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9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志宏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80,075,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719,176,691股)的38.94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数量279,320,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719,176,691股)的
38.83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数量75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19,176,691股)的0.1049%。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议案内容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张金先生、李丹女士、贾宏海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80,075,078股,同意票为280,070,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9985%,反对票为4,100股,弃权票为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2,683,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8437%,反对票为4,100股,弃权票为1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不涉及。
不涉及。 |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 2、表决结果: |
民币58,572.0642万元变更为72,525.5525万元。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80,075,078股,同意票为280,070,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9985%,反对票为4,100股,弃权票为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2,683,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8437%,反对票为4,100股,弃权票为1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十)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增加“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充换电站设备安装、运维服务”等业务内容,具体如下: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 | 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勘察设计;电动 |
经营范围最终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内容为准。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80,075,078股,同意票为280,070,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9985%,反对票为4,100股,弃权票为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2,683,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8437%,反对票为4,100股,弃权票为1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572.0642万元变更为72,525.5525万元,同时公司拟修订经营范 |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围,故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及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80,075,078股,同意票为280,070,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9985%,反对票为4,100股,弃权票为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2,683,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8437%,反对票为4,100股,弃权票为1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
律师姓名:穆曼怡,闫凌燕 |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