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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44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

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46,322,61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4.4150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总经理赵继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建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韩晓东先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汪强先生、副总经理巨新团先生、财务总监杨宁先生均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298,61299.997923,9000.00201000.0001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298,71299.997923,9000.002100.0000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298,61299.997923,9000.00201000.0001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298,61299.997923,9000.00201000.0001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298,61299.997923,9000.00201000.0001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298,61299.997923,9000.00201000.0001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298,61299.997923,9000.00201000.0001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3,774,21299.77762,548,3000.22231000.0001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301,11299.998121,5000.0019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298,11299.997824,4000.00211000.0001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3,768,71299.77722,550,8000.22253,1000.0003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46,301,11299.998121,4000.00181000.0001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115,421,54499.979223,9000.02071000.0001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15,421,04499.978724,4000.02111000.000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司雨、姚中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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