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21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52号”),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相应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4,080,943元变更为人民币832,860,943元,股份总数由824,080,943股变更为 832,860,943股,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4,080,943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2,860,943元 |
第三章 股份 | 第三章 股份 |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24,080,943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32,860,943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