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近日,部分网络媒体传闻:深圳力合创业投资和杉杉集团都可能再次举牌”。
二、传闻澄清
上述传闻不属实。针对上述网络传闻事项,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和宁波恒益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顺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投资”、“顺诺贸易”)发出了书面问询函。恒益投资、顺诺贸易为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力合创投回复如下:
1、力合创投未来3个月内没有增持力合股份股票的计划;
2、截至本复函出具日,力合创投从未研究过对力合股份进行资产重组、资产注入、借壳等任何有可能对力合股份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3、力合创投承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可能影响力合股份股价的重大事项,并承诺即日起3个月内不会筹划或发生上述事项。
(二)恒益投资、顺诺贸易回复如下:
1、经征询杉杉集团,恒益投资、顺诺贸易以及杉杉集团目前均没有增持或者减持力合股份股票的计划;
2、恒益投资以及顺诺贸易目前不存在对力合股份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也不存在公司及相关人员泄露重大信息的行为;
3、恒益投资以及顺诺贸易目前以及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影响力合股份股价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增发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