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1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刘会胜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人,代表股
份606,950,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8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369,535,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90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237,414,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86%。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6,37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
反对5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
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
反对5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1%;
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5%。
表决结果:通过。
2、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6,37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
反对5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
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
反对5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1%;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5%。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6,37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5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1%;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5%。表决结果:通过。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表决情况:
同意606,37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5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1%;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5%。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6,37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5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
反对5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1%;
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5%。
表决结果:通过。
6、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0,754,429.96元,母公司的净利润166,087,673.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94,474,397.08元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未分配利润1,460,437.60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662,022,508.57元。考虑2021年生产经营、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拟定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情况:
同意606,24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1%;
反对6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
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639,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888%;
反对66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87%;
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5%。
表决结果:通过。
7、《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606,37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
反对5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
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1%;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5%。表决结果:通过。
8、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6,37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5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1%;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5%。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05,195,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8%;反对1,710,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8%;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59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339%;反对1,710,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36%;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5%。表决结果:通过。10、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606,37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
反对5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1%;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5%。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270,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3%;反对5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6%;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1%。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1%;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5%。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12、关于聘任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06,37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5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弃权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1%;
弃权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5%。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1、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5,270,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3%;反对5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3%;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12%;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13.2、与临沂山重挖掘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5,270,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3%;反对5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3%;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12%;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13.3、与山重建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5,270,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3%;反对5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3%;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12%;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13.4、与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606,37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5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12%;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表决结果:通过。
13.5、与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5,270,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3%;反对5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3%;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12%;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13.6、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5,270,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3%;反对5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3%;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12%;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13.7、与中国重汽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5,270,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3%;反对5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3%;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反对5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12%;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13.8、与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5,270,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3%;
反对5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3%;
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
反对5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12%;
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13.9、与凯傲宝骊(江苏)叉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5,270,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3%;
反对5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3%;
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7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64%;
反对5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12%;
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14、关于与有关银行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06,39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5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796,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15%;反对5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61%;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胡海洋、朱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