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公司9,670,000股,占总股本的1.462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成交均价/元 | 占总股本比例 |
昆仑投资 | 大宗交易 | 2021/5/14 | 3,000,000 | 8.45 | 0.4536% |
大宗交易 | 2021/5/18 | 3,600,000 | 8.10 | 0.5443% | |
大宗交易 | 2021/5/19 | 3,070,000 | 7.84 | 0.4642% | |
合计 | 9,670,000 | —— | 1.4621% |
注:表中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广州市越秀区华侨新村爱国路25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5月19日 | ||
股票简称 | 香雪制药 | 股票代码 | 300147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 9,670,000 | 1.4621% | ||||
合 计 | 9,670,000 | 1.462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昆仑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206,086,426 | 31.1609% | 196,416,426 | 29.698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6,086,426 | 31.1609% | 196,416,426 | 29.698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昆仑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不涉及违反昆仑投资相关承诺的情形。
3、昆仑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