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21-085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诉讼进展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控科技”)于2019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5),公告中披露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智能”)业绩承诺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事宜。
2021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笑也、王瑜、沙晓东、王蓓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9】京01民初647号),判决前述相关主体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595,988,697元及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号)。
2021年5月2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笑也、王瑜(以下合称“上诉人”)提起的《上诉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被上诉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人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诉人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诉人三:顾笑也上诉人四:王瑜
2、上诉请求
上诉人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1民初647号判决书的判决,共同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1民初647号判决书,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在一审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次其他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现将其他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情简述 | 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 | 涉案 金额 (万元) | 受理日期 | 知悉日期 | 判决时间 | 处理结果/进展情况 | 结案 情况 | 首次披露 日期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 借款人: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笑也、俞凌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534.52 | 2020-1-20 | 2020-3-20 | 2020-11-26 | 该案件(案号:【2020】浙0205民初435号),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8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浙0205执2398号之三),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案外人一浙江科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17%的股份的冻结。 | 已结案 | 2020-3-23 |
二、将被执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案外人一浙江科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17%的股份转移登记至案外人二杭州富阳润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名下。 | |||||||||||
2 | 安徽天光传感器有限公司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未依约支付的货款及违约金。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48.44 | 2021-3-15 | 2021-3-18 | 2021-5-13 | 该案件(案号:【2020】京0108民初43355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3日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内容如下: 被告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支付原告货款及违约金2,690,814.21元。 | 已结案 | 2021-4-2 |
3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心支公司 | 胡国平、陈花平、谭璇、胡景泽、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 | 追偿权纠纷: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车辆损失费。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6.69 | 2020-4-30 | 2020-5-8 | 2021-5-10 | 该案件(案号:【2020】京0108民初44632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内容如下: 被告于2021年6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车辆 | 已结案 | 2020-5-20 |
限公司 | 损失费共计66,138元。 | ||||||||||
4 | 北京京海建坤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双方签订的《空调项目采购合同》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未依约支付的货款及违约金等。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14.11 | 2021-4-15 | 2021-4-21 | 2021-5-10 | 该案件(案号:【2021】京0108民初17854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内容如下: 被告于2021年6月10日前给付原告质保金及违约金共计21,760元。 | 已结案 | 2021-5-7 |
合计 | - | - | 2,803.76 | - | - | - | - | - | - |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诉讼事项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及进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前期诉讼披露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8年11月11日起至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分别于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2月24
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24日、2020年3月23日、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7日、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5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8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19日、2021年3月4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19日、2021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已披露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24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补充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关于公司收到诉讼材料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关于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关于公司前期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15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关于公司前期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的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9)、《关于公司新增诉讼事项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8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09)、《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2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22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37)、《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242)、《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24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51)、《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6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六、备查文件
1、《上诉状》;
2、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2020】浙0205执2398号);
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案号:【2020】京0108民初43355号);
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案号:【2020】京0108民初44632号);
5、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案号:【2021】京0108民初17854号)。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