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1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以通讯传签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SAMUEL NIAN LIU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丰林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