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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通: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21-029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14:4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 —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卫士通公司208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松。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9名,代

表股份数为339,510,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173%。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16名,代表股份数为42,295,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7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名,代表股份数为297,259,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24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4名,代表股份数为42,251,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9,510,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9,510,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9,510,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9,510,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9,510,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295,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9,510,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295,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 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25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251,60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 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及其他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911,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6.8274%;反对1,340,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3.17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0,911,14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274%;反对1,340,46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9,510,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浒、赵志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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