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1038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定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公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
2021034)。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周四)14:00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周四)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周四)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海平独立董事(经半数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35,353,1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49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65,865,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87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9,487,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16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13,330,3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0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3,842,5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8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9,487,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162%。
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0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5,23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0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1%。
2.00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5,23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0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1%。
3.00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5,23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0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1%。
4.0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353,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330,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0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32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6.00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32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7.0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32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8.00审议《关于投资建设通辽扎哈淖尔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335,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32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9.0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23,624,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1.6253%;反对11,297,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8.373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624,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1.6253%;反对11,297,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373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13%。
10.00审议《关于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32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11.00审议《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02,19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4.7816%;反对11,130,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5.2175%;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198,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4.7816%;
反对11,130,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5.2175%;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8%。
12.00审议《关于与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02,198,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4.7816%;反对11,130,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5.2175%;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198,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4.7816%;反对11,130,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5.2175%;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8%。
13.00审议《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05,790,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6.4654%;反对7,538,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3.5337%;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790,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6.4654%;反对7,538,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3.5337%;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8%。
14.0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涌金司库专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32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0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32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16.00审议《关于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接受关联方贷款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02,164,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4.7660%;反对11,163,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5.2332%;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164,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4.7660%;反对11,163,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5.2332%;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8%。
17.00审议《关于公司为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32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18.00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323,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27,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0%以上,左新词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301,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27,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19.00审议《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23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0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1%。
20.0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335,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32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21.0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35,23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08,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鑫、罗聪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