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9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人民币4.5亿元。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2号)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集团”或“公司”)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91,296,800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3.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44,670,21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786,296.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2,883,919.20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05号《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5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单位 |
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生产线” | 88,577.10 | 67,968.17 | 0 | 广西北海丰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 | 88,577.10 | 67,968.17 | 0 |
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丰林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中信建投证券对丰林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