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将所持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20%股权转让予关联方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黄跃珍、钱喆、杨文峰需要回避表决。
二、关于投资设立广州城发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由全资子公司广州支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城发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将依托股权投资手段,共同拓展新业务布局、新技术方向,同时培育未来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投资设立广州城发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林耀军需要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 | 邢良文 | 李进一 |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