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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号)的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发行人”、“公司”)向北汽集团、北汽广州、渤海汽车等1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793,650,793股,发行价格为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499,999,995.49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汽蓝谷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北汽蓝谷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北汽蓝谷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与发行人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发行定价过程符合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北汽蓝谷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4月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发行底价”),

即不低于6.93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93元/股。

(二)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793,650,793股,符合发行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8,097,801股新股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家,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锁定期(月)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北汽集团36234,715,8001,626,580,494.00
2北汽广州3649,621,255343,875,297.15
3渤海汽车3623,913,867165,723,098.31
4吕强623,088,023159,999,999.39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60,620,490420,099,995.70
6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腾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61,847,041428,599,994.13
7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14,430,01499,999,997.02
8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636,075,036249,999,999.48
9淄博翎贲屹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5,873,015109,999,993.95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54,906,204380,499,993.72
11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640,404,040279,999,997.20
12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56,277,056389,999,998.08
13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643,290,043299,999,997.99
14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43,290,043299,999,997.99
15陆健623,088,023159,999,999.39
序号发行对象锁定期(月)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6UBS AG612,210,84384,621,141.99
合计-793,650,7935,499,999,995.49

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年8月26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1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10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21年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8,097,801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经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过程

(一) 本次发行时间表

日期北汽蓝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间安排建议
T-3日 (2021年4月6日)1、向证监会报备《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2、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 3、律师见证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过程
T-2日-T-1日 (2021年4月7日) -4月8日)1、联系询价对象,确认收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 2、接受询价咨询
T日 (2021年4月9日)1、上午8:30-11:30接收投资者申购文件传真,簿记建档 2、上午11:30前接收申购保证金
日期北汽蓝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间安排建议
3、律师全程见证 4、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最终认购对象名单
T+1日 (2021年4月16日)1、向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和《认购协议》
T+2日 (2021年4月19日)1、接受最终发行对象缴款 2、退还未获配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
T+3日 (2021年4月20日)1、接受最终发行对象缴款,缴款期截止日(截止17:00) 2、签署《认购协议》
T+5日 (2021年4月22日)1、会计师对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账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T+7日 (2021年4月26日)1、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T+8日 (2021年4月27日)1、会计师对发行人收款账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T+10日 (2021年4月29日)1、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总结文件
2021年5月14日 -5月20日1、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新增股份登记申请 2、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和锁定工作
L日 (5月21日)1、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申请材料 2、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合规性报告》《合规性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单独或合称“认购对象”)发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前述认购对象包括:2021年2月26日收盘后发行人可联系到的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59家、证券公司26家、保险公司24家、其他投资者91家,已表达认购意向的2名个人投资者和7家其他机构。

(三)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1年3月23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后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1年4月6日合计向229名特定投资者(以下单独或合称“认购对象”)发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前述认购对象包括:2021年2月26日收盘后发行人可联系到的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59家、证券公司26家、保险公司24家、其他投资者91家,已表达认购意向的2名个人投资者和7家其他机构。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1年4月9日上午8:30-11:30,在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8份有效的《申购报价单》。除公募基金无

需缴纳保证金,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共有8家投资者参与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具体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关联关系锁定期(月)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吕强其他67.3316,000.0023,088,023159,999,999.39
7.0316,000.00
6.9316,000.00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67.7021,540.0035,266,955244,399,998.15
7.1023,640.00
6.9324,440.00
3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腾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67.0013,700.0019,769,119136,999,994.67
4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66.9610,000.0014,430,01499,999,997.02
5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他68.6010,000.0014,430,01499,999,997.02
7.3610,000.00
6.9310,000.00
6淄博翎贲屹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66.9311,000.0015,873,015109,999,993.95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68.6030,370.0044,660,894309,499,995.42
7.2030,830.00
6.9330,950.00
8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他67.0313,000.0018,759,018129,999,994.74
获配合计186,277,0521,290,899,970.36

(四)追加认购流程及投资者获配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以确定的价格,即6.93元/股,在2021年4月9日向229位投资者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继续征询认购意向。

2021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21年4月16日上午11:30,在《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25家投资者回复的《追加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具体申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关联关系锁定期(月)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他66.9339,000.0056,277,056389,999,998.08
2陆健其他66.9316,000.0023,088,023159,999,999.39
3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腾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66.9329,160.0042,077,922291,599,999.46
4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66.9330,000.0043,290,043299,999,997.99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66.937,100.0010,245,31070,999,998.30
6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他66.9315,000.0021,645,022150,000,002.46
7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他66.9315,000.0021,645,022150,000,002.46
8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66.9330,000.0043,290,043299,999,997.99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66.9317,570.0025,353,535175,699,997.55
10UBS AG其他66.9315,300.0012,210,84384,621,141.99
11郭伟松其他66.9315,000.00--
1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66.936,400.00--
13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其他66.934,000.00--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关联关系锁定期(月)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限合伙)
14蓝墨曜文1号私募投资基金其他66.933,000.00--
15牛晓涛其他66.9310,100.00--
16张禹其他66.933,700.00--
17浪石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66.933,200.00--
18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其他66.934,500.00--
19焦贵金其他66.933,500.00--
20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66.932,000.00--
21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66.9310,000.00--
22华宝证券价值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66.934,000.00--
23北京信弘天禾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他66.935,000.00--
24赢康汇创一私募投资基金其他66.938,000.00--
25从玉其他66.9310,000.00--
获配合计299,122,819.002,072,921,135.67

(五)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1、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93元/股,该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底价,相当于2021年4月7日(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65元/股的80.12%,相当于2021年4月7日(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9.24元/股的75.00%。

2、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限
1北汽集团北汽集团234,715,8001,626,580,494.0036个月
2北汽广州北汽广州49,621,255343,875,297.1536个月
3渤海汽车渤海汽车23,913,867165,723,098.3136个月
4吕强吕强23,088,023159,999,999.396个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泰一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007,215103,999,999.956个月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72,151500,006.436个月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金瑞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44,300999,999.006个月
财通基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定增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77,2014,000,002.936个月
财通基金-华人金融能源稳健收益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财通基金财华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308,80215,999,997.866个月
财通基金-华人精选证券投资私募基金-财通基金财华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329,00429,999,997.726个月
财通基金-外贸信托-华资1号单一资金信托-财通基金财华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200,57749,899,998.616个月
财通基金-中和资本耕耘8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中和耕耘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626,26387,500,002.596个月
财通基金-龚晨青-财通基金哈德逊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21,5015,000,001.936个月
财通基金-悬铃增强21号私募证券投资144,300999,999.006个月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限
基金-财通基金悬铃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孙韬雄-财通基金玉泉96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32,9002,999,997.006个月
财通基金-张晓春-财通基金天禧定增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88,6001,999,998.006个月
财通基金-黄建涛-财通基金玉泉105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44,300999,999.006个月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8,6001,999,998.006个月
财通基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1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731,60212,000,001.866个月
财通基金-郑烨-财通基金正德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21,5015,000,001.936个月
财通基金-证大量化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证大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21,5015,000,001.936个月
财通基金-山东信托·德善齐家231号家族信托-财通基金玉泉101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88,6001,999,998.006个月
财通基金-汉汇韬略对冲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添盈增利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6,580599,999.406个月
财通基金-韩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8,7301,099,998.906个月
财通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215,00749,999,998.516个月
财通基金-廖志文-财通基金安吉1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68,9753,249,996.756个月
财通基金-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轻盐创投创赢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安吉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005,77213,899,999.966个月
财通基金-赵想章-财通基金红星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7,7064,350,002.586个月
财通基金-协众悦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玉泉悦鑫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98,7018,999,997.936个月
财通基金-李绍君-财通基金玉泉91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21,5015,000,001.936个月
财通基金-胡吉阳-财通基金言诺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44,300999,999.006个月
财通基金-潘宏斌-财通基金天禧定增格普特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44,300999,999.006个月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限
6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腾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1,847,041428,599,994.136个月
7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14,430,01499,999,997.026个月
8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6,075,036249,999,999.486个月
9淄博翎贲屹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淄博翎贲屹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873,015109,999,993.956个月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4,906,204380,499,993.726个月
11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0,404,040279,999,997.206个月
12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6,277,056389,999,998.086个月
13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43,290,043299,999,997.996个月
14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290,043299,999,997.996个月
15陆健陆健23,088,023159,999,999.396个月
16UBS AGUBS AG12,210,84384,621,141.996个月
合计793,650,7935,499,999,995.49-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泰一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金瑞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定增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华人金融能源稳健收益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财通基金财华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华人精选证券投资私募基金-财通基金财华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外贸信托-华资1号单一资金信托-财通基金财华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和资本耕耘8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中和耕耘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龚晨青-财通基金哈德逊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悬铃增强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悬铃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孙韬雄-财通基金玉泉96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张晓春-财通基金天禧定增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黄建涛-财通基金玉泉105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1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郑烨-财通基金正德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证大量化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证大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山东信托·德善齐家231号家族信托-财通基金玉泉101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汉汇韬略对冲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添盈增利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韩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廖志文-财通基金安吉1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轻盐创投创赢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安吉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赵想章-财通基金红星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协众悦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玉泉悦鑫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李绍君-财通基金玉泉91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胡吉阳-财通基金言诺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潘宏斌-财通基金天禧定增格普特1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参与认购,该等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乐信腾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淄博翎贲屹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证券公司类投资者,其参与申购并获配的配售对象中自有资金部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UBS AG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UBS AG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综上,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2、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有关工作。

经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3、发行对象关联关系情况的说明

除控股股东北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汽广州、渤海汽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七)缴款、验资情况

1、2021年4月22日,致同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193号)。截至2021年4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5,499,999,995.49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

2、2021年4月26日,中信建投证券向北汽蓝谷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5,452,918,618.63元(扣除本次发行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净额),2021年4月27日,致同会计师出具《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219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4月27日止,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499,999,995.49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47,081,376.86元(不含税,下同),扣除律师费用人民币849,056.60元,扣除会计师费用人民币377,358.49元,扣除登记费人民币529,365.08元,扣除印花税人民币1,362,790.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9,800,047.75元,其中计入“股本”793,650,793.00元,计入“资本公积”4,656,149,254.75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截至2020年4月27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287,310,130元。

经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本次发行于2021年1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次日进行了公告。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8日核发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并进行了公告。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它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2、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与报备的发行方案相关规定一致;

3、发行对象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控股股东北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汽广州、渤海汽车除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4、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5、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均已对取得公司股份做出限售承诺,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本次发行对象具备履行认购义务的能力,其资金来源合法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闫明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侯世飞 宋双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王 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何善文

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陶永泽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王 芳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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