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现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数量、股票期权授予部分的数量、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数量和首次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5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甄学军 | 王立新 | 游展龙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