌、ODM等业务模式合作,这些合作模式为国内的园林机械品牌商创造了良好的商业机会。国内制造商在与国外品牌商合作时,根据对方的要求进行产品质量管理和生产,国外品牌商定期对生产管理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这有利于国内制造商向国际先进水平学习,极大提高了国内制造商的产品研发与生产管理能力,推动了我国园林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

(4)园林机械产品细分市场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园林机械行业中的割草机、打草机、清洗机、吹风机、修枝机、链锯等。主要产品细分市场发展情况如下:

1)割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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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草机是市场常用的一种修剪草坪的机械工具,是草坪护理行业和园林绿化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常用于花园、公园、高尔夫球场和运动场等场所草坪的保养。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的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割草机市场规模为285亿美元,预计从2020年到2027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5.6%,到2027年全球割草机市场规模将达到441亿美元,市场前景广阔。

数据来源:Grand View Research

当前市场上的割草机主要分为汽油割草机和电动割草机。电动割草机具有低噪音、可控性高、使用成本低、无污染的优点,越来越受到市场青睐。随着锂电池技术的发展,锂电割草机优势更加明显,锂电割草机在电动割草机领域市场占有率日益提高。

2)打草机

打草机是一种用于切割草坪、花园、牧场等地方的边角杂草的手持式工具,其工作原理是由交直流电动机驱动尼龙绳或塑料刀片高速旋转进行切割作业。Technavio预计,全球打草机市场在2020-2024年期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有望达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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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Technavio3)链锯链锯主要用于伐木和造材,其工作原理是靠锯链上交错的L形刀片横向运动来进行剪切动作。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采用锂电池动力的链锯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使用者所接受,特别是以锂电池技术为主的新型链锯产品已成为行业主要发展方向。Research and Markets预计,2024年全球链锯市场将达到50亿美元左右,2018-2024年间的年均复合年增长率约为5%。

数据来源:Research and Markets

4)吹风机吹风机是一种应用广泛的清洁设备,通过吹风将地面上的树叶、草屑、树枝等垃圾吹成一堆,以便于进行后续处理,减轻使用者的负担。根据Research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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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s的预测数据,到2024年,吹风机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8亿美元左右,2019-2024年间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4%。

数据来源:Research and Markets

5)清洗机清洗机是通过动力装置使高压柱塞泵产生高压水来冲洗物体表面的机器,广泛应用于园艺灌溉、庭院清洁、车辆清洗、农业机械配套产品的清洗保养等领域。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的统计和预测,2018年全球高压清洗机市场规模为18.00亿美元,预计在2019年至2025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3.4%。

数据来源:Grand View Research

2、园林机械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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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能源园林机械成为产业发展新方向

近年来,随着全球变暖和环境污染的加剧,世界各国对环保问题日益重视,各国环保法律法规对园林机械产品的要求也逐步提高,如欧盟的欧II排放标准、美国的EPA标准等,园林机械产品面临更高的环保要求。传统的以燃油动力驱动的园林机械产品,能源利用率较低,热能损失严重,且由于缺乏尾气处理装置所产生的尾气对大气会造成严重污染。相比于燃油动力园林机械产品,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具有清洁环保、噪声小、振动小、维护简单、运行成本低等特点,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越来越受到市场普及和消费者认可。另外,相比于交流电园林机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摆脱了电源接口的限制,应用场景更多,使用更加便捷,市场需求增长潜力更大。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发展,产品续航能力不断提高、设备购置成本不断降低以及智能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应用,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必将逐步替代燃油园林机械产品,成为产业发展新方向。

(2)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平台化将成为行业技术发展新方向

人工智能及IoT技术、电机控制及系统控制技术、电池包及电源管理技术、充电器技术等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新能源园林机械在产品使用中的舒适性、安全性、便利性、可玩性和可操控性等方面都得到了大幅升级,推动了园林机械行业的转型,改善了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的使用体验和环保性能。未来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将针对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断优化:①电池包低功耗和高输出功率;②新能源园林机械远程、智能控制和IoT后台管理;③优化充电技术设计,实现高电流快充功能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下游终端客户需求的不断提升,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平台化水平将不断提高,产品功能和应用场景将更加丰富。

3、园林机械行业上下游情况

(1)本行业产业链

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上游包括锂电池、电机、控制器、电器件、五金件、塑料粒子等行业;下游渠道商主要为园林机械产品的零售商、电商、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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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最终销售给家庭和专业消费者,应用于家庭园艺、公共园林和专业草坪。其中,家庭园艺主要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私人住宅花园;公共园林主要为市政园林、房地产景观、度假休闲区等;专业草坪主要为高尔夫球场、足球场等。

行业上下游产业链

(2)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上游原材料行业的技术水平、供给能力、价格波动对本行业的经营有一定影响。锂电池、无刷电机和智能控制器的技术水平会影响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性能;钢材、塑料粒子价格呈周期性波动,锂电池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较大,直接影响园林机械产品的生产成本。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和消费电子飞速发展,下游需求带动上游锂电池不断技术革新,除了技术不断突破外,锂电池成本也呈下降趋势。2018 年以来,锂电池重要原材料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价格均呈下降趋势,直接带动锂电池价格下降,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的生产成本降低。

(3)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下游行业为家庭园艺、公共绿化及专业草坪等。随着世界经济发展、人口及家庭数量增长和园艺文化的普及,家庭会在家庭园艺打理中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和物力;同时,各国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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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化和专业草场面积不断增大,为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发展带来充足动力。

(四)发行人市场地位、技术水平特点及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情况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自有品牌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先行者。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经与北美和欧洲知名商超Lowe’s、Walmart、Harbor Freight Tools、CTC、Menards、Bauhaus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在Amazon等主要电商平台上多年占据领先的品类市场份额,greenworks品牌割草机、吹风机等多款产品常年位于Amazon“BestSeller”(最畅销产品)之列,greenworks品牌交流电清洗机在美国ConsumerReports

发布的交流电清洗机推荐榜单中稳居前列;同时公司与欧美主要园林机械经销商Carswell、Willand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资源奠定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领先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获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第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重点培育企业”、“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2018年度入库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百家优秀科技成长型企业”以及“2018年Lowe’s年度供应商称号”等多项资质及荣誉。公司推出的锂电商用零转向割草车获得2018年美国PTIA专业工具创新奖,公司研发并投入市场的锂电全地形车获得2020年美国PTIA专用工具创新奖。作为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内的先行企业,公司产品广泛销售于北美、欧洲等成熟市场以及亚太等新兴市场,获得客户的广泛好评,具有很高的市场覆盖率和行业知名度。

Consumer Reports成立于1936年,为美国知名非盈利独立组织,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真实、透明、独立、公平的消费决策信息,交流电清洗机推荐榜单信息系2021年1月15日Consumer Reports网站发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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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

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制造涉及到工业设计、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机工程、锂电池管理系统、智能控制、注塑加工、五金加工等众多技术领域,其技术发展水平主要取决于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制造业现代化程度。近年来,随着我国制造业的不断发展,我国新能源园林机械技术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以发行人为代表的部分优势企业凭借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先进的生产工艺,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产品,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技术水平已基本达到或接近世界领先水平。

(2)行业技术特点

1)注重高效与节能环保

随着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节能环保意识的增强,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低排放、低耗能、低噪音、振动小等要求日益提高。在技术创新和制造工艺提升的背景下,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顺应市场需求变化,朝着更加高效和节能环保的方向不断发展,产品技术符合NOISE认证、RoHS认证等要求。

2)注重安全性能与使用寿命

由于客户对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的安全性、耐久性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行业内生产企业需要不断进行生产工艺改进,加大新材料开发利用力度,并通过优化产品设计,制定产品可靠性标准和零部件加工规范,抓好产品品质验证和管控,不断提升产品安全性能与使用寿命,使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符合欧盟的CE认证、EMC认证和RED认证和北美的ETL认证等要求。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延长新能源园林机械使用寿命,是企业技术能力的重要体现。

3)注重新技术的应用

随着智能机器人技术的发展,国际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领先企业在智能化园林产品等研究领域不断取得突破,其他企业也纷纷加大对该类型产品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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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力度。以割草机器人为核心的智能化园林机械产品具有自动化、信息化的特点,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可以减少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新技术的应用同时能带来新的市场需求,是行业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3、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境内主要企业

1)大叶股份(300879.SZ)大叶股份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其他动力机械及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大叶股份是园林机械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ODM生产商,在生产技术、产品品质、制造规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产品销往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2)泉峰集团泉峰集团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动工具、花园工具及相关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测试、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全球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凭借先进的研发、测试、制造实力和全球营销、工业设计和售后服务团队,泉峰集团为客户提供优秀解决方案,赢得客户满意和认可。

3)宝时得宝时得始创于1994年,是一家集电动工具研发、制造、营销于一体,拥有国际知名电动工具品牌的跨国公司,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电动工具制造商和出口商之一。宝时得旗下知名品牌WORX,产品主要面向高端市场,涵盖专业、花园、家用等电动工具类别,客户遍及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

(2)境外主要企业

1)创科实业(股票代码:0669.HK)创科实业(英文简称“TTI”)成立于1985年,主要从事电动工具、户外园艺工具及地板护理产品的制造和销售业务,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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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实业在全球多个国家开展业务,目前在东莞设有制造工厂和研发中心,旗下主要品牌为Milwaukee(电动工具、工地照明、户外园艺电动工具、手动工具及储物工具等)、AEG(电动工具)、Ryobi(DIY电动工具)、Homelite(户外园艺工具)、Hoover、ORECK、vax、Dirt Devil(地板护理)等。

2)托罗配件(股票代码:TTC)托罗配件(英文简称“Toro”)成立于1914年,是创新性草坪设备、园林设备、租赁和建筑设备、喷灌设备及户外照明设备解决方案的全球供应商,主要为高尔夫球场、运动场、公共绿地、商业建筑与民用住宅以及农业用地提供出色的客户服务,在全球125个国家或地区设有分销商,旗下主要品牌有DitchWitch、Exmark、BOSS、American Augers、Ventrac、Subsite Electronics、HammerHead、Trencor等。Toro是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3)富世华(股票代码:HUSQ)富世华(英文名称“Husqvarna”)成立于1689年,是全球知名的户外园林机械生产企业,公司股票在纳斯达克斯德哥尔摩市场交易(股票代码:HUSQ)。公司产品包括割草机及割草机器人、链锯、草坪机、扫雪机、割灌机、绿篱剪等园林机械产品和金刚石车刀等建筑机械。4)史丹利百得(股票代码:SWK.N)史丹利百得(英文名称:Stanley Black & Decker)系Stanley公司与Black &Decker公司合并组成,是美国纽约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WK.N)。Black& Decker品牌创立于1910年,主要产品包括家用电动工具、清洁工具、小家电、园林工具等,产品销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产品革新、产品质量、产品设计方面有较高知名度。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

1)经验丰富且充满活力的跨国运营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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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公司着力培育自身独特的跨国运营能力,初步形成以中国智造为核心,拥有国际化市场、国际化品牌、国际化团队的全球运营体系。公司先后在美国、加拿大、德国、瑞典、俄罗斯、英国等地建立起超过250人的本土化运营团队,从事市场开发、供应链管理、售后服务、产品研发等多项业务。公司在北美和欧洲的高层管理人员均拥有资深的行业背景以及丰富的跨国企业管理经验,运营团队充满活力。深入市场腹地,通过当地员工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并为之提供高效服务,是公司及时掌握市场需求、长期赢得客户信任的重要保证。2)先进的全球协同研发体系作为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先行者,多年以来,公司在研发和设计能力方面持续投入大量资源,在中国、美国及瑞典设立了具有高度协同能力的专业化研发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球研发及技术人员超过800人,拥有国内外专利897项(其中发明专利66项)。公司在电机控制及系统控制、电池包、电池充电器、智能及IoT等方面积累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公司得以持续设计并研发出质量优异的产品,并奠定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积极探索物联网、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兴技术与园林机械产业的融合,已开发出智能割草机器人、智能坐骑式割草车等产品并已具备量产能力。公司推出的锂电商用零转向割草车获得2018年美国PTIA专业工具创新奖,公司研发并投入市场的锂电全地形车获得2020年美国PTIA专用工具创新奖。

3)深具预见性的自有品牌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自有品牌的建设和培育,自2009年开始,先后创立greenworks、POWERWORKS等品牌。通过多年的渠道拓展、品牌推广及运营,公司自有品牌greenworks的知名度及美誉度持续提高。以美国电商平台Amazon为例,公司greenworks品牌割草机、吹风机等多款产品常年位于“BestSeller”(最畅销产品)之列,销量及用户口碑均保持市场前列。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销售比例持续提高,2020年,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收入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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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达54.05%,已成为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4)全渠道覆盖的销售模式作为专注于新能源园林机械的制造商和品牌商,为了迅速占领市场,公司在销售方面采取了全渠道覆盖模式,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①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经与北美和欧洲知名商超如Lowe’s、Costco、Walmart、CTC、HarborFreight Tools、Menards、Bauhaus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公司自有品牌或商超品牌产品;②公司敏锐认识到电子商务消费的巨大潜力,公司在创办自有品牌伊始即开展与线上渠道的合作,在Amazon等主要电商平台上多年占据领先的品类市场份额;③针对专业园林机械领域产品销售的特点,公司已经与欧美主要园林机械经销商,如Carswell、Willand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基于公司早期在ODM业务方面建立起来的客户关系,公司同时为园林机械领域知名品牌企业,如STIHL、Toro等,提供ODM产品。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已建立起“线上+线下”的全渠道营销体系,可充分覆盖潜在目标消费者,顺应消费者购买习惯,提高产品销售效率及销售稳定性。

5)以锂电池包为核心的生态系统公司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深刻认识到新能源动力和智能技术对产业发展和用户消费习惯的影响,始终注重产品生态系统建设,创新性地开发了40V、60V和80V等多个电池包动力平台。鉴于同一平台上单个电池包可以支持多款设备,由此可形成以电池包为核心的生态系统。例如,公司当前主推的60V电压平台已推出超过40款产品,可基本覆盖户外园艺的各种使用场景。通过这一生态系统,消费者在购买多款greenworks产品后,可实现电池包在不同产品之间的互通互用,使用成本显著降低,客户粘性和复购可能性得以大幅增强;另外,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领域具有先发优势且已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结合锂电池包为核心的生态系统,将大大提升公司的竞争壁垒。6)垂直一体化的智能制造体系垂直一体化的智能制造体系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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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效保障。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改进,公司制造体系已经拥有以下主要优势:

①垂直化:公司在中国和越南两个制造基地建立起整机生产体系的同时,拥有了新能源电池包、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充电器等80%以上核心零部件的自主设计与制造能力,极大地提高了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制造成本大幅降低。垂直一体化使公司得以形成整机设计与零部件开发的协同优势,大大缩短了新品研发周期,可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②智能化:公司在中国和越南工厂布局了近300台机器人和机械手,应用了大量的自动化工装和夹具,广泛采用了CCD、AOI等自动检测仪器,由MES进行在线质量、维修、缺料报警并及时推送到对应的管理人员手机APP,并实时在线监测及记录各种工艺参数,每台产品通过批次号和序列号追踪形成产品质量档案;通过上百条自动化生产线,实现了冲压涂装、注塑、电机、电池包无人化和自动化生产,产生了三个省级智能制造工厂。不断的设备投入和自动化改造是公司获得产品一致性和产品质量、赢得客户口碑的重要保证。

③信息化:公司的生产由订单驱动,90%按单生产(Make to order)。公司在Lowe’s、Amazon等客户与公司对接的订单系统中获取客户下达的订单,将不同客户的订单整合到公司的生产高级排程系统APS进行生产计划,生产过程由生产执行系统MES进行跟踪和监控,成品入库后由产品装箱系统控制出库,并将订单交付信息在系统中反馈给客户完成闭环。强大的客户端信息化对接能力加上长期与全球优质客户的合作经验,使公司具备了为大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的能力。

(2)发行人主要竞争劣势

1)产能规模受限

公司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时期,订单数量、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公司现有主要产线在生产旺季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难以有效满足订单增长、产能提升需求。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急需新购土地、新建厂房、新置设备以进一步扩充产线及产能,提高产品供货能力,从而提高市场份额及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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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能力有待提高随着全球园林机械行业的发展,近年来公司保持高速发展,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提高,意味着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产能扩增,而公司目前资金来源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和自身积累,融资渠道单一,资金规模相对薄弱。为迎合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产能、扩大市场份额,公司迫切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长期资金需求。

5、行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1)行业所面临的发展机遇

1)国家政策为行业发展营造了有利环境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直接或者间接推动了我国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的境内及出口市场发展。2020年4月,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颁发《关于当前更好服务稳外贸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降低进出口环节收费;全面落实阶段性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征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以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降费政策;支持外贸企业提高海运运费议价能力,引导我企业出口选择到岸价格(CIF)结算,进口选择离岸价格(FOB)结算。《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提出,“森林城市群建设将构建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使城市群地区蓝绿空间占比 50%以上;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加城市森林面积、提升城市森林质量、增加城市居民游憩空间为目标,加强城市森林建设,城区树冠覆盖率达 25%,城区主、次干道中,林荫道路里程比例达60%以上”。2)锂电池生产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在国家政策推动和市场需求的双轮驱动下,锂电池向着高能量密度、高循环性能、高安全性能等方向发展,固态电池、硅碳负极、高镍三元材料和富锂锰正极等方向被认为是近年来发展的主流技术路线。2018-2024年期间,Advanced-NCM622,NCM811,NCA+等技术为主要发展方向。随着锂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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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逐步下降,锂电池在园林机械领域的应用将会越来越多,新能源园林机械与燃油型园林机械相比价格方面的劣势将会逐渐弱化。随着电池价格的进一步减低、电池比能量比功率的提高、永磁无刷位置传感器电机的普及发展,新能源园林机械必将在家用领域逐步替代燃油园林机械,新能源园林机械企业的竞争优势日益凸显。

3)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未来,随着人工智能及IoT技术、电机控制及系统控制技术、电池包及电源管理技术、新能源电池充电器技术等新技术的进一步研究和开发,新能源园林机械机械产品的舒适性、安全性、便利性、可玩性和可操控性都将得到大幅升级。产品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改善客户使用体验的同时,也将提高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的附加值,为行业内公司提供新的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扩大新能源园林机械的行业规模。

(2)行业所面临的挑战

1)人力成本逐年上升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人均工资水平快速提升。根据中智咨询统计,近五年来,A股上市公司人均人工成本保持着稳定增长的态势,从2015年的

10.8万元上涨到2019年的14.7万元,2019年人均人工成本涨幅为7.5%。近几年来国内人力成本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加,导致园林机械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利润空间受到挤压。2)技术水平要求提高锂电驱动产品线的核心技术包括电机、电控和电源技术。随着消费者对产品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不断提升,园林机械产品对传感器、算法等先进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没有技术积累很难直接研发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这将进一步倒逼园林机械行业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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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标准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基于公司所属行业类别,同时考虑所属行业分类下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及结构、产品功能及应用领域等因素后,公司选择了大叶股份(300879.SZ)、巨星科技(002444.SZ)和创科实业(0669.HK)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其中,大叶股份、创科实业与公司在产品及所处行业方面具有可比性;巨星科技产品与发行人不同,但巨星科技业务模式、主要客户与发行人高度相似,因此也将其作为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应用领域
大叶股份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其他动力机械及配件等园林绿化的修剪、树叶清理、道路除雪等领域
巨星科技手动工具、激光产品、智能工具、服务机器人等家庭日用、建筑工程、机器人及自动化、地图测量测绘等
创科实业电动工具、户外园艺工具、手动工具、地板护理和器具室内装修、户外园艺
格力博割草机、打草机、清洗机、吹风机、修枝机、链锯、智能割草机器人、智能坐骑式割草车等家庭园艺、公共园林、专业草坪等
公司名称经营情况客户构成市场地位
大叶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其他动力机械及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2018-2020年,公司分别实现销售收入7.83亿元、9.88亿元和10.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3亿元、0.81亿元和0.76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富世华集团、沃尔玛、翠丰集团、牧田、安达屋集团、HECHT、百力通等国内园林机械行业领先企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动工具分会副理事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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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经营情况客户构成市场地位
司资产总额18.29亿元、负债总额9.10亿元,净资产9.19亿元。
巨星科技公司主要从事手动工具、激光产品、智能工具、服务机器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8-2020年,公司分别实现销售收入59.35亿元、66.25亿元和85.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7亿元、8.95亿元和13.5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6.78亿元、负债总额46.40亿元,净资产90.37亿元。The Home Depot、Walmart、Lowe’s、Kingfisher、CTC等国际工具(TOOLS)行业的龙头企业
创科实业公司主要从事电动工具、户外园艺工具及地板护理产品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18-2020年,公司分别实现销售收入70.21亿美元、76.67亿美元和98.12亿美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亿美元、6.15亿美元和8.01亿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权益和非流动负债总额53.09亿美元,其中非流动负债总额14.06亿美元,权益总额39.03亿美元。The Home Depot等高级家居装修工具及建筑工具的世界级供应商之一,拥有多个信誉卓著的品牌
格力博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2018-2020年,公司分别实现销售收入31.12亿元、37.25亿元和42.9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亿元、1.54亿元、5.68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6.83亿元、负债总额27.14亿元,净资产9.70亿元。Lowe’s、Amazon、Walmart、CTC、Costco、The Home Depot、Harbor Freight Tools、STIHL、Toro、B&S、STIGA等公司生产的割草机、清洗机等产品在北美市场占据较高市场份额
公司名称技术研发能力概述
大叶股份公司拥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拥有工业设计、机械设计与制造、发动机设计与制造、电机工程、锂电池管理系统、智能控制技术等方面的大量专业人才,已形成覆盖汽油动力类、交流电动力类及锂电动力类产品系列的专利体系。
巨星科技公司是中国五金机电行业优秀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共研发新产品1,586项,申请发明专利34项,PCT专利9项,其中全新设计的产品实现了四分之一的销售占比,是一家集欧美本土服务、亚洲产业链制造和中国管理研发的全球资源配置型公司。
创科实业公司拥有世界一流的概念中心,由遍布全球的研究人员、设计师、工程师和产品专家构成,设有6处研发中心,借助先进的设计软件和3D快速原型制作能力,紧跟市场趋势,能迅速的将概念转化为市场上的产品。
格力博公司是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1-1-150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技术研发能力概述
江苏省智能车间,在中国、欧洲、美国均设有研发中心。
公司名称研发技术人员数量研发技术人员占比专利数量研发投入
大叶股份17416.45%1392018-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0.35亿元、0.43亿元、0.47亿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7%、4.38%和4.73%。
巨星科技7019.50%-2018-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07亿元、2.04亿元、2.45亿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9%、3.08%和2.87%。
创科实业---2018-2020年,公司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为2.03亿美元、2.30亿美元和3.17亿美元,研究与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9%、3.00%和3.23%。
格力博82220.54%8972018-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66亿元、1.70亿元和1.87亿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5%、4.58%和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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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能源动力类型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按能源动力类型分类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新能源园林机械产量423.28351.14275.25
销量395.00345.85300.85
产销率93.32%98.49%109.30%
交流电园林机械产量234.95158.52174.96
销量204.28173.07183.19
产销率86.95%109.18%104.70%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割草机产量83.8169.3057.07
销量79.6768.2564.55
产销率95.05%98.48%113.11%
打草机产量94.4091.0097.66
销量78.15100.67115.96
产销率82.79%110.62%118.74%
吹风机产量79.9161.9757.21
销量67.4562.6467.25
产销率84.41%101.07%117.55%
链锯产量59.7538.2432.40
销量51.5335.1235.34
产销率86.25%91.85%109.08%

1-1-152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修枝机产量47.0536.1136.10
销量42.3135.6741.39
产销率89.91%98.76%114.68%
清洗机产量152.0194.8586.92
销量129.32102.0487.84
产销率85.07%107.59%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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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手持式产能308.91271.56269.84
产量316.49258.45243.79
产能利用率102.45%95.17%90.35%
轮式产能285.37188.76183.95
产量265.93184.30164.79
产能利用率93.19%97.64%89.59%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新能源园林机械销量(万件)395.00345.85300.85
销售均价(元/件)745.31760.58711.87
销售金额(万元)294,393.85263,043.18214,165.14
交流电园林机械销量(万件)204.28173.07183.19
销售均价(元/件)522.77464.47380.72
销售金额(万元)106,794.2380,384.3369,742.87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割草机销量(万件)79.6768.2564.55
销售均价(元/件)1,311.261,324.501,326.82
销售金额(万元)104,463.4390,401.3585,640.42
打草机销量(万件)78.15100.67115.96
销售均价(元/件)474.92482.73382.62
销售金额(万元)37,115.0948,596.7044,368.90
吹风机销量(万件)67.4562.64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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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均价(元/件)592.69594.15481.30
销售金额(万元)39,975.2237,215.0532,366.30
链锯销量(万件)51.5335.1235.34
销售均价(元/件)717.64694.15635.54
销售金额(万元)36,981.4824,379.1022,460.62
修枝机销量(万件)42.3135.6741.39
销售均价(元/件)420.76452.87407.38
销售金额(万元)17,801.4716,151.6016,863.20
清洗机销量(万件)129.32102.0487.84
销售均价(元/件)639.44594.96542.97
销售金额(万元)82,688.7760,710.8047,696.74
模式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有品牌230,415.3654.05%197,628.7453.13%157,088.9550.65%
商超品牌144,531.8233.90%123,729.4433.26%100,105.7632.28%
ODM51,351.8212.05%50,647.1713.61%52,940.7517.07%
合计426,298.99100.00%372,005.35100.00%310,135.47100.00%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0年1Lowe’s自有品牌greenworks园林机械和商超品牌(Kobalt)园217,973.56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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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林机械
2Amazon自有品牌greenworks园林机械53,499.6912.47%
3Harbor Freight Tools商超品牌园林机械24,230.635.65%
4ToroODM新能源园林机械21,988.685.12%
5STIHLODM新能源园林机械14,941.453.48%
合计332,634.0177.51%
2019年1Lowe’s自有品牌greenworks园林机械和商超品牌(Kobalt)园林机械c213,160.8957.22%
2Amazon自有品牌greenworks园林机械22,396.276.01%
3STIHLODM新能源园林机械16,499.874.43%
4Bauhaus自有品牌POWERWORKS园林机械13,288.783.57%
5B&SODM新能源园林机械10,446.052.80%
合计275,791.8574.04%
2018年1Lowe’s自有品牌greenworks园林机械和商超贴牌(Kobalt)园林机械149,633.1648.08%
2Amazon自有品牌greenworks园林机械29,771.309.57%
3STIHLODM新能源园林机械23,696.587.61%
4Walmart自有品牌greenworks园林机械15,448.924.96%
5B&SODM新能源园林机械9,590.343.08%
合计228,140.2973.31%

1-1-156

售的产品主要包括清洗机、空压机和推草机等,其中清洗机销售量增幅较大。发行人自2009年与Toro开展业务合作,2020年进入前五大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Toro加深与全球最大家居建材超市The Home Depot合作,市场份额提升,订单需求大幅增长;另一方面公司之前与Toro的合作仅限于货值相对较低的18V和24V平台产品,2019年新增60V平台系列产品,平台产品更加丰富,而且货值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除STIHL为公司关联方外,公司与其他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公司董事宋琼丽担任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联方与前五大客户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2、前五大客户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情况
1Lowe’s成立于1952年,注册资本56亿美元,第一大股东为The Vanguard Group,总部位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穆尔斯维尔,是全球领先的家居建材用品零售商,提供家庭装修、维护、维修、改建和物业维修等所需要的产品与服务,2020年荣登《财富》杂志世界500强第137位、福布斯全球品牌价值100强第74位。
2Amazon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Jeffrey P. Bezos,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是美国最大的一家网络电子商务公司,也是网上最早开始经营电子商务的公司之一,为客户提供数百万种独特的全新、翻新及二手商品,如图书、影视、音乐和游戏、数码下载、电子和电脑、家居园艺用品、玩具、婴幼儿用品、食品、服饰、鞋类和珠宝、健康和个人护理用品、体育及户外用品、玩具、汽车及工业产品等。
3Harbor Freight Tools成立于1977年,是美国折扣工具和设备零售商,在美国47个州开设超过1,000家门店,提供超过7,000种工具和相关产品。
4Toro成立于1914年,注册资本为1.75亿美元,第一大股东为The Vanguard Group,是创新性草坪设备、园林设备、租赁和建筑设备、喷灌设备及户外照明设备解决方案的全球供应商,致力于为高尔夫球场、运动场、公共绿地、商业建筑与民用住宅以及农业用地提供出色的客户服务。
5STIHL成立于1926年,实际控制人为Stihl家族11名成员,是全球园林机械的技术和市场领先者,为林业、园林养护和建筑工业开发、生产、销售动力工具,产品主要包括油锯、割灌机、绿篱机等,自1971年

1-1-157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情况
以来其油锯一直是全球最畅销品牌。
6Bauhaus成立于1960年,是全球领先的户外休闲家具品牌店,在德国拥有190多家商店,并在全球12个国家设有商店。
7Walmart成立于1969年,注册资本11亿美元,第一大股东为John T. Walton Estate Trust,总部位于美国阿肯色州本顿维尔,是世界最大的连锁零售商、经营连锁折扣店和仓储式商店,多次荣登《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榜首及当选最具价值品牌,在全球范围内,以沃尔玛购物广场、山姆会员店、沃尔玛商店、沃尔玛社区店等多种方式经营零售业务,提供种类齐全的商品和服务。
8B&S成立于1908年,注册资本为120万美元,第一大股东为Dimensional Fund Advisors LP,是全球最大的户外动力设备用汽油发动机品牌商,主要产品包括发动机、发电机、高压清洗机、割草机和草坪护理产品和施工现场产品。

1-1-158

发行人的业务获取均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具有独立性,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发行人主要客户中除STIHL外均为发行人独立开发合作的全球或区域知名的渠道商/品牌商,发行人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3)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

定价策略方面,自有品牌业务主要根据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终端售价、市场销售情况、竞争情况等因素由公司与客户协商定价,公司运营自有品牌相应承担的销售及管理成本也更高;商超品牌业务主要按照成本+运营费用+合理毛利率方式由公司与客户协商定价;ODM业务主要采取成本+合理毛利率由公司与客户协商定价。因此,不同销售模式定价具有公允性。

4、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主要为公司的ODM客户对部分原材料指定了采购,指定采购的相关原材料全部用于该客户的ODM产品生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STIHL销售内容割草机、清洗机及打草机等
销售金额14,941.4516,499.8723,696.58
占营业收入比例3.48%4.43%7.61%
采购内容电池包、莲花喷头、PCB板、直齿轮等
采购金额479.851,378.322,041.26
占营业成本比例0.17%0.56%0.94%

1-1-159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ODM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0年1Toro21,988.685.12%
2STIHL14,941.453.48%
3B&S5,611.341.31%
4Metabo3,498.670.82%
5GEG1,537.210.36%
合计47,577.3511.09%
2019年1STIHL16,499.874.43%
2B&S10,446.052.80%
3Toro9,437.592.53%
4Metabo3,208.730.86%
5GEG3,040.330.82%
合计42,632.5611.44%
2018年1STIHL23,696.587.61%
2B&S9,590.343.08%
3Stiga7,090.362.28%
4Bosch3,500.091.12%
5Metabo3,193.231.03%
合计47,070.6015.13%

1-1-160

材料和包装材料等,该等主要原材料供应持续、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子电气件58,811.8022.55%44,883.0923.03%30,819.7920.39%
锂电池电芯48,506.7418.60%46,650.8423.93%35,927.7023.77%
五金件41,296.1815.83%28,151.9814.44%23,354.4615.45%
电机组件25,596.589.81%16,631.388.53%13,781.319.12%
塑料粒子22,926.218.79%17,609.389.03%14,249.099.43%
塑胶件18,112.656.94%10,051.415.16%7,643.205.06%
包装材料14,152.955.43%10,797.835.54%8,980.075.94%
压铸件9,991.503.83%6,253.263.21%4,501.972.98%
金属材料8,420.503.23%5,548.212.85%5,053.503.34%
其他13,024.304.99%8,350.624.28%6,831.034.52%
合计260,839.43100.00%194,928.00100.00%151,142.11100.00%
分类品名规格单位原材料采购单价
2020年2019年2018年
锂电池电芯锂电池电芯1.5Ah、2Ah、2.5Ah、3Ah、4Ah、4.1Ah元/个8.2510.319.70
电子电气件电源线组件14号线-两芯元/个58.4858.8760.37
保护器自动保护器元/个21.8021.9222.09
贴片ICMCU/16BIT/flash32k/SSO元/个2.652.692.70
五金件金属枪柄组件金属枪柄/锁扣浅灰色/扳机绿色376C元/个20.4521.5521.86
枪杆组件元/套8.708.868.86
塑料粒子ABS757元/kg9.769.7812.75
PPNC803元/kg8.139.279.36
电机组件漆包线\元/kg45.6144.7745.41
包装材料集草袋黑色元/个15.0515.4815.55

1-1-161分类

分类品名规格单位原材料采购单价
2020年2019年2018年
彩盒555*395*320mm/五层AB元/个12.1212.97\
塑胶件高压管2500psi/7.6m/2XM22-14/橡胶/蓝色元/根46.6446.6746.09
高压管13.8MPa/6m/2XM22-14/PVC/烟灰色/带扎带元/套13.3713.5613.54
压铸件油缸(新)ADC12元/个7.557.727.86
泵体A360元/个9.549.629.35
金属材料电工钢\元/kg4.544.754.90
类别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电力数量(万度)3,065.293,065.822,512.90
金额(万元)1,978.872,018.791,697.15
单价(元/度)0.650.660.68
天然气数量(万立方米)53.6857.7542.16
金额(万元)163.22182.85131.05
单价(元/立方米)3.043.173.11
自来水数量(万吨)19.2615.5816.18
金额(万元)89.0968.1168.11
单价(元/吨)4.634.374.21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2020年1亿纬锂能锂电池电芯18,857.827.23%
2金发科技塑料粒子14,694.305.63%
3三星SDI锂电池电芯13,954.115.35%
4村田锂电池电芯10,344.503.96%

1-1-162年度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5LG化学锂电池电芯5,350.322.05%
合计63,201.0424.22%
2019年1三星SDI锂电池电芯16,071.438.24%
2金发科技塑料粒子11,457.045.88%
3LG化学锂电池电芯、塑料粒子10,959.335.62%
4村田锂电池电芯10,552.275.41%
5亿纬锂能锂电池电芯9,772.725.01%
合计58,812.7930.17%
2018年1三星SDI锂电池电芯17,766.9011.76%
2村田锂电池电芯10,367.456.86%
3金发科技塑料粒子9,910.646.56%
4LG化学锂电池电芯、塑料粒子4,360.942.89%
5益而益电子电气件2,308.901.53%
合计44,714.8329.58%
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情况
1亿纬锂能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8.89亿元,第一大股东为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金成和骆锦红,主要业务是消费电池(包括

1-1-163

序号

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情况
锂原电池、小型锂离子电池)和动力电池(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其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安防、储能、新能源汽车、特种行业等市场。
2金发科技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25.74亿元,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袁志敏,主营业务为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完全生物降解塑料、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工程塑料、轻烃及氢能源、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等六大类。
3三星SDI成立于1970年,注册资本3,567.12亿韩元,第一大股东为SAMSUNG ELECTRONICSCO,.LTD,主营业务涵盖小型锂离子电池、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系统以及电子材料等,是三星集团在电子领域的附属企业。三星SDI锂离子电芯主要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电源、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汽车、蓄电池等领域。
4村田成立于1950年,注册资本694.44亿日元,第一大股东为日本マスタートラスト信託銀行株式会社(信託口),是全球领先的电子元器件制造商。2017年村田收购索尼在日本的全资子公司—索尼能源设备公司运营的电池业务、以及索尼在中国和新加坡的电池相关制造场所、以及索尼分配在日本和全球的电池业务销售及研发中心的资产和人员,其锂离子电芯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相机、笔记本电脑、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等领域。
5LG化学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3,914.06亿韩元,控股股东为LG Corp.,隶属于韩国三大集团之一LG集团,是其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该公司主要经营四个业务分部,包括电池分部、基材分部、信息电子材料以及工业分部,电池分部主要从事小型电池、动力电池和ESS电池的研发、生产。
6益而益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9,063.714265万元,控股股东为益而益(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章龙,主要从事用电安全设备研发制造领域,现已发展成为漏电保护装置、水泵、线缆及智能家用设备领域技术创新升级的领导者,集团业务覆盖中国、北美、墨西哥、印度和东南亚等地区市场。
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5,860.913,305.3512,555.5679.16%

1-1-164

资产类别

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机器设备35,749.9712,256.7923,493.1865.72%
运输设备3,632.752,135.911,496.8441.20%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8,891.256,748.742,142.5124.10%
家具工具3,823.832,114.411,709.4244.70%
合计67,958.7126,561.2041,397.5160.92%
设备数量(台/套)原值净值成新率
注塑机1254,564.593,281.5471.89%
液压机711,421.331,120.4678.83%
加工中心171,048.65577.9255.11%
贴片机15821.57638.7077.74%
供料系统5745.13528.4370.92%
喷涂线1490.00396.0880.83%
电池包自动化线2476.11448.9794.30%
铣床6311.31244.7678.62%
AI智能插件设备2265.20191.6172.25%
粉房系统1159.8384.3152.75%
选择性激光结烧设备1143.5956.3639.25%
70T储料桶1143.59104.8273.00%
ZTR生产流水线1143.59108.0575.25%
割草机自动化生产线4131.90106.1880.50%
齿轮箱装配线1120.13120.13100.00%
推草机样板线体1114.6694.0282.00%
合计25411,101.178,102.3472.99%
序号权利人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取得方式用途他项权利

1-1-165序号

序号权利人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取得方式用途他项权利
1格力博有限常房权证字00643605号常州市星港路65-1号18,217.26自建生产
2格力博有限苏(2018)常州市不动产权0050755号常州市星港路65-30号52,177.08自建生产
序号权利人面积坐落取得方式房产用途他项权利
1格力博瑞典宗地面积2,424㎡,建筑面积1,088㎡Hjortronv?gen 3 J?nk?ping受让办公、仓库及研发
2Sunrise Marketing宗地面积142.15英亩,建筑面积510,924平方英尺600 Causby Rd., Morganton, Burke County, North Carolina 28655受让仓库抵押

1-1-166序号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房产位置面积(㎡)租赁期限房产用途
1发行人江苏省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14号厂房16,4162006/5/1-2021/7/31生产
2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15号厂房2006/11/1-2022/1/31生产
3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6号厂房8,565.52009/1/1-2024/3/31生产
4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11号厂房4,1302009/1/1-2024/3/31生产
5发行人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新市民公寓管理办公室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合欢路西新市民公寓综合楼2号楼,1-9层8,7582009/1/1-2023/12/31员工宿舍
6发行人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3号、65-4号厂房18,9342021/1/1-2021/12/31生产、研发
7格腾汽车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7号厂房2,6092021/1/1-2021/12/31生产、研发
8发行人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合欢路西新市民公寓综合楼1号楼、1号楼-2号楼间第二层辅房10,946.52021/1/1-2021/12/31员工宿舍、食堂
9发行人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合欢路西新市民公寓综合楼1号楼-2号楼间第一层辅房1,150.72020/3/1-2021/12/31食堂
10发行人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花苑65幢2-5楼2,6242021/1/1-2021/12/31宿舍
11发行人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常州市钟楼区长江路308号3,8002020/7/1-2021/6/30厂房、仓库
12发行人常州金瑞达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58号5号厂房24,061.672020/4/1-2021/7/31生产、研发
13煦升园林郑敏、沈美琴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1500弄8-9号408室552021/4/1-2023/3/31办公

1-1-167

序号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房产位置面积(㎡)租赁期限房产用途
14陆群、张石贤、孙张鹭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1500弄8-9号713室130.592020/12/1-2022/11/30办公
15发行人广东天石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琶洲东区北码头28号之五整栋自编5号楼202单元3302020/3/16-2023/3/15办公
16发行人广州市海珠区黄埔村北码头28号之五整栋自编5号楼105单元1342020/11/05-2022/11/04办公
17维卡塑业常州云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星港大道钟楼科技工业园内(65-29)2栋4,317.092020/8/18-2021/8/17仓库、办公
18发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建屋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N1幢6层602室407.742021/1/25-2024/1/24办公
19发行人常州金英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18号100间2021/1/1-2021/6/30员工宿舍
20发行人金瑞浙江省金华市千锦路199号802020/7/20-2021/7/20办公

1-1-168

常州钟楼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已取得该租赁物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但尚未取得相关房产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上述第19项房产,土地使用权人已取得该租赁物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但尚未取得相关房产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租赁房屋均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如果发行人因上述房产瑕疵被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致使相关生产、办公场所拆迁等原因,从而使公司无法继续承租、使用相关生产、办公场所而导致生产经营受损,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承担公司因行政处罚或搬迁而造成的损失。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发行人境内租赁的部分房屋存在未取得房产证亦未办理工程规划及工程验收程序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租赁房屋产的使用以及租赁合同有效性存在法律风险。但鉴于上述第1-10出租方及产权人已出具证明,确认相关租赁房屋无明确拆迁计划,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因此,发行人租赁房屋的上述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4)境外租赁房产

截至各境外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境外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房产位置面积租赁期限房产用途
1格力博越南天宝海防责任有限公司越南海防市亭武-吉海经济区安阳县安和社长裔工业区P-1地 块P-1.1及P-1.2号厂房厂房12,376m?、办公室1,920m?、土地23,482m?2019/3/1-2024/3/1生产、办公

1-1-169序号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房产位置面积租赁期限房产用途
2 4Tuong Vien Grand Park股份公司越南海防市亭武-吉海经济区安阳县安和社长裔工业区P-2号地块P-2.1号厂房厂房6,996m?、办公室720m?、土地12,500m?2020/6/1-2025/5/31生产、办公
越南海防市亭武-吉海经济区安阳县安和社长裔工业区P地块 P-8号厂房厂房5,071m?、办公室1,920m?、土地9,178m?2020/2/1-2025/1/31生产、办公
越南海防市亭武-吉海经济区安阳县安和社长裔工业区P 地块P-5号厂房厂房5,071m?、办公室640m?、土地9,178m?2020/5/1-2025/4/30生产、办公
3VIDFI 沿海投资股份公司越南海防市海安县东海2坊及南海坊亭武末端服务区K4号库房库房12,035 m?9070 m?库房自移交日起1年,2965 m?库房自移交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仓库
4京北服务股份公司与西贡-海防工业区股份公司越南海防市安阳县洪峰社亭武-吉海经济区长裔工业区M地块C3-3号厂房厂房5,504 m?、办公室507 m?、土地8,930 m?自厂房移交日起2年生产、办公
越南海防市安阳县洪峰社亭武-吉海经济区长裔工业区M地块C3-1号厂房厂房5,848 m?、土地8,930 m?自厂房移交日起2年生产
5格力博加拿大Westellar Holdings Inc1110 Stellar Drive, Units 101, 102 and 103, Newmarket,Ontario8,277ft?2018/9/1-2023/8/31办公
6Sunrise MarketingExecutive Center II, LLCSuite 161, Executive Center II, 1116 South Walton Blvd., Bentonville, Benton County, Arkansas202ft?2019/11/21-2021/11/30办公
7Concord Property Development, LLCBuilding 3 Upper Level, 500 S. Main Street, Mooresville, NC 2811540,080ft?自出租人完成合同约定的装修建筑工作并通知承租人交付之日起10年,10年到期后有两次5年的延长选择权办公
8Marshall Building II, LLCSuite 202, Marshall Building, 2013 4th Avenue, Seattle, WA 981214,451ft?2016/12/1-2022/5/31办公
9格力博德国Weiterstadt Park GmbH魏特尔斯塔特市鲁道夫·迪塞尔大街16/18号、邮政编码为64331的魏特尔斯塔特公园大楼中约397平方米的办公空间以及四个地下车库397m?2020/1/1-2022/12/31办公
10格力博瑞典创新Categi ABMog?lsv?gen 11, Jonkoping276m?2017/10/1-2021/9/30销售/展览,仓库

1-1-170

序号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房产位置面积租赁期限房产用途
Fastighets AB Briggen i V?stra HamnenRiggaregatan 53, Malm?276m?2020/3/1-2023/3/31办公
La société civile immobiliére CROISSY5, rue Hans List – 78290 Croissy sur Seine127.7m?2019/9/2-2028/9/1办公
Diskservice Syd AB?ngloks?vgen 9-1165m?2021/3/1-2022/2/28仓库
11格力博俄罗斯Mosrybkhoz Joint Stock CompanyMoscow, Yakimansky pereulok,6,Ground Floor, room I, Room 25 and part of Room 34102m?2021/5/1-2022/2/28办公
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2,708.28655.882,052.40
软件4,007.681,925.682,082.00
合计6,715.962,581.564,134.40
序号权利人权证号坐落宗地面积(㎡)取得方式用途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格力博有限常国用(2012)第38363号常州市星港路65-1号20,725出让工业用地2058年6月29日
2格力博有限苏(2018)常州市不动产权005075常州市星港路65-30号33,024出让工业用地2058年6月29日

1-1-171

序号

序号权利人权证号坐落宗地面积(㎡)取得方式用途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5号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用途
1基于蓝牙自主本技术系在蓝牙核心模块内集成电池包BMS功能,实智能电

1-1-172序号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用途
SoC芯片的电池管理技术研发现更高效更经济的电池管理功能,通过蓝牙电池作为中介,实现园林机械的IoT功能。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BLE与锂电池的结合,蓝牙协议栈及底层应用的管理;②基于数字前端的锂电池管理系统(BMS);③与用户交互的App;④云平台大数据管理,远程升级电池固件(OTA)。池包系列产品
2智能电池包、电动工具及IoT平台自主研发采用了跨平台移动端开发技术,通过物联网及云平台对智能园林机械进行管理。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基于低功耗蓝牙的自研通信协议;②Xamarin跨平台移动端开发框架,确保同一套代码能同时运行于iOS和Android等两大主流移动平台;③针对电池包以及电动工具的远程固件升级(OTA),使我们设备上的固件时刻保持最新,并随着固件版本的升级,设备的功能愈发的高效;④为IoT深度定制的云平台全球化部署于亚马逊云,根据设备的运行状态,使用情况,给客户App推送各种消息提醒(如电量过低,运行温度过高)或易损件的优惠信息,并可根据客户所在地区的实时天气状况,给客户提出使用工具的建议。格力博IoT平台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用途
1FOC矢量控制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通过对永磁同步电机三相电流的解耦控制来实现扭矩和磁通的独立控制,并且采用SVPWM技术,实现永磁电机的MTPA(最大扭矩/安培比)控制,可以通过弱磁技术提升电机最大转速。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灵活的可避开干扰的电流采样技术;②直接通过MOS内阻采样电流,简化了硬件设计,降低了硬件成本;③具有霍尔位置自学习功能。FOC矢量控制平台
2高频脉振电压注入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采用新型高频脉振电压注入技术实现该控制,可以快速、准确地检测出转子位置及转速信息,实现电机低速大扭矩启动;改善位置估计值对实际值的跟踪精度;系统无需改变或添加硬件电路。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在估计的两相旋转坐标系的直轴上持续注入高频的正弦电流信号;②检测电流环调节器输出的交轴电压,并进行带通滤波器、低通滤波器等适当的信号处理技术,提取出与转子位置估计误差的信息;③对此误差信息,通过采用锁相环技术,无感电控平台

1-1-173序号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用途
获得转子位置与转速的估计值,实现电机的低速控制。
3滑膜变结构控制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采用全阶滑模观测器控制技术实现永磁同步电机在宽转速领域的应用。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采用锁相环技术跟踪转子位置信息,有效提高了观测器对高频噪声的抗干扰能力;②采用全阶滑模观测器,动态响应快、鲁棒性强、观测精度高;③采用饱和函数设计滑模观测器,降低了传统滑模观测器的高振动、干扰能力差的特点。正弦波控制电控平台
4无感BLDC电机控制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所涉及的无刷电机无需安装霍尔传感器,运行时不会因为传感器损坏停止工作,增加了运行的可靠性;通过脉冲法检测位置,实现了位置的精确检测;实现100%扭矩启动,启动性能优异;通用性强,无需改动参数可实现大部分电机的启动及运行。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采用脉冲定位,实现闭环启动;②启动平顺,无反转;③启动扭矩大。无感BLDC控制平台
5多种通信协议共存的通信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系使用更快、更可靠的新通信方式,同时对旧的通信方式兼容;园林机械、充电器,兼容两种或者多种通讯协议,以支持不同的应用。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通信方式提升,数据吞吐量变大,速度更快,数据传输更可靠;②不同的通信方式共存且相互兼容,保证新老产品线共存。基于格力博私有通信协议的各种产品
6割草机的角度监测系统及其监测方法自主研发本技术应用一款三轴感应芯片放置于割草机上,传感器通过I2C或SPI方式和MCU通讯,MCU通过传感器芯片三轴的倾斜角来实时计算割草机的倾斜度,当倾斜度超过安全值后及时停止运行,用以替代传统的机械倒立开关,安装方便,降低成本的同时可以提高装配效率。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集成度高,安装位置灵活,降低安装成本;②可靠性高,不会因为机械碰撞失效。割草机平台
7打草绳与刀头的自动识别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结合电流识别和不同打草头最高速度来识别打草绳和刀头,识别度更高;对不同负载进行不同的电流控制,有利于提高园林机械的运行时效。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提高电动工具的运行时间;②提高的在刀头模式下的安全系数。打草机平台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用途
1双压电池包自主本技术使一款电池包具备被两种工具使用的能力,同双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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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用途
及三电压充放电系统技术研发时运用特有的电芯组外串并联端子的结构方式,使双压电池包的应用更加安全。两款双压电池包组合,匹配三种电压平台的电动工具和园林机械,构成一个系统。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双压电池包的输出端子串并联结构;②适用于双压电池包特有的专业BMS设计;③专门针对双压电池包单组电芯互充的防护设计;④保护板采用自动化装配工艺标准设计,满足大规模自动化生产需求;⑤低压并联充电技术,充电更均衡可靠。池包及三电压充放电平台
2双电池包自动切换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所涉及的双电池包检测及选择切换装置可以自动检测电池包腔体内电池包电量、温度等信息,实现两个电池包的自动切换。同样的技术还可以衍生到多个电池包的切换。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双包通讯切换,减少两个电池包同时通讯时软件处理的负荷;②对电池电量、电池状态和工具工况的实时监控,形成切换逻辑;③具备单包低压保护功能;④具备单包通讯保护功能;⑤具备双包硬件保护功能;⑥具备双包放电不平衡保护功能;⑦具备双包互充保护功能。双电池包切换平台
3电池包串联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所涉及的产品分为双包串联产品,满足客户对不改变现有电池包的应用情况下,提升产品的电压和功率等级,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串联组件采用高精度控制芯片MCU,控制串联电池包的电流和电压;②串联组件采用MOSFET和继电器双重控制,确保了产品的安全性能;③产品同时具备通信、过流保护、过压保护等功能,可实现多产品使用;④产品同时监控多路电池包状态和负载状态,可通过对外通信将多电池包、负载的数据实时传输出来,方便客户及时了解电池包及负载(电机)的使用状态;⑤兼容多电池包型号,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使用需要,选择配置不同种类电池包串联工作。园林机械产品
4电池包并联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所涉及的产品分为双包并联和多包并联(三包及以上更多包并联)产品,满足客户对不改变现有电池包的应用情况下,提升产品的电流和功率等级,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并联组件采用高精度传感器采集信号传送给高精度控制芯片,控制并联电池包的电流和电压;②并联组件采用MOSFET和继电器双重控园林机械产品

1-1-175序号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用途
制,确保了产品的安全性能;③产品同时具备通信、过流保护、过压保护等功能,可实现多产品、多功能嵌入使用,使用方便;④产品同时监控多路电池包状态和负载状态,可通过对外通信将多电池包、负载的数据实时传输出来,方便客户及时了解电池包及负载(电机)的使用状态;⑤兼容多电池包型号,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使用需要,选择配置不同电量,甚至不同电压的电池包并联工作;⑥并联单元设计为可级联性,组合多个电池包及并联模块,理论上可以实现N个电池包的并联使用。
5高串数大功率大容量电池包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所涉及的60V以上锂电池包采用较高的电压平台,具备持续大电流输出的能力,续航能力更强;应用该电池包的工具输出功率能够媲美汽油机。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高串数级联式通信的BMS设计,基于新能源汽车BMS设计方案,具备电压、温度监控功能,具有单电芯均衡功能及组间均衡功能,超低功耗的休眠模式,让电池包具有较长使用寿命;②蜂巢式的结构设计辅以大面积的铜片点焊工艺能够让电池包具备持续大电流输出的能力,整体输出功率达到4KW;③电压采样采用FPC连接,具备大规模自动化生产的装配工艺要求;④保护板采用自动灌胶工艺,电池模组采用真空覆膜工艺,防护等级高;⑤独特的充电器-电池包风道设计,能实现快充充电时电池包的快速冷却。格力博60V以上锂电池包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用途
1自适应大功率双电池包充电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提升了双充充电器技术在大功率平台的应用,完善了双充充电器产品的功能拓展。本技术实现了只使用一个充电器DC-DC模块的情况下同时输出对两个电池进行充电,成功实现了可以根据电池状态对电池充电时进行充电电流的智能控制和输出充电功率的自动控制技术。同时对两个电池充电时,本技术实现了充电功率在可控制的情况下自由分配,并且实现了在两个容量不同的电池同时接入充电器充电,当充电结束时两个不同容量的电池能够被同时充满。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进一步缩短了锂离子电池包的充电时间;②实现了充电器可以根据接入电池的数量、格力博20V\40V\60V\80V\82V充电器平台

1-1-176

序号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用途
调整最大输出功率,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电池充满。
2充电器自适应频率调节技术自主研发本技术改写了反击式电路架构中只能采用固定工作频率驱动的历史,有效提高产品的转换效率。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把频率调节技术应用在反激式开关电源的电路架构中,大幅度提高了充电器的转换效率接近三个百分点;②电路结构非常简单,采用可调整工作频率的开关电源PWM芯片。充电器及电源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416,346.43358,173.24297,722.77
营业收入429,127.63372,506.36311,191.64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7.02%96.15%95.67%
序号姓名职务职位入职时间学历
1陈寅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硕士
2李志远研发副总裁2013年本科
3霍晓辉技术总监2003年大专

1-1-177序号

序号姓名职务职位入职时间学历
4庄宪电子工程团队技术部部长2013年本科

1-1-178

公司全球研发中心各组成部分的具体职责情况如下:

团队主要职责
研发中心(中国)技术研发团队负责产品创新研发、专业技术方案解决、产品结构评审等工作。
设计研发团队负责新产品结构设计、老产品改进方案设计工作。
车业研发团队负责骑式、站立式割草车、智能坐骑式割草车的研究开发和生产制造。
项目管理团队负责产品项目立项,包含新产品项目、提升项目、转移项目等,管理项目的全过程。
电子工程团队负责所有产品的电子软硬件设计开发工作以及物联网开发工作。
创意设计团队负责产品说明书设计、包装设计、平面设计、产品展会、市场展销等创意策划工作。
知识产权团队负责产品专利申请、布局、商标申请等所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欧洲研发团队负责智能产品的研发以及欧洲市场产品的外形设计工作。
美国研发团队负责产品的前期概念设计以及外形设计工作。

1-1-179

开发、管理等过程,完成产品的设计并交付车间生产,并且通过MES系统管理生产品质,IoT智能设备采集产品使用信息,保证从市场概念到研发设计、从生产到使用的整体联动,从而提升产品品质及客户满意度。同时,为了贴近客户需求、整合全球优质资源,公司2018年起搭建了以中国常州为核心,同时覆盖北美、欧洲、越南的全球研发协作设计中心云平台,在提升研发资料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时提升产品研发效率和质量。

2、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研发费用18,680.9717,042.4316,649.82
营业收入429,127.63372,506.36311,191.64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35%4.58%5.35%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所处阶段经费预算(万元)
16充充电器项目多电池充电系统的控制技术,充分利用交流电满载功率,实现6个电池包快速充电。试生产200
2双充大功率项目双电池充电系统的控制技术,实现双电池包平衡充电、快速充电,满足双电池包串并联产品的应用。试生产80
3双压电池包及充放电系统项目双压输出的电池包,以及对应的充放电系统。试生产200
4电池包自动化项目电池包的自动化生产及测试,提高电池的防水、防尘能力,实现低功耗和高输出功率。试生产600
5多包输入逆变器项目应用多电池包输入并行放电控制技术,具有大功率纯正弦波交流输出,同时具备USB\Type-c供电输出。设计80
6无线充电充电器项目大功率高电压远距离无线充电技术,用于具备无线充电功能的电池包充电。设计100

1-1-180

(2)主要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与部分高校和技术优势企业开展了研发合作,充分发挥外部研发力量对公司研发水平的协助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7氮化镓、碳化硅充电器项目新工艺零部件的使用,高功率密度的充电器产品开发。设计150
8智能电池包及工具平台项目实现电池包数据上传,App控制,IoT后台管理。设计200
9高串数大功率大容量电池包项目应用高串数BMS管理技术,电池包热管理技术,电池包大功率放电技术。设计100
10RTK智能割草机项目RTK定位技术,路径规划算法,地图构建。设计300
11多包并联割草车用能量管理单元项目多包并联充放电管理。设计200
12无感正弦波控制器项目无感正弦波控制技术,多平台运用。设计100
13大功率车用控制器项目大功率车用控制器技术。设计100
14Wi-Fi智能割草机项目Wi-Fi远程控制智能割草机,App控制,IoT后台管理。设计200
15远距离控制智能割草机项目无线网关传输,App控制,IoT后台管理。设计100
16双包并联控制器项目双电池包并联输入,电源管理,大功率控制器。验证100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81序号

序号合作方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内容与范围权利与义务风险责任承担保密措施研发成果归属
1东南大学7135系列超高效永磁同步电机优化设计2020/12/23针对原有7135外转子永磁同步电机(链锯电机)进行优化设计,提高WHEAPMS电机宽转速和宽负载范围运行效率,降低材料成本,减小电机工作噪音和振动,提升永磁同步电机驱动系统性能。博康电子:提供研制和咨询经费;负责电机样机制造及样机制造费用;提供样机测试平台。 东南大学:协议生效后并收到第一笔款项的6个月内完成电机设计工作;提交样机制造图纸和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提供相关技术咨询。若项目研发失败,为东南大学原因时,东南大学退还已付研发费用;若为博康电子原因,东南大学将不退还已付研发费,但不追交余下未付研发费,但若已付全款,则也不退还所付研发费。对于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和技术秘密,未经双方签字同意不得对外转让或泄露。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项目研发成功三年后技术成果归博康电子所有。
2宁波高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割草车割刀三合一控制器开发项目2020/9/25委托对方开发割草车割刀三合一控制器项目,即本款控制器可同时驱动三只割刀电机。格力博:对宁波高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确认,并有权提出整改。 宁波高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完成零件方案设计,承诺完成本产品的开发并满足格力博规格书要求,负责解决开发过程中遇到问题。若本产品开发失败,宁波高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应在壹周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开发费用。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相互之间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在格力博规格书要求基础上以及外形上开发获得项目IP,归格力博所有。
3东南大学格力博第3代背包吹风机2019/8/1设计一款背包吹风机,风叶直径200mm,从流体动力学流场及动平衡方面,对风叶结构参数(形状、格力博:提供研发经费、测试、参考样机CAD三维模型;进行样机制作,并协助相关性能参数测试;为东南大学人员在工作条若项目研发失败,格力博将不再支付剩余研发费用。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技术成技术成果归格力博所有;知识产权归双方共享。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82序号

序号合作方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内容与范围权利与义务风险责任承担保密措施研发成果归属
叶片数量、角度等),以及蜗壳与进出风口结构进行优化设计,性能跟对比样机提升10 %。件等方面提供方便。 东南大学:吹风机的振动/噪音测试与响应特性计算分析报告;样机背包吹风机整机计算模态分析报告;样机背包吹风机整机计算模态分析报告;新风叶装配吹风机整机计算和试验模态分析报告。果对外公开、许可使用或转让。
4东南大学低成本高效永磁磁阻同步电机研发2019/6/13针对稀土(NdFeB)永磁无刷直流电机稀土用量大、成本高的问题,研发采用铁氧体(Ferrite)的99系列割草机用LCPMRAC电机,保持系统原有运行效率,降低材料成本,减小电机工作噪音和振动,提升永磁同步电机驱动系统性能。格力博:提供研制和咨询经费;负责电机样机制造及样机制造费用;提供样机测试平台。 东南大学:协议生效后并收到第一笔款项的1个月内完成电机设计工作;提交样机制造图纸和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提供相关技术咨询。若项目研发失败,为东南大学原因时,退还已付研发费用;若为格力博原因,不退还已付研发费,但不追交余下未付研发费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技术成果对外公开、许可使用或转让。开发低成本高效永磁磁阻电机的技术成果归双方共有;项目研发成功三年后技术成果归格力博所有。

1-1-183

4、科研实力和成果

(1)专利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805项境内专利,92项境外专利,其中境内外发明专利共计66项,具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二。

(2)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情况

公司是国家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认定机构认定时间
1无刷双包自动切换割草机202003ZL005B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0.09
2智能割草机202001ZL001B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0.05
3高性能大功率锂电吹吸机202001ZL002B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0.05
4锂电零转向割草车201901ZL001B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9.05
5锂电直流松土机201901ZL003B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9.05
6园林工具多功能组合充电器201801ZL002B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8.06
7智能电池包201801ZL003B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18.06
8锂电轴流吹风机170404G0350W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7.11
9家用智能空压机170404G0351W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7.11
10高性能锂电冲击螺丝批170404G0352W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7.11
11便携式锂电电钻(冲击钻)170404G0353W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7.11
12高压清洗机170404G0005W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7.07
13自动智能扫雪机160404G0552N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6.12
14手持式链锯160404G0554N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6.12
15轻便型修枝机160404G0555N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6.12
16手持式电动打草机160404G0556N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6.12
17人工智能推草机160404G0553N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6.12
18GW2000高压感应清洗机160404G0005W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6.07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标准类别发布单位发布日期
1园林机械 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配刚性切割装置的修边机LY/T 3168-2019行业标准国家林草局2019/10/23

1-1-184序号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标准类别发布单位发布日期
2园林机械 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手持式修枝链锯LY/T 3169-2019行业标准国家林草局2019/10/23
3园林机械 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杆式绿篱修剪机LY/T 3170-2019行业标准国家林草局2019/10/23
4园林机械 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旋刀步进式草坪修剪机LY/T 3018-2018行业标准国家林草局2018/12/29
5园林机械 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手持式绿篱修剪机LY/T 3020-2018行业标准国家林草局2018/12/29
6园林机械 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手持式链锯LY/T 3022-2018行业标准国家林草局2018/12/29
7园林机械 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便携式吹、吸及吹吸风机LY/T 3023-2018行业标准国家林草局2018/12/29
序号技术储备技术描述
1多设备无线控制及管理技术用于清洗机、吸尘器、电动工具等,通过蓝牙通信和IoT功能对设备进行组网管理。
2电池包串联技术用于割草机、扫雪机等高功率产品,将电池包串联使用,增大电压、续航时间和输出功率。
3大功率放电对电池包自适应的一种控制方案针对电池包在大功率放电应用中的特性变化,设计有效的管理策略,提高电池安全性和工作续航时间。
4降功率恒压控制算法适用于园林工具、电动工具各种工况的电机控制策略,保持工具的性一致定性。
5电池包、工具、充电器诊断技术电池包、工具、充电器诊断工具,用于各级别用户的产品诊断。
6多通道充电器的电流电压PID控制技术多通道充电器的电流电压PID控制算法,实现更精确的电流控制。
7电池包SOC算法新型的电池包的SOC估算算法,应用于对电量精确度高的使用场景。
8内置MCU的集成式电池管理芯片的应用技术电池包新型管理系统架构,提高电池包管理系统的可靠性同时降低硬件成本。
9电池包模拟器技术电池包模拟器测试装置,用于产品测试。
10自动充放电循环测试装置应用技术循环测试装置,用于质量部门对产品进行可靠性测试。

1-1-185序号

序号技术储备技术描述
11基于减法器的电压检测方法及应用技术电池管理系统的一种新型方法。
12超低功耗一体式电池管理技术智能割草机电池包,配合整机系统的超低功耗一体式电池技术。
13I2C通讯的低功耗电池管理技术智能割草机电池包,配合整机系统的超低功耗一体式电池技术。
14双压电池包的USB电路及应用技术双压带USB电池包,同时实现双压输出并且实现平衡放电的USB供电输出。
15LORA及网关技术的应用应用于智能割草机或其他产品的远距离无线通讯技术。
16带双向无线充电功能的电池管理技术
17超低功耗带自唤醒的USB输出装置电池包内置USB输出装置以及功耗管理技术。
18金属片的保险装置及设计技术电池包保险装置,可与汇流片整合并替代保险丝,实现大电流放电。
19抑制电池包过充的二次保护技术针对更严苛的安规认证开发一种电池包过充保护技术。
20复合型升降压控制技术充电器技术。
21格力博IoT平台包含App、网页管理系统、云平台技术,在这个平台上,源源不断的接入格力博产品。基于格力博云平台,提供ODM客户的定制化服务。
22充电器电池漏电流控制技术充电器漏电流控制技术。
23输出高电压电源的稳压控制技术充电器技术。
24割草机可拆卸RTK定位模块智能割草机RTK技术及应用。
25RTK智能割草机技术智能割草机基于RTK的路径规划算法。
26充电载波通讯技术充电器、智能割草机等可通过充电回路实现数据的传输,省去通讯线路。
27电源适配器及交直流电源驱动的工具园林工具、电动工具交直流通用供电技术。
28利用工具电池包对内燃机应急启动技术基于格力博电池的应急电源启动装置,用到DCDC技术以及超级电容器技术。
29电池包线束诊断技术线束诊断工具用于产品的线束诊断。
30多种工作模式的定位采集装置智能割草机定位技术。
31基于卡尔曼滤波的电流保护系统园林工具、电动工具的控制算法。

1-1-186

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形成产品和技术创新成果,满足新能源园林机械市场的不断发展的需要。

1)科学的研发管理机制经过多年运营、技术积累与创新,公司形成了一套结构合理、体系健全的研发管理机制。公司制定了各项技术创新管理办法,规范了研发流程,包括《格力博技术创新管理制度》、《产品开发控制程序》、《APQP作业流程》等。同时,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化趋势作为技术创新的导向,并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与高等院校及部分优势企业的合作,与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开展深度合作,已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技术研发体系。科学的研发管理机制为公司研发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成为公司不断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

2)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公司一直以来始终重视研发人员队伍建设,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完善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一方面持续引进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不断在项目执行的实践中培养人才和团队,形成不断扩大的优秀研发团队与深厚的人才储备。公司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系统性的教育培训体系。针对专业研发人员,公司通过邀请国际国内技术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每年技术研究报告会等形式,将知识和经验进行传承,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成长氛围,保证了人才在企业中的发展和公司技术创新水平的稳定提高。3)市场化的创新激励机制为了鼓励研发人员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公司建立了市场化的技术创新奖励制度,并大力推行激励创新的企业文化。对于一般技术创新,公司通过绩效考核给予相应的奖励;如技术创新属于专利范畴,根据公司《专利奖励制度》流程进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负责人组织评审,评审确认通过后,公司给予发明人相应的薪酬激励。同时,公司还将创新业绩作为对技术人员进行评价、晋升、职称评聘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以此激发公司广大员工的创新理念与创新意识,推进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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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公司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建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先后开发了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被评为“常州市知识产权创新企业”。公司制订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对知识产权部门及其职责、国内外专利申请的管理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书》,有效地保护公司和员工个人的核心技术权益。

八、发行人业务资质

(一)生产经营环节的审批备案

公司生产经营环节需要的审批备案主要包括《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环节具备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主体证书名称编号有效期至
格力博排污许可证91320400739433074W001Z2023-10-27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苏常字第20200007号2025-01-07
博康电子排污许可证91320404087860344Y001Q2022-12-08
格腾汽车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204007919678153001W2025-09-06
维卡塑业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20400781269183N002W2026-01-31
主体证书名称编号有效期至
格力博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204942024长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164461长期
博康电子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20496200X长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102629长期
维卡塑业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2049629FN长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102878长期
格力博南通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2249608AR长期

1-1-188主体

主体证书名称编号有效期至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232197长期
主体体系名称体系覆盖范围编号/注册号有效期至
格力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园林工具、家用电动工具、家用空压机、电动手持工具、电用家用清洗机、非道路全地形车及相关配件的设计、制造00118Q37072R2L/32002021-07-2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园林工具、家用电动工具、家用空压机、电动手持工具、电动家用清洗机、零转向坐骑式割草机、非道路全地形车及相关配件的设计、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00119S32625R1L/32002022-11-08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园林工具、家用电动工具、家用空压机、电动手持工具、电动家用清洗机、零转向坐骑式割草机、非道路全地形车及相关配件的设计、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00l19E33517R2L/32002022-10-24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350118En0009R0M2021-08-23
博康电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电动园林工具用锂电充电器、锂电池包、电动控制板的设计和生产(外销)00120Q36400R1M/32002023-04-20
格腾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多功能排气管用冲压件和焊接件的生产CNIATF0338702022-05-04
维卡塑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塑件(除医用)的生产和售后服务;注塑模具的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02118Q10882R3M2021-07-30
格力博越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Manufacturing of Garden tools (Blower, String trimmer, Chainsaw, Lawnmower, Hedge trimmer), Household pressure washer and some correlative accessories (Battery pack, Motor, Gun Kit, Surface Cleaner, Foam Cannon, Injection Parts, Mechanical Welding PartsCNBJ313536-UK2023-01-11

1-1-189主体

主体体系名称体系覆盖范围编号/注册号有效期至
and Stamping Parts).
序号认证名称覆盖市场认证产品类别
1CE欧盟交流电割草机、直流电割草机、交流电打草机、直流电打草机、直流电割灌机、交流电吹吸机、直流电吹吸机、交流电扫雪机、直流电扫雪机、交流电修枝机、直流电修枝机、交流电割灌机、直流电链锯、交流电链锯、直流电清洗机、交流电清洗机、直流电空压机、交流电空压机,充电器、交流电吸尘器、直流电吸尘器
2EMC欧盟交流电割草机、直流电割草机、交流电打草机、直流电打草机、直流电割灌机、交流电吹吸机、直流电吹吸机、交流电扫雪机、直流电扫雪机、交流电修枝机、直流电修枝机、交流电割灌机、直流电链锯、交流电链锯、直流电清洗机、交流电清洗机、直流电空压机、交流电空压机,充电器、交流电吸尘器、直流电吸尘器
3NOISE欧盟直流电割草机、交流电割草机、交流电打草机、直流电打草机、直流电空压机、交流电空压机
4RoHS欧盟交流电割草机、直流电割草机、交流电打草机、直流电打草机、直流电割灌机、交流电吹吸机、直流电吹吸机、交流电扫雪机、直流电扫雪机、交流电修枝机、直流电修枝机、交流电割灌机、直流电链锯、交流电链锯、直流电清洗机、交流电清洗机、直流电空压机、交流电空压机,充电器、交流电吸尘器、直流电吸尘器
5RED欧盟智能割草机(带有无线通信装置)、骑乘式割草机(带有无线通信装置)
6KC韩国直流电割草机、直流电打草机、直流电割灌机、直流电吹吸机、直流电扫雪机、直流电修枝机、直流电链锯、直流电清洗机、直流电空压机、充电器、电池包、直流电吸尘器
7CEC美国充电器
8DOE美国智能割草机、充电器
9FCC美国充电器

1-1-190序号

序号认证名称覆盖市场认证产品类别
10IC加拿大充电器
11NRcan加拿大充电器
12UN38.3全球电池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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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专门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2018年1月1日-2020年9月28日,公司未聘请独立董事,未设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独立董事,并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自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机构和人员均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履职尽责、有效制衡,保证了公司依法、规范和有序运作,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召开、议事、决议事项的内容及签署流程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运作规范。公司股东均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尊重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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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股东大会机构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义务。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策作出了有效决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议事项的内容及签署流程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擅自行使职权的行为。

3、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义务。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十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财务决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决议事项的内容及签署流程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擅自行使职权的行为。

4、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了《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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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工作制度》。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自接受聘任以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5、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季正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自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组织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认真履行了其职责。

6、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9月12日及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陈寅、LAWRENCE LEE、莫申江,其中陈寅为召集人,莫申江为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肖波、任海峙、陈寅,其中肖波为召集人,肖波、任海峙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常开展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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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任海峙、肖波、崔鹏,其中任海峙为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任海峙、肖波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莫申江、肖波、LAWRENCE LEE,其中莫申江为召集人,莫申江、肖波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情况。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在内控运行的过程中,公司在企业组织架构、报告路径及其适当的权力与责任的分配上进行调整、优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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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57418_B06号),认为于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所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

五、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相关主管机关的重大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1、市场监督管理局

(1)根据2018年2月12日,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编号为“常钟市监案字〔2018〕Z007”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格力博有限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10月12日,销售产品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被处罚款5万元。

(2)格力博有限于报告期外进口并销售的“荷柏瑞ABC PLUS多维复合片”中含有硼酸成分,并且其进口的普通食品中经检测发现存在非法添加硬脂酸镁、辅酶Q10的情况,2017年9月21日,该等案件被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2020年12月14日,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出具编号为“钟公(治)不立字〔2020〕101号”《不予以立案的通知书》。

2020年12月29日,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编号为“常钟市监处字〔2020〕K-03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格力博有限于报告期外销售的进口食品含有非食用物质,含有部分成分属于药品以及成分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构成经营不符合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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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食品的行为;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格力博罚款97万元。鉴于:①上述第(2)项行政处罚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外开展保健品销售业务而受到的行政处罚且保健品销售业务非发行人主营业务,发行人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缴纳罚款并对前述事项进行整改;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上述第(2)项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按照货值金额的约10倍作出,为比照前述法规规定的较低处罚比例核定,处罚幅度较轻;

③根据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情况说明》,发行人存在上述两起违法行为被该局处罚的记录,罚款均已缴纳,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发行人上述两项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障碍。

2、海关

(1)根据2019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对格力博有限出具行政处罚,格力博有限被处罚款0.06万元。

发行人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罚款数额较小;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根据2020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海关出具的编号为“友关违字〔2020〕004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格力博有限处警告行政处罚。

发行人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未被处以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根据2020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海关出具的编号为“常关缉简违字〔2020〕000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7年5月至2019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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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时涉嫌商品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管理,对格力博有限处罚款1万元。鉴于:《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次罚款金额是以申报价格的较低处罚比例核定,且本次处罚不属于《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因此,发行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障碍。

3、生态环境局

(1)根据2019年9月10日常州市钟楼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编号为“常环钟行罚〔2019〕2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9年7月22日该局对维卡塑业进行检查,发现维卡塑业滴漆和浸漆工段在生产,但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尚未运行,对维卡塑业处罚款9万元。

鉴于: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本次罚款金额是按前述规定中较低的标准核定,且在被处罚后维卡塑业及时对违法情形进行了整改;②根据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0月20日出具的证明,维卡塑业已经按要求及时履行了上述行政处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积极有效整改且已经本局验收,上述违法事实情节轻微,未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后果,不存在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③根据维卡塑业的财务数据,最近一期其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的比例均不超过5%,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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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发行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障碍。

(2)根据2020年10月9日常州市钟楼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编号为“常环钟行罚〔2020〕15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格力博电动机车间排气筒甲苯排放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格力博处罚款13万元。

鉴于: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本次罚款金额是按前述规定中较低的标准核定,且未有前述规定中情节严重的情形;②根据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0月20日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已经按要求及时履行了上述行政处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积极有效整改且已经本局验收,上述违法事实情节轻微,未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后果,不存在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因此,发行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障碍。

4、消防救援大队

根据2019年5月16日常州市钟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编号为“常钟(消)行罚决字〔2019〕004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9年2月4日维卡塑业未按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对维卡塑业处罚款7万元。

鉴于:①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本次罚款金额是未按前述规定中最高标准核定;②本次火灾事故未导致严重后果;③根据常州市钟楼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0年7月15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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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消防证明,维卡塑业已经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了上述行政处罚,未导致严重后果,不存在恶劣的社会影响,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行政处罚。经系统查询,2018年以来至今无其他违法行政处罚案件。

因此,发行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障碍。

(二)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1、格力博瑞典创新及格力博瑞典

根据瑞典法律意见书,格力博瑞典创新因未向瑞典公司注册办公室提交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年度报告分别于2018年度、2019年及2020年被处以罚款瑞典克朗1万、2万、2万;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格力博瑞典创新因未及时提交增值税、所得税申报表和雇主申报单而被瑞典税务罚款四次。

根据瑞典法律意见书,格力博瑞典因未向瑞典公司注册办公室提交2018年度、2019年度的年度报告分别于2019年、2020年罚款瑞典克朗2万、2万;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格力博瑞典因未及时提交增值税、所得税申报表和雇主申报单而被瑞典税务罚款六次。

根据瑞典法律意见书,格力博瑞典创新、格力博瑞典在被作出上述处罚后已采取补救措施,且上述监管处罚根据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对格力博瑞典创新、格力博瑞典的正常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格力博瑞典创新、格力博瑞典的财务数据,最近一期其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的比例均不超过5%,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

2、格力博俄罗斯

根据俄罗斯法律意见书,格力博俄罗斯于2021年4月8日因违反财务报告的相关要求而被处罚4万卢布。

根据格力博俄罗斯的财务数据,最近一期其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的比例均不超过5%,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

1-1-200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参见“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关联交易”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发生,公司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的有效执行将有利于保障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

七、发行人的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一)独立性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具备独立运营能力,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格力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格力博有限的资产、负债、权益及人员。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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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不存在股东单位超越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情况,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3、财务独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并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条例,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的机构设置方案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织结构体系,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参与公司的管理,并不直接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机构,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1-1-202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研业务体系,独立面向市场开展各项业务。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主营业务、管理层与控制权稳定性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三)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系GHHK,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GHHK不存在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GHHK不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主要股

1-1-203

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寅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GHHK,实际控制人陈寅出具了《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格力博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与格力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出资份额等,或在任何格力博的竞争企业中有任何权益。

(2)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格力博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格力博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本企业/本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格力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若格力博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格力博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格力博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如若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格力博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格力博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格力博经营。

(5)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以格力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格力博其他股东的权益。

1-1-204

以上声明与承诺自本企业/本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企业/本人同意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九、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1、控股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GHHK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70.0996%的股份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Greenworks Holdings持有GHHK100%的股权,并通过GHHK间接持有本公司70.0996%的股份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陈寅公司实际控制人
2Eva Mayr Stihl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Selina Stihl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1-1-205

STIHL Holding AG & Co. KG间接持有ZAMA的100%股份,Eva Mayr Stihl及Selina Stihl为STIHL Holding AG & Co. KG的直接股东。

(三)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陈寅董事长、总经理
2LAWRENCE LEE董事
3崔鹏董事、财务总监
4宋琼丽董事
5任海峙独立董事
6肖波独立董事
7莫申江独立董事
8高乃新监事会主席
9吴林冲监事
10沈晓燕职工代表监事
11庄建清副总经理
12季正华董事会秘书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AEGIS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2HKSR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3格力博俄罗斯发行人二级子公司
4格力博加拿大发行人二级子公司
5Sunrise Holding发行人二级子公司

1-1-206序号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6Sunrise Marketing发行人三级子公司
7Sunrise Logistics发行人三级子公司
8格力博德国发行人二级子公司
9格力博瑞典创新发行人二级子公司
10格力博瑞典发行人三级子公司
11格力博越南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12维卡塑业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13格腾汽车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14博康电子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15格力博南通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16煦升园林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ZAMA直接持有发行人24.90%股份
2Zama Holding GmbH持有ZAMA 100%股份
3STIHL International GmbH持有Zama Holding GmbH 100%股份
4Andreas STIHL AG & Co. KG持有STIHL International GmbH 100%股份
5STIHL Holding AG & Co. KG持有Andreas STIHL AG & Co. KG 100%股份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陈寅GHHK董事、Greenworks Holdings董事
2苏擎GHHK董事
3LAWRENCE LEEGHHK董事

1-1-207

4LIU YIGHHK董事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1常州格林沃克投资有限公司陈寅控制的企业
2Andreas STIHL AG & Co. KGSTIHL控制的公司
3STIHL International GmbH
4STIHL Tirol GmbH
5STIHL Incorporated
6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7LONG SHINING GROUP INCLIU YI控制的公司
8布林顿斯地毯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9上海和百瑞商业有限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吕复义报告期内曾任监事
2李志远报告期内曾任监事
3霍晓辉报告期内曾任监事
4邵飞报告期内曾任监事
5谢淑华报告期内曾任监事
6苏擎报告期内曾任董事、实际控制人陈寅之配偶
7Soenke Lueder Eike Gorkisch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8CHEN CHING-MING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9CHEN NINGYUN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10格力博新能源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陈寅曾控制的企业
11Sunrise Global Marketing Inc.报告期内陈寅曾控制的企业
12格力博南非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子公司
13Cramer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子公司
14常州双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子公司

1-1-208序号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唐兆军发行人前员工
2江苏索唯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前员工控制的企业
3常州兆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前员工控制的企业
交易类型交易对方2020年2019年2018年
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销售STIHL14,941.4516,499.8723,696.58
Cramer127.65--
关联采购STIHL479.851,378.322,041.26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键管理人员1,461.92822.36598.26
偶发性关联交易商品及服务费支出上海和百瑞--155.72
维修费支出Cramer192.99--
关联方租赁STIHL Incorporated-369.38713.94
布林顿斯-112.01112.01
向关联方借款GHHK17,307.6427,922.3210,614.07
Long Shining--8,682.94
向关联方提供借款陈寅、苏擎-250.0083.92
上海和百瑞--70.00
债转股、接受债务豁免GHHK44,303.03-10,832.25
股权交易格林沃克0.0001--
GHHK6,164.82--
陈寅、苏擎20.00--
股息支出GHHK16,461.84--
关联方给公司代垫款项GHHK258.33119.24307.83
上海和百瑞--282.87
公司给关联方代垫款项Andreas STIHL-565.63-
GHHK1.70--
其他利益相劳务及服务索唯斯、常州兆2,365.668,797.219,425.47

1-1-209

交易类型

交易类型交易对方2020年2019年2018年
关方交易费支出
关联方名称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STIHL交易内容割草机、清洗机及打草机等
交易金额14,941.4516,499.8723,696.58
占营业收入比例3.48%4.43%7.61%
Cramer交易内容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及配件等
交易金额127.65--
占营业收入比例0.03%--

1-1-210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STIHL交易内容电池包、莲花喷头、PCB板、直齿轮等
交易金额479.851,378.322,041.26
占营业成本比例0.17%0.56%0.94%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支付薪酬1,461.92822.36598.26
关联方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上海和百瑞--155.72
Cramer192.99--
合计192.99-155.72

1-1-211

额为公司支付给Cramer的服务费及维修支出,交易价格系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方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租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STIHL Incorporated-369.38713.94
布林顿斯-112.01112.01
合计-481.39825.94
日期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2020年12月31日陈寅格力博12,000.002020/7/12023/10/1
陈寅格力博5,500.002020/6/302023/2/26
2019年12月31日陈寅格力博10,000.002019/7/222020/3/22
陈寅格力博4,074.232019/1/42023/1/4
2018年12月31日GHHK、陈寅HKSR0.4亿美元2018/11/20-
陈寅格力博2,000.002018/12/32021/11/5

1-1-212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GHHK17,307.6427,922.3210,614.07
Long Shining--8,682.94
合计17,307.6427,922.3219,297.01
关联方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陈寅-250.0050.00
苏擎--33.92
上海和百瑞--70.00
合计-250.00153.92

1-1-213

31日,陈寅已归还完毕对公司的借款,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陈寅向公司的上述借款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并参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提了利息;2018年-2019年,公司对陈寅的借款计提的利息金额分别为4.53万元、5.35万元。

(2)苏擎:报告期内,苏擎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累计向公司借款33.92万元;累计归还借款42.88万元,其中33.92万元是归还报告期内苏擎向公司的借款,8.96万元是归还报告期期初苏擎向公司的借款余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苏擎已归还完毕对公司的借款,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苏擎向公司的上述借款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并参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提了利息;2018年,公司对苏擎的借款计提的利息金额为1.20万元。

(3)上海和百瑞:报告期内,上海和百瑞向公司累计借款70.00万元,累计归还借款7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和百瑞已归还完毕对公司的借款,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上海和百瑞对公司的上述借款履行了审批程序,并参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提了利息;2018年,公司对上海和百瑞的借款计提的利息金额为1.66万元。

6、债转股及接受债务豁免

(1)关联方债转股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债转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GHHK44,303.03--
合计44,303.03--

1-1-214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GHHK--10,832.25
合计--10,832.25
关联方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GHHK16,461.84--
合计16,461.84--

1-1-215

报告期内,关联方给公司代垫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GHHK258.33119.24307.83
上海和百瑞--282.87
合计258.33119.24590.70
关联方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Andreas STIHL-565.63-
GHHK1.70--
合计1.70565.63-

1-1-216

(四)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

报告期内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索唯斯2,201.682,887.719,425.47
常州兆军163.985,909.50-
合计2,365.668,797.219,425.47
项目名称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STIHL Tirol3,007.582,200.316,714.16
Cramer126.93--
Andreas STIHL7.7018.7817.75

1-1-217项目

项目名称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斯蒂尔(青岛)12.158.335.55
其他应收款GHHK140.65113.61112.74
Lawrence Lee19.57--
Cramer15.64--
Andreas STIHL-565.63-
季正华-19.89-
预付账款STIHL Tirol-221.78-
Andreas STIHL-0.2825.33
上海和百瑞-78.30-
项目名称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付账款STIHL Tirol15.16-1,172.00
Andreas STIHL75.98--
应付职工薪酬索唯斯--1,498.18
常州兆军-80.87-
其他应付款Cramer105.08--
索唯斯2.2937.1484.49
GHHK1.301,052.49914.68
常州兆军0.25--
Sunrise Global Marketing Inc.-67.4872.41
Andreas STIHL-520.41-
应付利息GHHK-6,472.214,134.31
预收账款STIHL Tirol-391.9635.26
合同负债STIHL Tirol686.68--
其他流动负债GHHK19,634.8066,845.0069,742.33
索唯斯335.35
常州兆军2.30--

1-1-218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对公司长期持续运营无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偶发性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十二、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的规定

(一)《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原则上不进行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风险投资投资业务,如发生上述业务,一律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以下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或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1-1-219

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且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或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3、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者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应当累计计算,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根据本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事项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六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1-1-220

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金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

被提出回避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如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定性及由此带来的在会议上披露利益并回避、放弃表决权有异议的,可申请无须回避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作出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第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七)董事会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1-221

规定的权限执行。

第三十六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十七条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第三十八条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第十七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或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在公司及时通知的情况下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四)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1-1-222

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议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相关人员应于第一时间通过董事会秘书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的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1-1-223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应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

(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第二十三条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关联股东或者受该关联股东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就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

十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报告期内,尤其是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和频率,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发行人的全体独立董事就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项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1-224

“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十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1、公司控股股东GHHK、实际控制人陈寅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本公司/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本人在作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ZAMA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1-225

函》,承诺:

“本公司在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和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度和透明度。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发行人关联方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1-1-226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457418_B02号)。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欲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全文。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管理层以公司报告期内各项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对发行人所处行业、业务的理解,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分析说明。管理层讨论分析部分采用了结合公司经营模式特点以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的方法,以便投资者更深入理解公司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可比公司的相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露资料。

一、财务报表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8,313.0020,205.9418,748.22
交易性金融资产22,855.276.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0.59
衍生金融资产8,046.0287.89132.83

1-1-227

项目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54,571.5632,949.2566,845.42
应收款项融资28,145.2650,556.34-
预付款项5,135.383,737.714,623.54
其他应收款8,916.127,671.826,431.61
存货135,894.0088,927.5590,265.52
其他流动资产5,121.9110,436.083,093.77
流动资产合计306,998.52214,578.58190,141.50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510.87--
固定资产41,218.5040,403.5543,469.63
无形资产4,134.403,857.983,869.66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920.973,194.142,242.13
递延所得税资产2,828.874,569.893,324.06
其他非流动资产4,728.321,152.08754.42
非流动资产合计61,341.9453,177.6553,659.89
资产总计368,340.46267,756.23243,801.39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712.0043,472.2856,647.93
衍生金融负债494.329,318.671,286.13
应付票据20,086.272,488.128,035.02
应付账款118,240.0475,583.5971,744.48
预收款项-2,655.081,594.39
合同负债11,436.71--
应付职工薪酬10,184.948,376.227,148.36
应交税费1,148.302,220.482,014.65
其他应付款6,242.7012,887.4413,191.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278.622,593.67171.78
其他流动负债30,031.1086,960.8277,674.38
流动负债合计240,855.00246,556.38239,508.74
非流动负债:

1-1-228

项目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长期借款21,401.9211,481.1810,893.12
长期应付款189.96121.70218.77
预计负债6,402.075,970.465,107.22
递延收益634.62869.98602.96
递延所得税负债1,827.0422.7229.48
其他非流动负债66.892,533.491,769.05
非流动负债合计30,522.5120,999.5418,620.61
负债合计271,377.51267,555.92258,129.35
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36,462.2011,284.6011,284.60
资本公积69,321.6124,615.0424,615.04
其他综合收益4,311.95-2,963.18-2,042.57
盈余公积5,062.495,642.305,397.55
未弥补亏损-18,195.29-38,378.45-53,582.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6,962.95200.31-14,327.96
股本/所有者权益合计96,962.95200.31-14,327.96
负债和股本/所有者权益总计368,340.46267,756.23243,801.39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一、营业收入429,127.63372,506.36311,191.64
减:营业成本278,510.57244,019.39216,759.63
税金及附加2,194.291,572.731,279.14
销售费用32,362.3737,979.8741,195.77
管理费用36,645.1933,925.1330,752.54
研发费用18,680.9717,042.4316,649.82
财务费用7,795.446,374.189,056.78
其中:利息费用4,250.317,236.427,255.08
利息收入837.58756.38235.79
加:其他收益1,169.23514.89700.82
投资收益3,176.84-3,295.47-1,051.2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583.23-11,036.77-1,978.94
信用减值损失-490.10-1,511.93-
资产减值损失-524.83-125.90-7,281.56
资产处置收益11.07113.15-1.7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4,864.2516,250.60-14,114.66

1-1-229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加:营业外收入191.11421.80736.85
减:营业外支出427.95852.34383.2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4,627.4115,820.06-13,761.01
减:所得税费用7,858.98371.18633.1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6,768.4215,448.88-14,394.11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合并前净利润4,904.9610,079.92-21,889.3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56,768.4215,448.88-14,394.11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68.4215,448.88-14,394.11
2、少数股东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275.13-920.61-1,677.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275.13-920.61-1,677.8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275.13-920.61-1,677.89
其中:现金流量套期准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5,739.0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536.08-920.61-1,677.89
六、综合收益总额64,043.5614,528.27-16,072.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4,043.5614,528.27-16,072.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2.01不适用不适用
(二)稀释每股收益1.97不适用不适用
项 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27,326.43368,722.54328,081.38
收到的税费返还30,527.8326,904.4423,696.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07.861,865.251,360.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1,862.11397,492.23353,137.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68,129.55238,750.20231,977.29

1-1-230

项 目

项 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5,905.5162,153.2654,379.25
支付的各项税费13,718.235,004.764,623.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6,770.5149,049.4247,994.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4,523.80354,957.64338,975.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338.3242,534.6014,162.41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7,500.001,400.00121.0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26.08327.5357.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7.66269.8239.8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735.9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2.41250.00221.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982.142,247.35439.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744.308,820.289,812.65
投资支付的现金38,226.787,384.071,4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57.2810,171.391,262.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828.3626,375.7412,474.93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47,846.22-24,128.39-12,034.97
三、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902.2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8,758.10108,808.18120,303.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807.6434,543.5322,391.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8,467.93143,351.71142,694.9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6,016.51121,722.02111,613.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9,635.984,898.265,100.7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173.8333,911.4318,158.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6,826.32160,531.70134,872.06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58.39-17,180.007,822.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01.44106.02244.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32.261,332.2310,194.8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887.3012,555.072,360.19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419.5713,887.3012,555.07

1-1-231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861.479,208.6912,092.98
交易性金融资产16,263.98--
衍生金融资产6,244.2787.89132.83
应收账款104,534.4075,862.0579,614.49
预付款项2,598.783,265.314,585.97
其他应收款19,212.815,776.693,983.84
存货63,925.1642,400.8146,871.94
其他流动资产2,999.189,096.592,509.68
流动资产合计227,640.04145,698.04149,791.7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8,549.737,195.761,09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510.87--
固定资产19,092.9720,121.9519,300.90
无形资产4,001.783,653.263,675.42
长期待摊费用1,311.811,629.08768.60
递延所得税资产-2,303.97940.96
其他非流动资产2,402.45452.99668.87
非流动资产合计50,869.6035,357.0026,444.75
资产总计278,509.65181,055.04176,236.49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6,485.2433,495.3742,394.69
衍生金融负债34.289,302.30-
应付票据22,609.275,488.129,869.02
应付账款86,558.9662,900.0363,251.48
预收款项-2,518.063,444.59
合同负债2,839.54--

1-1-232

项目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付职工薪酬4,326.333,934.973,085.94
应交税费118.54891.20799.05
其他应付款5,761.462,331.613,235.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010.631,264.74-
其他流动负债2,980.902,836.442,520.37
流动负债合计163,725.15124,962.85128,601.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6,268.47--
预计负债1,099.921,345.181,101.71
递延收益341.56552.76255.86
递延所得税负债1,834.79--
其他非流动负债66.891,932.01-
非流动负债合计9,611.623,829.951,357.57
负债合计173,336.77128,792.79129,958.64
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36,462.2011,284.6011,284.60
资本公积19,366.6110,832.4010,832.40
其他综合收益5,739.06--
盈余公积5,062.495,642.305,397.55
未分配利润38,542.5324,502.9418,763.29
所有者权益合计105,172.8852,262.2546,277.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78,509.65181,055.04176,236.49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一、营业收入365,934.05302,636.50259,291.01
减:营业成本274,439.67237,580.47214,367.86
税金及附加1,675.921,203.74868.07
销售费用4,441.349,941.897,099.32
管理费用18,395.0617,934.9414,862.64
研发费用17,625.7415,615.7415,392.35
财务费用3,227.11872.30-18.78
其中:利息费用1,146.391,493.211,319.51
利息收入435.09508.94163.05
加:其他收益862.85379.99541.63
投资收益3,888.39-2,978.51-478.59

1-1-233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098.13-11,146.42509.56
信用减值损失9.41-139.49-
资产减值损失-379.2370.61-341.79
资产处置收益6.098.9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7,614.875,682.516,950.36
加:营业外收入61.37325.10644.44
减:营业外支出238.42557.8782.7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7,437.825,449.747,512.06
减:所得税费用6,812.97-646.04-277.1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624.856,095.797,789.18
1.持续经营净利润50,624.856,095.797,789.18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739.06--
六、综合收益总额56,363.916,095.797,789.18
项 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0,319.00305,695.98259,000.56
收到的税费返还30,323.8226,904.4423,536.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93.541,422.37845.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1,636.36334,022.79283,382.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74,041.13244,618.56225,672.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857.3325,414.4122,981.01
支付的各项税费7,635.423,384.112,945.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605.6028,837.0425,250.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3,139.49302,254.12276,849.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496.8831,768.676,533.00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7,500.001,400.00104.5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76.59327.5353.0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66.2875.8650.8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2.41250.00221.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75.282,053.38430.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4,926.963,840.665,513.63

1-1-234

项 目

项 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25,338.8912,772.9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902.618,568.30683.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168.4525,181.916,197.5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6,593.18-23,128.53-5,767.28
三、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902.2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0,763.7175,200.1362,811.2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61.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1,665.9178,361.2362,811.2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8,540.6386,248.5451,205.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694.191,511.671,098.1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40.892,765.025,954.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275.7090,525.2358,258.36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09.79-12,164.004,552.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8.2475.57118.3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794.33-3,448.295,436.9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12.796,461.071,024.12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18.453,012.796,461.07

1-1-235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本节进行财务分析项目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税前利润或毛利一定比例的项目以及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是公司认为重要的项目。

(五)关键审计事项

根据安永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457418_B02号),发行人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具体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衍生金融工具
公司购买汇率衍生金融工具和利率衍生金融工具以控制与汇率和利率相关的风险。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以及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衍生金融资产和包含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的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人民币133万元、人民币88万元和人民币13,557万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衍生金融负债和包含在其他非流动负债中的衍生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人民币1,286万元、人民币11,251万元和人民币561万元。 安永会计师将衍生金融工具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是由于其数量较多,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非常重要,且其公允价值评估涉及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安永会计师的审计程序包括: 1)安永会计师了解并测试了衍生金融工具的关键内部控制; 2)安永会计师对衍生金融工具执行了函证程序; 3)安永会计师复核了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结果,在内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评估了公司管理层对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所使用的评估方法及重要参数的合理性,包括未来折现率和标的汇率波动率等; 4)安永会计师也复核了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充分性。
存货跌价准备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以及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90,266安永会计师的审计程序包括: 1)安永会计师了解并评价公司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并检查这些会计政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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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万元、人民币88,928万元和人民币135,89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771万元、人民币5,208万元以及人民币4,680万元。 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安永会计师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是由于其存货金额重大、类型众多,对财务报表非常重要,且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通常会涉及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存货跌价准备属于重大会计估计及判断。否于各会计期间得到一贯执行; 2)安永会计师在存货监盘过程中关注滞销、陈旧或者损毁的存货项目,并在存在此类存货项目时,将相关存货清单与管理层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进行比较核对; 3)安永会计师选取样本检查了管理层编制的存货库龄表的准确性; 4)安永会计师选取样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表中使用的价格核对至产成品的最近销售价格,将计算表中使用的单位成本与期末存货清单中的单位成本进行比较,并重新计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检查管理层计算的准确性; 5)安永会计师也复核了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充分性。
收入的确认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311,192万元、人民币372,506万元以及人民币429,128万元。 由于公司涉及较多国外客户销售,不同客户适用的贸易条款及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各异,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判断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可能存在商品销售收入未在恰当期间确认的风险,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重大,因此,安永会计师将其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安永会计师的审计程序包括: 1)安永会计师了解并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了关键内控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安永会计师了解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的合同相关条款,分析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恰当; 3)安永会计师对销售收入按月份、产品及客户执行了实质性分析程序; 4)安永会计师对收入真实性进行核查,包括抽样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报关单、海运提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银行水单等原始单据,检查收入确认是否真实;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至收入确认的关键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安永会计师也复核了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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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要注册地/经营地注册资本或已发行股数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1博康电子江苏常州人民币500万元100%-
2格力博越南越南海防越南盾35,019,000万元100%-
3格力博南通江苏南通人民币500万元100%-
4格腾汽车江苏常州人民币773.7501万元100%-
5维卡塑业江苏常州人民币151.0575万元100%-
6煦升园林上海人民币50万元100%-
7HKSR中国香港普通股1,001股100%-
8AEGIS中国香港普通股100股100%-
9Sunrise Holding美国普通股100股-100%
10Sunrise Marketing美国普通股100股-100%
11Sunrise Logistics美国普通股100股-100%
12格力博德国德国欧元2.50万元-100%
13格力博加拿大加拿大普通股100股-100%
14格力博俄罗斯俄罗斯卢布1,000.00万元-100%
15格力博瑞典创新瑞典瑞典克朗5.82万元-100%
16格力博瑞典瑞典瑞典克朗5万元-100%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是否合并报告
直接间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1博康电子100%-100%
2格力博越南100%-100%-
3双立电子90%-90%-
4格力博南通100%-100%--
5格腾汽车100%-100%
6维卡塑业100%-100%
7煦升园林100%-100%
8HKSR100%-100%
9AEGIS100%-100%
10Sunrise Holding-100%100%

1-1-238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是否合并报告
直接间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11Sunrise Marketing-100%100%
12Sunrise Logistics-100%100%
13格力博德国-100%100%
14格力博加拿大-100%100%
15格力博俄罗斯-100%100%
16格力博瑞典创新-100%100%
17格力博瑞典-100%100%
18Cramer-70%70%-
19格力博南非-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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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州格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20年9月,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5,069,697.82元取得了格腾汽车100%股权,格腾汽车系GHHK的子公司,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GHHK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确定为2020年9月16日。

(3)AEGIS(HONG KONG)LIMITED

2020年9月,公司以现金人民币44,450,990.67元取得了AEGIS的100%股权,AEGIS系GHHK的子公司,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GHHK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确定为2020年9月23日。

(4)HONGKONG SUN RISE TRADING LIMITED

2020年9月,公司以现金人民币6.85元取得了HKSR 及其子公司100%股权,HKSR系GHHK的子公司,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GHHK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确定为2020年9月23日。

(5)上海煦升园林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9月,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200,000.00元取得了煦升园林的100%股权,煦升园林系陈寅和苏擎共同控制的子公司,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陈寅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确定为2020年9月25日。

3、处置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合计持股比例公司合计享有的表决权比例不再成为子公司的原因处置日期
1Cramer70%70%转让2020年6月30日
2常州双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90%90%转让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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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

(一)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1、新能源园林机械日益替代燃油园林机械,成为产业发展方向随着全球变暖和环境污染的加剧,世界各国对环保问题日益重视,作为欧美家庭必需品的园林机械产品也面临更高的环保要求。相比于燃油动力园林机械产品,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具有清洁环保、轻便友好、低噪音、低运营成本、无尾气异味等优点,因此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越来越受到市场普及和消费者认可。此外,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发展,产品续航能力不断提高、购置成本不断降低以及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日益替代燃油园林机械产品,成为产业未来发展方向。

2、公司高效持续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能力

为满足消费者对更高品质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的追求、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不断研发新品,在产品的动力性能、续航时间、电池包容量、充电速度、智能化水平等方面进行持续优化升级。公司综合运用物联网、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出智能割草机器人、坐骑式割草车等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储备未来利润增长点。高效持续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能力,对公司捕捉行业发展机会、巩固市场竞争地位、保持销售增长趋势起到关键作用,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也具有重要影响。

3、品牌建设能力

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有着丰富的经验,公司坚持发展自有品牌战略,成功打造了greenworks等自有品牌,公司多款产品常年位于电商Amazon平台“Best Seller”(最畅销产品)之列,在北美地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在终端消费者的认知度、认可度越高,公司与下游销售渠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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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议价能力越强。公司将持续在品牌建设方面投入资源,巩固greenworks品牌在新能源园林机械领域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扩大品牌认知度和影响力,为公司长期业绩增长提供保障。

4、渠道拓展及维护能力

公司产品主要市场在北美及欧洲地区,产品主要通过线下大型商超如Lowe’s、CTC、Bauhaus、Harbor Freight Tools、Walmart、Costco以及电商平台Amazon等销往终端消费者。在北美及欧洲等地区,上述大型商超及电商渠道占据了较高的市场销售份额,公司产品销售未来预计仍将主要通过下游的大型商超及电商进行。公司业务模式以自有品牌和商超品牌为主,直接面向渠道客户销售,相比ODM模式缩短了中间交易环节。因此,公司与主要商超、电商渠道的合作稳定性、合作深度和广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重要影响。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

1、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为Lowe’s、Amazon、Harbor Freight Tools、STIHL、Toro、Bauhaus等国外知名商超、电商及园林机械品牌商等,主要客户构成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分别为228,140.29万元、275,791.85万元和332,634.0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31%、74.04%和77.51%。公司主要客户位于美国,美国园林机械市场的终端销售渠道集中度本身较高,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因此公司与主要商超、电商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紧密性,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具有较大影响。

2、美元、欧元兑人民币的汇率

报告期内,美元、欧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呈现一定波动,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产生较大影响。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分别为6.63、

6.89和6.89,欧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分别为7.81、7.72和7.91。为减小汇率波动风险、平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购入外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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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外汇期权,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购买但尚未交割的美元兑人民币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名义金额分别为80,049万美元、5,750万美元。公司2020年与主要客户报价时采用的美元兑人民币折算汇率为1:6.5,公司在此汇率基础上锁定结汇汇率,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3、毛利率和净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0.35%、34.49%和35.10%,公司通过持续的品牌建设和渠道开拓,逐渐增加毛利率水平较高的自有品牌、商超品牌业务占比,以及不断开发新产品维持较高的产品溢价,并推动自动化生产、精益化生产的理念与实践以提高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净利率分别为-4.63%、4.15%和13.23%,变动趋势与毛利率一致,由于公司销售模式中自有品牌的金额占比较高,自有品牌产品销售渠道主要为商场和电商平台,呈现“高毛利率、高费用率”的特点,相对而言净利率能更为直观地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

4、期间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31.38%、25.59%和22.25%。公司2016年引入境外股东STIHL后致力于推动全球化经营战略,在研发、人才、设备等方面投入较多,期间费用率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较高业绩增速的同时执行全面的全球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费用的投入产出效率,期间费用率逐年降低。2020年,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将原计入销售费用中核算的运输费用列入营业成本核算,使得期间费用率进一步下降。

公司采用全球化经营战略,在中国大陆、瑞典和美国均设有研发团队,在中国大陆和越南设有生产中心,在中国大陆、北美和欧洲设有区域销售及客户服务中心,在北美和欧洲设立了海外仓库。公司拥有greenworks、POWERWORKS等自有品牌,在北美、欧洲等主要市场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销售收入以自有品牌为主。由于部门架构较为完善、业务模式侧重自有品牌,公司在研发、品牌建设及推广、市场营销、海外市场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需要投入更多经济资源,期间费用率相比以纯制造业务为主的同行业公司更高。

1-1-243

三、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新能源园林机械294,393.8569.06%263,043.1870.71%214,165.1469.06%
交流电园林机械106,794.2325.05%80,384.3321.61%69,742.8722.49%
其他25,110.925.89%28,577.837.68%26,227.468.46%
合计426,298.99100.00%372,005.35100.00%310,135.47100.00%
地区2020年2019年2018年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境外422,297.8799.06%366,627.9398.55%307,456.4799.14%
其中:北美洲354,392.5283.13%287,165.3077.19%228,650.0373.73%
欧洲61,613.2714.45%75,058.1220.18%75,489.4624.34%
其他6,292.091.48%4,404.521.18%3,316.981.07%
境内4,001.120.94%5,377.421.45%2,678.990.86%
合计426,298.99100.00%372,005.35100.00%310,135.4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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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本

1-1-245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公司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三)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按交易发生当月月初即期汇率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

1-1-246

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四)金融工具(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1)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2)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1-1-247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

1-1-248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指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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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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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公司的违约概率以历史违约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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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公司每季度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通过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5、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远期外汇合约和外汇期权合约对汇率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1-252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五)金融工具(适用于2018年度)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1)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2)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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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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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除外。

(2)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显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通过备抵项目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即初始确认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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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5、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远期外汇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分别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但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按成本计量。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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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六)应收款项

本公司2018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公司将余额大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2)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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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应收款项组合,并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及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3%5%
1至2年10%10%
2至3年20%20%
3至4年30%100%
4至5年50%100%
5年以上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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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2019年起)或当期损益(2019年之前)。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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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九)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40年0%-10%2.3%-5.0%
机器设备3-10年4%-10%9.0%-32.0%
运输工具3-5年10%18.0%-30.0%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3-5年0%-12%17.6%-33.3%
家具工具3-5年10%-12%17.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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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十一)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

1-1-261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十二)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项目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50年
软件3-10年

1-1-262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类别摊销期
网络服务费3年
装修费5年

1-1-263

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十六)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1-1-264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时点确认收入,该时点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商品交付时点: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具体销售确认原则如下:

国内销售: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的约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采用FOB贸易方式的销售在办理完海关出口报关程序后,公司在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DDP贸易方式的销售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货物的进口清关手续,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EXW贸易方式的销售在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公司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1-1-265

海外仓库出货销售:本公司将产品按照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将移交给客户指定的承运商,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2、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研发符合客户设计要求的产品的履约义务和为客户办理进口地清关手续的履约义务。

具体销售确认原则如下:

研发服务:本公司在履约的同时并未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能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无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书面接受本公司研发成果。

代理清关服务: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委托代理商为客户办理进口地产品的清关手续,收入确认时点为代理商办理完成进口地通关并通知客户指定承运商。

3、可变对价

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4、应付客户对价

对于应付客户对价,本公司将该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除非该应付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

5、销售退回条款

1-1-266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6、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六)预计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7、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对于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十八)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1-267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1、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四)金融工具(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十九)收入(适用于2018年度及2019年度)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具体销售确认原则如下:

1-1-268

国内销售: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的约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采用FOB贸易方式的销售在办理完海关出口报关程序后,公司在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DDP贸易方式的销售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货物的进口清关手续,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EXW贸易方式的销售在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公司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海外仓库出货销售:本公司将产品按照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将移交给客户指定的承运商,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本公司以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3、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4、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政策

1-1-269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政策
大叶股份公司主要销售园林机械产品。 (1)境内销售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经购货方验收确认,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自营出口销售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保税区销售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经购货方验收确认,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巨星科技公司主要销售手动工具、激光测量仪器和工业储存箱柜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贷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或到达对方指定目的地,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收到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格力博具体销售确认原则如下: 国内销售: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的约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采用FOB贸易方式的销售在办理完海关出口报关程序后,公司在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DDP贸易方式的销售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货物的进口清关手续,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EXW贸易方式的销售在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公司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海外仓库出货销售:本公司将产品按照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将移交给客户指定的承运商,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1-1-27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二十一)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1-1-271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二十二)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1-272

1、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

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二十三)套期会计(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就套期会计方法而言,本公司的套期分类为:

(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汇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汇率风险。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公司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公司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1-1-273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公司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满足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套期剩余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根据套期风险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按照同样的方式对累积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2、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确定承诺履行;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则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公允价值计量

1-1-274

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等。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二十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现金流量列报项目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原作为投资活动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现金流量,以及作为筹资活动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现金流量,变更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1-1-275

量。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减少了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并以相同金额增加了经营活动现金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但对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无影响。

(2)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将“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在利润表中,增设“研发费用”项目列报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3)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应收账款通过无追索保理向银行交单办理

1-1-276

融资,管理上述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公司2019年1月1日之后将该等应收账款的计量方式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在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项目修订前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210,423,372.1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10,423,372.17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9年1月1日
应收账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668,454,215.57-210,423,372.17-458,030,843.40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新金融工具准则)-210,423,372.17-210,423,372.17
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668,454,215.57--668,454,215.57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贷款和应收款(原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应收账款23,955,691.46-6,681,741.28-17,273,950.18
其他应收款6,219,322.05--6,219,322.05

1-1-277

项目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贷款和应收款(原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应收款项融资-6,681,741.28-6,681,741.28

1-1-278

认为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基于风险报酬转移而确认的收入与销售合同履约义务的实现是同步的,并且本公司的销售合同通常与履约义务也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月1日按照新收入准则假设按照原准则影响
合同负债114,367,115.01-114,367,115.01
预收款项-33,501,293.46-33,501,293.46
其他流动负债300,310,966.90381,176,788.45-80,865,821.55
2020年按照新收入准则假设按照原准则影响
营业成本2,785,105,717.052,658,106,608.10126,999,108.95
销售费用323,623,675.37450,622,784.32-126,999,108.95
项目新收入准则实施前收入确认原则/具体方法新收入准则实施后收入确认原则/具体方法
收入确认基本原则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国内销售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的约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的约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采用FOB贸易方式的销售在办理完海关出口报关程序后,公司在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确认产采用FOB贸易方式的销售在办理完海关出口报关程序后,公司在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确认产

1-1-279项目

项目新收入准则实施前收入确认原则/具体方法新收入准则实施后收入确认原则/具体方法
品销售收入;采用DDP贸易方式的销售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货物的进口清关手续,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EXW贸易方式的销售在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公司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品销售收入;采用DDP贸易方式的销售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货物的进口清关手续,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EXW贸易方式的销售在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公司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海外仓库出货销售公司将产品按照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将移交给客户指定的承运商,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公司将产品按照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将移交给客户指定的承运商,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1-1-280

报表。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并经安永会计师出具的《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57418_B07号)核验,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75.46-98.60-213.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69.23514.89700.8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5,598.5911,203.02-17,930.5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860.52-14,332.24-3,030.16
处置子公司取得的收益-1,100.4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9.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0.31-218.79565.46
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阶段性减免1,178.77--
小计19,550.28-2,931.72-19,907.98
所得税影响额3,231.90-1,327.861,114.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6,318.38-1,603.86-21,022.02
其中: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后的当期净损益金额4,926.4510,453.03-18,862.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0,450.0517,052.746,627.91

1-1-281

-21,022.02万元、-1,603.86万元和16,318.38万元,主要由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等构成。2018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负且数值较低,主要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的影响。2020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相比2019年大幅增加,主要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的影响。

七、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说明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中国企业一般纳税人应税收入2018年5月1日之前按6%和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税率的应税收入,调整为按1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的应税收入,调整位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 中国企业产品出口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零。 越南子公司格力博越南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零。 瑞典子公司格力博瑞典创新按应税收入的20%、21%和25%计算销项税,出口欧盟国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零。 德国子公司格力博德国和Cramer按应税收入的19%计算销项税,出口欧盟国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零。 俄罗斯子公司格力博俄罗斯国内销售按应税收入的20%计算销项税,出口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零。
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国企业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中国企业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中国企业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企业所得税除招股说明书本节“七、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之“(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中所列示税收优惠外,本公司境内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越南子公司格力博越南适用于其注册地的所得税税收法规,税率为20%。 美国子公司Sunrise Holding、Sunrise Marketing和Sunrise Logistics适用于其注册地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所得税税收法规,自2018年1月1日起适用的税率为21%。 瑞典子公司格力博瑞典和格力博瑞典创新适用其注册地瑞典马尔默市的所得税税收法规, 2018年度适用的税率为22%,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税率为21.4%。 德国子公司格力博德国适用其注册地德国科隆市的所得税税收法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加征5.5%的团结附加税,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16.625%,因此综合所得税税率为32.45%。 德国子公司Cramer适用其注册地德国莱尔市的所得税税收法规,企业所

1-1-282税种

税种说明
得税税率为15%,同时加征5.5%的团结附加税,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13.825%,因此综合所得税税率为29.65%。 俄罗斯子公司格力博俄罗斯适用其注册地俄罗斯莫斯科市的所得税税收法规,税率为20%。 加拿大子公司格力博加拿大适用其注册地加拿大多伦多市的所得税税收法规,税率为27%。 香港子公司HKSR 和AEGIS适用于其注册地香港的所得税税收法规,税率16.5%。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计缴或按租金收入以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缴。
土地使用税中国企业按土地使用面积计缴。
印花税应税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缴。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影响4,781.09-414.06-191.40
利润总额64,627.4115,820.06-13,761.01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7.40%-2.62%1.39%

1-1-283

八、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流动比率(倍)1.270.870.79
速动比率(倍)0.690.490.40
资产负债率(合并)73.68%99.93%105.8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2.24%71.13%73.74%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964.774.30
存货周转率(次)2.372.571.9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6,881.8530,489.84502.4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6,768.4215,448.88-14,394.1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40,450.0517,052.746,627.9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35%4.58%5.3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5不适用不适用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1不适用不适用
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稀释
2020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1.73%2.011.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71.87%1.431.40

1-1-284期间

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稀释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9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8.70%不适用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5.47%不适用不适用
2018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4.06%不适用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48%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一、营业收入429,127.63372,506.36311,191.64
二、营业毛利150,617.06128,486.9794,432.01

1-1-285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三、营业利润64,864.2516,250.60-14,114.66
四、利润总额64,627.4115,820.06-13,761.01
五、净利润56,768.4215,448.88-14,394.11
六、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68.4215,448.88-14,394.11
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50.0517,052.746,627.91
八、销售毛利率35.10%34.49%30.35%
九、销售净利率13.23%4.15%-4.63%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426,298.9999.34%372,005.3599.87%310,135.4799.66%
其他业务收入2,828.640.66%501.010.13%1,056.170.34%
合计429,127.63100.00%372,506.36100.00%311,191.64100.00%
产品类别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新能源园林机械294,393.8569.06%263,043.1870.71%214,165.1469.06%
交流电园林机械106,794.2325.05%80,384.3321.61%69,742.8722.49%
其他25,110.925.89%28,577.837.68%26,227.468.46%
合计426,298.99100.00%372,005.35100.00%310,135.47100.00%

1-1-286

报告期内,公司以新能源园林机械销售为主,销售收入及占比整体逐年上升,公司的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覆盖了20V、40V、60V、80V等多个电压平台,产品包括割草机、打草机、吹风机、链锯等,可以覆盖家用DIY及专业人士的多种使用场景需求。交流电园林机械主要包括清洗机、割草机等;其他产品主要为空压机、配件等。

(2)按销售地区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超过98%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境外,主要集中于北美及欧洲地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0年2019年2018年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境外422,297.8799.06%366,627.9398.55%307,456.4799.14%
其中:北美洲354,392.5283.13%287,165.3077.19%228,650.0373.73%
欧洲61,613.2714.45%75,058.1220.18%75,489.4624.34%
其他6,292.091.48%4,404.521.18%3,316.981.07%
境内4,001.120.94%5,377.421.45%2,678.990.86%
合计426,298.99100.00%372,005.35100.00%310,135.47100.00%

1-1-287

在欧洲地区,公司在欧洲市场的起步时间相对北美较晚,且由于欧洲市场的商超渠道市场集中度较低,在渠道建立、市场开拓方面更为复杂,此外,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欧洲各地线下商业活动受限较大,进一步导致公司欧洲市场销售金额有所降低。公司在欧洲的主要合作客户包括Amazon、Mountfield DIYChain、Bauhaus、Globus、Leroy Merlin、OBI等,以及国际知名园林机械品牌商STIHL,公司为其提供ODM服务。

(3)按销售模式构成

公司销售模式可分为自有品牌业务、商超品牌业务和ODM业务,其中自有品牌业务为公司自有品牌的销售,商超品牌业务是公司为商超自营品牌进行贴牌生产,ODM业务是公司为园林机械行业知名品牌商进行代工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按品牌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模式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有品牌230,415.3654.05%197,628.7453.13%157,088.9550.65%
商超品牌144,531.8233.90%123,729.4433.26%100,105.7632.28%
ODM51,351.8212.05%50,647.1713.61%52,940.7517.07%
合计426,298.99100.00%372,005.35100.00%310,135.47100.00%

1-1-288

17.07%下降至2020年的12.05%。

(4)按季度构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85,819.6120.13%116,047.0131.19%95,018.3830.64%
第二季度139,673.7032.76%95,374.5125.64%75,363.7024.30%
第三季度79,232.1918.59%47,677.6312.82%58,946.9819.01%
第四季度121,573.5028.52%112,906.1930.35%80,806.4126.06%
合计426,298.99100.00%372,005.35100.00%310,135.47100.00%

1-1-289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收入按季度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季度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大叶股份第一季度48,533.9648.48%38,453.8338.97%35,080.4544.87%
第二季度19,566.1719.54%15,274.9615.48%14,184.7018.14%
第三季度9,783.719.77%9,239.219.36%6,982.378.93%
第四季度22,227.7122.20%35,706.6336.19%21,941.5928.06%
合计100,111.55100.00%98,674.63100.00%78,189.11100.00%
巨星科技第一季度132,088.3215.46%146,105.5622.05%88,515.6114.91%
第二季度250,076.1529.27%157,768.9923.81%131,237.8522.11%
第三季度245,524.6628.74%189,012.7928.53%204,447.5834.45%
第四季度226,754.8826.54%169,659.0725.61%169,266.3328.52%
合计854,444.02100.00%662,546.41100.00%593,467.37100.00%
公司2020年2019年2018年
大叶股份94.42%95.79%94.76%
巨星科技94.32%93.79%95.54%

1-1-290公司

公司2020年2019年2018年
创科实业---
平均值94.37%94.79%95.15%
格力博98.96%98.44%98.98%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母公司海关出口数据(美元)-42,975.7038,046.77
母公司出口销售金额(美元)49,903.8842,560.3937,869.52
母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金额(人民币)26,831.4925,438.4522,861.46
类别区域2020年2019年2018年
新能源园林机械境内354.56400.80694.96
境外753.17769.43712.04
交流电园林机械境内279.24252.89226.76

1-1-291

类别

类别区域2020年2019年2018年
境外522.96466.72381.74
国家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美国销售金额332,101.43277,983.69215,047.09
占比77.90%74.73%69.34%
毛利率36.28%35.43%31.78%
欧洲销售金额61,613.2775,058.1275,489.46
占比14.45%20.18%24.34%
毛利率29.82%33.82%27.38%
加拿大销售金额22,227.909,121.0113,461.54
占比5.21%2.45%4.34%
毛利率39.94%30.97%24.40%
产品类别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同比变动金额同比变动金额
新能源园林机械294,393.8511.92%263,043.1822.82%214,165.14
交流电园林机械106,794.2332.85%80,384.3315.26%69,742.87
其他25,110.92-12.13%28,577.838.96%26,227.46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426,298.9914.59%372,005.3519.95%310,135.47

1-1-292

(1)新能源园林机械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园林机械的销量、销售均价、销售金额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量(万件)395.00345.85300.85
销售均价(元/件)745.31760.58711.87
销售金额(万元)294,393.85263,043.18214,165.14

1-1-293

数据来源:TraQline报告期内,新能源园林机械分类别的产品销量、销售均价、销售金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元/件、万元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割草机销量61.1452.5950.45
销售均价1,544.021,563.761,542.71
销售金额94,408.0982,236.6977,826.10
打草机销量58.7373.7071.87
销售均价566.64602.58546.94
销售金额33,279.2944,412.1839,306.65
吹风机销量59.9655.3255.15
销售均价646.84649.16552.97
销售金额38,781.0835,913.3730,497.62
链锯销量46.1231.8230.63
销售均价762.85731.04685.92
销售金额35,179.5323,258.5121,011.50
套装产品销量18.6517.283.35
销售均价1,132.091,070.14775.99
销售金额21,115.5818,492.662,600.03
电池包销量66.0954.8734.58
销售均价470.65479.86453.89
销售金额31,106.2526,329.6515,697.55
其他产品销量84.3160.2754.81

1-1-294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均价480.67537.62496.70
销售金额40,524.0332,400.1227,225.69

1-1-295

5)新能源套装产品新能源套装产品主要是指两种以上新能源园林机械搭配出售的产品组合,如相同电压平台的“打草机+吹风机”、“割草机+打草机”等。套装产品通常包括两个新能源园林机械裸机、一个充电器和一个通用新能源电池包,由于新能源电池包在整机成本中占比较高,通过购买套装可降低消费者单个园林机械的购置成本,实现充电器和新能源电池包的集约使用。一方面,园林养护通常需要多个园林机械共同完成;另一方面,随着消费者对新能源园林机械的认知度以及对相关品牌的认可度提升,对于有购买多个园林机械需求的消费者而言,套装产品的形式对其具有一定吸引力。2019年,新能源套装产品的销量及销售均价均有所增长,销售金额大幅提升。销售数量方面,因套装产品推出后获得了消费者的欢迎,销量大幅增长。销售均价方面,由于公司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推出更高性能/配置的60V、80V“打草机+吹风机”高端产品,且高端产品的销量快速增长,使得套装产品的销售均价提高。2020年,新能源园林机械套装产品销售金额为2.11亿元,保持较好的增长趋势,销售数量有所增加,销售均价方面,由于自有品牌新能源园林机械套装推出新款60V和80V“割草机+打草机”组合,单价较高,推动新能源园林机械套装产品的整体均价上涨。

6)新能源电池包2018年-2020年,新能源电池包的销量及销售金额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以锂电池包为核心的产品系统战略,使得消费者在购买公司的新能源园林机械后,在二次购买其他园林工具时,由于同一品牌的电池包可在多个园林工具共用,因此会使得消费者会优先购买同一品牌的园林工具,同样也会拉动锂电池包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园林工具的销售持续增长,产品生态日益完善,用户基数不断增加,这带来了电池包的销售增长。

(2)交流电园林机械

1-1-296

报告期内,公司交流电园林机械的销量、销售均价、销售金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元/件、万元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清洗机销量128.13100.8086.01
销售均价639.67593.42540.75
销售金额81,963.0159,819.4646,511.29
割草机销量18.5215.6614.10
销售均价542.87521.23554.28
销售金额10,055.348,164.667,814.33
其他产品销量57.6356.6083.08
销售均价256.41219.09185.58
销售金额14,775.8712,400.2115,417.26
合计销量204.28173.07183.19
销售均价522.77464.47380.72
销售金额106,794.2380,384.3369,742.87

1-1-297

较为稳定,整体销售金额有所提升。

3)其他产品交流电园林机械其他产品包括交流电打草机、交流电吹风机、交流电松土机等,由于公司将研发、生产、销售等资源主要集中于新能源园林机械和交流电清洗机等优势产品,其他交流电园林机械尤其是ODM产品的资源投入战略性减少,相关产品的销量也整体呈下降趋势。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275,886.6199.06%243,670.1199.86%216,093.0999.69%
其他业务成本2,623.960.94%349.280.14%666.540.31%
合计278,510.57100.00%244,019.39100.00%216,759.63100.00%
产品类别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新能源园林机械185,563.2267.26%168,185.0969.02%147,552.1868.28%
交流电园林机械72,437.1026.26%56,443.2023.16%50,567.1223.40%
其他17,886.286.48%19,041.827.81%17,973.798.32%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275,886.61100.00%243,670.11100.00%216,093.09100.00%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1-1-298金额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221,992.4480.47%204,293.3183.84%180,657.7383.60%
直接人工19,282.536.99%19,557.308.03%17,315.058.01%
制造费用23,968.068.69%19,819.508.13%18,120.318.39%
运输费10,643.583.86%----
合计275,886.61100.00%243,670.11100.00%216,093.09100.00%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221,992.4483.69%204,293.3183.84%180,657.7383.60%
直接人工19,282.537.27%19,557.308.03%17,315.058.01%
制造费用23,968.069.04%19,819.508.13%18,120.318.39%
合计265,243.03100.00%243,670.11100.00%216,093.09100.00%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劳务用工金额10,379.4553.83%10,832.7955.39%7,724.2444.61%
用工性质用工单位2020年2019年2018年
劳务派遣用工索唯斯--20.10
常州兆军19.8320.30-
博锐捷22.3221.68-
常州国仁21.4621.37-
常州科曼21.9321.33-
好帮25.4221.44-
富岗-19.2820.28
劳务外包用工契尔吉24.70--
工立方24.91--
赛同25.65--

1-1-299用工性质

用工性质用工单位2020年2019年2018年
聚恒23.80--
正式员工格力博21.5819.8218.69
产品类别2020年2019年2018年
新能源园林机械469.78486.30490.45
交流电园林机械354.59326.14276.04

1-1-300

(2)交流电园林机械

2019年,交流电园林机械单位成本相比2018年增加18.15%,主要原因是:

1)自有品牌交流电清洗机推出配置无刷电机的新型号产品,销量快速提升,使得交流电清洗机的整体单位成本由2018年的378.54元增加至410.78元;2)交流电清洗机产品在交流电园林机械中的销量占比由2018年的46.95%增加至

58.25%,其单位成本较高,拉高了交流电园林机械的整体平均成本。原材料方面,多种型号的塑料粒子、电子电气件、五金件、电机组件等均有不同程度降价。

2020年,交流电园林机械单位成本相比2019年增加8.72%,主要原因是交流电清洗机销量占比进一步上升且销售结构中大压强高端产品的比例有所增加,其单位成本较高,推高了交流电园林机械的整体单位成本。原材料方面,2020年公司多种型号的塑料粒子、电子电气件、五金件等均有不同程度降价。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公司的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50,412.3899.86%128,335.2499.88%94,042.3899.59%
新能源园林机械108,830.6372.26%94,858.1073.83%66,612.9670.54%
交流电园林机械34,357.1222.81%23,941.1318.63%19,175.7520.31%
其他7,224.634.80%9,536.017.42%8,253.678.74%
其他业务毛利204.680.14%151.730.12%389.640.41%
合计150,617.06100.00%128,486.97100.00%94,432.01100.00%

1-1-301

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2、综合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35.28%34.50%30.32%
其他业务毛利率7.24%30.29%36.89%
综合毛利率35.10%34.49%30.35%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新能源园林机械36.97%69.06%36.06%70.71%31.10%69.06%
交流电园林机械32.17%25.05%29.78%21.61%27.49%22.49%
其他28.77%5.89%33.37%7.68%31.47%8.46%
合计35.28%100.00%34.50%100.00%30.32%100.00%

1-1-302

2019年,公司新能源园林机械毛利率相比2018年增加了4.96个百分点,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1)2019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由2018年的6.6338增加至6.8944,变动幅度为3.93%,利好公司出口产品的人民币价格,改善毛利率水平; 2)公司各类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规模大幅增加,在此过程中,公司注重推动自动化生产、精益化生产的理念与实践,生产效率有所提升,且部分原材料如塑料粒子采购价格下降,公司部分型号产品的单位成本有所下降;3)公司业务结构升级持续推动,新能源园林机械中自有品牌、商超品牌业务的合计销售金额占比由84.91%提升至88.17%。2020年,公司新能源园林机械毛利率相比2019年增加0.9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1)随着产品生产销售规模进一步增加,公司加强自动化生产设备引入、MES系统等生产软件系统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精益生产、积极改善生产效率;此外,主要原材料如电芯、电子电气件、塑料粒子等的采购价格有所下降,上述因素使得主要产品如新能源割草机、新能源打草机、新能源吹风机等的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2)新能源园林机械中自有品牌、商超品牌业务的合计销售金额占比由88.17%提升至89.42%,销售结构进一步改善;3)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原计入销售费用中核算的运输费转入成本中核算,对毛利率造成一定影响。

(2)交流电园林机械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交流电园林机械的毛利率逐年增长,分别为27.49%、29.78%和32.17%。

2019年,交流电园林机械毛利率相比2018年稳中有升,增加了2.2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1)2019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相比2018年增长3.93%,利好交流电园林机械产品的毛利率水平;2)部分交流电清洗机型号转移至越南生产,为保证产品品质,部分原材料由国内向越南出口,成本有所上升,对毛利率造成一定负面影响;3)从产品结构来看,主要产品交流电清洗机的毛利率整体保持稳定,在交流电园林机械中的销售金额占比由2018年的66.69%增加至

74.42%,带动大类毛利率的提升。

1-1-303

2020年,交流电园林机械毛利率相比2019年增加2.3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1)从销售结构来看,主要产品交流电清洗机的高端无刷电机版本销售金额占比持续提升,此外,普通电机版本也推出新款,售价有所提升,而成本端受益于塑料粒子等原材料价格下降、越南工厂生产规模增加及生产效率提升等因素,主要型号产品的单位成本有所下降,故交流电清洗机的毛利率相比2019年提升

2.45个百分点,其销售金额占比也由2019年的74.42%增加至76.75%;2)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原计入销售费用中核算的运输费转入成本中核算,对毛利率造成一定影响。

4、按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按品牌类型可分为自有品牌业务、商超品牌业务、ODM业务。

(1)自有品牌业务模式下,公司完全根据市场需要进行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负责产品的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等,拥有自主品牌,可销售给市场中的多个渠道客户。

(2)商超品牌业务模式下,公司为大型商超客户的品牌提供研发、设计、生产、供应链管理和售前售后服务。商超品牌业务与自有品牌业务相比,相似之处为两种模式下均为直接销售给渠道类客户,不同之处为自有品牌模式下公司需独立负责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等工作,且自有品牌产品可销售给多个渠道客户,而商超品牌则只能销售给对应的商超客户。

(3)ODM业务模式下,公司为全球知名的品牌商如STIHL、Toro等提供委托研发、设计和制造服务。相比于自有品牌业务和商超品牌业务,ODM业务模式下,公司不为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及售前售后服务,相关产品只能销售给ODM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模式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及销售收入占比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1-1-304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自有品牌34.81%54.05%34.91%53.13%31.72%50.65%
商超品牌39.37%33.90%38.11%33.26%31.69%32.28%
ODM25.89%12.05%24.09%13.61%23.61%17.07%
合计35.28%100.00%34.50%100.00%30.32%100.00%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大叶股份19.31%22.49%20.67%
巨星科技30.64%32.59%29.44%

1-1-305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创科实业38.25%37.73%37.24%
平均值29.40%30.94%29.11%
格力博35.10%34.49%30.35%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动力方式业务模式、客户群体及销售规模
大叶股份主要为割草机(销售金额约占80%),还生产打草机/割灌机、其他动力机械及配件等燃油产品为主(销售金额约占60%),新能源、交流电产品占比较低ODM为主,出口销售(销售金额占比约为90%)为主,主要客户为富世华、沃尔玛、翠丰集团、牧田、安达屋集团等,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83亿元、9.88亿元和10.01亿元
巨星科技手动工具、激光产品、智能工具、服务机器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手动工具,不涉及园林机械国际工具行业的龙头,自有品牌和客户品牌为主,出口销售为主,近三年主要客户为The Home Depot Inc.、Wal-Mart Inc.、LG Sourcing Inc.、Stanleyworks Co.,Ltd等,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9.35亿元、66.25亿元和85.44亿元
创科实业电动工具、户外园艺工具、手动工具、地板护理和器具新能源产品为主拥有Milwaukee、Ryobi、Homelite等多个知名自有品牌,主要市场为北美和欧洲,主要客户为The Home Depot,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0.21亿美元、76.67亿美元和98.12亿美元
格力博新能源园林机械、交流电园林机械新能源产品为主自有品牌和商超品牌业务为主,拥有greenworks、POWERWORKS等多个自有品

1-1-306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动力方式业务模式、客户群体及销售规模
牌,主要市场为北美和欧洲,主要客户为Lowe’s、Amazon等大型商超、电商,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1.12亿元、37.25亿元和42.91亿元
具体产品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新能源割草机大叶股份未披露25.61%23.57%
格力博37.01%34.94%30.23%
新能源打草机大叶股份未披露29.68%27.00%
格力博35.75%32.12%26.57%
交流电割草机大叶股份未披露20.01%16.54%
格力博26.71%28.34%26.69%

1-1-307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32,362.377.54%37,979.8710.20%41,195.7713.24%
管理费用36,645.198.54%33,925.139.11%30,752.549.88%
研发费用18,680.974.35%17,042.434.58%16,649.825.35%
财务费用7,795.441.82%6,374.181.71%9,056.782.91%
合计95,483.9722.25%95,321.6125.59%97,654.9131.38%
营业收入429,127.63-372,506.36-311,191.64-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资薪酬12,147.362.83%11,118.752.98%11,149.073.58%
差旅费719.780.17%964.020.26%1,168.520.38%
运输费--8,707.682.34%8,067.902.59%
业务招待费181.630.04%90.180.02%43.460.01%
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费6,809.801.59%6,277.801.69%7,726.262.48%
折旧与摊销364.940.09%153.100.04%161.980.05%
样品费722.290.17%829.930.22%535.910.17%
咨询服务费663.870.15%279.890.08%784.800.25%
质保费6,370.741.48%5,075.651.36%4,593.271.48%
仓储及租赁费用3,447.640.80%3,995.781.07%5,844.671.88%
其他934.300.22%487.080.13%1,119.930.36%
合计32,362.377.54%37,979.8710.20%41,195.7713.24%

1-1-308

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率相比2018年降低3.04个百分点,影响销售费用率变动的主要因素是:1)瑞典及德国子公司优化物流运输方式、提升物流效率,使得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2)公司2018年加强推广自有品牌,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费投入金额较高,随着自有品牌市场推广取得一定成效,公司优化费用投入,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费有所下降;3)随着美国自有仓库投入运营,公司不再租赁原有第三方仓库,仓储及租赁费用有所降低;4)公司营业收入相比2018年增长19.70%,使得工资薪酬等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降低,摊低销售费用率水平。

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率与2019年相比降低2.66个百分点,影响销售费用率变动的主要因素是:1)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欧洲地区退租部分运营效率较低的仓库,且美国地区原第三方仓库费用的影响在本期均不再体现,仓储及租赁费用有所降低;2)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要求,2020年运输费用纳入成本科目核算。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科目变动分析如下:

1)工资薪酬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工资薪酬金额分别为11,149.07万元、11,118.75万元和12,147.36万元,金额整体呈增加趋势,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因公司收入规模增长较快有所降低。

2)运输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运输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整体较为稳定,运输费用主要在母公司(由于主要贸易术语为FOB,合并层面母公司核算的运输费主要为面向第三方客户和海外子公司销售产品对应的常州工厂至起运港的陆运费)、美国子公司、瑞典及德国子公司、越南子公司(合并层面越南子公司核算的运输费主要为面向第三方客户和海外子公司销售产品对应的越南工厂至起运港的陆运费)等主体发生。

2019年,运输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2018年下降0.26个百分点,主要

1-1-309

原因系瑞典及德国子公司优化物流运输方式、提升物流效率。2020年,运输费用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要求运输费用转入成本科目核算,金额相比2019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1)美国地区因存在部分网络平台销售业务,系根据客户要求由自有仓库直接向终端消费者散件发货,该部分业务在2020年增长较快,导致运输费用增长幅度较大;2)HKSR对主要客户Menards的销售收入增长近3倍,该客户贸易术语为DDP,运费由HKSR承担,因此香港子公司的运输费用增长幅度较大。

3)广告宣传及推广费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广告宣传及推广费金额分别为7,726.26万元、6,277.80万元和6,809.80万元,广告宣传及推广费的主要类别为广告代理、品牌营销策划、行业数据服务、赞助等。公司2018年加强推广自有品牌,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费投入金额较高,随着自有品牌市场推广取得一定成效,公司优化费用投入,2019年和2020年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费有所下降。

4)质保费报告期内,公司质保费金额分别为4,593.27万元、5,075.65万元和6,370.74万元,质保费金额变动主要受预计负债计提金额变动的影响。公司考虑销售产品的平均质保期限,并根据历史期间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与收入的比例确认维修费率,同时考虑产品销售后不同年度发生维修费的概率,计算未来应承担的质保义务,并确认为预计负债。具体而言,公司根据不同销售地区过往三年实际发生的维修费占收入的比例测算应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北美地区上述比例数值分别为1.18%、1.01%和1.07%,欧洲地区上述比例数值分别为1.09%、1.09%和1.59%。

5)仓储及租赁费用报告期内,公司仓储及租赁费金额分别为5,844.67万元、3,995.78万元和3,447.64万元。2018年下半年,美国子公司于2017年末购置的自有仓库完成装修,公司与原第三方仓储服务商协商终止合作关系,因此2019年仓储及租赁费

1-1-310

大幅下降。2020年,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欧洲地区退租部分运营效率较低的仓库,且美国地区原第三方仓库费用的影响在本期均不再体现,仓储及租赁费用有所降低。

(2)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2020年2019年2018年
大叶股份3.56%4.58%4.79%
巨星科技5.36%8.86%7.09%
创科实业16.03%15.59%15.72%
平均值8.32%9.68%9.20%
格力博7.54%10.20%13.24%
项 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资薪酬19,351.064.51%18,240.854.90%16,281.395.23%

1-1-311项 目

项 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商业保险费1,180.090.27%982.660.26%747.130.24%
办公费1,669.500.39%1,398.340.38%1,278.960.41%
差旅费1,036.470.24%1,463.710.39%1,284.140.41%
租赁费1,506.750.35%1,932.750.52%1,643.540.53%
业务招待费499.380.12%252.160.07%134.230.04%
折旧与摊销2,851.830.66%3,207.780.86%3,333.891.07%
咨询服务费4,518.661.05%2,497.400.67%2,377.340.76%
运输费172.590.04%183.470.05%235.920.08%
检测检验费176.810.04%193.330.05%188.260.06%
物料消耗436.730.10%284.750.08%398.500.13%
其他3,245.310.76%3,287.920.88%2,849.220.92%
合计36,645.198.54%33,925.139.11%30,752.549.88%

1-1-312

较快有所降低。

2)咨询服务费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的咨询服务费金额分别为2,377.34万元、2,497.40万元和4,518.66万元,主要系法律服务费用、会计服务及审计费用、IT费用、咨询费等。2020年管理费用-咨询服务费增长较多,主要系美国子公司发生较多法律服务费用。

(2)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大叶股份3.92%2.82%3.20%
巨星科技5.86%7.21%5.25%
创科实业10.26%10.50%10.09%
平均值6.68%6.84%6.18%
格力博8.54%9.11%9.88%

1-1-313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二)股权激励情况”中披露了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制定计划履行的决策程序、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原则以及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或评估值的差异与原因、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2020年,公司确认的股份期权费用为人民币160.51万元。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与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构成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试制及材料费7,017.801.64%6,682.041.79%7,153.082.30%
折旧与摊销360.070.08%264.570.07%178.470.06%
燃料及动力80.760.02%76.930.02%77.310.02%
工资薪酬9,271.702.16%8,228.032.21%7,383.202.37%
差旅费85.380.02%217.680.06%205.070.07%
其他1,865.260.43%1,573.190.42%1,652.690.53%
合 计18,680.974.35%17,042.434.58%16,649.825.35%

1-1-314

支逐年增长。

“研发费用-其他”中主要核算与研发相关的咨询服务费和其他杂费,其中咨询服务费主要核算技术服务费用、委托研发费用、专利代理服务费用等,金额系根据公司实际研发需求有所波动。

(2)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2020年2019年2018年
大叶股份4.73%4.38%4.47%
巨星科技2.87%3.08%3.49%
创科实业3.23%3.00%2.89%
平均值3.61%3.48%3.61%
格力博4.35%4.58%5.35%
项目名称研发预算研发费用支出实施进度
2020年2019年2018年合计
1,500平智能割草机研发8,000.002.134,066.964,003.978,073.07已结项
美款智能割草机研发5,000.004,752.87--4,752.87未结项
智能锂电电池包研发2,400.00-1,030.331,312.652,342.98已结项
高功率锂电电池包研发1,800.00564.441,168.68-1,733.12已结项
紧凑型动力头推草机研发1,850.00347.001,380.40-1,727.40已结项
双刀无刷推草机研发1,650.00-474.991,102.031,577.02已结项
高效率高压清洗机研发1,500.00775.43773.24-1,548.66已结项
多功能零转向割草机1,500.00819.92638.29-1,458.20已结项
双无刷电机割草机研发2,000.001,327.58--1,327.58未结项

1-1-315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研发预算研发费用支出实施进度
2020年2019年2018年合计
大功率快速充电器研发1,200.00-198.18909.101,107.28已结项
82V切割锯研发1,800.001,032.22--1,032.22未结项
专业款双包背包吹风机研发1,500.00999.46--999.46未结项
轻型高转速锂电链锯研发1,000.001.77985.67-987.44已结项
锂电农夫车研发1,500.00961.57--961.57未结项
园林机械产品的监测与远程操控APP和云平台的研发1,000.00437.77367.2283.90888.88未结项
轻便自绕线打草机研发900.000.71884.56-885.27已结项
82V智能锂电池包研发1,500.00849.85--849.85未结项
交流无刷清洗机研发850.00-0.55840.50841.05已结项
双包动力头推草机研发850.00--0.20813.69813.49已结项
背包专业款锂电修枝机研发800.00182.73612.06-794.79已结项
双步扫雪机研发研发900.00454.86310.77-765.62未结项
家用款坐骑式割草机研发750.00-339.09406.08745.16已结项
大功率打草机研发750.00-0.31736.61736.91已结项
泵机一体式伸缩杆杆锯研发700.00--0.06711.98711.93已结项
专业款固定杆短杆修研发550.00690.63--690.63已结项
双包无刷割灌打草机研发1,000.00681.23--681.23未结项
高效能吹风机研发700.00-1.20637.32638.51已结项
高功率高扭矩密度电机研发630.0032.99211.64374.55619.19已结项
前置高效率打草机研发650.00-0.35607.05607.40已结项
多功能拉伸杆修研发550.00-0.49548.61549.10已结项
多功能充电器研发550.00223.71315.15-538.85已结项
无刷地钻研发1,000.00536.39--536.39未结项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316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支出4,250.3154.52%7,236.42113.53%7,255.0880.11%
减:利息收入837.5810.74%756.3811.87%235.792.60%
汇兑损益3,889.1849.89%-594.27-9.32%1,624.9117.94%
其他493.526.33%488.417.66%412.594.56%
合 计7,795.44100.00%6,374.18100.00%9,056.78100.00%
财务费用率1.82%1.71%2.91%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08.56120.58390.2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860.67394.31310.58
合 计1,169.23514.89700.82
序号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文号金额
1“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关于下达2020年“三位一体”第一批项目资金的通知》(常工信节能〔2020〕169号)、《关于下达2020年“三位一体”专项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资金的通知》(常工信投资〔2020〕279号)、递延收益转入294.33
2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专款递延收益转入9.88
3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递延收益转入4.36

1-1-317序号

序号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文号金额
专项资金
4Covid-19补助Short-Time Work Allowance115.16
5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20〕78号)、《关于下达2019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切块资金)的通知》(常工信投资〔2019〕286号)127.00
6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奖励资金《关于下达2020年“三位一体”第一批项目资金的通知》(常工信节能〔2020〕169号)100.00
7以工代训补贴《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通知》(常人社发〔2020〕87号)76.40
8稳岗补贴《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61.19
9股改财政拨款《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钟政办发〔2017〕57号)60.00
10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关于下达2019年度常州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部分)的通知》(常商经〔2020〕180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常商贸〔2020〕249号)57.79
11就业发展及投资补贴Job Development Investment Grant (JDIG)37.42
12绿色制造示范工厂奖励《关于下达2019年常州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常工信节能〔2019〕267号)30.00
13财政局科技补贴《常州市科技局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常州市第二十批科技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的通知》(常科发〔2020〕205号)30.00
14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常州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的通知》(常工信融合〔2020〕269号)30.00
15用工保障资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2020〕47号)28.91
16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预算指标的通知 》(苏财工贸〔2020〕73号)、《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稳外贸切块)的通知》(常商贸〔2019〕354号)25.07
17“企业上云”省级切块《关于下达2019年常州市“两化融合贯标”20.00

1-1-318序号

序号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文号金额
奖励资金和“企业上云”省级切块奖励资金的通知》(常工信融合〔2019〕281号)
18稳定就业专款-16.58
19财政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关于下达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行〔2020〕52号)12.00
20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3.15
合计1,169.23
序号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文号金额
1“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关于下达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资金的通知》(常工信投资〔2019〕192号)、递延收益转入103.94
2新能源汽车补贴递延收益转入9.71
3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递延收益转入6.92
4工信转型升级专项项目资金《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9〕200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8〕419号)80.00
5工业互联网项目专项资金《关于下达2019年度常州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的通知》(常工信融合〔2019〕215号)25.00
62019年常州市第十七批科技计划奖励《关于下达2019年常州市第十七批科技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常科发〔2019〕163号)20.00
7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补贴《下达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工贸〔2019〕109号)18.44
8制造业智能车间评标奖励《关于下达2019年“三位一体”第一批项目资金的通知》(常工信综合〔2019〕113号)60.00
9出口认证补贴《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常商贸〔2018〕389号)47.00
10知识产权发明奖励资金《关于下达2019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行〔2019〕34号)、《关于下32.33

1-1-319序号

序号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文号金额
达2019年常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的通知》(常市监〔2019〕51号)
112018年度工业转型升级补助资金《关于拨付2018年度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企业上云”补助)切块资金的通知》(常经信信推〔2019〕19号)29.89
12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常商贸〔2019〕384号)12.37
13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下达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常商贸〔2019〕385号)、《下达2019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9〕179号)11.60
14代扣代缴增值税返还《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51.76
15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92
合计514.89
序号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文号金额
1“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关于下达2018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资金的通知》(常经信投资〔2018〕281号)、递延收益转入378.78
2新能源汽车补贴《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清算资金指标的通知》(常财工贸〔2018〕14号)、递延收益转入7.08
3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递延收益转入4.38
4省级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通知》(常科发〔2018〕33号)49.20
5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贴《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8〕383号57.00
6江苏省工业设计金奖50.00
7稳岗补贴《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45.50

1-1-320序号

序号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文号金额
8省级外贸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常商贸〔2018〕259号)20.00
9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专项切块奖补资金《市经信委关于公布2017年(第1批)常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常经信运行〔2018〕31号)20.00
10日本国际五金工具、花卉、园艺及户外博览会补贴苏财工贸〔2017〕115号14.94
11常州市钟楼区农机协会展会补贴《钟楼区农机行业协会会议纪要》(2017年9月20日)14.00
12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9.94
合计700.82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926.08327.5349.84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损失3,357.13-3,623.00-578.33
处置子公司损失-1,100.45--
货币掉期合约投资损失---530.02
权益工具投资收益/损失-5.93-7.29
合计3,176.84-3,295.47-1,051.22

1-1-321

司外汇远期和外汇期权的交割汇率高于实际汇率,形成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1,978.94万元、-11,036.77万元和8,583.23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8,737.85-11,146.42-3,256.49
利率衍生金融工具-469.89-16.18-
银行理财产品315.27--
货币掉期合约--376.73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5.34-28.53
或有对价-120.50929.35
合计8,583.23-11,036.77-1,978.94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信用减值损失:-490.10-1,511.93-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142.52-434.26-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转回/损失26.95-203.62-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转回/损失625.47-874.05-
资产减值损失:-524.83-125.90-7,281.56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转回/损失--132.58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转回/损失--44.96

1-1-322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存货跌价转回/损失-524.8378.60-3,383.9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04.50-
商誉减值损失---4,075.13
合计-1,014.93-1,637.83-7,281.56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营业外收入:
保险理赔收入131.60270.4043.05
罚款收入11.53112.132.56
核销的无法支付款项2.258.93640.37
其他45.7430.3450.88
合计191.11421.80736.85
营业外支出: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86.53211.75211.80
存货毁损报废损失-248.90-

1-1-323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产品罚款及赔偿支出166.03334.0870.77
捐赠支出5.00-20.00
其他70.3957.6180.63
合 计427.95852.34383.20
利润总额64,627.4115,820.06-13,761.01
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0.30%2.67%-5.35%
营业外支出占利润总额比例0.66%5.39%-2.78%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75.46-98.60-213.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69.23514.89700.8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5,598.5911,203.02-17,930.5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860.52-14,332.24-3,030.16

1-1-324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处置子公司取得的收益-1,100.4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9.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0.31-218.79565.46
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阶段性减免1,178.77--
小计19,550.28-2,931.72-19,907.98
所得税影响额3,231.90-1,327.861,114.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6,318.38-1,603.86-21,022.02
其中: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后的当期净损益金额4,926.4510,453.03-18,862.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0,450.0517,052.746,627.91

1-1-325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分别为-17,930.57万元、11,203.02万元和5,598.59万元,系2020年同一控制下合并AEGIS、维卡塑业、格腾汽车、煦升园林和HKSR时点前报告期内产生的不包含子公司其他各项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的净损益。

3、处置子公司取得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处置子公司取得的收益系2020年7月和2020年9月分别处置Cramer和双立电子产生。

(七)纳税情况分析

1、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缴纳的主要税种的税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18年1月1日未交数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已交税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交数
2018年2019年2020年合计
企业所得税-1,408.731,974.971,845.068,170.5711,990.60-441.95
增值税-226.561,849.103,104.533,496.288,449.91-1,200.76
项 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利润/亏损总额64,627.4115,820.06-13,761.01
按法定税率(2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6,156.853,955.02-3,440.2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647.29-2,802.022,098.70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49.51-13.23-
不可抵扣的费用187.95321.58537.85
利用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6.14--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和可抵扣亏损860.591,212.133,782.5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216.06-2,786.84-2,572.72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影响-4,781.09414.06191.40

1-1-326

项 目

项 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跨境利润分配扣缴所得税254.6670.4735.57
按本公司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858.98371.18633.10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23,527.2918,514.4611,798.16
会计政策变更-11.1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61,905.74-72,097.05-50,207.72
本期期初未弥补亏损-38,378.45-53,571.45-38,409.5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56,768.4215,448.88-14,394.1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62.49255.89778.92
股份制改制15,060.94--
对所有者的分配16,461.84--
期末未弥补亏损-18,195.29-38,378.45-53,582.59

1-1-327

2019年-2020年,由于前期的市场拓展及品牌建设投入为公司业务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公司销售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此外,随着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及认可度的提升,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金额占比由2018年的50.65%提升至2020年的54.05%;与此同时,公司多年的研发投入积累使得公司能够持续推出更具竞争力的新产品,新产品的附加值也更高,从而不断改善公司的毛利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受上述有利因素影响以及部分年份汇率的有利变动,综合毛利率逐年提升,分别为30.35%、34.49%和35.10%。在费用方面,公司加强了费用预算管理及考核,费用支出更为有效,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期间费用相对稳定,期间费用率稳步下降。

综上因素使得公司在2019年及2020年的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净利润水平也大幅上升,但由于报告期初累计亏损金额较大,且由于2020年存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及分红情形,使得最近一期合并报表仍存在未弥补亏损,预计随着公司经营利润的积累,未分配利润也会相应转正。

2、影响分析

(1)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8,748.22万元、20,205.94万元和38,313.00万元,2020年末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22,855.27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162.41万元、42,534.60万元和67,338.3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货币资金余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提升。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不会对发行人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对公司业务拓展的影响

公司积累了良好的整机及零部件自主研发能力,同时拥有新能源电池包、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充电器等核心零部件的自主设计制造能力。公司建立了全面的销售体系,与北美、欧洲的主要销售渠道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Lowe’s、Amazon、Walmart、Bauhaus、Costco等大型商超、电商及经销商。公

1-1-328

司已在全球形成较为稳定的忠实用户群体,成为支持公司各产品品类不断拓展、产品销量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存在未弥补亏损不会对业务拓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对人才吸引和团队稳定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团队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技术研发、品牌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多年投入,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毛利率水平不断改善,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公司对管理团队、技术研发人员、业务骨干等超过400名员工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保障了团队稳定性。

(4)对研发投入和战略性投入的影响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将自主研发设计能力作为核心竞争力,将技术研发投入纳入战略规划之中。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16,649.82万元、17,042.43万元和18,680.97万元,研发投入稳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已授权境内外专利897项,其中发明专利66项,高新技术产品认定18件,主导或参与了7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在技术研发及创新等方面形成了行业领先的优势。公司搭建了全球化的研发组织网络,公司在中国、北美、欧洲均设有研发中心,技术研发团队人数超过800人,公司形成了研发技术人才培养机制,保障了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战略性投入。

(5)对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的影响

公司与下游渠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紧紧抓住市场发展趋势不断推出新产品,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生产的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在北美地区具备领先的市场份额,新能源园林机械相较传统燃油式产品具备清洁环保、轻便友好、低噪音、无尾气异味等优点,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1,191.64万元、372,506.36万元和429,127.6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394.11万元、15,448.88万元和56,768.42万元,呈逐年快速增长,经营业绩持续显著提升。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不会对生产经营可持

1-1-329

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3、趋势分析

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发展,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将逐步替代传统燃油园林机械产品,成为产业发展方向。随着多年持续研发投入,公司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公司经营规模效应显现,公司销售收入不断增长,期间费用率稳步下降,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394.11万元、15,448.88万元和56,768.42万元。随着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未来累计未弥补亏损将逐步降低。

十、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306,998.5283.35%214,578.5880.14%190,141.5077.99%
非流动资产61,341.9416.65%53,177.6519.86%53,659.8922.01%
资产合计368,340.46100.00%267,756.23100.00%243,801.39100.00%

1-1-3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38,313.0012.48%20,205.949.42%18,748.229.86%
交易性金融资产22,855.277.44%6.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0.590.00%
衍生金融资产8,046.022.62%87.890.04%132.830.07%
应收账款54,571.5617.78%32,949.2515.36%66,845.4235.16%
应收款项融资28,145.269.17%50,556.3423.56%--
预付款项5,135.381.67%3,737.711.74%4,623.542.43%
其他应收款8,916.122.90%7,671.823.58%6,431.613.38%
存货135,894.0044.27%88,927.5541.44%90,265.5247.47%
其他流动资产5,121.911.67%10,436.084.86%3,093.771.63%
流动资产合计306,998.52100.00%214,578.58100.00%190,141.50100.00%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现金2.185.730.20
银行存款28,419.6713,881.5710,495.91
其他货币资金9,891.156,318.648,252.11
合计38,313.0020,205.9418,748.22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9,968.646,318.644,793.15

1-1-331

汇期权合约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信用证保证金、银行借款质押、租赁保证金等。

2、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8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0.59万元,金额较低。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00万元和22,855.27万元,2020年末余额较高主要是因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入银行理财,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纳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报。

3、衍生金融资产

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2.83万元、87.89万元和8,046.02万元,主要系远期外汇合约,公司主要经营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主要销售区域为北美和欧洲,与客户主要使用美元结算,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通过外汇远期和外汇期权平滑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各期末余额有所波动。

4、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57,117.1034,956.1669,240.99
减:坏账准备2,545.542,006.912,395.57
账面价值54,571.5632,949.2566,845.42
应收款项融资:
账面余额29,015.7352,119.94-
减:减值准备870.471,563.60-
账面价值28,145.2650,556.34-
其中:应收账款28,145.2650,556.34-
账面价值合计82,716.8183,505.5966,845.42

1-1-332

合计分别为66,845.42万元、83,505.59万元和82,716.81万元,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账面价值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存在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应收账款通过无追索保理向银行交单办理融资,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根据管理该等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和该等应收账款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与营业收入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的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20年2019年末/2019年2018年末/2018年
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86,132.8387,076.1069,240.99
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同比增幅-1.08%25.76%-
营业收入429,127.63372,506.36311,191.64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15.20%19.70%-
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0.07%23.38%22.25%

1-1-333

2020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占比较2019年末下降3.3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20年公司与Harbor Freight Tools深化合作,交易金额较高,公司与Harbor Freight Tools约定的信用期为30天,回款速度较快;另一方面,AEGIS应收账款保理融资账户办妥后及时办理相应业务,与2019年末相比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也相应较低。

(2)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布情况

1)应收账款余额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56,056.6098.14%33,327.6695.34%68,417.0098.81%
1年至2年379.100.66%1,321.513.78%380.140.55%
2年至3年645.371.13%74.870.21%133.300.19%
3年至4年15.190.03%34.220.10%48.400.07%
4年至5年2.930.01%37.010.11%102.830.15%
5年以上17.910.03%160.900.46%159.320.23%
合计57,117.10100.00%34,956.16100.00%69,240.99100.00%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85,072.3398.77%85,447.6098.13%68,417.0098.81%
1年至2年379.100.44%1,321.511.52%380.140.55%
2年至3年645.370.75%74.870.09%133.300.19%

1-1-334项目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年至4年15.190.02%34.220.04%48.400.07%
4年至5年2.930.00%37.010.04%102.830.15%
5年以上17.910.02%160.900.18%159.320.23%
合计86,132.83100.00%87,076.10100.00%69,240.99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998.091,738.86728.96
计提坏账准备786.94975.91289.93
账面余额211.15762.95439.03
账龄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大叶股份3%10%20%30%50%100%
巨星科技5%10%20%30%50%100%
格力博3%10%20%30%50%100%

1-1-335

1)2020年末2020年末,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51.331.32%751.33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6,365.7798.68%1,794.213.18%54,571.56
合计57,117.10100.00%2,545.544.46%54,571.56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理由
Interskol JSC389.39389.39100%预计无法回收
Yulmarket LLC124.90124.90100%
GARDEN MACHINES LLC91.9691.96100%
FEDU Line LLC35.8035.80100%
Trade Expert LLC25.2225.22100%
Delta Instrument LLC17.6617.66100%
IE Brusnikin Dmitry Alekseyevich12.1612.16100%
TAYMBT LLC11.5111.51100%
其他零星客户42.7542.75100%
合计751.33751.33100%-
账龄2020年末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56,043.081,749.243.12%
1年至2年303.7239.1412.89%
2年至3年10.402.0920.10%
3年至4年5.631.9234.08%
4年至5年2.931.8261.93%
5年以上---
合计56,365.771,794.213.18%

1-1-336

2)2019年末2019年末,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73.561.93%673.56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4,282.6098.07%1,333.353.89%32,949.25
合计34,956.16100.00%2,006.915.74%32,949.25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理由
Powell Works Inc165.23165.23100%预计无法回收
Yulmarket LLC160.49160.49100%
GARDEN MACHINES LLC132.31132.31100%
PROM-NN LLC50.0950.09100%
Trade Expert LLC40.8540.85100%
Delta Instrument LLC22.6922.69100%
IE Brusnikin Dmitry Alekseyevich17.2517.25100%
TAYMBT LLC14.7914.79100%
IE Zhuravleva Yulia Gennadyevna13.6613.66100%
ProfTools LLC12.8712.87100%
LITAKO LLC11.5911.59100%
Cyril Johnston, Belfast10.8110.81100%
IE Zamyslov Vladimir Aleksandrovich10.7010.70100%
其他零星客户10.2310.23100%
合计673.56673.56100%-
账龄2019年末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32,948.041,013.003.07%
1年至2年1,077.05118.3110.98%

1-1-337账龄

账龄2019年末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率
2年至3年26.346.2723.80%
3年至4年33.2613.9842.02%
4年至5年37.0120.9056.48%
5年以上160.90160.90100.00%
合计34,282.601,333.353.89%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69,240.99100.00%2,395.573.46%66,845.42
合计69,240.99100.00%2,395.573.46%66,845.42
账龄2018年末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68,417.002,105.643.08%
1年至2年380.1438.0110.00%
2年至3年133.3026.6620.00%
3年至4年48.4014.5230.00%
4年至5年102.8351.4150.00%
5年以上159.32159.32100.00%
合计69,240.992,395.573.46%
2020年末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1Amazon.com Services, Inc.11,999.5321.01%359.99

1-1-338

2020年末

2020年末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2THE TORO COMPANY9,200.6616.11%276.02
3Lowe's Companies, Inc.6,099.0610.68%185.42
4RONA INC.3,087.195.41%92.62
5STIHL Tirol GmbH3,007.585.27%93.84
合计33,394.0258.47%1,007.87
2019年末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1Amazon.com Services, Inc3,752.1610.73%112.56
2Lowe’s Companies, Inc.2,689.277.69%83.83
3Mountfield DIY Chain2,237.046.40%67.11
4STIHL Tirol GmbH2,200.316.29%66.01
5CENTRAL PURCHASING LLC1,859.125.32%55.77
合计12,737.9036.43%385.29
2018年末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1LG Sourcing, Inc.21,710.5131.35%668.17
2Amazon.com Services, Inc9,601.2313.87%288.04
3Lowe’s Companies, Inc.6,720.929.71%203.87
4STIHL Tirol GmbH6,714.169.70%201.42
5Wal-Mart Stores, Inc.3,064.604.43%92.47
合计47,811.4269.06%1,453.97

1-1-339

项目

项目金额
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86,132.83
期后回款金额73,789.22
期后回款金额比例85.67%
性质2020年2019年2018年
美元金额26,079.2324,432.5415,367.68
人民币金额(使用平均汇率折算)179,792.85168,447.70101,946.13
当期营业收入429,127.63372,506.36311,191.64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41.90%45.22%32.76%

1-1-340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4,623.54万元、3,737.71万元和5,135.38万元,该等款项主要系公司向材料、服务供应商预付的货款。

2020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序号对方名称预付款项余额占比
1宁波利豪机械有限公司234.294.56%
2常州双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19.624.28%
3上海钢盾工贸有限公司183.413.57%
4苏州小科清洁科技有限公司180.553.52%
5Propulse, a schieffer company175.453.42%
合计993.3119.34%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应收利息--1.64
其他应收款8,916.127,671.826,429.97
合计8,916.127,671.826,431.61
类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余额9,088.31100.00%8,406.88100.00%7,051.90100.00%
其中:1年以内8,172.1189.92%4,517.2853.73%4,980.5670.63%
1年至2年722.347.95%1,924.0522.89%1,411.6820.02%
2年至3年26.410.29%1,304.6615.52%110.341.56%
3年以上167.451.84%660.907.86%549.327.79%
坏账准备172.18-735.06-621.93-
账面价值8,916.12-7,671.82-6,429.97-

1-1-341

万元、7,671.82万元和8,916.12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押金及保证金1,783.3919.62%3,851.2445.81%3,175.8045.03%
出口退税款6,424.2870.69%2,569.1430.56%2,940.1741.69%
关联方应收款156.291.72%699.138.32%112.741.60%
员工备用金及借款381.204.19%498.235.93%160.712.28%
代垫费用--594.007.07%497.107.05%
其他343.143.78%195.152.32%165.382.35%
余额9,088.31100.00%8,406.88100.00%7,051.90100.00%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在途物资1,187.560.84%1,786.121.90%2,359.572.46%
原材料39,927.9228.40%23,479.5924.94%26,813.9327.92%
在产品3,876.422.76%1,911.302.03%2,722.112.83%
半成品2,545.411.81%1,531.631.63%983.751.02%
库存商品89,773.3963.86%62,097.5565.97%59,933.7562.41%
周转材料2,363.691.68%2,871.213.05%2,574.872.68%
委托加工物资899.250.64%457.860.49%648.310.68%
账面余额140,573.64100.00%94,135.27100.00%96,036.29100.00%
减:跌价准备4,679.64-5,207.72-5,770.77-
账面价值135,894.00-88,927.55-90,265.52-

1-1-342

至次年第一季度为生产旺季,公司需根据下游客户采购计划,结合订单预测及安全库存等进行备货,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金额较大。

2019年末,公司存货余额稳中有降,主要是向公司推动提升原材料JIT(准时制)采购模式的执行深度,原材料余额有所下降。2019年末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进一步下降,主要原因系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等流动资产金额增长,使得存货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有所下降。2020年末,公司存货余额相比2019年末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客户增长的订单需求和原材料市场行情加大原材料备货和库存商品储备规模,此外,全球疫情背景下国际远洋运力紧张也促使公司期末库存商品规模进一步增加。由于存货规模增长幅度较大,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也相应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主要类别存货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1)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6.00亿元、6.21亿元和8.98亿元。发行人采取“以销定产”和“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由于园林机械产品的终端使用需求在春季较为集中,考虑生产和远洋运输周期,第四季度属于发行人生产旺季,年末会形成较多库存商品。

2020年末,由于客户订单需求增长较为迅速,且全球疫情背景下国际远洋运力紧张,公司期末库存商品规模相比2019年末增长较为明显。

2)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原材料余额分别为2.68亿元、2.35亿元和3.99亿元。发行人供应链管理部门根据客户下单的实际订单和预测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安全库存期限一般为1-2个月,根据淡旺季和零部件交货周期有所浮动,针对每年第四季度和来年第一季度的生产旺季适度提前备货。

2019年末,发行人原材料余额相比2018年有所降低,主要是因公司推动原材料JIT(准时制)采购模式,降低了原材料库存负担。2020年末,发行人原材

1-1-343

料余额相比2019年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订单需求增加以及原材料市场行情波动加大了原材料备货。

(2)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方式对存货进行跌价测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的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
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在途物资1,187.56--1,786.12--2,359.57--
原材料39,927.92701.291.76%23,479.59620.572.64%26,813.931,268.324.73%
在产品3,876.42--1,911.30--2,722.11--
半成品2,545.417.650.30%1,531.635.880.38%983.7513.361.36%
库存商品89,773.393,703.294.13%62,097.554,324.796.96%59,933.754,430.817.39%
周转材料2,363.69267.4111.31%2,871.21256.488.93%2,574.8758.292.26%
委托加工物资899.25--457.86--648.31--
合计140,573.644,679.643.33%94,135.275,207.725.53%96,036.295,770.776.01%
类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原材料2,154.912,354.921,925.40
其中:呆滞部分-32.3927.18
库存商品5,786.809,817.4612,501.49
其中:呆滞部分-129.60111.55

1-1-344

较长,未来使用或销售预期不能确定的存货,按照报废可回收价值确定其变现价值。公司已根据存货的预计可变价值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8、其他流动资产

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093.77万元、10,436.08万元和5,121.91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其他债权工具投资1,989.217,471.61-
预缴企业所得税799.721,935.672,461.64
预缴其他税费141.39221.07227.72
待抵扣进项税额1,585.29750.83381.90
待摊费用61.9356.9022.50
其他544.38--
合计5,121.9110,436.083,093.77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510.878.98%----
固定资产41,218.5067.19%40,403.5575.98%43,469.6381.01%
无形资产4,134.406.74%3,857.987.25%3,869.667.21%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920.974.76%3,194.146.01%2,242.134.18%
递延所得税资产2,828.874.61%4,569.898.59%3,324.066.19%
其他非流动资产4,728.327.71%1,152.082.17%754.421.41%
非流动资产合计61,341.94100.00%53,177.65100.00%53,659.89100.00%

1-1-34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5,860.913,305.35-12,555.5630.46%
机器设备35,749.9712,256.79162.7823,330.3956.60%
运输工具3,632.752,135.919.281,487.563.61%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8,891.256,748.745.032,137.485.19%
家具工具3,823.832,114.411.911,707.514.14%
合计67,958.7126,561.20179.0141,218.50100.00%
项目2019年末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6,152.242,755.29-13,396.9533.16%
机器设备30,754.579,649.41186.8020,918.3651.77%
运输工具3,232.291,768.2810.571,453.443.60%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8,514.745,944.315.032,565.406.35%
家具工具4,062.561,991.072.102,069.405.12%
合计62,716.4122,108.36204.5040,403.55100.00%
项目2018年末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6,079.872,204.14-13,875.7231.92%
机器设备29,494.017,465.78-22,028.2250.67%
运输工具2,950.251,494.61-1,455.643.35%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8,599.274,788.91-3,810.358.77%
家具工具3,958.101,658.42-2,299.695.29%
合计61,081.4917,611.86-43,469.63100.00%

1-1-346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同行业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年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计算机 及电子设备家具工具
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
大叶股份10-205-104-103-5
巨星科技20-253-154-10-
格力博20-403-103-53-53-5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原值账面价值原值账面价值原值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2,708.282,052.402,708.282,106.572,708.282,160.73
软件4,007.682,082.003,197.211,751.422,687.811,708.92
合计6,715.964,134.405,905.493,857.985,396.093,869.66

1-1-347

万元、3,857.98万元和4,134.40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整体稳定,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余额-4,077.324,093.91
减:减值准备-4,077.324,093.91
账面价值---

1-1-348

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ramer于收购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627.40万元,已支付的收购对价为4,677.40万元;应确认商誉4,070.43万元。

(2)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过程、结果、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发行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发行人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管理层将收购Cramer产生的商誉分摊至Cramer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确认可收回金额时,公司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资质的上海申威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Cramer资产组于2017年12月31日的在用价值为欧元619万元,折合人民币约4,829.62 万元,高于Cramer资产组账面价值,因此未计提商誉减值。Cramer资产组于2018年12月31日的在用价值为欧元78万元,折合人民币约612.09 万元,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欧元78万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欧元599.98万元,可收回金额低于Cramer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因此,公司对于Cramer资产组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损失首先抵减分摊至Cramer资产组中的商誉的账面价值

1-1-349

人民币4,070.43万元,公司无需对Cramer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装修费2,915.463,182.312,239.17
网络服务费5.5011.832.96
合计2,920.973,194.142,242.13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1-1-350金额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240,855.0088.75%246,556.3892.15%239,508.7492.79%
非流动负债30,522.5111.25%20,999.547.85%18,620.617.21%
负债合计271,377.51100.00%267,555.92100.00%258,129.35100.00%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30,712.0012.75%43,472.2817.63%56,647.9323.65%
衍生金融负债494.320.21%9,318.673.78%1,286.130.54%
应付票据20,086.278.34%2,488.121.01%8,035.023.35%
应付账款118,240.0449.09%75,583.5930.66%71,744.4829.95%
预收款项--2,655.081.08%1,594.390.67%
合同负债11,436.714.75%-0.00%--
应付职工薪酬10,184.944.23%8,376.223.40%7,148.362.98%
应交税费1,148.300.48%2,220.480.90%2,014.650.84%
其他应付款6,242.702.59%12,887.445.23%13,191.635.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278.625.10%2,593.671.05%171.780.07%
其他流动负债30,031.1012.47%86,960.8235.27%77,674.3832.43%
流动负债合计240,855.00100.00%246,556.38100.00%239,508.74100.00%
类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1-1-351类别

类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信用借款23,272.3634,445.1150,168.20
保证借款5,013.115,441.802,000.00
质押借款699.772,500.002,226.48
抵押借款1,726.77--
保证及质押借款--1,304.36
透支账户-1,085.37948.89
合计30,712.0043,472.2856,647.93
类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非套期工具形成的衍生金融负债:
远期外汇合约-10,177.621,286.13
外汇期权合约101.171,056.70-
利率互换合约460.0416.37-
合计561.2011,250.681,286.13
其中:流动部分494.329,318.671,286.13
非流动部分66.891,932.01-

1-1-352

1)应付账款变动分析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71,744.48万元、75,583.59万元和118,240.0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9.95%、30.66%和49.09%。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购买原材料及接受劳务的款项。2019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相比2018年末变动较为平稳。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相比2019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增长,公司为应对生产旺季增加各类原材料备货,相应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余额大幅增加。2)应付账款主要单位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序号公司名称应付账款余额占比
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10,613.138.98%
2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2,944.332.49%
3常州金沙宝科技有限公司2,605.692.20%
4浙江富鸿科技有限公司2,248.411.90%
5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2,098.911.78%
合计20,510.4717.35%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预收款项:-2,655.081,594.39
合同负债:11,436.71--
其中:预收货款3,335.60--
预提销售折扣8,101.11--

1-1-353

余额与占比均较高的主要原因系根据新收入准则,期末预提销售折扣8,101.11万元列报科目由其他流动负债转入合同负债。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短期薪酬9,990.078,182.646,993.83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777.726,499.524,985.15
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23.487.008.16
住房公积金963.95786.77451.29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73.4563.8056.77
其他短期薪酬151.47825.551,492.45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94.87193.57154.53
合计10,184.948,376.227,148.36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企业所得税357.77695.91158.05
增值税384.52419.62822.71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37.391,004.31812.24
城市维护建设税18.0031.2393.64
教育费附加12.8822.3466.95
房产税28.6228.6228.50
土地使用税8.068.068.06
印花税31.6610.3817.75

1-1-354项目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其他69.39-6.75
合计1,148.302,220.482,014.65
款项性质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应付利息-6,472.214,467.76
其中:短期借款利息--333.45
关联方借款利息-6,472.214,134.31
其他应付款6,242.706,415.238,723.87
工程款及质保金1,404.62559.601,522.87
应付模具款240.70207.891,185.74
应付费用款3,901.863,433.634,428.24
关联方应付款108.911,677.521,071.58
其他586.61536.60515.44
合 计6,242.7012,887.4413,191.63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23.311,444.94171.78

1-1-355项目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155.32149.09-
或有对价-999.64-
合计12,278.622,593.67171.78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关联方借款19,634.8066,845.0069,742.33
预提费用4,584.133,053.052,737.74
待转销项税额14.53--
预提销售折扣5,797.6317,062.785,194.31
合计30,031.1086,960.8277,674.38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21,401.9270.12%11,481.1854.67%10,893.1258.50%
长期应付款189.960.62%121.700.58%218.771.17%
预计负债6,402.0720.97%5,970.4628.43%5,107.2227.43%
递延收益634.622.08%869.984.14%602.963.24%
递延所得税负债1,827.045.99%22.720.11%29.480.16%
其他非流动负债66.890.22%2,533.4912.06%1,769.059.50%

1-1-356

项目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30,522.51100.00%20,999.54100.00%18,620.61100.00%
序号名称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1“三位一体”专项资金622.93844.06560.40
2新能源汽车补贴9.4019.2828.99
3常州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2.286.6413.56
合计634.62869.98602.96

1-1-357

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29.48万元、22.72万元和1,827.04万元,金额较低。

(6)其他非流动负债

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769.05万元、2,533.49万元和66.89万元,主要系衍生金融负债、关联方借款和收购Cramer股权事项产生的或有对价,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衍生金融负债66.891,932.01-
其他借款-601.48648.92
或有对价--1,120.13
合计66.892,533.491,769.05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股本/实收资本36,462.2011,284.6011,284.60
资本公积69,321.6124,615.0424,615.04
其他综合收益4,311.95-2,963.18-2,042.57
盈余公积5,062.495,642.305,397.55
未分配利润-18,195.29-38,378.45-53,582.59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96,962.95200.31-14,327.9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96,962.95200.31-14,327.96
股东姓名/名称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GHHK25,559.8511,284.6011,284.60
ZAMA9,079.09--
陈寅1,823.26--

1-1-358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姓名/名称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合计36,462.2011,284.6011,284.60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7,597.8113,782.6313,782.63
股本/资本溢价6,428.000.160.16
母公司债务豁免10,832.2510,832.2510,832.25
母公司债转股44,303.03--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160.51--
合计69,321.6124,615.0424,615.04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法定盈余公积5,062.495,642.305,397.55
合计5,062.495,642.305,397.55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23,527.2918,514.4611,798.16
会计政策变更-11.1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61,905.74-72,097.05-50,207.72

1-1-359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本期期初未弥补亏损-38,378.45-53,571.45-38,409.5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56,768.4215,448.88-14,394.1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62.49255.89778.92
股份制改制15,060.94--
对所有者的分配16,461.84--
期末未弥补亏损-18,195.29-38,378.45-53,582.59
指标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流动比率(倍)1.270.870.79
速动比率(倍)0.690.490.40
资产负债率(合并)73.68%99.93%105.8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2.24%71.13%73.74%
指标2020年2019年2018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6,881.8530,489.84502.43
利息保障倍数(倍)16.213.19-0.90

1-1-360

司用于经营发展,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

2020年1月,GHHK通过债转股方式充实公司净资产,使得公司负债及资产负债率相应降低;截至2020年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已大幅下降至

73.68%,预计随着公司经营利润的积累,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优化。

2、与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流动比率(倍)大叶股份1.191.111.17
巨星科技2.452.043.23
创科实业1.551.561.62
平均值1.731.572.00
格力博1.270.870.79
速动比率(倍)大叶股份0.530.570.50
巨星科技1.951.552.54
创科实业0.760.900.94
平均值1.081.011.33
格力博0.690.490.40
资产负债率 (合并)大叶股份49.74%68.64%59.80%
巨星科技33.93%31.58%26.50%
创科实业58.44%55.91%51.84%
平均值47.37%52.04%46.05%
格力博73.68%99.93%105.88%

1-1-361

大偿债风险。

3、最近一期末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等主要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人出借方年利率币种账面借款余额借款期限
1格力博中国进出口银行3.30%人民币5,000.002020/6/29-2021/2/26
2格力博中国进出口银行3.20%人民币12,000.002020/7/1-2021/10/1
3格力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年Libor + 100基点美元270.002020/3/26-2021/3/25
4格力博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30%美元78.182020/3/31-2021/3/31
5格力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个月Libor + 60基点美元600.002020/3/18-2021/3/17
6格力博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30%美元207.002020/4/8-2021/4/8
7格力博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30%美元73.002020/4/22-2021/4/22
8格力博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30%美元85.762020/4/30-2021/4/30
9格力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个月Libor + 75基点美元390.002020/4/21-2021/4/15
10格力博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30%美元144.512020/5/11-2021/5/11
11格力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个月Libor + 80基点美元300.002020/5/13-2021/5/12
12格力博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30%美元307.292020/6/3-2021/6/3
13格力博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30%美元103.022020/6/23-2021/6/23
14格力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个月Libor + 70基点美元450.002020/6/24-2021/4/15
15格力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LPR + 65基点人民币3,000.002020/4/24-2022/4/23
16格力博中国工商银行股3个月Libor美元200.002020/7/29-2022/

1-1-362序号

序号借款人出借方年利率币种账面借款余额借款期限
份有限公司+ 90基点7/28
17格力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个月Libor+ 65基点美元50.002020/12/31-2021/12/30
18格力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个月Libor+ 90基点美元300.002020/10/16-2022/10/15
19格力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个月Libor+ 55基点美元190.002020/12/30-2021/5/28
20博康电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5%人民币500.002020/1/15-2021/1/8
21格腾汽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5%人民币1,000.002020/1/15-2021/1/8
22维卡塑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2%人民币1,000.002020/3/19-2021/3/19
23Sunrise Holding、Sunrise Logistics、Sunrise MarketingBranch Bank and Trust Company1个月Libor +1.7%美元1,511.462017/12/15-2024/7/15
24Sunrise Holding、Sunrise Logistics、Sunrise MarketingBranch Bank and Trust Company1个月 Libor +1.9%美元830.052019/9/30-2029/10/5
25Sunrise MarketingWells Fargo Commercial Distribution Finance, LLC(1个月 Libor +4.75%)×50%美元264.64-
26HKSRGHHK2.00%美元2,758.342020/9/30-2021/9/30

1-1-363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338.3242,534.6014,162.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846.22-24,128.39-12,034.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58.39-17,180.007,822.8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01.44106.02244.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32.261,332.2310,194.88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27,326.43368,722.54328,081.38
收到的税费返还30,527.8326,904.4423,696.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07.861,865.251,360.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1,862.11397,492.23353,137.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68,129.55238,750.20231,977.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5,905.5162,153.2654,379.25
支付的各项税费13,718.235,004.764,623.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6,770.5149,049.4247,994.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4,523.80354,957.64338,975.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338.3242,534.6014,162.41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338.3242,534.6014,162.41
净利润56,768.4215,448.88-14,394.11
差额10,569.8927,085.7128,556.52

1-1-364

万元、15,448.88万元和56,768.42万元。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主要受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折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财务费用、投资损失、递延所得税资产、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等主要因素的影响,上述主要因素对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之间差异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资产减值损失524.83125.907,281.56
固定资产折旧6,167.615,936.235,544.0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583.2311,036.771,978.9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857.677,042.857,010.5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176.843,295.471,051.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71.54-1,210.88314.9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1,454.151,416.4430,742.6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104.70-18,409.415,673.4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0,193.6814,751.44-32,711.78
累计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7,096.4123,984.8226,885.42
公司名称/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大叶股份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50.34-4,343.48-3,985.19
净利润7,670.168,148.256,251.66
差异5,680.18-12,491.73-10,236.86

1-1-365

公司名称/项目

公司名称/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巨星科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115.0680,988.7179,257.35
净利润136,449.4690,365.3073,546.65
差异-59,334.40-9,376.595,710.69
创科实业(美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906.5072,427.3079,364.00
净利润80,099.6061,499.6055,254.00
差异35,806.9010,927.7024,110.00
格力博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338.3242,534.6014,162.41
净利润56,768.4215,448.88-14,394.11
差异10,569.8927,085.7128,556.52
项 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500.001,400.00121.0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26.08327.5357.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7.66269.8239.8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735.9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2.41250.00221.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982.142,247.35439.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744.308,820.289,812.65
投资支付的现金38,226.787,384.071,4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1-1-366

项 目

项 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57.2810,171.391,262.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828.3626,375.7412,474.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846.22-24,128.39-12,034.97
项 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902.2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8,758.10108,808.18120,303.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807.6434,543.5322,391.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8,467.93143,351.71142,694.9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6,016.51121,722.02111,613.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9,635.984,898.265,100.7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173.8333,911.4318,158.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6,826.32160,531.70134,872.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58.39-17,180.007,822.89

1-1-367

(六)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1、资产经营效率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指标2020年2019年2018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964.774.30
存货周转率(次)2.372.571.94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大叶股份3.703.814.89
巨星科技5.715.325.17
创科实业7.686.566.15
平均值5.695.235.40
格力博4.964.774.30
存货周转率 (次)大叶股份1.651.841.97
巨星科技4.474.004.76

1-1-368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创科实业2.272.462.73
平均值2.802.773.15
格力博2.372.571.94
项目2020年/2020年末2019年/2019年末2018年/2018年末
有息债务规模84,217.31125,115.31138,322.86
其中:长期借款21,401.9211,481.1810,893.12
短期借款30,712.0043,472.2856,647.93
其他流动负债—关联方借款19,634.8066,845.0069,742.33
长期应付款189.96121.70218.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不含或有对价)12,278.621,594.03171.78
其他非流动负债——其他借款-601.48648.92
流动比率(倍)1.270.870.79
速动比率(倍)0.690.490.40
资产负债率(合并)73.68%99.93%105.88%
净利润56,768.4215,448.88-14,394.1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76,881.8530,489.84502.43

1-1-369

项目

项目2020年/2020年末2019年/2019年末2018年/2018年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338.3242,534.6014,162.41

1-1-370

公司业绩呈现良好的增长趋势。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1,191.64万元、372,506.36万元和429,127.63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627.91万元、17,052.74万元和40,450.05万元。

管理层认为,公司凭借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运营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及多年来积累的品牌资源、客户资源、渠道优势,主营业务积极稳健发展,园林机械行业正经历从燃油动力到新能源动力的革命性转变,市场空间巨大,发展势头良好。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战略清晰,能够积极应对和防范各种不利风险因素,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十二、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的必要性与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垂直一体化智能制造体系建设、智能化信息化生产系统提升改造、海外仓库建设、股权收购等。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现金流量表科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9,812.65万元、8,820.28万元和13,744.3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增长、产品不断迭代升级、新品陆续推向市场,为满足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围绕生产线改造、设备购置等投入资本性支出,有效增强了生产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另外,公司还投入资本开展股权收购,主要动因是发掘业务机会、规范拟上市主体股权结构等。2020年,为厘清拟上市主体股权结构、筹备A股IPO事项,公司收购了AEGIS 100%股权、维卡塑业100%股权、格腾汽车100%股权、煦升园林100%股权和HKSR100%股权。关于上述股权收购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一、财务报表情况”之“(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及资金需求量

1-1-37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除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十三、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重大担保和诉讼事项

公司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二、对外担保事项”和“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的相关内容。

十四、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稳定。

2021年以来,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电气件、塑料粒子、电机组件等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五金件及锂电池电芯价格也有所上涨,预计将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此外,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以来国际远洋运输的海运费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海运费大幅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也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客观因素,公司正在与下

1-1-372

游客户展开价格谈判,寻求一定程度的成本转移。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经营模式、销售规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1-37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投资方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12,154万A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公司116,900.00116,900.00
2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公司34,000.0034,000.00
3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44,700.0044,700.00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公司150,000.00150,000.00
合计-345,600.00345,600.00

1-1-374

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劵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自成立以来,公司建立了一体化、高效率、专业性的研发制度,全面承担公司技术开发、设计研发、创意设计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构建起多维度的公司研发体系。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技术层面将对公司现有生产研发过程中遇到的瓶颈性技术难题进行突破,基础设施层面将改善公司现有研发场所,并根据产品技术不断更迭的要求配套建设生产线,推动公司创新技术的产业化,最终进一步延伸和拓展现有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的性能和应用场景,更好的满足用户智能化、多样化、多场景的需求,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引领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园林机械,近年来园林机械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并加速向产品系列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市场份额也逐步朝着龙头企业靠拢。针对未来发展,保持格力博在园林机械行业的影响力,公司将针对新能源园林机械细分市场,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深耕行业多年,公司拥有超过800位研发及技术人员,在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行业竞争优势,具备国际知名的自主品牌、销售渠道以及生产制造工厂,能够根据市场环境和需求的变化开发各类系列产品。

本次项目将新增全自动插件线、充电器自动组装线、SMT贴片线体、全自动无刷多股并绕设备、全自动化喷涂线、电池包全自动组装线、总装仓库智能立库、总装智能物流系统等多项先进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打造行业领先的生产体系,降低人工成本和单位制造成本,有效提升产品规模效应。同时,随着整体采购量的增加,公司对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也将逐

1-1-375

步提升,从而获取更低的采购单价。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使公司产能得到大幅提升,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保持成本控制优势,并依托研、产、销方面的行业优势,确保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较强的竞争实力,从根本上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2、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本次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产品体系拓展与延伸,为企业顺应市场变化、及时抓住市场机遇提供了可能。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是公司及时响应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的有力措施。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上游原材料的品种,下游客户群体不变,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保持一致。项目依托公司多年来积累的新能源园林机械领域的研发技术积累,通过发挥企业自身技术研发优势,加强产品研发与创新,奠定项目实施的技术需求,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展开。

3、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在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的基础之上,通过设立新的研发实验室,购置先进研发试验、检测等设备设施,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最终建成集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为一体的研发平台。建成后的研发中心将以公司现有主营产品的技术改良提升以及新产品研发为重要研究内容和研发方向。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公司现有主营产品的品质和技术含量,另一方面也是企业积极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丰富产品结构的重要举措。综上,本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是推动企业现有主营业务向更高层次方向发展的有力措施,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同业竞争、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不会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1-37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总投资116,90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购土地72亩、建设61,678平米生产车间及配套建筑、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招聘技术及生产人员等,最终建立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生产线,以提高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方面的整体产能。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包括割草机、打草机、清洗机、吹风机、修枝机、链锯等在内的共计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生产能力。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及时缓解业务拓展和市场需求带来的产能瓶颈,提高格力博在新能源园林机械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增强盈利能力的同时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必要性

1)突破产能瓶颈,满足业务增长及下游市场需求

公司成立至今,经过十多年的迅猛发展,已成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园林机械研发制造型企业。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产能面临瓶颈限制。公司全年平均产能利用率超过80%,生产经营旺季,产线满负荷运行依然无法满足生产需求,若不能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可能导致客户资源流失,进而影响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领先地位。同时,生产规模的局限和生产场地的不足不仅制约了公司的业务扩张,长远来看将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扩大生产规模、克服产能瓶颈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全球新能源园林机械市场份额

动力技术是园林机械企业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掌握优秀的动力技术意味着具备了核心竞争力,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立足。从动力角度出发,园林机械一般分为燃油类、交流电和直流锂电三大类。燃油类园林机械使用方便、动力强,但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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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也很显著,噪音污染和废气排放污染较大,且燃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交流电园林机械具有价格便宜、动力较强、没有排放污染等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缺点,该类产品需要通过电线进行供电,因此户外使用不方便,触电风险较高;新能源园林机械虽然价格较高,但具有多项优点,户外使用便捷、绿色环保、噪声低、触电风险低等,并且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续航能力不断提高,购置成本不断降低,新能源园林机械逐步替代传统燃油动力产品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3)提高智能制造水平,发挥规模效应,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近年来,园林机械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并加速向产品系列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市场份额也逐步朝着龙头企业靠拢。针对未来发展,保持格力博在园林机械行业的影响力,公司将针对新能源园林机械细分市场,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规模效应,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本次项目将新增全自动插件线、充电器自动组装线、SMT贴片线体、全自动无刷多股并绕设备、全自动化喷涂线、电池包全自动组装线、总装仓库智能立库、总装智能物流系统等多项先进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打造行业领先的生产体系,降低人工成本和单位制造成本,有效提升产品规模效应。

(2)项目可行性

1)产业政策的支持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公司新能源园林机械的主要销售市场为北美和欧洲,欧美国家对传统燃油型园林机械的尾气排放要求非常严格。近年来,美国环保局EPA(EnvironmentalProtection Agency)推出了针对小型发动机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新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是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针对割草机、船用发动机等众多小型发动机制定的排放标准,规定该类小型发动机的HC(碳氢化合物)和NOx(氮氧化合物)排放量削减35%。欧盟针对发电机、草坪机、割灌机、高压清洗机、链锯、农用机械、林业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柴油发动机,制定了一系列的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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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标准,从1999年的第I阶段排放标准至今经历了多次调整,2018年实施的第V阶段排放标准对尾气排放实施了更加严格的限制。严格的排放标准意味着需要更高的环保技术投入,导致产品价格的攀升,因此,随着尾气排放标准的日益严苛,传统燃油型园林机械的市场竞争力也在减弱。此外,在美国及多数发达国家都设有私人草坪养护的法律法规,例如:加州当地法令规定,草坪的草不得超过4英寸,否则将面临罚款的惩罚;纽约市马斯派克公园村法令规定,未按规定修剪草坪的,初犯者即可能受到1,000美元的罚款,且如果对庭院草坪任其滋长而不采取任何措施,将受到最高10,000美元的罚款;加拿大多伦多市政厅规定,私人房宅内的草坪高度不能超过20厘米,并派出监察员巡视,违规者或将面临罚款;澳大利亚墨尔本莫纳西市政厅规定每个家庭都应保证门前人行道上的草地保持整洁,经常割草,不得超过30厘米。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园林机械成为欧美家庭的刚需用品,进一步提升了园林机械的市场需求。

2)出色的研发实力,为项目实施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核心关键技术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锂电池、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充电器等核心零部件方面具备自主设计制造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技术沉淀,公司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是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智能车间等。公司实验室是欧洲IECEE官网认可的CTF2资质实验室,同时也是UL认可目击实验室、SGS认可目击实验室、CSA认可目击实验室、ITS认可目击实验室。2007年,公司成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于2011年获得江苏省“智能化园林联合作业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年与东南大学签定合作战略协议,联合成立“东大-格力博”机电联合工程研发中心。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公司主营产品领域,创造性运用技术新知识,对产品进行研发和改进,完成各种研发任务近百项,获得常州市科技局项目近十项。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是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3)广阔的市场空间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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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lobal Market Insights的统计数据,2018年全球草坪和园林设备市场规模为280.3亿美元,预计至2025年将超过45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7.0%,市场空间广阔。其中,高尔夫球场约占2018年市场份额的四分之一,并且随着全球多个高尔夫球场的建立,预计高尔夫球场将实现大幅增长。2018年,仅美国就拥有超过16,500个高尔夫球场,根据美国国家高尔夫基金会的统计,2018年约有2,420万人参与了高尔夫球活动,高尔夫设施的激增将进一步提高园林机械的市场需求。此外,Global Market Insights预测到2025年,由于园林机械效率和技术的提高,电动园林机械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8%,行业参与者正在采取积极措施来提高电池效率、减少充电时间、延长使用时长,并积极推出新产品,以服务于广大消费者群体,占据更多电动园林设备的市场份额。因此,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够大大提升公司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生产能力,同时也将依托于公司在北美和欧洲地区的营销基础和客户资源,进一步巩固格力博在新能源园林机械的市场地位。广阔的市场空间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4)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有利于新增产能的消化

经过近二十年的迅猛发展,格力博已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园林机械研发制造型公司,产品覆盖手持式、手推式、坐骑式、智能式全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割草机、打草机、吹风机、修枝机、链锯等。凭借使用成本低、节能减排、无噪音、绿色环保等诸多优点,公司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欧洲以及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并且已成功创立greenworks、POWERWORKS等自主品牌,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具备了销售渠道全覆盖的能力,在零售商、电商、经销商方面,公司都拥有良好的客户合作基础及丰富的客户资源。另外,通过全球化布局,公司已将营销网络延伸至美国、加拿大、欧洲(瑞典、德国、俄罗斯)等园林机械消费大国,并在全球建立了多个销售服务中心。完善的营销网络和丰富的销售渠道都将成为公司未来发展重要的销售基础,同时也有利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5)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综合运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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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仅在核心关键技术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新能源电池包、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充电器等核心零部件方面拥有出色的垂直制造能力,均可实现自主生产。同时,在质量管理上,公司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和产成品等环节对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制定了详细的供应商开发流程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控原材料的质量。公司通过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国际国内认证。公司已取得中国、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国家如CE、EMC、NOISE、RoHS等国际性认证证书,生产的greenworks园林机械等产品更是荣获江苏省名牌产品企业、常州市重点培育的国际知名品牌、常州市名牌产品、常州市知名商标。

目前,公司已经配备有多个智能制造设备及产线、MES管理系统等,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生产再到最后的产品出库实现了扫码生产和全流程管控,并可以做到每个生产环节的有效追溯,大大提高了产线的生产和可控能力,智能化程度、全程系统管控能力在行业内均处于领先地位。出色的综合运营管理能力有利于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的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1.69亿元,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表:

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投资比重
土地购置2,304.001.97%
土建工程36,185.9030.95%
设备购置及安装51,720.1344.2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0.000.17%
基本预备费4,520.503.87%
铺底流动资金21,969.4718.79%
总投资116,900.00100.00%

1-1-381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第一年(T+0)第二年(T+1)第三年(T+2)
Q1Q2Q3Q4Q5Q6Q7Q8Q9Q10Q11Q12
前期准备工作
土建工程
设备订货采购
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培训
试生产/投产
污染物污染物来源处理措施排放达标情况
废气园林机械焊接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生产环节废气经集气装置有组织收集并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园林机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吸烟器净化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废水经芬顿氧化+厌氧处理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生活及办公垃圾及生产车间的报废料生活及办公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保部门处理;生产车间报废料回收利用无固废排放
噪声主要来自空调机组、车间噪声源等企业通过加强绿化、种植树木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4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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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用地为新增土地,公司已与江苏省钟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格力博新能源园林机械研发及生产一体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明确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以南、城际铁路以北、规划春江路以东,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亩。2021年4月21日,公司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21CR0032),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2021CZ002,宗地总面积为65,825.00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65,825.00平方米。

(二)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总投资34,00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购置(8亩)、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最终建立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生产线。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公司将新增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的生产能力。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企业及时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有利于提高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从而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必要性

1)迎合市场需求增长趋势,积极抢占割草机高端市场

公司主营产品以割草机、打草机、清洗机、吹风机、修枝机、链锯等新能源园林机械为主,产品种类丰富,但公司在智能化产品和高端产品如智能割草机器人、智能坐骑式割草车等领域生产规模相对较小。未来,随着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割草机技术产品升级,智能割草机器人市场普及率将不断提升;商用割草车领域,由于美国园林工人用工成本高,将新能源与无人驾驶结合的智能坐骑式割草车也将不断实现对传统燃油类割草车的替代。未来公司将紧跟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积极拓展等智能割草机器人、智能坐骑式割草车等新兴高端业务领域,及时响应市场需求,寻找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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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优势园林机械行业的制造技术与先进制造行业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随着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以机器人大规模组装为特点的智能工厂方兴未艾。未来,随着标准化、模块化等新兴智能制造技术兴起,智能制造企业将既能满足产品高品质、高可靠性、多功能性及高效率生产的要求,又能满足个性化定制等需求。同时,园林机械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明显,技术产品升级,必然要求产品生产智能制造化,打造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成为必然。

本次募投项目,公司拟引进行业内先进的智能物流系统、自动化装配生产线、全自动智能检测设备、全自动机器人焊接站、智能割草机器人和智能坐骑式割草车总装生产线等先进产线及设备,并加强生产工艺改进,最终建立自动化程度更高、生产工艺更先进的智能割草机器人和智能坐骑式割草车智能制造工厂。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智能制造优势,为将来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生产提供了经验,为生产高质量、高可靠性、高性能产品奠定了基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企业综合竞争优势。

(2)项目可行性

1)市场需求空间广阔,市场前景良好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居住环境的改善及人居绿化面积不断提高,公园草坪、足球场草坪、高尔夫球场草坪、私家园林草坪等绿地面积不断扩增,为草坪维护设备(如割草机)提供了市场增长机遇。在各种草坪维护作业中,以草皮修剪工作最为繁重,不仅枯燥,而且重复性强,通常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出现了智能割草机器人、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等先进割草设备,利于降低草坪维护作业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Research and Markets研究数据,2020年全球割草机器人市场规模达13亿美元,2019–2025年,全球割草机器人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有望超过12%,未来几年市场增长驱动主要来自欧洲、北美及亚太地区市场需求增长。根据Arizton Advisory & Intelligence研究数据,全球坐骑式割草机市场预计在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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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5年期间将以超过4%的复合增长率增长,智能坐骑式割草车将为2019年的全球骑乘式割草机市场贡献近5亿美元。综上,广阔的市场前景,有效保障了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市场消化。2)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良好技术积累及小批量生产经验公司一直在推动新能源园林机械的技术开发,产品线不断丰富并拓展了新的应用方向,在核心关键技术及核心零部件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新能源电池包、充电器等核心零部件自主设计开发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内外专利897项,其中发明专利66项,高新技术产品认定18件,主导或参与了7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公司在智能割草机器人及坐骑式割草机领域,积累了多年的技术研发经验,获得了多项专利,与此同时,公司也积极开展割草机器人及坐骑式割草机小批量生产,积累了一定的生产经验。

综上,公司良好的技术积累及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可行性。3)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综合运营管理优势公司深耕园林机械领域多年,在园林机械领域积累了良好的生产运营管理优势,从采购、研发、生产、营销、售后服务、人力资源等方面形成了适合公司发展的成熟管理模式。公司拥有一支具有丰富的生产、研发、市场开发及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具有园林机械行业企业多年的实际经营与管理经验。在企业管理方式上,公司制定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采用先进的管理系统,积极改进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等,保障了公司日常高效运营。

综上,公司具备良好的综合运营管理优势,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3、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项目新厂区规划,项目土建工程建设包含厂房、辅助用房等,土建工程费用5,175.12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7,19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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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投资比重
土地购置256.000.75%
土建工程5,175.1215.22%
设备购置及安装17,192.4550.57%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000.29%
基本预备费1,136.183.34%
铺底流动资金10,140.2529.82%
总投资34,000.00100.00%
工作内容第一年(T+0)第二年(T+1)第三年(T+2)
Q1Q2Q3Q4Q5Q6Q7Q8Q9Q10
前期准备工作
土建工程
设备订货采购
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培训
试生产/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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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境保护

污染物污染物来源处理措施排放达标情况
废气园林机械焊接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生产环节废气经集气装置有组织收集并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园林机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吸烟器净化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废水经芬顿氧化+厌氧处理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生活及办公垃圾及生产车间的报废料生活及办公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保部门处理;生产车间报废料回收利用无固废排放
噪声主要来自空调机组、车间噪声源等企业通过加强绿化、种植树木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4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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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人才培养基地。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通过高水平研发中心的建设,为公司持续提供技术领先的创新产品。

2、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实施背景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德国STIHL、瑞典Husqvarna等国际知名园林机械生产厂商进入我国市场开始,通过多年耕耘我国园林机械行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产品技术迎来新一轮升级,新能源动力成为新的发展热点,园林机械产品也正朝着环保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发展,产品续航能力的不断提高、购置成本的不断降低,锂电池动力将会逐步替代传统汽油动力产品成为未来园林机械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园林机械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研发技术能力的竞争,研发实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能否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占据制高点。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人们绿色环保意识的增强,尤其是新能源技术、物联网技术、智能制造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越来越多的终端用户对园林机械产品的要求日益严苛,正如手机、汽车等行业一样,园林机械产品的迭代速度正在加快,各类智能化应用场景也变得越来越普及。正因如此,如果研发投入步伐滞后,企业将在未来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只有不断的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才能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必要性

1)整合现有研发资源,提高企业技术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公司现有研发中心包括技术研发团队、设计研发团队、车业研发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电子工程团队、创意设计团队、知识产权团队以及欧洲和美国两个研发团队,各职能部门间职能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公司研发活动运营开展。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新能源园林机械市场空间的提升,公司对于新品研发及产品多元化的需求会越来越旺盛。因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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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统筹现有研发中心的各个团队以及公司其他部门的资源为一体,进一步增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性,优势互补,提升公司研发活动的高效性和科学性,为格力博的持续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研发基础。本次研发中建设项目将在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基础之上,通过购置先进研发、实验和检测等设备设施,并引进高级技术人才,以进一步提升公司软件和硬件研发配套设施,进而增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维持公司研发实力的行业领先地位。

在充分整合公司现有研发优势资源的基础之上,研发中心将围绕新能源园林机械的市场需求变化,紧跟业内绿色环保、智能化的发展新趋势,把握锂电动力技术新动向,同时积极加强与国内外新能源园林机械相关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成果,最终将研发中心打造成为公司的新产品研发基地、技术成果应用基地以及先进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综上,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2)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满足终端客户多样化需求

本次研发中心的建设是公司针对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及其技术更新换代周期快的特点、紧跟下游市场和终端客户需求变化,完善公司技术开发、丰富产品结构的重要措施。研发中心以公司主营产品为主要研发方向,同时积极加强新产品研发,着力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公司主营产品产能扩增及新产品研发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和人才支撑。研发中心的建立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体系,使公司研发活动高效化和规范化。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锂电动力技术代替传统燃油动力技术的速度越来越快,业内企业不仅需要加快研发节奏,更需要开发出多样化的新产品,以确保能够满足终端客户的需求。未来,研发中心建成后,公司还将拓展更多智能化、大功率、绿色环保的新能源园林机械新产品,使得公司产品线更为丰富。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加强新产品研发创造了有利条件,在下游市场需求变化趋势下,有利于公司及时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不仅能够丰富产品结构,也能更好地满足终端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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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公司率先将锂电池动力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并将其运用在园林机械系列产品上,以取代传统的汽油动力产品,在新能源园林机械市场抢占了先机。2019年,公司生产的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在北美市场占有率较高,确立了全球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领先地位。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在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基础之上,通过购置先进研发设备设施、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完善研发机制、增加研发投入等一系列有力措施,旨在建设成为公司的新产品研发基地和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从而巩固格力博在全球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领先地位。

研发中心的建立一方面致力于不断改进新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如近年来公司新研发的锂电大功率割草机、打草机、清洗机、智能割草机器人等产品,另一方面还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注重新技术研发以及新工艺改进,以服务于公司的产品创新和新技术的产业化。在新能源园林机械市场空间不断增长的背景下,有利于公司将来产能扩增和产品迭代,从而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企业品牌知名度提供了可能。产品品质、产品市场竞争力、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必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品牌价值,维持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优势。

(3)项目可行性

1)出色的研发实力和丰富的技术积累是本次项目实施的重要基础

公司深耕园林机械行业多年,积累了良好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经验,特别是在新能源园林机械方面,公司具备较强的行业技术研发实力,并在中国、美国、欧洲等地区拥有用多个研发团队。

公司是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智能车间。公司被授予“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第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重点培育企业”、“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2018年度入库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百家优秀科技成长型企业”。公司围绕“高质量、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配置了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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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建有产品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培训中心及办公楼等其他配套设施。公司实验室是欧洲IECEE官网认可的CTF2资质实验室,同时也是UL认可目击实验室、SGS认可目击实验室、CSA认可目击实验室、ITS认可目击实验室。2007年,成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公司的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于2011年获得江苏省“智能化园林联合作业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年与东南大学签定合作战略协议,联合成立“东大-格力博”机电联合工程研发中心。公司一直在推动新能源园林机械的技术开发,产品线不断丰富并拓展了新的应用方向,在核心关键技术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新能源电池包、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新能源电池包等核心零部件方面具备自主设计制造能力,出色的研发实力和丰富的技术积累是本次项目实施的重要基础。

2)公司具备技术成果转化的生产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规模不断壮大,拥有2个整机装配厂、4个零部件配套厂,并配有多条先进的自动化产线,智能化、自动化程度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在北美、欧洲、香港、上海等地都设有研发、营销及售后服务公司,员工遍及全球,其中研发及技术人员超过800名。公司注重把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为优质的产品。公司2013年获得常州市知名商标(POWERWORKS)、2014年-2017年江苏省著名商标(greenworks)、2015年获得江苏名牌产品、2016年获得常州市名牌产品(新型节能环保园林机械)。报告期内公司主导或参与7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在质量管理上,公司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和产成品等环节对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制定了详细的供应商开发流程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控原材料的质量。公司通过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国际国内认证。公司取得中国、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国家如CE、EMC、NOISE、RoHS等国际性认证证书,生产的greenworks园林机械等产品荣获江苏省名牌产品企业、常州市重点培育的国际知名品牌、常州市名牌产品、常州市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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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商标。

公司不断提升的生产能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了企业生产的高效性和科学性,以及转化技术成果的生产能力,增强了本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3)国家政策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企业技术创新是推动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扶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财政部等相关部门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企业自主技术发展,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2019年8月,国务院提出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明确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导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和长远发展,健全组织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大幅度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在明确定位和标准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围绕产业战略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国家提出在行业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成果工程化研究,加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作。

国家相关政策鼓励下,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得到增强,重点产业领域取得一批创新成果。全国各地技术创新政策的种类也逐渐增多,从单一的创新基金类资助和税收政策的扶持到对研发机构、平台建设的资助,创业引导基金的设置、品牌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从多个方面切入来切实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确保了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44,700.00万元,其中土地购置640.00万元,研发大楼建

1-1-392

设22,105.6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为13,613.80万元,研发费用为8,284.8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为55.80万元。项目整体投资估算详见下表:

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投资占比
土地购置640.001.43%
研发大楼建设22,105.6049.45%
设备购置13,613.8030.46%
研发费用8,284.8018.53%
基本预备费55.800.12%
合计44,700.00100.00%
项 目第一年(T+0)第二年(T+1)
Q1Q2Q3Q4Q1Q2Q3Q4
前期准备工作
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研发人员招募及培训
试运营
污染物污染物来源处理措施排放达标情况
废气研发、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研发环节废气经集气装置有组织收集并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生活及办公垃圾及实验室、检测室、生活及办公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保部门处理;实验无固废排放

1-1-393污染物

污染物污染物来源处理措施排放达标情况
样机制作室的报废料室、检测室、样机制作室的报废料回收利用
噪声主要来自空调机组、车间噪声源等企业通过加强绿化、种植树木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4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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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至2020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105.88%、99.93%和73.68%,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但仍处于较高水平。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将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偿债风险、减轻财务压力、从而提升整体经营绩效。

3、项目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的运营资金储备,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资金安排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具体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不断提高股东收益。在资金支付环节,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措施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愿景是打造国际一流的新能源园林机械企业。公司致力于提供突破性的锂电池技术、颠覆性的智能化产品,为全球家庭用户、专业园林绿化工人提供更为环保、便捷、安全、经济的作业环境,加速改变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行业格局和业态。

(二)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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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的计划与措施: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将继续围绕新能源动力取代传统动力的技术趋势,在各类锂电池平台、高性能无刷电机及电子控制系统等核心技术上加大研发投入,在人工智能、物联网、无人驾驶等技术领域内持续吸引和培养研发人才,为公司革命性产品的推出建立坚实的技术储备。在产品创新方面,公司将继续推动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向智能化、物联网化方向发展,不断推出智能割草机器人、无人驾驶割草车等突破性新产品,解放专业工人双手,改变家庭用户生活方式。公司将持续重视国际化高效产品研发系统和团队建设,及时反馈用户体验和需求,力求通过高效的产品创新系统,确保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并为客户营造一流的使用体验和乐趣。

在全球智能制造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国内外生产基地智能化、信息化制造系统和设备的投入,推动全自动化产线的生产工序全覆盖,通过MES等信息系统优化升级,提高工厂运行效率,在确保生产、供应链能力的同时,减少浪费并节约成本。

在品牌营销和提升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对自有品牌的宣传力度,打造绿色、环保、创新的品牌形象,加强与大型零售超市、电商平台的合作,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大数据实现精准化推广,扩大品牌受众群体,提高客户满意度。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以及公司所在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国家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及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3、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计划成功实施,募集资金及时到位,本次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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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4、未出现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突发性事件和不可抗力因素。

(四)公司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人才储备、人才数量需进一步提高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生产经营规模将会迅速扩大,现有的人力资源和人才储备将不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对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都将大量增加。公司人才方面的主要需求包括研发人才、复合型的管理人才、销售人员、采购人员、生产人员等。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公司面临的困难之一。

2、组织管理能力需进一步增强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特别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规模以及生产销售规模将进一步增长,将对公司在各方面的组织管理能力带来较大挑战。

3、融资渠道单一

上述各项发展计划的实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筹备资金,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已成为影响公司进一步成长的困难之一。

(五)公司为实现发展计划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为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1、市场开发方面

公司紧跟行业市场变化,及时跟踪行业技术动态,提前布局新技术研发及新产品研发,以最快速度适应技术、产品发展趋势。

2、研发投入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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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成立以来,技术创新始终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和基础。公司不断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激发研发人员的创造热情与潜能。公司通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形成较强的技术实力,初步奠定了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竞争优势。公司在新产品研发设计方面,一直保持高水平的人力、物力投入,以支撑公司的高速发展。

3、产能扩充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增加设备投资进行扩产,使得产能、产量逐年提高,满足了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此外,公司通过工艺改进和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增强了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抓住了园林机械行业锂电化发展的先机,巩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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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权益保护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总则、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信息披露的管理、信息披露的内容、应当披露的交易、其他信息披露安排、信息传递和披露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及保密措施等事项作了具体约定。其中:

1、定期报告披露程序

(1)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准则、通知及相关文件,共同研究编制定期报告重点注意的问题;

(2)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董事会安排,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洽商预定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据此制定定期报告编制的工作时间表,由董事会办公室发至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子公司;

(3)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定期报告草案;

(4)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财务报告审计事项;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财务报告,形成决议后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定期报告形成决议;

(6)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审核定期报告,并形成决议;

(7)董事会秘书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定期报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作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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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后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定期报告摘要还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

(9)涉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拟披露文稿,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编制,董事会秘书审稿,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由董事长核签后对外披露;涉及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拟披露文稿,由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编制,董事会秘书审稿,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由监事会主席核签后对外披露。

2、临时报告披露程序

(1)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董事会秘书核稿,提交有关董事审阅(如需要),经董事长审定后披露;

(2)以监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由监事会办公室编制,董事会秘书核稿,提交有关监事审阅(如需要),经监事会主席审定后披露;

(3)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交披露文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公告。

(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后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电话号码为:0519-89805880,传真号码:0519-89800520。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总则、投资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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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等事项作了具体约定。其中:

1、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5)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2、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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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股东大会、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现场参观、路演、公司网站、邮寄资料、媒体采访和报道、广告或其他宣传资料和问卷调查等。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2021年5月10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或承担。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3)中期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现金利润分配: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应当含有现金分配方式,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5)股票利润分配:公司在实施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以股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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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6)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决定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广泛征求独立董事、监事、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公司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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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适用本款规定。

3、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可以提交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供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可以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格力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与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相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股利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股利分配原则、股利的分配形式、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的程序、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安排、现金分红政策的年度披露等事项。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股东投票机制。

(一)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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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相关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还将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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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正在履行或履行完毕的重大销售合同为:年度交易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销售框架协议,或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订单。具体如下:

序号协议/合同对方合同标的合同类型签订时间履行情况
1Lowe’s新能源园林机械、交流电园林机械、配套产品框架合同2005/8/22正在履行
2Amazon新能源园林机械、交流电园林机械、配套产品框架合同2018/6/4正在履行
3Andreas STIHL及VIKING GmbH①新能源园林机械、交流电园林机械、配套产品框架合同2015/12/15正在履行
4Walmart②新能源园林机械、交流电园林机械、配套产品框架合同2016/8/4 2016/9/29 2016/12/14 2017/9/5 2017/10/10正在履行
5Bauhaus GmbH & Co. KG新能源园林机械、交流电园林机械、配套产品框架合同2017/12/1正在履行
6Briggs & Stratton Corporation新能源园林机械、交流电园林机械、配套产品框架合同2016/3/18正在履行
7TORO PURCHASING CO.新能源园林机械、交流电园林机械、配套产品框架合同2011/11/3正在履行

1-1-406序号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合同类型签订时间履行情况
1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粒子框架合同2015/4/20履行完毕
2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塑料粒子框架合同2015/4/23履行完毕
3Samsung SDI Co., Ltd锂电池电芯订单(报告期内实际入库851.93万美元)2017/9/12履行完毕
4Murata Company Limited锂电池电芯订单(报告期内实际入库1,092.43万美元)2017/12/18履行完毕
5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塑料粒子框架合同2018/4/23正在履行
6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锂电池电芯框架合同2018/12/29正在履行
7LG Chem, Ltd.锂电池电芯订单(报告期内实际入库744.10万美元)2019/6/5履行完毕
8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粒子框架合同2020/5/19正在履行
9LG Chem, Ltd.锂电池电芯框架合同2020/6/11履行完毕
序号贷款方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1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204000102201911454112,000万元合同“贷款”期限为十二(12)个月,自“贷款”项下首次放款日起算,至最后还款日终止履行完毕
2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2019进出银(苏贸金授信)字第3012号5,000万元协议约定的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0/2/4起至2020/9/11止正在履行
3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204000102202011303512,000万元本合同“贷款”期限为十五(15)个月,自“贷款”项下首次放款日起算,至最后还款日终止正在履行
4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204000102201911079010,000万元合同“贷款”期限为十二(12)个月,自“贷款”项下首次放款日起算,至最后还款日终止履行完毕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CKDDRZ-0075,00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180日,自发行人提款之日起计算履行完毕
6江苏江南农村010012920166209,500万元借款(信用)期限为2016/7/11履行完毕

1-1-407序号

序号贷款方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47起至2018/7/11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2018年(广化)字00302号5,000万元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1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履行完毕
8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0017120186201316,500万元借款(信用)期限为2018/11/9起至2020/11/06履行完毕
9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2040102020181128878,000万元合同“贷款”期限为十二(12)个月,自“贷款”项下首次放款日起算,至最后还款日终止履行完毕
10BRANCH BANKING AND TRUST COMPANY000013,000万美元2017/12/15至2024/7/15正在履行
11BRANCH BANKING AND TRUST COMPANY00003856.8万美元2019/9/30至2029/10/5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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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

2017年4月16日,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就[2017]第19885号《关于第11170455号“GREENWORKS”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上述裁定,并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上述商标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裁定。格力博有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18年2月8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7)京73行初285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018年3月1日,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2017)京73行初2859号行政判决书、判令撤销[2017]第19885号《关于第11170455号“GREENWORKS”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中予以维持部分、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上述商标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裁定。2018年12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行终5388号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行终5388号行政判决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编号为“(2019)最高法行申8735号”《行政裁定书》,驳回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2017年4月19日,格力博有限就[2017]第19885号《关于第11170455号“GREENWORKS”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17年12月2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7)京73行初301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2017]第19885号《关于第11170455号“GREENWORKS”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并判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2018年1月8日,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2017)京73行初3011号行政判决书,并判令维持《关于第11170455号“GREENWORKS”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中予以无效宣告部分。2018年12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行终384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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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行终3848号行政判决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编号为“(2019)最高法行申8745号”《行政裁定书》认为:“本案中,鉴于格力博公司在一审、二审期间提交了大量销售和宣传证据,在综合考虑诉争商标的市场份额、销售区域、利税,商标的宣传或促销活动的方式、持续时间、程度、资金投入和地域范围,诉争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及其享有的市场声誉等要素,同时亦考虑到宝时得公司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其已对引证商标四至九进行了实际使用,二审法院认定格力博公司对使用诉争商标的商品已形成了稳定的市场秩序并无不当。宝时得公司的相关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驳回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2019年4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了商评字[2017]第19885号重审第874号《关于第11170455号“GREENWORKS”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以下简称“被诉裁定”),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2019年6月21日,原告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编号为“(2019)京73行初7430号”,发行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一审案件正在审理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第11170455号“”商标维持有效。

2、第15771019号“”商标

2017年8月31日,宝时得集团有限公司对格力博有限持有的第15771019号“greenworks TOOLS pro及图”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8年7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8]第122404号《关于第15771019号“greenworks TOOLS pro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上述商标在“运载工具用电池”等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逆变器(电)”商品上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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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6日,格力博有限就此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该裁定,并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上述商标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裁定。宝时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020年12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8)京73行初935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发行人(原格力博有限)的诉讼请求。

2021年1月11日,发行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行初9352号”行政判决书、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上述裁定并重新作出裁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二审案件尚未进入庭审程序。

3、第15771020号“”商标2017年8月31日,宝时得集团有限公司对格力博有限持有的第15771020号“greenworks TOOLS pro及图”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8年7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8]第122406号《关于第15771020号“greenworks TOOLS pro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对上述注册号为15771020号商标裁定予以无效宣告。2018年9月6日,格力博有限就此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该裁定,并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上述商标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裁定。宝时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20年12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8)京73行初935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发行人(原格力博有限)的诉讼请求。

2021年1月11日,发行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行初9350号”行政判决书、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上述裁定并重新作出裁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二审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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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0047210号“”商标申请权2020年11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288729号”《关于第40047210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注册号为第40047210号的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2020年12月28日,发行人以上述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案件编号为“(2021)京73行初365号”的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288729号”《关于第40047210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40047210号“DURAMAXX”商标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2021年3月2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36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发行人的诉讼请求。2021年4月21日,格力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2021)京73行初365号行政判决书、判令撤销“商评字[2020]第0000288729号”《关于第40047210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二审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5、第40056276号“”商标申请权2020年11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285474号”《关于第40056276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注册号为第40056276号的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2020年12月28日,格力博以上述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案件编号为“(2021)京73行初370号”的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285474号”《关于第40056276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40056276号“DURAMAXX”商标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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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37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发行人的诉讼请求。2021年4月21日,格力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2021)京73行初370号行政判决书、判令撤销“商评字[2020]第0000285474号”《关于第40056276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二审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6、第40049160号“”商标申请权

2020年11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285518号”《关于第40049160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注册号为第40049160号的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2020年12月28日,发行人以上述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案件编号为“(2021)京73行初369号”的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285518号”《关于第40049160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40049160号“DURAMAXX”商标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2021年3月2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36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发行人的诉讼请求。

2021年4月21日,格力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2021)京73行初369号行政判决书、判令撤销“商评字[2020]第0000285518号”《关于第40049160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二审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7、第40052795号“”商标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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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285472号”《关于第40052795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注册号为第40052795号的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2020年12月28日,格力博以上述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案件编号为“(2021)京73行初368号”的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285472号”《关于第40052795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40052795号“DURAMAXX”商标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2021年3月2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36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发行人的诉讼请求。

2021年4月21日,格力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2021)京73行初368号行政判决书、判令撤销“商评字[2020]第0000285472号”《关于第40052795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二审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8、第40047310号“”商标申请权

2020年12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330692号”《关于第0000330694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注册号为第40047310号的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通过电子手段展示商品和服务以便于电视购物和居家购物;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商业管理辅助;商业信息;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2021年2月9日,发行人以上述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案件编号为“(2021)京73行初3145号”的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0000330694号”《关于第40047310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40047310号“DURAMAXX”商标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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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3145号行政判决书,驳回格力博的诉讼请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进行二审上诉的准备工作。

9、第40039905号“”商标申请权

2020年12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330692号”《关于第40039905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注册号为第40039905号的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通过电子手段展示商品和服务以便于电视购物和居家购物;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商业管理辅助;商业信息;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2021年2月9日,发行人以上述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案件编号为“(2021)京73行初3146号”的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330692号”《关于第40039905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40039905号“DURAMAXX”商标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2021年4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3146号行政判决书,驳回格力博的诉讼请求。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进行二审上诉的准备工作。

10、第40034067号“”商标申请权

2020年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312359号”的《关于第40034067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注册号为第40034067号的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2021年1月17日,发行人以上述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案件编号为“(2021)京73行初1358号”的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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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312359号”的《关于第40034067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40034067号“DURAMAXX”商标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一审案件尚未作出判决。

11、第40049710号“”商标申请权2020年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312360号”的《关于第40049710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注册号为第40049710号的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2021年1月17日,发行人以上述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案件编号为“(2021)京73行初1360号”的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312360号”的《关于第40049710号“DURAMA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40049710号“DURAMAXX”商标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一审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12、第40056137号“”商标申请权

2020年1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0000322062号”《关于第40056137号“POWER WORK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注册号为第40056137号的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松土机、挖沟机、石材切割机、涂漆机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2021年2月1日,发行人以上述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案件编号为“(2021)京73行初2295号”的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0000322062号”《关于第40056137号“POWER WORK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40056137号“POWER WORKS”商标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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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一审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13、第40031165号“”商标申请权2020年10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0000270291号”《关于第40031165号“GREENWORK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注册号为第40031165号的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2020年12月16日,发行人以上述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案件编号为“(2020)京73行初17385号”的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0000270291号”《关于第40031165号“GREENWORK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40031165号“GREENWORKS”商标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2021年3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17385号行政判决书,驳回格力博的诉讼请求。

2021年4月14日,格力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2021)京73行初17385号行政判决书、判令撤销“商评字[2020]第0000270291号”《关于第40031165号“GREENWORK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重新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二审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14、第5674915号“”商标

2019年9月19日,发行人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编号为“商标撤三字[2019]第Y021123号”的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2020年11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0000309969号”的《关于第5674915号“POWER WORKS”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决定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拥有的第5674915号“POWER WORKS”商标在“割草机;非手工操作农业器具;锯条(机器零件);机锯(机器);非手工操作的手持工具”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在“雕刻机;家用非手工操作研磨机;起重机(升降装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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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机;机床”商品的注册上予以撤销。

2021年1月8日,发行人以上述撤销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案件编号为“(2021)京73行初1174号”的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0000309969号”的《关于第5674915号“POWER WORKS”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中“复审商标在‘割草机;非手工操作农业器具;锯条(机器零件);机锯(机器);非手工操作的手持工具’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部分的决定,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5674915号“POWER WORKS”商标在“割草机;非手工操作农业器具;锯条(机器零件);机锯(机器);非手工操作的手持工具”商品上重新作出撤销复审决定。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上诉诉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一审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鉴于:①上述诉讼中的争议商标以及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一所列的争议商标(以下合称“争议商标”)均为发行人在境内注册的商标或商标申请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境内销售收入占比极低,上述诉讼或纠纷不会对发行人境外产品销售造成实质性影响;②上述商标诉讼或纠纷不涉及赔偿金额,不会因此对发行人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③上述案件1中的争议商标第11170455号商标为发行人目前正在使用的核心商标,该等商标已依法注册,且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4月26日重新作出“予以维持”的裁定,其商标专用权目前受法律保护。

④除争议商标外,公司目前还拥有第7类、第9类、第18类、第22类、第35类、第44类等涵盖了公司所有产品范围的其他商标,争议商标在发行人开展业务活动中的作用有限,即使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不使用部分争议商标,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发行人正在进行的上述商标诉讼是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中维护权益所进行的必要诉讼,不会对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不构成发行人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因此不构成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性影响。

(二)发行人正在进行的专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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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浙江恩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的专利诉讼情况如下:

1、发行人作为被告的专利诉讼及发行人提起的专利无效纠纷

(1)发行人作为被告的专利诉讼

2020年7月11日,原告浙江恩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以发行人、北京苏阳基业农林机械有限公司、河北青风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冠庆园林设备有限公司为被告,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八件专利侵权诉讼,涉及发行人三个型号的修枝机产品,原告起诉的赔偿金额累计120万元。诉讼请求为:①发行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上述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相关库存产品。②北京苏阳基业农林机械有限公司、河北青风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冠庆园林设备有限公司停止销售侵犯上述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相关库存产品。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累计120万元。

针对原告拥有的专利号为“201720664086.7”(名称为“一种散热效果好的电动绿篱机”)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原告分别提起编号为“(2020)苏05民初983号”、“(2020)苏05民初984号”、“(2020)苏05民初988号”、“(2020)苏05民初989号”专利侵权案件四件,涉诉产品为发行人生产的“40V绿篱机6A”、“40V无刷修枝机”、“40V修枝机”等。针对原告拥有的专利号为“201730298375.5”(名称为“电动绿篱修剪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原告分别提起编号为“(2020)苏05民初985号”、“(2020)苏05民初986号”、“(2020)苏05民初987号”、“(2020)苏05民初990号”专利侵权案件四件,涉诉产品为发行人生产的“40V无刷修枝机”、“40V修枝机”、“40V绿篱机6A”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编号为“(2020)苏05民初984号”、“(2020)苏05民初989号”的专利侵权案件将于2021年6月17日开庭审理。其他专利侵权案件发行人尚未收到法院传票。

(2)发行人提起的专利无效纠纷

2020年10月21日,发行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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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0298375.5”、“201720664086.7”专利权无效的申请。2021年4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4892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201720664086.7”专利权部分无效。2021年4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4936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201730298375.5”专利权维持有效。2021年4月29日,发行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案件编号为“(2021)京73行初7292号”的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第4892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判令被告对“201720664086.7”专利权重新作出无效宣告审查决定。浙江恩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上诉诉讼。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无效诉讼尚在审理过程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在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4936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进行行政诉讼准备工作。

针对发行人上述正在进行的专利诉讼,原告起诉的赔偿金额较小(合计为120万元),且发行人被起诉的侵犯专利权的产品(型号包括“40V绿篱机6A”、“40V无刷修枝机”、“40V修枝机”等)在报告期内的销售金额和销售占比极低,发行人亦有通过自主申请取得的修枝机方面的专利权。因此,上述专利侵权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2、发行人作为原告的专利诉讼

2020年11月22日,原告发行人分别以浙江恩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纪维邦农业机械销售中心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15件专利侵权诉讼,涉及发行人14件实用新型专利及1件发明专利,发行人起诉的赔偿金额累计800万元。诉讼请求为:①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发行人专利权的行为。②请求判令两被告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删除所有刊登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

③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包括维权合理支出在内的经济损失累计800万元。上述15件专利侵权诉讼涉及发行人专利权及对应案件编号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号及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案号赔偿金额 (万元)

1-1-420序号

序号专利号及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案号赔偿金额 (万元)
12014103798371大容量电池包结构及其组装方法发明(2020)京73民初1170号100
22014204363813大容量电池包结构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171号50
32011201304932一种大容量锂电池包①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172号50
42014206193130圆柱形锂离子多串电池组件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173号50
52015202495070四芯大电流快速插件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174号50
62019216775963修枝机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204号50
72019222229849修枝机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205号50
82017214425453一种修枝机及断路保护装置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206号50
92018221159454电动修枝机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207号50
102015210793207手持式工作器械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208号50
112017211202788一种接插装置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209号50
122019216780783修枝机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210号50
132017213940601电量可拓展式电池包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211号50
142014206680042用于电动修枝机的反转刀条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212号50
15201922266125X修枝机实用新型(2020)京73民初1213号5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专利因专利有效期限届满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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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境外子公司正在进行的、涉诉金额在20万美金以上的民事诉讼

1、格力博俄罗斯

截至俄罗斯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格力博俄罗斯作为原告正在诉讼程序中的民事诉讼案件13件,其中正在进行中的诉讼标的金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民事诉讼如下:

(1)格力博俄罗斯同YULMARKET LLC、Dakostandart LLC等作为共同原告以YULMARKET LLC(破产公司)为被告,向圣彼得堡市和列宁格勒州仲裁法院(Arbitration court of St. Petersburg and the Leningrad region)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偿还供应合同下的债务共计15,656,331.90卢布,案件编号为A56-592/2020。由于债权人数量众多,格力博俄罗斯的债权可能仅得到部分清偿。

(2)格力博俄罗斯同SBERBANK、UNICREDIT BANK等作为共同原告以INTERSKOL JSC(破产公司)为被告,向莫斯科州仲裁法院(Arbitration court ofthe Moscow region)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偿还2018年2月1日订立的供应合同下的债务共计53,030,124.39卢布,案件编号为A41-61985/2020。2019年8月19日,法院裁定债务人破产并开始破产程序。由于债权人数量众多,格力博俄罗斯的债权可能仅得到部分清偿。

发行人前述诉讼均为发行人境外子公司格力博俄罗斯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且合计的起诉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2、Sunrise Marketing

截至美国法律意见书出具日,Sunrise Marketing作为被告正在诉讼程序中的民事诉讼案件2件,其中正在进行中的诉讼标的金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民事诉讼如下:

原告Eugenie Mashata以人身伤害侵权赔偿及产品责任为诉讼事由以SunriseMarketing及HKSR为共同被告,向罗德岛地方法院(Rhode island District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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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被告赔偿金为208,859.91美元,案件编号2020cv00287。2020年12月10日,Sunrise Marketing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发行人上述诉讼涉诉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3、格力博德国

截至德国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格力博德国作为原告正在诉讼程序中的专利无效诉讼案件1件,情况如下:

原告Husqvarna AB在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将被告格力博德国、Cramer、格力博瑞典创新三方作为共同被告,主张被告侵犯原告拥有的专利号为“EP2547191”的专利权。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已就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专利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于2020年7月3日送达被执行人,并于2020年8月3日生效),具体判决如下:(1)被告停止在德国提供、投放、使用,或进口、持有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2)责令被告向原告提供被告自2018年9月19日以来实施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3)责令被告向买家召回自2018年9月19日起投放德国市场的产品;(4)确认被告赔偿原告自2018年10月19日以来因侵权行为而遭受并将继续遭受的损失;(5)判决格力博德国向原告支付5,486.86欧元;(6)判决Cramer向原告支付4,697.88欧元;(7)判决格力博瑞典创新向原告支付7,018.38欧元;(8)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9)被告承担诉讼费用;(10)在被告缴纳相当于拟执行金额120%的保证金后,可申请临时强制执行该判决。

为配合上诉专利侵权诉讼,发行人于2020年2月10日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提起针对原告专利号为“EP2547191”的专利权无效的诉讼申请。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6日组织原告、被告交换证据。

四、其他事项

1-1-42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被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1-1-424

第十二节 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陈 寅LAWRENCE LEE崔 鹏
宋琼丽任海峙肖 波
莫申江
高乃新吴林冲沈晓燕
庄建清季正华

1-1-42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
授权代表:
陈 寅
实际控制人:
陈 寅

1-1-42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王书言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新浩黄建飞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1-1-427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1-1-42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章靖忠
经办律师:
沈海强胡 璿

1-1-429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鲍小刚唐蓓瑶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毛鞍宁

1-1-43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陈景侠施 奕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马丽华

1-1-431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鲍小刚唐蓓瑶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毛鞍宁

1-1-432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函;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4:00。

三、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1号

联系电话:0519-89805880

联系人:季正华

(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6室

联系电话:021-68801587

联系人:刘新浩、黄建飞

1-1-433

附录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一)境内商标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格力博有限11170455①第7类至2023/11/27自行申请
2格力博有限11170472②第9类至2023/11/27自行申请
3格力博有限11170616第22类至2023/11/27自行申请
4格力博有限13262585③第9类至2025/4/20自行申请

该商标为涉诉商标,见招股说明书正文“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之(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14日作出维持该商标的裁定,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7日终审判决撤销,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未依判决重新作出裁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14日作出维持该商标的裁定,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7日终审判决撤销,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未依判决重新作出裁定。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撤销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6月22日决定该商标在“运载工具用电池”等商品上予以维持,在“救生器械和设备”等商品上予以撤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1-1-434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格力博有限13262587A①第7类至2026/4/20自行申请
6格力博有限13262607第8类至2025/2/20自行申请
7格力博有限13262609第22类至2025/1/13自行申请
8格力博有限13262614②第11类至2025/2/27自行申请
9格力博有限13262635第7类至2025/1/13自行申请
10格力博有限13262645第22类至2025/1/20自行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9年3月29日作出在部分商品上予以无效、在部分商品上予以维持的裁定,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7日终审判决撤销,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未依判决重新作出裁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14日作出维持该商标的裁定,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7日终审判决撤销,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未依判决重新作出裁定。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撤销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6月24日决定该商标在“灯”商品上予以维持,在“电力煮咖啡机”商品上予以撤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1-1-435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1格力博有限13262650①第11类至2025/1/27自行申请
12格力博有限13262651②第9类至2025/1/27自行申请
13格力博有限13262654第22类至2025/1/20自行申请
14格力博有限13262659③第11类至2025/1/27自行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14日作出维持该商标的裁定,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7日终审判决撤销,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未依判决重新作出裁定。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撤销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6月24日决定该商标在“灯”商品上予以维持,在“电力煮咖啡机”商品上予以撤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14日作出维持该商标的裁定,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4日终审判决撤销,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未依判决重新作出裁定。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撤销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6月22日决定该商标在“运载工具用电池”等商品上予以维持,在“潜水及游泳用水中推进器”等商品上予以撤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14日作出维持该商标的裁定,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1日终审判决撤销,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未依判决重新作出裁定。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撤销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6月22日决定该商标在“灯”商品上予以维持,在“电力煮咖啡机”商品上予以撤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1-1-436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5格力博有限13262660①第9类至2025/4/20自行申请
16格力博有限13262664②第11类至2025/1/27自行申请
17格力博有限13262677第22类至2025/1/13自行申请
18格力博有限13262680第18类至2025/1/13自行申请
19格力博有限13262682第11类至2025/1/13自行申请
20格力博有限13262683第9类至2025/1/6自行申请
21格力博有限13262684第8类至2025/1/13自行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14日作出维持该商标的裁定,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4日终审判决撤销,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未依判决重新作出裁定。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撤销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6月22日决定该商标在“运载工具用电池”等商品上予以维持,在“救生器械和设备”等商品上予以撤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14日作出维持该商标的裁定,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4日终审判决撤销,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未依判决重新作出裁定。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撤销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6月24日决定该商标在“灯”商品上予以维持,在“电力煮咖啡机”商品上予以撤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1-1-437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2格力博有限15771018①第7类至2026/1/13自行申请
23格力博有限15771019②第9类至2026/1/13自行申请
24格力博有限15771020③第12类至2026/1/13自行申请
25格力博有限17414567第7类至2026/11/27自行申请
26格力博有限17414569第7类至2027/1/20自行申请
27格力博有限17414570第7类至2026/9/13自行申请
28格力博有限17414571第7类至2026/11/27自行申请
29格力博有限21983614④第11类至2028/1/6自行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9年3月29日作出在部分商品上予以无效、在部分商品上予以维持的裁定,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7日终审判决撤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未依判决重新作出裁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该商标为涉诉商标,见招股说明书正文“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之(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该商标为涉诉商标,见招股说明书正文“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之(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宝时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无效宣告申请人,于2019年9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格力博有限名下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上述无效宣告申请,并于2020年1月17日向格力博有限下发了《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1-1-438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0格力博有限21983646①第44类至2028/1/6自行申请
31格力博有限21983647②第37类至2028/1/6自行申请
32格力博有限21983649A③第11类至2028/3/13自行申请
33格力博有限21983650A④第9类至2028/3/13自行申请
34格力博有限21983653⑤第44类至2028/1/6自行申请

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无效宣告申请人,于2019年9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格力博有限名下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上述无效宣告申请,并于2020年1月16日向格力博有限下发了《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宝时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无效宣告申请人,于2019年9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格力博有限名下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上述无效宣告申请,并于2020年1月17日向格力博有限下发了《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宝时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无效宣告申请人,于2019年12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格力博有限名下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上述无效宣告申请,并于2020年4月29日向格力博有限下发了《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宝时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无效宣告申请人,于2019年12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格力博有限名下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上述无效宣告申请,并于2020年4月29日向格力博有限下发了《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无效宣告申请人,于2019年9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格力博有限名下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上述无效宣告申请,并于2020年1月16日向格力博有限下发了《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1-1-439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5格力博有限21983654①第37类至2028/1/6自行申请
36格力博有限21983655②第12类至2028/1/6自行申请
37格力博有限21983656③第9类至2029/4/13自行申请
38格力博有限21983656A④第9类至2028/1/27自行申请
39格力博有限34831182第35类至2029/11/6自行申请
40格力博有限34831185第7类至2029/11/6自行申请
41格力博有限40039530⑤第12类至2030/7/6自行申请
42格力博有限40039905A第35类至2030/8/6自行申请

宝时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无效宣告申请人,于2019年9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格力博有限名下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上述无效宣告申请,并于2020年1月9日向格力博有限下发了《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宝时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无效宣告申请人,于2019年9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格力博有限名下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上述无效宣告申请,并于2020年1月17日向格力博有限下发了《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宝时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无效宣告申请人,于2019年9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格力博有限名下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上述无效宣告申请,并于2020年1月17日向格力博有限下发了《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1-1-440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3格力博有限40044710A①第35类至2030/8/27自行申请
44格力博有限40047210A第7类至2030/8/27自行申请
45格力博有限40047310A第35类至2030/8/6自行申请
46格力博有限40049160A第7类至2030/8/27自行申请
47格力博有限40052795A第9类至2030/8/27自行申请
48格力博有限40054338②第9类至2030/7/20自行申请
49格力博有限40056137A③第7类至2030/8/27自行申请
50格力博有限40056276A第9类至2030/8/27自行申请
51格力博有限41343773第9类至2030/7/6自行申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无效宣告申请人,于2020年9月30日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格力博有限名下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无效宣告申请人,于2020年9月30日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格力博有限名下该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1-1-441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2格力博有限41347255第7类至2030/7/6自行申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注册地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发行人01761171中国台湾第7类至2026/3/31自行申请
2格力博有限01962346中国台湾第35类至2028/12/31自行申请
3格力博有限01975450中国台湾第9类至2029/3/15自行申请
4格力博有限5726031日本第7,8,9,11,12,18,20,21,22类至2024/12/12自行申请
5格力博有限5792392日本第7类至2025/9/11自行申请
6格力博有限625490瑞士第7,11类至2021/9/29自行申请
7HKSR2770411阿根廷第7类至2025/11/25自行申请
8HKSR1523544澳大利亚第7类至2022/11/1自行申请
9HKSRDIGI-PRO1525144澳大利亚第7类至2022/11/12受让
10HKSRSMART CUT1543766澳大利亚第9类至2023/2/28受让

1-1-442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注册地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1HKSRGAME CHANGER1564426澳大利亚第7类至2023/6/24自行申请
12HKSR1656862澳大利亚第7类至2024/11/6自行申请
13HKSRAC/DC FLEX1805527澳大利亚第7,9类至2026/10/27自行申请
14HKSRGREENWORKS1867996澳大利亚第7,9,11,12,17,21,35类至2027/8/23自行申请
15HKSR160852-C玻利维亚第7类至2025/8/27自行申请
16HKSR908763760巴西第7类至2027/7/18自行申请
17HKSRGREENWORKSTMA848508加拿大第7、8类至2028/4/15受让
18HKSRDIGI-PROTMA 874450加拿大第7类至2029/3/31自行申请
19HKSRSMART CUTTMA963442加拿大第7类至2032/2/21自行申请
20HKSRLIFE GETS EASIER.TMA971624加拿大第7类至2032/5/24自行申请
21HKSRTMA995960加拿大第7,8类至2033/5/4自行申请
22HKSRGREENWORKS ELITETMA1005260加拿大第7,8类至2033/9/20自行申请
23HKSRNEVER STOP CUTTINGTMA1035862加拿大第7类至2029/7/4自行申请
24HKSRGREENGUIDE713435瑞士第9,35类至2027/10/19自行申请
25HKSRGREENFLEET713442瑞士第9,35类至2027/10/19自行申请
26HKSRGREENWORKS718694瑞士第7,9,11,12,17,21,35类至2027/9/11自行申请
27HKSR1245671智利第7类至2027/04/27自行申请
28HKSR517454哥伦比亚第7类至2025/4/30自行申请

1-1-443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注册地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9HKSR010096733EUIPO第7类至2021/7/4受让
30HKSR010300655EUIPO第7,11类至2021/9/29受让
31HKSRPOWERWORKS011313079EUIPO第7类至2022/11/1受让
32HKSRDURAMAXX011313194EUIPO第7类至2022/11/1受让
33HKSRDIGI-PRO011337011EUIPO第7类至2022/11/12受让
34HKSRSMART CUT011615432EUIPO第7,9类至2023/2/28受让
35HKSRGAME CHANGER011926565EUIPO第7类至2023/6/24受让
36HKSR013434097EUIPO第7类至2024/11/5自行申请
37HKSR013695911EUIPO第7,9,11,12类至2025/1/30自行申请
38HKSR013695929EUIPO第7,9,11,12类至2025/1/30自行申请
39HKSR015495922EUIPO第7类至2026/5/31自行申请
40HKSRHYDROWORKS015515497EUIPO第7类至2026/6/8自行申请
41HKSRGREENGUIDE016675985EUIPO第35类至2027/5/3自行申请
42HKSR304420467中国香港第7,9,35类至2028/2/1自行申请
43HKSRIDM000558791印度尼西亚第7类至2024/12/3自行申请
44HKSRIDM000745149印度尼西亚第7,9,35类至2027/11/1自行申请
45HKSRGREENWORKS298550以色列第7,9,35类至2027/9/26自行申请

1-1-444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注册地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6HKSR40-1142333韩国第7类至2025/11/11自行申请
47HKSR40-1496539韩国第7,9,11,12,21,35类至2029/7/4自行申请
48HKSRGREENWORKS41430老挝第7,9,35类至2028/7/4自行申请
49HKSR1271600墨西哥第7类至2021/10/6受让
50HKSR1272060墨西哥第11类至2021/10/6受让
51HKSR1531456墨西哥第7类至2024/11/6自行申请
52HKSR2017067155马来西亚第7类至2027/9/7自行申请
53HKSR2017067156马来西亚第9类至2027/9/7自行申请
54HKSR2017067157马来西亚第35类至2027/9/7自行申请
55HKSR275757挪威第7,11类至2021/9/30受让
56HKSRGREENWORKS296783挪威第7,9,35类至2027/10/6自行申请
57HKSRGREENFLEET297147挪威第9,35类至2027/11/2自行申请
58HKSRGREENGUIDE311618挪威第35类至2027/11/2自行申请
59HKSR1079625新西兰第7,9,35类至2027/10/31自行申请
60HKSR14810菲律宾第7,9,35至2028/11/4自行申请

1-1-445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注册地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1HKSR497200①俄罗斯第7,11类至2021/9/30受让
62HKSR614828②俄罗斯第7类至2026/5/31自行申请
63HKSR617669③俄罗斯第7类至2026/6/8自行申请
64HKSR617670④俄罗斯第7类至2026/6/9自行申请
65HKSR640501俄罗斯第7,9类至2026/10/28自行申请
66HKSR660160俄罗斯第7,9,11,12,17,21,35类至2027/8/25自行申请
67HKSR662511俄罗斯第9,35类至2027/10/20自行申请

根据2017年12月20日,HKSR与格力博俄罗斯签订的第1号许可协议,HKSR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格力博俄罗斯使用该商标,许可期限为2017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2017年12月20日,HKSR与格力博俄罗斯签订的第1号许可协议,HKSR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格力博俄罗斯使用该商标,许可期限为2017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2017年12月20日,HKSR与格力博俄罗斯签订的第1号许可协议,HKSR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格力博俄罗斯使用该商标,许可期限为2017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2017年12月20日,HKSR与格力博俄罗斯签订的第1号许可协议,HKSR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格力博俄罗斯使用该商标,许可期限为2017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1-446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注册地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8HKSR671536俄罗斯第9,35类至2027/10/20自行申请
69HKSR40201721353Y新加坡第7,9,35类至2027/10/30自行申请
70HKSR2016/67783土耳其第7类至2026/8/22自行申请
71HKSR2016/67839土耳其第7类至2026/8/22自行申请
72HKSR164578乌克兰第7,11类至2021/12/22受让
73HKSR3851110美国第7类至2030/5/26受让
74HKSR4061145美国第7类至2021/11/22受让
75HKSR4061147美国第7类至2021/11/22受让
76HKSR4136239美国第7类至2022/5/1受让
77HKSR4456196美国第7类至2023/12/24受让
78HKSR4544318①美国第7类至2024/6/3自行申请
79HKSR4732199美国第7类至2025/5/5自行申请
80HKSR4734211美国第35类至2025/5/12自行申请

依照美国商标法规定,权利人应在商标注册之日起6年届满的前一年内提交宣誓书,或者在该期限到期后的6个月宽限期内提交宣誓书,否则予以撤销。因停止使用该商标,HKSR未于上述期限内提交宣誓书,该商标于2021年1月8日被撤销。

1-1-447序号

序号权属注册商标注册号注册地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81HKSR4860108美国第7类至2025/11/24自行申请
82HKSR5003439美国第7类至2026/7/19自行申请
83HKSR5032490美国第7类至2026/8/30自行申请
84HKSR5118875美国第7类至2027/1/10自行申请
85HKSR5577057美国第7类至2028/10/2自行申请
86HKSR5932226美国第7类至2029/12/10自行申请
87HKSR6130685美国第7类至2030/8/18自行申请
88HKSRP352638委内瑞拉第7类至2031/7/8自行申请
89HKSR4-0356383-000越南第7,9,35类至2027/10/25自行申请
90HKSR2014/30347南非第7类至2024/11/6自行申请
91格力博瑞典OPTIMOW017154345EUIPO第7类至2027/8/29受让
92格力博瑞典OPTIMOW国际商标1397616挪威第7类至2028/2/28自行申请
93格力博瑞典5598186美国第7类至2028/11/6自行申请
94HKSR919541160巴西第35类至2030/12/8自行申请
95HKSRGREENWORKS017163817EUIPO第7,9,11,12,17,21,35类至2027/8/31自行申请
96HKSRGREENWORKSUK00917163817UKIPO第7,9,11,12,17,21,35类至2027/8/31自行申请
97HKSRUK00915495922UKIPO第7类至2026/5/31自行申请
98HKSRPOWERWORKSTMA1088834加拿大第7,9类至2030/12/1自行申请

1-1-448

附录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专利

(一)境内专利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发行人2009100248006泵头组件及带有泵头组件的清洗机发明至2029/2/15自行申请
2发行人2009100274157吹风机卡扣装置发明至2029/5/3自行申请
3发行人2009102460422杆链锯以及用于杆链锯的双电源切换装置发明至2029/11/18受让
4发行人2010101596659电动工具发明至2030/4/28自行申请
5发行人2010105020639打草机发明至2030/10/10自行申请
6发行人2010105060994手持式吹吸机发明至2030/10/13自行申请
7发行人2011100011712一种修枝机发明至2031/1/4自行申请
8发行人2011101122727一种空气压缩机发明至2031/5/2自行申请
9发行人2011103270583一种打草机发明至2031/10/24自行申请
10发行人2011103270564一种吹风机发明至2031/10/24自行申请
11发行人2012103599078智能供电电源及其供电方法发明至2032/9/24自行申请
12发行人2013103216145一种吹吸机发明至2033/7/28自行申请

1-1-449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3发行人2015101501914一种吹吸机发明至2033/7/28自行申请
14发行人2013104020071一种后置动力工具发明至2033/9/5自行申请
15发行人201310402025X一种后置动力工具发明至2033/9/5自行申请
16发行人2013104020508一种后置动力工具控制装置发明至2033/9/5自行申请
17发行人2013107447933中置动力的电动工具发明至2033/12/30自行申请
18发行人2013107447295轴流吹风机发明至2033/12/30自行申请
19发行人2014103334659一种可更换电池的电气系统发明至2034/7/14自行申请
20发行人2014103798371大容量电池包结构及其组装方法发明至2034/8/4自行申请
21发行人2014105652552锂电池SOC计算方法发明至2034/10/21自行申请
22发行人2014105746757一种用于水冷装置的新型复合式散热器发明至2034/10/23自行申请
23发行人2014106288883一种无霍尔电机平稳启动方法发明至2034/11/9自行申请
24发行人2014106301464一种用于直流无刷电机驱动系统的锂电池快速充电方法发明至2034/11/10自行申请
25发行人2014107383620空气净化器用碳筒更换结构及其更换方法发明至2034/12/7自行申请

1-1-450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6发行人201510504466X无刷电机的散热结构发明至2035/8/17自行申请
27发行人2015105045643带自行走功能的园林工具动力系统发明至2035/8/17自行申请
28发行人2015105096842直流地钻发明至2035/8/18自行申请
29发行人2015108630598一种开关控制组件及其启闭方法发明至2035/11/30自行申请
30发行人2015109373651一种割草机用调高机构发明至2035/12/15自行申请
31发行人2015110002099一种割草机发明至2035/12/28自行申请
32发行人2016101444206吹吸机以及吹吸状态切换方法发明至2036/3/14自行申请
33发行人2016102151039电池背负装置及其园林工具发明至2036/4/7自行申请
34发行人2016102382620一种智能型通信地址编码方法发明至2036/4/17自行申请
35发行人2016103563676刹车结构及其割草机发明至2036/5/25自行申请
36发行人2016103548055割草机发明至2036/5/25自行申请
37发行人2016103721415开关结构及其园林工具发明至2036/5/30自行申请
38发行人2016104182949割草机发明至2036/6/12自行申请
39发行人2016104135967动力设备及控制方法发明至2036/6/13自行申请

1-1-451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0发行人2016104122401控制面板及使用该面板的园林工具发明至2036/6/13自行申请
41发行人2016104195864自走开关装置及其推草机发明至2036/6/13自行申请
42发行人2016104123211控制面板及其推草机发明至2036/6/13自行申请
43发行人201610439669X一种推草机发明至2036/6/19自行申请
44发行人2016104603670工作器具外部电源线固定装置发明至2036/6/22自行申请
45发行人2016104569133电池腔及带有该电池腔的动力头发明至2036/6/22自行申请
46发行人2016104593039一种控制装置、控制方法及其链锯发明至2036/6/22自行申请
47发行人2016106008241割草机控制方法发明至2036/7/27自行申请
48发行人2016107542560电池包及其管理系统发明至2036/8/29自行申请
49发行人2016110273502自反馈式清洗机及其控制方式发明至2036/11/21自行申请
50发行人2016111588035电源适配器及交直流电源驱动的工具发明至2036/12/13自行申请
51发行人2016112056702砂光机发明至2036/12/22自行申请
52发行人2017101870814一种移动电源及其工作方法发明至2037/3/26自行申请
53发行人2017103109866开关结构和冰钻发明至2037/5/3自行申请

1-1-452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4发行人2017103108685冰钻发明至2037/5/3自行申请
55发行人2017110756447控制组件及使用该控制组件的手持动力工具发明至2037/11/1自行申请
56发行人2017800349705控制自走割草机的方法与系统发明至2037/12/29自行申请
57格力博有限2011200017907①一种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1/1/4自行申请
58发行人2011201304932②一种大容量锂电池包实用新型至2021/4/27自行申请
59发行人2011201787779一种用于手持式工具的背包电源装置实用新型至2021/5/30自行申请
60发行人2011202412417一种双刀片割草装置实用新型至2021/7/10自行申请
61发行人2011202775336松土机刹车电气装置实用新型至2021/8/1自行申请
62发行人2011203819238一种电动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1/10/9自行申请
63发行人2011203820856电动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1/10/9自行申请
64发行人2011203820998电动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1/10/9自行申请
65发行人2011204694579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1/11/22自行申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专利因专利有效期限届满而失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专利因专利有效期限届满而失效。

1-1-453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6发行人201120526397X高压清洗机拉销装置实用新型至2021/12/15自行申请
67发行人2011205264008高低压编织双管实用新型至2021/12/15自行申请
68发行人2011205264262割草机刹车装置实用新型至2021/12/15自行申请
69发行人2012200173609用于清洗机的高压水枪实用新型至2022/1/15自行申请
70发行人2012202644349锂电空压机实用新型至2022/6/6自行申请
71发行人2012203327168直流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2/7/10自行申请
72发行人2012203327191可调式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2/7/10自行申请
73发行人2012203529973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2/7/19自行申请
74发行人2012201291941可拆卸式空压机实用新型至2022/11/19自行申请
75发行人2012206529890松土机刀片实用新型至2022/12/2自行申请
76发行人2012206540480松土机电池包装置实用新型至2022/12/2自行申请
77发行人2012206529886松土机减速箱结构实用新型至2022/12/2自行申请
78发行人2012206523038无刷电机实用新型至2022/12/2自行申请
79发行人2012206529477无刷电机转子装置实用新型至2022/12/2自行申请

1-1-454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80发行人2012206539407无刷电机霍尔装置实用新型至2022/12/2自行申请
81发行人2012206529706无刷直流电机实用新型至2022/12/2自行申请
82发行人2012206789648用于打草机的杆子连接结构实用新型至2022/12/10自行申请
83发行人2012206783459打草机修边滚轮实用新型至2022/12/10自行申请
84发行人2012206789309打草机修边转头实用新型至2022/12/10自行申请
85发行人2012206783374打草机用钢管电机实用新型至2022/12/10自行申请
86发行人2012206789296修枝机刀片实用新型至2022/12/10自行申请
87发行人2012206784979用于松土机电机与减速箱的连接装置实用新型至2022/12/10自行申请
88发行人2012206939147电池包的按钮装置实用新型至2022/12/16自行申请
89发行人2012206937781双手操作的电动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2/12/16自行申请
90发行人2012206937796无刷电机的后置动力头实用新型至2022/12/16自行申请
91发行人2012207313249用于吹吸机的风叶实用新型至2022/12/26自行申请
92发行人2012207321071风叶连接机构实用新型至2022/12/26自行申请
93发行人2012207314985电池包内部电芯固定结构实用新型至2022/12/26自行申请

1-1-455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94发行人2012207408499智能型节能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2/12/30自行申请
95发行人2013202063256水冷式电机实用新型至2023/4/22自行申请
96发行人2013203198725一种空压机实用新型至2023/6/4自行申请
97发行人2013203198509一种辅助手柄装置实用新型至2023/6/4自行申请
98发行人2013204545874一种吹吸机实用新型至2023/7/28自行申请
99发行人2013204544015一种吹吸机实用新型至2023/7/28自行申请
100发行人2013205526724一种后置动力工具实用新型至2023/9/5自行申请
101发行人2013205526692一种后置动力工具及其联接装置实用新型至2023/9/5自行申请
102发行人2013205914274一种电动滑板车实用新型至2023/9/24自行申请
103发行人2013205911219一种扫雪机实用新型至2023/9/24自行申请
104发行人2013207912856一种控制手柄实用新型至2023/12/4自行申请
105发行人2013208055982高压泡沫发生器实用新型至2023/12/9自行申请
106发行人2013208524434交直流两用空压机实用新型至2023/12/22自行申请
107发行人2013208533626电动工具用开关装置实用新型至2023/12/22自行申请

1-1-456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08发行人2013208521775一种往复锯实用新型至2023/12/22自行申请
109发行人2013208521807具有公共接线端的电机实用新型至2023/12/22自行申请
110发行人2013208521879交直流两用清洗机实用新型至2023/12/22自行申请
111发行人2013208522087一种无刷电机实用新型至2023/12/22自行申请
112发行人201320882554X中置动力的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3/12/30自行申请
113发行人2014200008884双节离心风机实用新型至2024/1/1自行申请
114发行人201420150386X背包式电动喷雾器实用新型至2024/3/30自行申请
115发行人2014202017977曲线锯的夹持装置实用新型至2024/4/23自行申请
116发行人2014202018005往复锯用的锯片张紧旋钮实用新型至2024/4/23自行申请
117发行人2014202333673推草机的电池包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5/7自行申请
118发行人2014203365652常开式高电压电池包充电器实用新型至2024/6/23自行申请
119发行人2014204363813大容量电池包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8/4自行申请
120发行人2014204412538一种并联结构的多端口充电装置实用新型至2024/8/6自行申请
121发行人2014204412881轴流吹风机风叶连接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8/6自行申请

1-1-457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22发行人2014204724474无刷直流电机双绝缘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8/20自行申请
123发行人2014204724489无刷电机用轴承防护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8/20自行申请
124发行人2014205324905用于替换汽油推草机引擎的动力源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9/16自行申请
125发行人2014205342142户外无刷电钻用开关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9/16自行申请
126发行人2014205332403电动手推车实用新型至2024/9/16自行申请
127发行人2014205828199高低压合体双换向电机实用新型至2024/10/9自行申请
128发行人2014205828767高压无刷电机的基本绝缘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0/9自行申请
129发行人2014205830659交直流空压机实用新型至2024/10/9自行申请
130发行人2014206122065用于电动修枝机的齿轮箱实用新型至2024/10/21自行申请
131发行人2014206124145一种割草机刀片固定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0/21自行申请
132发行人2014206121537推草机机壳腔道组合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0/21自行申请
133发行人2014206145739一种园林工具移动电源实用新型至2024/10/22自行申请
134发行人201420615670X一种分体式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4/10/22自行申请
135发行人2014206147679用于手持式园林工具的辅助手柄实用新型至2024/10/22自行申请

1-1-458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36发行人201420615423X一种用于修枝机的集成一体式新型动力源装置实用新型至2024/10/22自行申请
137发行人2014206143625一种多锂电芯电池包组管理系统实用新型至2024/10/22自行申请
138发行人2014206150811多档调速的轴流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4/10/22自行申请
139发行人2014206158230双绝缘式电机与小齿轮装置实用新型至2024/10/22自行申请
140发行人2014206157952带旋转功能的电动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4/10/22自行申请
141发行人2014206159074园林工具用电源背负带实用新型至2024/10/22自行申请
142发行人2014206153896一种新型双开关实用新型至2024/10/22自行申请
143发行人2014206157399推草机刀条双重绝缘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0/22自行申请
144发行人2014206193130圆柱形锂离子多串电池组件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45发行人2014206191012中置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46发行人2014206185878打草机用电机齿轮箱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47发行人2014206180569打草机的反自锁手柄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48发行人201420618174X一种手柄分离式轴流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49发行人2014206189559无刷电机前后端盖紧固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1-459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50发行人2014206190429推草机刀片档位调节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51发行人201420616868X轴流吹风机风叶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52发行人2014206178696推草机的电机安装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53发行人2014206199654感应磁环固定在风扇上的无刷电机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54发行人2014206198280一种后置打草机管夹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55发行人2014206197131可拆卸手持式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56发行人2014206199739一种手持式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57发行人2014206199635用于手持式园林工具的电池装置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58发行人2014206190772一种高压清洗机控制器硬件实现软启动电路实用新型至2024/10/23自行申请
159发行人2014206221107可倒立放置的割草机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0/26自行申请
160发行人2014206226399链锯用刹车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0/26自行申请
161发行人2014206534027刀条护架实用新型至2024/11/4自行申请
162发行人2014206656128一种园林工具电源互换装置实用新型至2024/11/9自行申请
163发行人2014206680042用于电动修枝机的反转刀条实用新型至2024/11/10自行申请

1-1-460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64发行人2014206679030一种电动修枝机双微动开关装置实用新型至2024/11/10自行申请
165发行人2014206685154手持式直流园林工具的绝缘装置实用新型至2024/11/10自行申请
166发行人2014206675491用于电动工具的电机风叶双向冷却装置实用新型至2024/11/10自行申请
167发行人2014206788061扫雪机滚刀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1/13自行申请
168发行人2014207145844修枝机的强阻力自动卸载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1/24自行申请
169发行人2014207617544无刷直流立式吸尘器实用新型至2024/12/7自行申请
170发行人2014207618532空气净化器用过滤器更换结构实用新型至2024/12/7自行申请
171发行人2015200223673高电压直流链锯的双绝缘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1/13自行申请
172发行人2015200223688吸尘器用二合一充电座实用新型至2025/1/13自行申请
173发行人201520045777X吸尘器用混合函道风机实用新型至2025/1/22自行申请
174发行人2015200462833立式吸尘器海帕过滤盒的快速装拆装置实用新型至2025/1/22自行申请
175发行人201520158747X电动吹风机用定速开关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3/19自行申请
176发行人2015201582688轴流吹风机用电机前置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3/19自行申请

1-1-461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77发行人2015201946114一种手推车的快速锁紧和释放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4/1自行申请
178发行人2015202495070四芯大电流快速插件实用新型至2025/4/22自行申请
179发行人201520429689X割草机大角度倾斜用保护装置实用新型至2025/6/22自行申请
180发行人2015205380577扫雪机开关面板的控制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7/22自行申请
181发行人2015206193309无刷电机的散热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8/17自行申请
182发行人201520626341X地钻的绝缘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8/18自行申请
183发行人2015206257298园林工具的开关面板钥匙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8/18自行申请
184发行人2015209416440一种空压机的气阀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11/23自行申请
185发行人2015209417299交直流两用空压机散热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11/23自行申请
186发行人2015209416582一种压装式联轴器装置实用新型至2025/11/23自行申请
187发行人2015209417424一种用于修枝机的固定销加固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11/23自行申请
188发行人2015209417301一种辅助手柄实用新型至2025/11/23自行申请
189发行人2015209516769直流有刷轴流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5/11/24自行申请
190发行人201520947983X直流轴流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5/11/24自行申请

1-1-462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91发行人2015209516773固定线打草头实用新型至2025/11/24自行申请
192发行人201520951850X轴流吹风机用散热涵道实用新型至2025/11/24自行申请
193发行人2015209496816双绝缘无刷电机实用新型至2025/11/24自行申请
194发行人2015209548562电链锯防护板减震抗冲击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11/24自行申请
195发行人2015209469325刀条组件实用新型至2025/11/24自行申请
196发行人2015209770810电动修枝机用偏心组件实用新型至2025/11/30自行申请
197发行人2015209792260一种电动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5/11/30自行申请
198发行人201520977703X一种电动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5/11/30自行申请
199发行人2015209782339具有可旋转的后部把手的绿篱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5/11/30自行申请
200发行人2015209796632一种电动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5/11/30自行申请
201发行人2015209840118一种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5/11/30自行申请
202发行人2015209794177一种轴流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5/11/30自行申请
203发行人2015209770736齿轮啮合传动定位支架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11/30自行申请
204发行人201520979228X具有无刷直流减速装置的杆锯实用新型至2025/11/30自行申请

1-1-463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05发行人2015209782235一种具有防呆、固定、防跌落功能的内插式电池包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11/30自行申请
206发行人2015209782254吹风机用弯曲吹管实用新型至2025/11/30自行申请
207发行人2015209786984无刷电机自走系统实用新型至2025/11/30自行申请
208发行人2015210462331两节杆连接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12/15自行申请
209发行人2015210461555一种外转子前置无刷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5/12/15自行申请
210发行人2015210462632齿轮箱输出端的切换装置实用新型至2025/12/15自行申请
211发行人2015210474697一种霍尔板外置结构的无刷电机实用新型至2025/12/15自行申请
212发行人2015210463669一种割草机用调高机构实用新型至2025/12/15自行申请
213发行人2015210463283一种割草机可回位的操纵系统实用新型至2025/12/15自行申请
214发行人2015210463298腰挂式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5/12/15自行申请
215发行人2015210578499一种清洗机低压启动装置实用新型至2025/12/17自行申请
216发行人2015210612339一种空气压缩机缸盖实用新型至2025/12/17自行申请
217发行人2015210578501一种清洗机用泵实用新型至2025/12/17自行申请
218发行人2015210729573手持式园林工具防水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12/21自行申请

1-1-464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19发行人2015210729395一种刀片组件实用新型至2025/12/21自行申请
220发行人2015210729431锂电直流松土机实用新型至2025/12/21自行申请
221发行人2015210729592手持式工作器具实用新型至2025/12/21自行申请
222发行人2015210729446自绕线打草头实用新型至2025/12/21自行申请
223发行人2015210793207手持式工作器械实用新型至2025/12/22自行申请
224发行人2015210793550一种刀条组件实用新型至2025/12/22自行申请
225发行人2015210793122高压清洗机用电机防护结构实用新型至2025/12/22自行申请
226发行人201521101904X一种电源适配器实用新型至2025/12/27自行申请
227发行人2015211076767一种驱动装置及适配该驱动装置的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5/12/28自行申请
228发行人2016201463537一种后堵块装置实用新型至2026/2/28自行申请
229发行人2016201949827吹吸机实用新型至2026/3/14自行申请
230发行人2016202245402一种进风网罩实用新型至2026/3/21自行申请
231发行人2016202721019全方位碰撞传感器装置及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4/4自行申请
232发行人201620272124X高回弹性导线及其应用实用新型至2026/4/4自行申请

1-1-465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33发行人2016202822306电动零转向坐骑式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4/6自行申请
234发行人2016202822325电动站立式零转向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4/6自行申请
235发行人2016202872235交流无刷电机泵实用新型至2026/4/7自行申请
236发行人2016203473088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6/4/24自行申请
237发行人2016203962597自走系统及其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5/4自行申请
238发行人2016203962582自走系统及其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5/4自行申请
239发行人2016203962578自走系统及其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5/4自行申请
240发行人2016204368939悬架装置及其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5/15自行申请
241发行人2016204873980充电器实用新型至2026/5/25自行申请
242发行人2016205098689打草头及其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5/30自行申请
243发行人2016205099520一种操作手柄及带有该操作手柄的背负式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6/5/30自行申请
244发行人2016205099747一种背负式工作器具实用新型至2026/5/30自行申请
245发行人2016205098693可旋转的工作器具实用新型至2026/5/30自行申请
246发行人2016205099516背负式工作器具及背负式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6/5/30自行申请

1-1-466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47发行人2016205098725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6/5/30自行申请
248发行人2016205098706园林工具用安全结构及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5/30自行申请
249发行人2016205098710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5/30自行申请
250发行人2016205098744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5/30自行申请
251发行人2016205744597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6/12自行申请
252发行人2016205663655动力头及其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6/12自行申请
253发行人2016205618221动力头及其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6/12自行申请
254发行人2016205618217动力头及其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6/12自行申请
255发行人2016205663617动力头及其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6/12自行申请
256发行人2016205663640动力头及其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6/12自行申请
257发行人2016205735600工作器具实用新型至2026/6/12自行申请
258发行人2016205683983动力设备实用新型至2026/6/13自行申请
259发行人2016205684007自走开关装置及其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6/13自行申请
260发行人2016205760640控制面板及其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6/13自行申请

1-1-467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61发行人2016205760689活动面板结构及其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6/13自行申请
262发行人2016205760693控制面板及其动力设备实用新型至2026/6/13自行申请
263发行人2016205692910割草机的绝缘结构实用新型至2026/6/14自行申请
264发行人2016205860954推草机压草结构及其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6/16自行申请
265发行人2016205861016推草机用散热结构实用新型至2026/6/16自行申请
266发行人2016206019769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6/19自行申请
267发行人2016206016313一种链锯实用新型至2026/6/19自行申请
268发行人2016206019773一种链锯实用新型至2026/6/19自行申请
269发行人2016206019788链锯实用新型至2026/6/19自行申请
270发行人2016206224960动力头及具有该动力头的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6/22自行申请
271发行人2016206292794工作器具外部电源线固定装置实用新型至2026/6/22自行申请
272发行人2016207086898动力头实用新型至2026/7/6自行申请
273发行人2016207210931链锯实用新型至2026/7/10自行申请
274发行人201620740917X夹管装置及其手持式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7/13自行申请

1-1-468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75发行人2016207789906插头组件及其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7/24自行申请
276发行人2016207868749电池包实用新型至2026/7/25自行申请
277发行人2016208005436割草机及其电机桥转向装置实用新型至2026/7/27自行申请
278发行人2016208005440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7/27自行申请
279发行人2016208005421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7/27自行申请
280发行人2016207999139吸叶机及其电机桥转向装置实用新型至2026/7/27自行申请
281发行人2016207999143吸叶机及其动力系统实用新型至2026/7/27自行申请
282发行人201620799936X吸叶机实用新型至2026/7/27自行申请
283发行人2016208371447一种链锯实用新型至2026/8/3自行申请
284发行人2016208371466链锯安装结构及其链锯实用新型至2026/8/3自行申请
285发行人2016208374341悬挂结构及其链锯实用新型至2026/8/3自行申请
286发行人2016208371485散热风道及其链锯实用新型至2026/8/3自行申请
287发行人2016208415498充电器实用新型至2026/8/4自行申请
288发行人2016208420104吹吸机实用新型至2026/8/4自行申请

1-1-469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89发行人2016208809485松土机实用新型至2026/8/15自行申请
290发行人2016211172468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10/12自行申请
291发行人2016211172523多功能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10/12自行申请
292发行人2016211172472园林工具的快换结构实用新型至2026/10/12自行申请
293发行人2016211847567电池包释放结构实用新型至2026/10/27自行申请
294发行人2016211530561吹管连接结构实用新型至2026/10/30自行申请
295发行人2016212029630吹吸机实用新型至2026/11/7自行申请
296发行人2016212035735一种吹吸机实用新型至2026/11/7自行申请
297发行人2016212574726波纹管实用新型至2026/11/22自行申请
298发行人2016212891656电池包释放结构及其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11/28自行申请
299发行人201621362693X电池包实用新型至2026/12/12自行申请
300发行人2016214249387减震支脚实用新型至2026/12/22自行申请
301发行人2016214255231自锁调压阀实用新型至2026/12/22自行申请
302发行人201621424160X气罐封头实用新型至2026/12/22自行申请

1-1-470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03发行人2016214254968一种切割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12/22自行申请
304发行人2016214241614一种切割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12/22自行申请
305发行人2016214254987电机实用新型至2026/12/22自行申请
306发行人2016214254972电机实用新型至2026/12/22自行申请
307发行人2016214350378船用推进器实用新型至2026/12/25自行申请
308发行人201621435308X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6/12/25自行申请
309发行人2016214349239园林工具用手柄实用新型至2026/12/25自行申请
310发行人2016214352547电机定子的绕线结构实用新型至2026/12/25自行申请
311发行人2016214349224溢流阀实用新型至2026/12/25自行申请
312发行人2016214349258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12/25自行申请
313发行人2016214597722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12/28自行申请
314发行人2016214597898扫雪机实用新型至2026/12/28自行申请
315发行人2016214705163一种吸尘器实用新型至2026/12/29自行申请
316发行人2016214737499一种电池包与充电器的防呆结构实用新型至2026/12/29自行申请

1-1-471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17发行人2016214711056耙草机实用新型至2026/12/29自行申请
318发行人2017202368271吹吸机实用新型至2027/3/12自行申请
319发行人2017202500449双电池包释放结构实用新型至2027/3/14自行申请
320发行人2017203579706充电装置实用新型至2027/4/6自行申请
321发行人2017203718728吹吸机实用新型至2027/4/10自行申请
322发行人2017203791193吹风机用弯管结构实用新型至2027/4/11自行申请
323发行人2017203791206打草机上下连接杆实用新型至2027/4/11自行申请
324发行人2017203979003背负式电源系统实用新型至2027/4/16自行申请
325发行人2017204020906双刀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7/4/17自行申请
326发行人2017204320008园林工具的高度调节机构实用新型至2027/4/23自行申请
327发行人2017204520752割草机用底壳结构实用新型至2027/4/26自行申请
328发行人2017205130439齿轮箱及具有该齿轮箱的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7/5/9自行申请
329发行人2017206806330轴流吹吸机实用新型至2027/6/12自行申请
330发行人2017211202788一种接插装置实用新型至2027/8/31自行申请

1-1-472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31发行人2017212288409一种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7/9/20自行申请
332发行人2017212290381一种电池包组合系统以及具有其的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7/9/20自行申请
333发行人2017212918615动力头及具有其的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7/9/29自行申请
334发行人2017213044897操作机构及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7/10/10自行申请
335发行人2017213550808电池包充电器及电池包充电器组合实用新型至2027/10/19自行申请
336发行人201721368775X齿轮箱实用新型至2027/10/22自行申请
337发行人2017213679749一种带有防触电保护结构的吸尘器实用新型至2027/10/22自行申请
338发行人2017213940601可电量拓展式电池包实用新型至2027/10/25自行申请
339发行人2017213874563电池包及其快拆装结构实用新型至2027/10/25自行申请
340发行人2017214026595一种接线盒实用新型至2027/10/26自行申请
341发行人201721436276X一种具有双反自锁结构的杆修机实用新型至2027/10/26自行申请
342发行人201721402360X一种具有散热结构的电动链锯实用新型至2027/10/26自行申请
343发行人201721406414X行星齿轮箱实用新型至2027/10/29自行申请
344发行人2017214187563吸尘器实用新型至2027/10/29自行申请

1-1-473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45发行人2017214150200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7/10/29自行申请
346发行人2017214116106动力头实用新型至2027/10/29自行申请
347发行人2017214116089动力头实用新型至2027/10/29自行申请
348发行人2017214270683吹吸机实用新型至2027/10/30自行申请
349发行人2017214402201电池组件及使用该电池组件的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7/10/30自行申请
350发行人2017214350527电动工具及其壳体实用新型至2027/10/30自行申请
351发行人2017214401228胸扣及使用该胸扣的背带装置实用新型至2027/10/30自行申请
352发行人2017214283359切割工具实用新型至2027/10/30自行申请
353发行人2017214250726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7/10/30自行申请
354发行人2017214402184链锯实用新型至2027/10/30自行申请
355发行人2017214343472油壶盖实用新型至2027/10/31自行申请
356发行人2017214315699手扶松土机实用新型至2027/10/31自行申请
357发行人2017214374729修剪机实用新型至2027/10/31自行申请
358发行人2017214425453一种修枝机及断路保护装置实用新型至2027/11/1自行申请

1-1-474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59发行人2017214764931吸尘器动力头组件及吸尘器实用新型至2027/11/7自行申请
360发行人2017214759647操控面板实用新型至2027/11/7自行申请
361发行人2017214866776一种转子以及具有该转子的电机实用新型至2027/11/8自行申请
362发行人201721484062X链锯实用新型至2027/11/8自行申请
363发行人2017214929440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7/11/9自行申请
364发行人2017214922738电动工具组件实用新型至2027/11/9自行申请
365发行人201721549126X电池包实用新型至2027/11/19自行申请
366发行人201721560285X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7/11/20自行申请
367发行人201721569305X碳刷组件实用新型至2027/11/20自行申请
368发行人2017215587046供电装置实用新型至2027/11/20自行申请
369发行人2017215670490一种带有导向结构的齿轮实用新型至2027/11/21自行申请
370发行人2017215904671打草头以及具有该打草头的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7/11/23自行申请
371发行人2017215895456打草头以及具有该打草头的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7/11/23自行申请
372发行人2017215976010一种用于园林工具的传动结构及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7/11/26自行申请

1-1-475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73发行人2017215976025一种高压电池包电芯成组结构实用新型至2027/11/26自行申请
374发行人2017216161888一种具有自加热功能的电池包实用新型至2027/11/27自行申请
375发行人201721623687X自走动力系统实用新型至2027/11/28自行申请
376发行人2017216202303一种带有导向限位组件的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7/11/28自行申请
377发行人2017216202712杆锯头实用新型至2027/11/28自行申请
378发行人2017216420632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7/11/29自行申请
379发行人2017216439499一种便携式多槽充电器实用新型至2027/11/30自行申请
380发行人2017216870526防水电池包实用新型至2027/12/5自行申请
381发行人2017216783123双刀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7/12/5自行申请
382发行人201721725907X一种齿轮循环润滑系统实用新型至2027/12/12自行申请
383发行人2017217389783一种拖钩装置实用新型至2027/12/13自行申请
384发行人2017217390564一种自走式手推车实用新型至2027/12/13自行申请
385发行人2017217551176拉索组件实用新型至2027/12/14自行申请
386发行人2017217625409高压水枪实用新型至2027/12/14自行申请

1-1-476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87发行人2017217533534清洗机实用新型至2027/12/14自行申请
388发行人2017217697534一种轮架组件调节装置实用新型至2027/12/17自行申请
389发行人2017217852169链锯实用新型至2027/12/18自行申请
390发行人2017217975243高压清洗机实用新型至2027/12/19自行申请
391发行人201721832939X吸尘器实用新型至2027/12/24自行申请
392发行人2017218374662多扁位连接结构及修枝剪实用新型至2027/12/25自行申请
393发行人2017218570051交直流两用的高压清洗机实用新型至2027/12/26自行申请
394发行人2017218624314交直流两用的吸尘器实用新型至2027/12/26自行申请
395发行人2017218807391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7/12/27自行申请
396发行人2017218805964交直流两用的斜切锯实用新型至2027/12/27自行申请
397发行人2017218958531手柄组件以及具有该手柄组件的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7/12/28自行申请
398发行人2017219031138一种无刷电机及高压清洗机实用新型至2027/12/28自行申请
399发行人2017219206452可调式支架组件及使用该组件的背带装置实用新型至2027/12/28自行申请

1-1-477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00发行人2017219249138背带装置及其支架组件实用新型至2027/12/28自行申请
401发行人2017219250027背带装置及其托架组件实用新型至2027/12/28自行申请
402发行人2017218979237动力设备实用新型至2027/12/28自行申请
403发行人2017219013820割草机系统实用新型至2027/12/28自行申请
404发行人2017219079438手柄组件以及具有该手柄组件的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7/12/28自行申请
405发行人2017219043525三角砂光机实用新型至2027/12/28自行申请
406发行人201820176387X电动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8/1/31自行申请
407发行人2018201911621转向系统及骑乘式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2/4自行申请
408发行人2018202736070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8/2/25自行申请
409发行人2018202863358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8/2/25自行申请
410发行人2018204950990高压清洗机及其地板刷实用新型至2028/4/8自行申请
411发行人2018205406725电驱动履带式滑板车实用新型至2028/4/16自行申请
412发行人2018205519831外转子电机实用新型至2028/4/17自行申请
413发行人2018207104166电池包实用新型至2028/5/13自行申请

1-1-478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14发行人2018208576427电动工具的安全开关系统实用新型至2028/6/4自行申请
415发行人2018208880785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8/6/7自行申请
416发行人201820888086X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8/6/7自行申请
417发行人2018209663329两节杆连接结构实用新型至2028/6/21自行申请
418发行人2018211173239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7/15自行申请
419发行人201821347986X电动工具及其系统实用新型至2028/8/20自行申请
420发行人2018217162276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8/10/22自行申请
421发行人201821716195X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8/10/22自行申请
422发行人2018217160317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8/10/22自行申请
423发行人2018219030286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8/11/18自行申请
424发行人2018219655418电池包及电动工具系统实用新型至2028/11/26自行申请
425发行人2018219998808电池包及工具系统实用新型至2028/11/29自行申请
426发行人2018219998992电池包运输系统实用新型至2028/11/29自行申请
427发行人2018219943010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1/29自行申请

1-1-479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28发行人2018220134106一种工具携带装置实用新型至2028/12/2自行申请
429发行人2018220329528开关及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8/12/4自行申请
430发行人2018221019270空气压缩机实用新型至2028/12/13自行申请
431发行人2018221033117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2/13自行申请
432发行人2018221152629吸尘器实用新型至2028/12/16自行申请
433发行人2018221159454电动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8/12/16自行申请
434发行人2018221379064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8/12/18自行申请
435发行人2018221360087切割组件和切割装置实用新型至2028/12/18自行申请
436发行人2018221348263刀片组件及具有该刀片组件的电剪刀实用新型至2028/12/18自行申请
437发行人2018221465322电能储存装置及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2/19自行申请
438发行人2018221482563电能储存装置及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2/19自行申请
439发行人2018221467953电能储存装置及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2/19自行申请
440发行人2018221465854电能储存装置及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2/19自行申请
441发行人2018221465977电能储存装置及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2/19自行申请

1-1-480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42发行人2018221459336电能储存装置及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2/19自行申请
443发行人2018221465661电能储存装置及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2/19自行申请
444发行人2018221459196电能储存装置及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2/19自行申请
445发行人2018221467116电池包及电动工具系统实用新型至2028/12/19自行申请
446发行人2018221731566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2/23自行申请
447发行人2018221910782动力组件和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2/24自行申请
448发行人2018221944134推杆及具有该推杆的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8/12/25自行申请
449发行人2018222034530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8/12/25自行申请
450发行人2019202115436高压泵实用新型至2029/2/18自行申请
451发行人2019202116918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2/18自行申请
452发行人2019202246964电圆锯实用新型至2029/2/21自行申请
453发行人2019202805569电池包实用新型至2029/3/5自行申请
454发行人2019203157050泵盖与水封装配设备实用新型至2029/3/12自行申请
455发行人2019203221362扫雪机实用新型至2029/3/13自行申请

1-1-481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56发行人2019203811020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3/24自行申请
457发行人2019203805034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3/24自行申请
458发行人2019203943532手持式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3/26自行申请
459发行人2019204343600动力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4/1自行申请
460发行人2019205471911冰钻实用新型至2029/4/21自行申请
461发行人2019206456904电机定子实用新型至2029/5/5自行申请
462发行人2019209143422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9/6/17自行申请
463发行人2019209130776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9/6/17自行申请
464发行人2019209209190泵组件及高压清洗设备实用新型至2029/6/18自行申请
465发行人2019210079963往复锯实用新型至2029/6/30自行申请
466发行人2019211582201夹管组件及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7/22自行申请
467发行人2019212038667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7/28自行申请
468发行人2019212038332一种操作杆以及具有该操作杆的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7/28自行申请
469发行人2019212331963充电装置实用新型至2029/7/31自行申请

1-1-482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70发行人2019212335733充电装置实用新型至2029/7/31自行申请
471发行人2019212943599连接装置及自动工作设备实用新型至2029/8/11自行申请
472发行人2019213139576充电站顶棚及充电站系统实用新型至2029/8/13自行申请
473发行人2019214587300一种悬挂机构实用新型至2029/9/3自行申请
474发行人2019214587349链锯实用新型至2029/9/3自行申请
475发行人2019214667095一种操作杆以及具有该操作杆的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9/4自行申请
476发行人2019214695803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9/4自行申请
477发行人2019215391434工作组件提升装置及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9/16自行申请
478发行人2019215393069操纵系统及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9/16自行申请
479发行人201921554186X充电装置实用新型至2029/9/17自行申请
480发行人2019215563498冰钻实用新型至2029/9/18自行申请
481发行人2019215563962多功能智能设备实用新型至2029/9/18自行申请
482发行人2019215688991一种行走控制机构实用新型至2029/9/19自行申请
483发行人2019215841633一种电池包实用新型至2029/9/22自行申请

1-1-483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84发行人2019215818711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9/22自行申请
485发行人2019215914916控制盒及具有该控制盒的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9/23自行申请
486发行人2019215912588电压采集装置实用新型至2029/9/23自行申请
487发行人2019216695066手推车实用新型至2029/10/7自行申请
488发行人201921668953X双包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0/7自行申请
489发行人2019216663366手柄组件以及具有该手柄组件的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10/7自行申请
490发行人2019216780783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9/10/8自行申请
491发行人2019216775963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9/10/8自行申请
492发行人2019217039702电压均衡系统实用新型至2029/10/11自行申请
493发行人2019217226380电动工具及其连接装置实用新型至2029/10/14自行申请
494发行人201921722051X刀片及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0/14自行申请
495发行人2019217593515链锯实用新型至2029/10/17自行申请
496发行人2019217531773一种链锯实用新型至2029/10/17自行申请
497发行人2019217527458链锯实用新型至2029/10/17自行申请

1-1-484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98发行人2019217971133自动工作系统实用新型至2029/10/23自行申请
499发行人2019218434338电机及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0/29自行申请
500发行人2019218465586保险装置实用新型至2029/10/29自行申请
501发行人2019218773854推杆及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11/3自行申请
502发行人2019219081687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1/6自行申请
503发行人2019219335039高压清洗设备实用新型至2029/11/10自行申请
504发行人2019219334676高压清洗设备实用新型至2029/11/10自行申请
505发行人2019219334553高压清洗设备实用新型至2029/11/10自行申请
506发行人2019219297060一种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11/10自行申请
507发行人2019219708458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11/14自行申请
508发行人2019219994055一种坐骑式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1/18自行申请
509发行人2019220233816一种坐骑式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11/20自行申请
510发行人2019220195424手推式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11/20自行申请
511发行人2019220497532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11/24自行申请

1-1-485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12发行人2019220588781耙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1/25自行申请
513发行人2019220586413壳体组件实用新型至2029/11/25自行申请
514发行人201922058310X一种电路板组件以及具有该电路板组件的电池包实用新型至2029/11/25自行申请
515发行人2019220583769一种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11/25自行申请
516发行人2019220763297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9/11/26自行申请
517发行人201922076299X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9/11/26自行申请
518发行人2019220997980链锯实用新型至2029/11/28自行申请
519发行人2019220990939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9/11/28自行申请
520发行人2019220995561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9/11/28自行申请
521发行人2019221352649电池包控制系统及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12/2自行申请
522发行人2019221410019推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2/3自行申请
523发行人2019221541161割草机及其电池包组件实用新型至2029/12/4自行申请
524发行人2019221681059动力头及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2/5自行申请
525发行人2019221680338吸尘器实用新型至2029/12/5自行申请

1-1-486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26发行人2019221673226动力头及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2/5自行申请
527发行人2019221673692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2/5自行申请
528发行人2019221800683电能储存装置、电动工具系统及充电装置实用新型至2029/12/8自行申请
529发行人2019221799262吹风机实用新型至2029/12/8自行申请
530发行人2019221948553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2/9自行申请
531发行人2019222273288一种适配器以及电动工具系统实用新型至2029/12/11自行申请
532发行人2019222276816一种适配器以及电动工具系统实用新型至2029/12/11自行申请
533发行人2019222229849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9/12/11自行申请
534发行人201922218353X一种适配器以及电动工具系统实用新型至2029/12/11自行申请
535发行人2019222324078手持式工作器械实用新型至2029/12/12自行申请
536发行人201922266125X修枝机实用新型至2029/12/16自行申请
537发行人2019222808023分体式吸尘器实用新型至2029/12/17自行申请
538发行人2019222798163气缸盖组件及空气压缩机实用新型至2029/12/17自行申请
539发行人2019222797885气缸盖组件及空气压缩机实用新型至2029/12/17自行申请

1-1-487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40发行人2019222944140开关结构及冰钻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41发行人2019222969078一种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42发行人2019222968516一种电钻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43发行人2019222956504一种电钻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44发行人2019222956453一种用于电钻的传动机构以及电钻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45发行人2019222943434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46发行人2019222952255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47发行人2019222956824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48发行人2019222957174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49发行人2019222966031打草头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50发行人2019222968766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51发行人2019222969148打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52发行人201922295716X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29/12/18自行申请
553发行人2020202659480一种连接端子以及电池包实用新型至2030/3/5自行申请

1-1-488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54发行人2020203331897电能切换装置、电能储存系统、电动工具及系统实用新型至2030/3/16自行申请
555发行人2020203331971电能切换装置、电能储存系统、电动工具及系统实用新型至2030/3/16自行申请
556发行人2020203339206电能切换装置、电能储存系统、电动工具及系统实用新型至2030/3/16自行申请
557发行人202020441934X割草机实用新型至2030/3/30自行申请
558发行人2020207019495连接结构及具有该连接结构的割草机和园林工具实用新型至2030/4/29自行申请
559发行人2020208002487一种导光部件、充电装置以及充电系统实用新型至2030/5/13自行申请
560发行人2020209672486动力头及电动工具实用新型至2030/5/31自行申请
561发行人2020212619530电池包及具有该电池包的电动工具系统实用新型至2030/7/1自行申请
562发行人2011300045828①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1/1/11自行申请
563发行人2011300733673②空压机(3加仑)外观设计至2021/4/11自行申请
564发行人2011302989773链锯外观设计至2021/8/29自行申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专利因专利有效期限届满而失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专利因专利有效期限届满而失效。

1-1-489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65发行人2011303242762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1/9/15自行申请
566发行人2011303242777吹风机(2)外观设计至2021/9/15自行申请
567发行人2011303242781塑料枪外观设计至2021/9/15自行申请
568发行人2011303242813链锯外观设计至2021/9/15自行申请
569发行人2011303242828吹风机(1)外观设计至2021/9/15自行申请
570发行人2011303471795电池包(24V4Ah)外观设计至2021/9/27自行申请
571发行人2011303630912修枝机(1)外观设计至2021/10/13自行申请
572发行人2011303634932割草机(2)外观设计至2021/10/13自行申请
573发行人2011304291130轮子外观设计至2021/11/20自行申请
574发行人2012300278894推草机(1)外观设计至2022/2/13自行申请
575发行人201230027888X修枝机(1)外观设计至2022/2/13自行申请
576发行人2012304677501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2/9/27自行申请
577发行人2012304677484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2/9/27自行申请
578发行人2012304677751打草机(2)外观设计至2022/9/27自行申请

1-1-490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79发行人2012304677643修枝剪(1)外观设计至2022/9/27自行申请
580发行人2013300417463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3/2/19自行申请
581发行人2013300417478松土机(1)外观设计至2023/2/19自行申请
582发行人2013300417529松土机(2)外观设计至2023/2/19自行申请
583发行人2013300417514锂电双刀推草机外观设计至2023/2/19自行申请
584发行人2013303302194吹吸机外观设计至2023/7/14自行申请
585发行人2013303304363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3/7/14自行申请
586格力博有限2013303301929①枪钻外观设计至2023/7/14自行申请
587发行人2013303306161电扳手外观设计至2023/7/14自行申请
588发行人2013303302461链锯外观设计至2023/7/14自行申请
589发行人2013304267889空气压缩机外观设计至2023/9/4自行申请
590发行人2013304301292无刷后置打草机外观设计至2023/9/5自行申请

发行人因不再使用该专利而对该专利停止缴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专利处于“等年费

滞纳金”状态。

1-1-491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91发行人2013306184895圆盘锯外观设计至2023/12/11自行申请
592发行人2013306184908曲线锯外观设计至2023/12/11自行申请
593发行人2014300418865舟艇推进器外观设计至2024/3/4自行申请
594发行人2014300420070轴流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4/3/4自行申请
595发行人2014300720713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4/3/30自行申请
596发行人2014300727712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4/3/31自行申请
597发行人2014302254728充电器(80V)外观设计至2024/7/6自行申请
598发行人2014302254709扫雪机(80V)外观设计至2024/7/6自行申请
599发行人2014302255237电池包(80V)外观设计至2024/7/6自行申请
600发行人2014302254747链锯(80V)外观设计至2024/7/6自行申请
601发行人2014303433617推草机动力头外观设计至2024/9/16自行申请
602发行人2014303443695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4/9/16自行申请
603发行人2014303822954空气净化器外观设计至2024/10/10自行申请
604发行人201430402097X修枝机外观设计至2024/10/21自行申请

1-1-492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05发行人2014304017017推草机(1)外观设计至2024/10/21自行申请
606发行人201430401569X电池背包外观设计至2024/10/21自行申请
607发行人2014304037608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4/10/22自行申请
608发行人2014304028740打草机(2)外观设计至2024/10/22自行申请
609发行人2014304037650吹风机风叶外观设计至2024/10/22自行申请
610发行人2015300731125电动手推车外观设计至2025/3/24自行申请
611发行人201530447124X竞技滑板车外观设计至2025/11/10自行申请
612发行人2015304471396杆锯外观设计至2025/11/10自行申请
613发行人2015304472312推草机外观设计至2025/11/10自行申请
614发行人2015304473137扫雪机外观设计至2025/11/10自行申请
615发行人2015304472327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5/11/10自行申请
616发行人2015304473527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5/11/10自行申请
617发行人2015304470336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5/11/10自行申请
618发行人2015304473724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5/11/10自行申请

1-1-493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19发行人201530447371X打草机外观设计至2025/11/10自行申请
620发行人2015304473870打草机外观设计至2025/11/10自行申请
621发行人2015304473739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5/11/10自行申请
622发行人2016300489535背包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6/2/21自行申请
623发行人2016301124800电动零转向坐骑式割草机外观设计至2026/4/6自行申请
624发行人201630112482X电动站立式零转向割草机外观设计至2026/4/6自行申请
625发行人2016301139539电池背负装置外观设计至2026/4/7自行申请
626发行人2016301216376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6/4/12自行申请
627发行人2016301216361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6/4/12自行申请
628发行人2016301427413吹风机(60V)外观设计至2026/4/24自行申请
629发行人2016301427377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6/4/24自行申请
630发行人2016301636832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6/5/2自行申请
631发行人2016302382602自走面板(欧款)外观设计至2026/6/13自行申请
632发行人2016302733350链锯外观设计至2026/6/22自行申请

1-1-494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33发行人2016304765159空压机罩壳部件外观设计至2026/9/20自行申请
634发行人2016304765430动力头外观设计至2026/9/20自行申请
635发行人2016304765445空压机罩壳外观设计至2026/9/20自行申请
636发行人2016304765144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6/9/20自行申请
637发行人2016304765572割草机外观设计至2026/9/20自行申请
638发行人2016304765464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6/9/20自行申请
639发行人2016304765303砂光机外观设计至2026/9/20自行申请
640发行人2016304765479主手柄外观设计至2026/9/20自行申请
641发行人2016304765568打草机机头组件外观设计至2026/9/20自行申请
642发行人201630476545X链锯外观设计至2026/9/20自行申请
643发行人2016304782065修枝机(1)外观设计至2026/9/21自行申请
644发行人2016304782084推草机(1)外观设计至2026/9/21自行申请
645发行人2016304782012推草机(2)外观设计至2026/9/21自行申请
646发行人2016305011055冰钻外观设计至2026/10/12自行申请

1-1-495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47发行人2016305069412清洗机(1)外观设计至2026/10/16自行申请
648发行人2016305069408清洗机(2)外观设计至2026/10/16自行申请
649发行人2016305056944清洗机(4)外观设计至2026/10/16自行申请
650发行人2016305069022推草机外观设计至2026/10/16自行申请
651发行人2016305075324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6/10/17自行申请
652发行人2016305213729动力头外观设计至2026/10/24自行申请
653发行人2016305213733切割锯外观设计至2026/10/24自行申请
654发行人2016305232537动力头外观设计至2026/10/24自行申请
655发行人2016305349324推草机外观设计至2026/11/3自行申请
656发行人2016305772130机壳部件外观设计至2026/11/27自行申请
657发行人2016305772126手柄组件外观设计至2026/11/27自行申请
658发行人2016305772111打草机外观设计至2026/11/27自行申请
659发行人2016305808594空压机罩壳外观设计至2026/11/28自行申请
660发行人2016306001421打草机机壳外观设计至2026/12/7自行申请

1-1-496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61发行人2016306001027电锤外观设计至2026/12/7自行申请
662发行人2016306001309角磨外观设计至2026/12/7自行申请
663发行人2016306001296动力头外观设计至2026/12/7自行申请
664发行人2016306206421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6/12/14自行申请
665发行人2017300607521吸尘器外观设计至2027/3/5自行申请
666发行人2017304632645背包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667发行人2017304629727打草机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668发行人2017304629712打草机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669发行人2017304627577打草机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670发行人2017304632626链锯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671发行人2017304632611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672发行人2017304633243背板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673发行人2017304627755卡扣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674发行人2017304632749杆式链锯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1-1-497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75发行人2017304629750杆式修枝机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676发行人201730463272X手柄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677发行人2017304632715动力头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678发行人2017304629731推草机外观设计至2027/9/26自行申请
679发行人2017304974021吹吸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80发行人2017304973353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81发行人2017304967117背包电池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82发行人2017304967051背包支架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83发行人2017304970764风管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84发行人2017304970919打草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85发行人2017304967136打草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86发行人2017304973936打草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87发行人2017304967121打草机电机机壳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88发行人2017304973442打草机机头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1-1-498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89发行人2017304973438修边机机头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90发行人2017304970904手柄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91发行人2017304973419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92发行人2017304971343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93发行人2017304967032链锯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94发行人2017304966966切割头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95发行人2017304967028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96发行人2017304970853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97发行人2017304967009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98发行人201730496699X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699发行人2017304970849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700发行人2017304973245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701发行人2017304973141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702发行人2017304973230吸尘器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1-1-499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03发行人2017304966985吸尘器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704发行人2017304970815修枝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705发行人2017304973211修枝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706发行人2017304974924修枝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707发行人2017304970798修枝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708发行人2017304970891扫雪机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709发行人2017304970887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710发行人2017304970783底壳外观设计至2027/10/17自行申请
711发行人2017305096170扫雪机外观设计至2027/10/23自行申请
712发行人2017305095958松土机外观设计至2027/10/23自行申请
713发行人2017305473345喷嘴外观设计至2027/11/7自行申请
714发行人2017305476714水枪外观设计至2027/11/7自行申请
715发行人2017305469246喷嘴外观设计至2027/11/7自行申请
716发行人2017306504336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7/12/18自行申请

1-1-500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17发行人2017306723969电剪刀外观设计至2027/12/26自行申请
718发行人2017306723850手柄外观设计至2027/12/26自行申请
719发行人2017306723865空压机外观设计至2027/12/26自行申请
720发行人2017306723846空压机外观设计至2027/12/26自行申请
721发行人2017306723757充电站外观设计至2027/12/26自行申请
722发行人2017306723742割草车外观设计至2027/12/26自行申请
723发行人2017306776928电池包座外观设计至2027/12/27自行申请
724发行人2017306776913链锯外观设计至2027/12/27自行申请
725发行人201730677674X杆链锯外观设计至2027/12/27自行申请
726发行人2018301356633智能割草机外观设计至2028/4/6自行申请
727发行人201830135660X智能割草机外观设计至2028/4/6自行申请
728发行人2018301460355链锯外观设计至2028/4/10自行申请
729发行人2018305738228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8/10/14自行申请
730发行人2018305738213打草机电机机壳外观设计至2028/10/14自行申请

1-1-501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31发行人2018305738143空压机外观设计至2028/10/14自行申请
732发行人2018305843224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8/10/18自行申请
733发行人2018305843239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8/10/18自行申请
734发行人2018305846913手推车外观设计至2028/10/18自行申请
735发行人2018305846754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8/10/18自行申请
736发行人2018305848586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8/10/18自行申请
737发行人2018306116246链锯外观设计至2028/10/30自行申请
738发行人2018306116227链锯外观设计至2028/10/30自行申请
739发行人2018306116250链锯外观设计至2028/10/30自行申请
740发行人2018306218574动力头外观设计至2028/11/4自行申请
741发行人201830621856X动力头外观设计至2028/11/4自行申请
742发行人2018306216598打草机电机机壳外观设计至2028/11/4自行申请
743发行人2018306447107滑板车外观设计至2028/11/13自行申请
744发行人2018306449668割草机外观设计至2028/11/13自行申请

1-1-502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45发行人2018306447022打草机电机机壳外观设计至2028/11/13自行申请
746发行人2018306737504手柄外观设计至2028/11/25自行申请
747发行人2018306737491打草机电机机壳外观设计至2028/11/25自行申请
748发行人2018306836482链锯外观设计至2028/11/28自行申请
749发行人2018306836478链锯外观设计至2028/11/28自行申请
750发行人2018307136463动力头外观设计至2028/12/9自行申请
751发行人2019300545685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9/1/29自行申请
752发行人2019300542121修枝机外观设计至2029/1/29自行申请
753发行人2019300630349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9/2/12自行申请
754发行人2019300632382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9/2/12自行申请
755发行人2019300673467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9/2/18自行申请
756发行人2019300917813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9/3/6自行申请
757发行人2019300943273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9/3/7自行申请
758发行人2019300943095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9/3/7自行申请

1-1-503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59发行人2019300943080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9/3/7自行申请
760发行人2019301040584控制面板外观设计至2029/3/13自行申请
761发行人201930104057X控制面板外观设计至2029/3/13自行申请
762发行人2019301310564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29/3/26自行申请
763发行人2019301345775链锯外观设计至2029/3/27自行申请
764发行人2019303284085机壳外观设计至2029/6/23自行申请
765发行人2019303286305手柄外观设计至2029/6/23自行申请
766发行人2019303746563动力头外观设计至2029/7/14自行申请
767发行人2019303747621割草机外观设计至2029/7/14自行申请
768发行人2019303746652控制手柄外观设计至2029/7/14自行申请
769发行人2019304221384修枝机外观设计至2029/8/4自行申请
770发行人2019304221257修枝机外观设计至2029/8/4自行申请
771发行人2019304288702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9/8/7自行申请
772发行人2019304403823链锯外观设计至2029/8/13自行申请

1-1-504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73发行人2019305091829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9/9/16自行申请
774发行人201930509127X电钻外观设计至2029/9/16自行申请
775发行人2019306506951电扳手外观设计至2029/11/24自行申请
776发行人2019306511201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9/11/24自行申请
777发行人2019306506966圆锯外观设计至2029/11/24自行申请
778发行人201930651117X逆变器外观设计至2029/11/24自行申请
779发行人2019306511199曲线锯外观设计至2029/11/24自行申请
780发行人2019306539194清洗机外观设计至2029/11/25自行申请
781发行人2019306542093充电器外观设计至2029/11/25自行申请
782发行人2019306539118角磨机外观设计至2029/11/25自行申请
783发行人2019306576935电锤外观设计至2029/11/26自行申请
784发行人2019306603612割草机雨棚外观设计至2029/11/27自行申请
785发行人2019306708883刀头外观设计至2029/12/2自行申请
786发行人2019306808241智能割草机外观设计至2029/12/5自行申请

1-1-505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87发行人2019306840637电池包外观设计至2029/12/8自行申请
788发行人2019306840641篱笆剪外观设计至2029/12/8自行申请
789发行人202030094665X智能割草机外观设计至2030/3/18自行申请
790发行人2020301088124冲击钻外观设计至2030/3/25自行申请
791发行人割草机外观设计至2030/5/28自行申请
792发行人手柄外观设计至2030/6/8自行申请
793发行人2020302872010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30/6/8自行申请
794发行人2020302874016吹风机外观设计至2030/6/8自行申请
795发行人202030287387X地板刷外观设计至2030/6/8自行申请
796发行人修枝机外观设计至2030/6/15自行申请
797发行人切割锯外观设计至2030/6/18自行申请
798发行人2020303378920电机外观设计至2030/6/28自行申请
799发行人割草机外观设计至2030/6/29自行申请
800发行人2020303497436智能割草机外观设计至2030/7/1自行申请

1-1-506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801发行人202030428543X吹吸机外观设计至2030/7/30自行申请
802发行人杆锯头外观设计至2030/7/30自行申请
803发行人202030429730X修枝机外观设计至2030/7/30自行申请
804发行人2020304404231手柄外观设计至2030/8/4自行申请
805发行人2020304631610清洗机喷嘴外观设计至2030/8/13自行申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登记国家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发行人9525326BRUSH-LESS MOTOR美国发明至2033/11/12自行申请
2发行人10263299ELECTRICAL SYSTEM WITH REPLACEABLE BATTERIES美国发明至2035/8/13自行申请
3发行人10205362DOUBLE-INSULATED MOTOR AND PINION DEVICE美国发明至2035/8/24自行申请
4发行人10645878GARDEN TOOL POWER SYSTEM WITH AUTOMATIC WALKING FUNCTION美国发明至2036/12/19自行申请
5格力博有限6063579Brushless Motor日本发明至2033/11/12自行申请
6格力博有限2904771BRUSH-LESS MOTOR加拿大发明至2033/11/12自行申请
7格力博有限EP2926647Brushless Chainsaw英国发明至2033/11/12自行申请
8格力博有限EP2926647BRUSHLESS CHAINSAW德国发明至2033/11/12自行申请
9格力博有限EP2926647BRUSHLESS CHAINSAW法国发明至2033/11/12自行申请
10HKSR8632021Pump head assembly and pressure washer with such pump head美国发明至2032/11/17受让

1-1-507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登记国家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assembly
11发行人D805110HANDLE ASSEMBLY美国外观设计至2032/12/11自行申请
12发行人D789423MOWER美国外观设计至2032/6/12自行申请
13发行人D789993MOWER美国外观设计至2032/6/19自行申请
14发行人D796754BLOWER美国外观设计至2032/9/4自行申请
15发行人D867832STRING TRIMMER HANDLE美国外观设计至2034/11/25自行申请
16发行人D867833STRING TRIMMER HEAD美国外观设计至2034/11/25自行申请
17发行人D849332BACKBOARD美国外观设计至2034/5/20自行申请
18发行人D853276CHEST-BUCKLE美国外观设计至2034/7/8自行申请
19发行人D873633POLESAW HANDLE美国外观设计至2035/1/27自行申请
20发行人D874892STRING TRIMMER HEAD美国外观设计至2035/2/10自行申请
21发行人D876340BATTERY PACK美国外观设计至2035/2/24自行申请
22发行人D876734VACUUM CLEANER美国外观设计至2035/2/24自行申请
23发行人D890086BACKPACK BATTERY美国外观设计至2035/7/13自行申请
24格力博有限D894505PRESSURE WASHER美国外观设计至2035/8/24自行申请
25格力博有限D897175CHAINSAW美国外观设计至2035/9/28自行申请
26格力博有限169824LAWN MOWER HANDLE ASSEMBLY加拿大外观设计至2027/3/19自行申请
27格力博有限169825MOWER加拿大外观设计至2027/3/19自行申请
28格力博有限169826MOWER加拿大外观设计至2027/3/19自行申请
29格力博有限169823BLOWER加拿大外观设计至2027/4/12自行申请
30发行人003334341-0001①Leaf blowers; BlowersEUIPO外观至2021/8/8自行

根据欧盟关于外观设计的相关规定,外观设计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5年,期满后可续展,最长保护期为25年,下同。

1-1-508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登记国家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设计申请
31发行人003334333-0001Handles for toolsEUIPO外观设计至2021/8/8自行申请
32发行人003349497-0001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1/8/23自行申请
33发行人003349497-0002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1/8/23自行申请
34发行人005120508-0001Batteries; Portable batteries; Batteries, electric; Rechargeable batterie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3/26自行申请
35发行人005125507-0001Harnesses (part of -)EUIPO外观设计至2023/3/26自行申请
36发行人005125507-0002Harnesses (part of -)EUIPO外观设计至2023/3/26自行申请
37发行人005132008-0001Chain saw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3/27自行申请
38发行人005132008-0002Electric saws; Chain saw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3/27自行申请
39发行人005132008-0003Pruning implements; Portable electric chainsaws; Electric saw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3/27自行申请
40发行人005226008-0001Robotic 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7自行申请
41发行人005226008-0002Robotic 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7自行申请
42发行人005226008-0003Robotic 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7自行申请
43发行人005226008-0004Robotic 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7自行申请
44发行人005226008-0005Robotic 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7自行申请
45发行人005226008-0006Robotic mowers (Accessories for -)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7自行申请
46发行人005238805-0001Secateu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47发行人005238805-0002Chain saw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48发行人005238805-0003Chain saw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49发行人005239126-0001High-pressure clean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50发行人005239126-0002High-pressure clean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51发行人005239126-0003High-pressure clean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52发行人005239126High-pressure cleanersEUIP外观至2023/4/18自行

1-1-509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登记国家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0004O设计申请
53发行人005239126-0005High-pressure clean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54发行人005239126-0006High-pressure cleaners; Bowser wash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55发行人005239126-0007Wet vacuum cleaners; Vacuum cleaners [industry or household]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56发行人005239308-0001Batterie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57发行人005239308-0002Batterie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58发行人005239308-0003Battery charg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59发行人005239308-0004Battery charg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60发行人005239308-0005Batterie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61发行人005239308-0006Battery hold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4/18自行申请
62发行人005326006-0001Rotary cutt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6/26自行申请
63发行人005326006-0002Secateu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3/6/26自行申请
64发行人007755301-0001Bor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3/16自行申请
65发行人007755301-0002Bor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3/16自行申请
66发行人007755814-0001Batterie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3/16自行申请
67发行人007755814-0002Batterie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3/16自行申请
68发行人007755814-0003Batterie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3/16自行申请
69发行人007756853-0001Bor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3/16自行申请
70发行人007760707-0001Lawn 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3/18自行申请
71发行人007760707-0002Lawn 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3/18自行申请
72发行人007760707-0003Lawn 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3/18自行申请
73发行人007760707-0004Lawn 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3/18自行申请
74发行人007963418-0001High-pressure clean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5/24自行申请

1-1-510序号

序号专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登记国家专利类型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5发行人007963418-0002High-pressure clean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5/24自行申请
76发行人007963434-0001Houses for automatic lawn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5/25自行申请
77发行人007963434-0002Houses for automatic lawn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5/25自行申请
78发行人007965660-0001Invert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5/24自行申请
79发行人007965660-0002Invert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5/24自行申请
80发行人007966163-0001Battery charg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5/24自行申请
81发行人007966163-0002Battery charg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5/24自行申请
82发行人007967161-0001Batterie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5/25自行申请
83发行人007967161-0002Batterie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5/25自行申请
84发行人007982327-0001Robotic 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6/2自行申请
85发行人007982327-0002Robotic mowersEUIPO外观设计至2025/6/2自行申请
86Sunrise MarketingD831076LAWNMOWER POWERHEAD美国外观设计至2033/10/15自行申请
87Sunrise MarketingD853453DUAL BLADE LAWNMOWER美国外观设计至2034/7/8自行申请
88发行人D900024CHARGER美国外观设计至2035/10/26自行申请
89发行人D900025CHARGER美国外观设计至2035/10/26自行申请
90发行人D903960PRESSURE WASHER美国外观设计至2035/11/30自行申请
91发行人D904291CHARGER美国外观设计至2035/12/7自行申请
92发行人D902681CHAINSAW美国外观设计至2035/11/23自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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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重要承诺

(一)有关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寅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上述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

(5)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人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6)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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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9)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2、控股股东GHHK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公司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4)本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5)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减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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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持股5%以上股东ZAMA承诺

(1)本公司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12个月内通过增资入股的股份,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公司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3)本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4)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1)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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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票自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发行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保证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回购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一回购公司股票。发行人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票数量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的金额应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人应当在前述情形发生(“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发行人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并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从发行人领薪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上市后三年内每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应当于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的3个交易日内制定股票回购预案并公告。公司股票回购预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的规定,回购是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股票回购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交易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要的审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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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开始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3个月内完成本次回购方案。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

②发行人单次用以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③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回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人发行后总股票的2%;

④发行人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股价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且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仍未达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或再度触发启动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同时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增持的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增持。在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照方案开始进行增持,并在3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增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增持方案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以下条款:

①单次计划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告日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的50%;

但在上述期间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②通过增持获得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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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

④确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从发行人领薪的外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发行人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每股净资产”或再度触发启动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增持的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增持。在公司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内,将依照方案开始进行增持,并在3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增持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增持方案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以下条款:

①单次计划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告日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50%;

但在上述期间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②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其在该次增持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该次股份增持完成后的12个月内,也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③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

④董事确保在董事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在股东大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⑤公司在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从发行人领薪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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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稳定股价的规定并签署相关承诺。

(3)相关约束机制

1)若本公司未按照约定采取股份回购措施,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所有股东道歉;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约定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股票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向其分配的现金红利,直至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约定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股票增持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直至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4)稳定股价措施履行的程序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公司将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稳定股价预案并公告,并及时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除非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条件消失。

稳定股价的实施顺序为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非独立董事及不从发行人领薪的外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依次部分或全部实施。在控股股东、董事(非独立董事及不从发行人领薪的外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的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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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回购股份时,也可自行增持,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在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

2、发行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股票自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发行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保证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上市条件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回购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一回购公司股票。发行人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票数量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的金额应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人应当在前述情形发生(“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发行人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并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

2)发行人单次用以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回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人发行后总股票的2%;

4)发行人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4)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发行人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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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出现触发本承诺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不包括发行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4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发行人将分别按照本承诺执行股价稳定措施,除非发行人出现股票回购方案约定的当年度可中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在某一会计年度发行人中止执行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况下,若下一年度继续出现触发本承诺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发行人将继续按照本承诺执行。

(5)在发行人符合本承诺规定的回购股票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发行人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发行人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6)发行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措施稳定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仍符合上市条件。

(7)如发行人在触发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后未及时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主管机关对发行人股价稳定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

(8)发行人于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照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的承诺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GHHK、实际控制人陈寅承诺: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股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企业/本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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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董事陈寅、LAWRENCE LEE、崔鹏、宋琼丽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庄建清、季正华承诺: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上述承诺对公司未来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公司承诺

公司符合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公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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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2、控股股东GHHK及实际控制人陈寅承诺

公司符合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本公司/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公司已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购回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

如公司因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被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本公司/本人承诺暂停转让本公司/本人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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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技术创新

公司一直坚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走创新型发展道路为战略,紧跟市场需求,继续在新产品、新技术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企业业务技术水平。通过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与品质,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以增加公司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加大市场开拓

公司将加大现有主营产品和新产品的市场开发力度,增强产品供应能力,不断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开拓新的产品应用领域,寻求更多合作伙伴。

(3)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将不断加强管理运营效率,持续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等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提高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加强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制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和管理,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提升募集资金运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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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建立全面的人力资源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薪酬、福利、长期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2、控股股东GHHK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寅承诺

GHHK(简称“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寅(合称“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公司/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公司董事陈寅、LAWRENCE LEE、崔鹏、宋琼丽、肖波、任海峙、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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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庄建清、季正华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2、控股股东GHHK、实际控制人陈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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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公司/本人承诺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人承诺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4、持股5%以上股东ZAMA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公司承诺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六)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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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益。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2、控股股东GHHK、实际控制人陈寅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本公司/本人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公司/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5)如果本公司/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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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股份)在本公司/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并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开始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4、本次发行各有关中介机构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经依法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安永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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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的以下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于2021年5月13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457418_B02号);

(2)于2021年5月13日出具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57418_B06号);

(3)于2021年5月13日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编号:

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57418_B07号)。

(七)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GHHK(简称“本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陈寅(简称“本人”)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格力博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与格力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出资份额等,或在任何格力博的竞争企业中有任何权益。

(2)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格力博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格力博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本企业/本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格力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若格力博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格力博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格力博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如若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格力博有直接竞争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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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情况时,格力博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格力博经营。

(5)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以格力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格力博其他股东的权益。

以上声明与承诺自本企业/本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企业/本人同意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GHHK、实际控制人陈寅承诺

本公司/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本人在作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2)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ZAMA承诺

本公司在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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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和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度和透明度。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发行人关联方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关于股东相关情况的承诺

公司承诺,发行人股东不存在如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3)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4、关于发行人搬迁费用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GHHK、实际控制人陈寅承诺:如果发行人因上述房产瑕疵被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致使相关生产、办公场所拆迁等原因,从而使公司无法继续承租、使用相关生产、办公场所而导致生产经营受损,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承担公司因行政处罚或搬迁而造成的损失。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5、关于劳动人事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GHHK、实际控制人陈寅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如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就其本次发行上市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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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统称“五险一金”)的缴纳以及用工情况,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被追偿五险一金,或因五险一金缴纳问题或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瑕疵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承担滞纳金和罚款等相关费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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