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3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 39 号北大生物城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爱华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25,283,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4,325,53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1.87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80,958,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27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169,7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31,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538,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16%。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490,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76%;反对793,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366%;反对793,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795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121,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9%;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7%;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172%;反对14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604%;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4%。
该议案获得通过。议案3.00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490,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76%;反对779,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0%;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366%;反对779,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6410%;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4%。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490,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76%;反对779,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0%;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366%;反对779,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6410%;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4%。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121,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9%;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7%;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172%;反对1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604%;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宗亥、贺喜明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未名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