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四创电子:四创电子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议案

三、决议

四、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一、会议议程

会议主持人:陈信平先生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公司会议室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与会人员听取议案汇报并审议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7.《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股东发言

(四)投票表决

1.股东及代表现场投票

2.推举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

3.清点表决票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五)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宣读会议决议(与会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七)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二、议案

会议资料之一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高效决策,共召开9次董事会,共审议32项议案,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会议时间董事会 会议情况董事会 召开方式董事会 会议议案
2020年3月19日六届二十三次通讯1.《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0年4月2日六届二十四次通讯1.《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
2020年4月23日六届二十五次现场结合通讯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7.《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0年贷款授权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14.《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6.《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7.《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9.《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20.《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4月28日六届二十六次通讯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8月27日六届二十七次通讯2.《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年10月27日六届二十八次通讯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11月12日六届二十九次通讯1.《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转让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12月10日六届三十次通讯1.《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12月29日六届三十一次通讯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时间股东大会会议情况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2020年4月20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
2020年5月19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7.《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2020年12月29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1.《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2.《关于续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不断优化公司规范运作,2020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安徽省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强化董监高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夯实了业务基础知识,提高了董监高学习的积极性。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收官“十三五”,谋篇“十四五”,紧紧抓住年度经营总体目标,不断聚集资源,专注雷达产业、智慧产业和能源产业,积极拓展市场,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强化内部运营管理,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1、雷达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气象雷达产品业务发展取得丰硕成果,国内首部毫米波-厘米波多波段双极化多普勒雷达、船载C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验收交付,进一步丰富了公司雷达产品门类。国内首部多功能气象航管一体化演示验证样机的低副瓣、低交叉极化相控阵天线完成研制,公司气象雷达产品实现全波段全覆盖,为公司后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开展“X波段机载气象雷达”和对应软件“规避雷暴云短程航路自动规划”的研制工作,增强了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并联合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安徽省气象局等多家单位积极申报机载气象探测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规划和提升风、雨、云以及主被动探测等方面:开展了“新型全数字化边界层风廓线雷达”和“C波段机场相控阵天气雷达”的研制工作,满足军民品用户对下一代雷达的升级和改进需求;立项“XXX毫米波测云雷达改进”项目,对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提升和改进;落地国内首款“多波段双偏振地基微波辐射计”项目,增加了公司被动探测领域装备的种类,增强了公司在该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另外,低副瓣、低交叉极化相控阵天线、气象航管一体工作模式、机载气象雷达工作模式、气象目标智能识别等多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报告期内,在军航领域,某型无人值守空管雷达架设某高海拔站点。在民航领域,X波段场面监视雷达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许可证。公司不断推进民航国产化发展,稳固在国家空管领域的地位,积极做好空管售后服务、空管整机交付工作,签订故障维修、备件采购等多份售后服务合同。在国际市场领域,成功签订南苏丹空管一、二次雷达项目合同。

报告期内,在高频微波基板领域,公司完成微波电路板智能制造与数字化转型,成功申报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高频

微波基板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项目”成果显著,在微带板国产化、多层复合基板(替代LTCC)制造、5G通讯微波板研发等方面突破绿色工艺,制定团体标准2项,示范线建设完成及相关技术产品推广75种,推动了PCB行业绿色制造发展。报告期内,在微波产品领域,取得宽带收发、变频、延迟等技术攻关,突破基于微组装工艺的微波产品技术,完成星载功分器、弹载射频单元、弹载收发通道样机研制生产。报告期内,博微长安两型阵地改完成整机集成,成功实施多部、多次雷达大修、中修及技术服务。

2、智慧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巩固社会治安防范和反恐防范业务的行业地位,同时以视频处理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为公安、司法、交通、民航等客户提供高可靠、高质量安全装备和服务,完成合肥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审计工作,顺利通过合肥包河、瑶海两大支网项目验收工作,并成功交付望江雪亮工程。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完成基于北斗的内河船舶航行运输服务监管示范工程项目,进一步推广了“北斗应急无线电示位标”,提高了海事救援效率;研制北斗三号抗干扰用户机、位置和姿态测量系统,开拓陆军通装和组合导航领域市场。智慧监所领域产品研发与市场开拓卓有成效,监所实战平台、情报信息指挥平台等产品亮相第十届警博会,荣获广东智慧新监管创新应用比武二等奖;联合佛山市公安局编制《公安监管数据资源》系列标准;保密管理系统V2.0已在中电科、军队科研院所等重要军工单位进行产品推广。公司作为全国首批、安徽唯一的应急产业重点联系企业,继续发挥带头作用,陆续参与了贵阳、池州、铜陵、安庆等地应急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作为安徽唯一的人防甲级资质设计施工单位,公司组织并参加了洛阳全国人防装备成果展;年内相继签订马鞍山、兰州、景德镇等大型人防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及金昌、西固、亳州、濉溪等地市人防车项目。报告期内,博微长安成功升级改造福建、贵州、江西、山西多个省外地市粮库智能化项目;依托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开拓涉密信息化新业务;智能出炉机器人订单持续增长,加快智能硅石出炉机、智能环保装备等新动能的研制和推广;完成多型房车的研制生产并实现销售新突破。

3、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华耀电子努力拓展能源行业新领域,重点开发新一代的电源模块

等产品。持续加大对数字化电源控制、功率变换电路、系统控制与通讯软件和热设计技术的自主研发,充分展示公司在能源产业领域的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和产业化实力,产品销售及品牌认知度得到提升,保持公司电源技术水平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二)坚持强化创新驱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视自主创新发展模式,稳定输出科技转化成果。山地防洪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完成研制并交付用户,X波段场面监视雷达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许可证。某型无人值守空管雷达架设某高海拔站点;成功签订某型毫米波测云雷达型号改进项目;“雪狼视频作战单元”在公安等市场形成产业化订单;“数字哨位”、“智能电子秤”等软硬件产品成功开发并在某局安防系统、数字食堂等项目成功落地应用;智能安防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成功完成系统开发,并在四川及安徽省的12个戒毒机构部署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作,引导知识产权工作与各事业部战略技术方向高度匹配。累计有效专利数达511项,其中发明专利累计达175项。

(三)坚持提升管理能力,全面深化管理改革创新

报告期内,一是围绕主业,持续完善组织结构,进一步聚焦气象、空管、微波、精密电路、软件等产品业务,发展安防、军队信息化等综合应用系统业务,探索布局区域营销网络;二是强抓制度建设,公司全面梳理发布56项流程制度,夯实流程管理的体系框架;三是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扩大范围审查,提升军品承制能力;通过国家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审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双体系扩证认证;四是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体系,优化采购流程,提高效率,优化采购模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占比大幅度下降;五是开展存货专项攻坚行动,推进降本增效;六是科学管理资金,优化资本结构,多渠道保障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七是强化风险意识,搭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架构,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八是加强科研管理顶层设计和规划,围绕公司主责主业,专注核心产品开发、核心技术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法人治理建设,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荣获2019-2020年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荣获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金圆桌奖优秀董事会、最具影响力独立董事、最具创新力董秘、

董秘好助手等奖项;公司董事会秘书荣获2020年度安徽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和第十七届新财富金牌董秘称号。公司积极参加安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首届中国上市公司发展大会、第三届“股东来了”、第二届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以及安徽证监局2020年安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学习贯彻新《证券法》等活动。

(四)坚持完善基础建设,支撑产业蓝图规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产业园总装测试厂房、后勤配套楼、印制板厂房等单体的土建、安装工程均已完成。配电工程已通过验收。

(五)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强责任提站位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集团公司党组、中电博微党委决策部署,以“强责任、提站位、振士气、聚人气、正风气”为主线,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公司组织召开第一次党代会,选举成立第一届党委;制定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把管保”作用;强化政治建设,落实“第一议题”,对接党和国家战略部署,谋划企业改革发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党委前置决策,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把好“方向盘”,以党建促发展为“十三五”顺利收官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竞争格局

(1)雷达产业

气象、雷达产品市场进入壁垒较高,市场集中度较高。传统气象雷达领域孕育了一批雷达厂家,随着技术和产品趋于共通,国内气象雷达企业众多,新兴创新型民企纷纷加入竞争,传统气象雷达领域既面临大型企业的把控,又需应对新企业的冲击,竞争愈发激烈。空管雷达领域随着国产化要求的加强,国际竞争局面趋于缓和,但国内厂家之间的竞争也较为激烈,竞争方式将更加多元化。公司在雷达产业具有多项资质和良好的合作关系,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随着信息产业的不断发展,高频微波基板市场面临机遇与挑战,公司将继续深耕航天院所微波板市场、民用5G通讯等行业。在微波业务领域,随着国内装备现代化升级换代、自主可控替代、总体安全战略贯彻等需求迫切,雷达、通信及电子战等整

机设备在体制、功能、模式、测试各个方面不断推陈出新,为微波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智慧产业

伴随着我国公共安全产业的发展,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科技系统及产品逐步向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集成化、智能化转变,利润点逐步由产品生产、工程建设向系统设计、产品提供、数据运维服务等方面转移。未来随着智慧城市日益增长的需求,系统集成、运营服务竞争将日趋激烈,潜在竞争者的不断加入,将加剧智慧城市市场的竞争程度。智慧监所相关产品厂商较多,用户选择较多,同时面临公安监所、司法监所领域市场影响力大的相关公司等新进入者及监所各类智能终端升级及业务系统、安防集成平台二次研发等替代者威胁。智能交通产品市场进入门槛较低,竞争厂家众多,竞争激烈,尤其是互联网公司与智能交通大企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对传统交通企业影响较大。北斗三号系统组网完成,北斗作为万物互联的时空基准,在“北斗+”和“+北斗”的应用模式下,探索北斗新时空在新基建中的创新应用,“北斗+5G”融合在精准时空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粮食信息化、智能环保装备、智慧露营地及房车等业务属于完全市场竞争,潜在竞争者众多,利润率趋薄,同时技术日新月异,产品升级换代加快,市场、技术等风险也不断加大,寻求并发挥军工品质、专项资质和技术等独特的竞争优势,逐步成为获取市场份额和盈利空间的有效途径。

(3)能源产业

电源行业竞争受下游产业带动的影响较大,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且呈现新变化,机遇和挑战并存。与国内外一流的电源企业相比,公司在技术储备、品牌影响力、资金投入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国内电源行业整合力度不断加大,公司也面临着新进入者带来的竞争加剧的风险。

2、发展趋势

(1)雷达产业

为了充分发挥气象重要支撑保障作用,我国将继续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资。气象部门、民航部门、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等都有大量的气象探测装备及应用系统建设需求。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智能等新技术的推动下,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和发展智慧气象的新进程。未来的气象业务将紧紧围绕“智能感知、精准预测、持续创新”这条主线,把智慧气象“无处不在、充分共享、高度协同、全面融合、更加安全”的特征体现得淋漓尽致。随着国家空管装备国

产化进程的深入,除已有空管一次、二次雷达需要国产化外,先进的场面活动引导和管制系统的国产化也将提上日程。在民航通信导航监视领域,对现有雷达产品进行相应性能优化提升,并对标国际厂商,研发契合民航空管需求的新一代雷达,积极探索民航空管数字化转型业务。高频PCB市场将会有所扩容,特别是多层微波复合数字基板、毫米波微波数字复合基板的市场容量将在5G通讯基站、汽车毫米波雷达系统等领域增长。微波业务将围绕整机领域的大列阵、微系统、数字化、多功能、多极化应用趋势,将着力开展动中通系列化等多种产品及技术研发,拓展客户应用领域。

(2)智慧产业

平安城市产品正逐步向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变,将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边缘计算技术、物联网等新技术逐步融入系统及产品中,使涉及公共安全的城市安全防控系统逐步具备了感知化、物联化、共享化等特性。同时,大数据运维服务将成为安全电子产业的重中之重,是未来发展趋势。在技术升级、产品创新和降低人工成本的背景下,从系统集成商到系统集成+产品提供商再到大数据运维服务商已成为主流发展路径。展望未来,智慧城市将与城市应急、数字城管、智慧社区、智能建筑、工业与自动化控制、5G通讯等融合起来。从“智感”到“智联”,构建“智防”体系,从“智算”到“智萃”,实现“智惠”应用,助力国家公共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提升政府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北斗与新一代通信、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加速融合,其应用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不断涌现。随着北斗星基增强服务的加快及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全球搜救、精准定位、多源融合导航将成为北斗产业发展的新趋势。

新时代应急管理围绕“优化协同高效”迎来全面改革,其信息化建设核心围绕解决“融合指挥、应急通信、全域感知、短临预警、数据研判”五大难题,对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3)能源产业

国内电源行业需求呈现新变化,国防装备领域的国产化与自主可控需求呼声越来越强,工控新品集中于高端市场需求,行业内对于电源产品需求更趋于数字化、模块化、智能化和集成化。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高科技、精益型、国际化”发展理念,在集团公司和子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的指引下,对照集团公司“三大定位”“四大板块”“六个着力”,通过持续推

进主营业务产业升级、持续推进机制体制变革以及加速推进国际化进程等手段,不断强化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思维方式、组织方式及工作方式的转变,立足军工电子主力军定位,聚焦以气象雷达、空管雷达、低空监视雷达为主的雷达装备,以印制电路板、微波、电源、特种车辆改装为主的配套产品,以雷达应用拓展的安防集成、应急人防等信息系统业务。

(三)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坚定创新,完善业务体系,强化市场引领,优化人才队伍,以高质量发展成绩向建党百年献礼。

1、坚持规划引领,优化产业布局

聚焦雷达及应用核心主业,拓展支撑业务,围绕全覆盖、精细化、快速化、多元素的气象探测需求,积极推进产品研制及改研;持续布局军民航空管产业,促进空管系列化产品升级改造;进一步巩固空海军雷达装备市场,积极开展某型雷达研制和检飞试验工作,重点抓好后勤保障车项目定型及批产订单;围绕微波组件及系统、高频微波板、软件等核心产品,积淀核心能力;大力发展安防、应急人防以及军队应用领域自有产品,提升盈利能力;专用设备领域积极预研新型综合保障装备,实现传统装备升级换代;积极谋划航天产品能力建设,牵引模块电源系统市场,以电力电子和数字技术为核心,积极搭建“子集团芯片-模块-系统”的协同技术设计平台。

2、坚持市场导向,挖掘各类客户

双向协同推进空管、气象业务,深度融入军方十四五规划,依托自主核心产品,力争实现新突破。气象市场领域瞄准智慧气象业务体系,推进十三五结转项目建设和十四五规划项目推进;民航市场力争场监雷达、民航机场建设项目取得市场新突破;依托公安、交通行业优势,进一步向全国市场辐射,提升司法、城管的行业地位,拓展智慧监所、快速路等产品销售,以自主核心产品和成熟解决方案为抓手,提供大数据应用与服务,构建智慧城市新格局;巩固人防市场,深耕优势行业,融入自主产品,重点突破应急行业,以省应急厅项目为中心,共同开拓各地市应急指挥项目;围绕微波组件及系统、高频微波板、软件等核心产品,深耕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市场,开拓航天、航空、船舶和兵器等军工客户,提升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力求在国际化经营、贸易、工程等多元市场拓展路径,积极探索国际化开拓新思路。

博微长安,做强雷达、特种车辆等传统军工产业,巩固空海军雷达装备市场;做优智慧粮食、房车营地等产业;做大智能环保、涉密信息化等新动能产业。华耀电子,深耕国防装备市场,形成军品电源产品系列化,提升市场竞争力;大力拓展攻关模块电源、工控电源、高压电源、车载电源等产品行业市场。

3、推进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力

重点攻关相控阵双偏振极化天线设计技术、相控阵多波束捷变复用技术、机载运动平台杂波处理技术研究,针对重点区域研究气象多要素智能协同观测方法、多源多要素数据质量控制和融合技术;攻关国产GaN高效率发射机、射频直接采样技术以及基于计算机处理的共平台等技术;开展DBF雷达的总体设计技术、高集成数字DAM设计技术、稀疏阵列技术、雷达、ADS-B数据融合及光电联动跟踪技术的研究;重点攻关高密度高多层印制板综合工艺技术、5G/毫米波汽车防撞雷达复合电路板精细化加工技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前沿技术,研究异构数据融合技术、军旅数据建模等技术,打破数据信息壁垒,服务实战。

4、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提升资金统筹配置能力,持续推进业财融合,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风险防范;二是完善“9000+”体系管理模式和装备承制单位扩项申报,持续增加公司军品承制能力,拓展航天体系标准;三是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提升采购信息化程度,支撑关键环节的业务管理,打造智能手机端办公云;四是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差异化策略性供应商管理网络,有效管理与协同供应商资源,与重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紧密关系,提升公司竞争优势;五是不断优化科研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作用;六是建立各业务单元经济运行的评价机制,加强经济运行管控、分析和风险预警管理;七是全面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八是夯实保密管理基础,完善保密管理系统,全面提升保密信息化水平。

5、坚持以人为本,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一是建设后备人才队伍,建立后备干部及关键岗位后备人才识别、培养、使用机制,选拔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后备人才,明确培养标准,规划发展路径,利用学习、实践、导师辅导等方法促进后备人才成长,打造人才供应链;二是加强激励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建设,制订以市场为先导,产品为中心的协同联动激励政策,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健全荣誉表彰体系,增加荣誉激励,加大各

类先进奖励幅度,增强高质量发展驱动力;三是强化薪酬管控,研究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分配管控机制,加强薪酬总额与业绩联动,实现薪酬分配与经济效益挂钩,梳理薪酬发放标准,稳定核心骨干人才收入水平,充分调动组织与员工干事创业热情。

四、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2021年经营计划,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董事会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会议资料之二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的行为。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会议9次,审议通过了24项议案,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和关联交易、公司财务等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议案
六届十六次监事会2020年3月19日1.《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届十七次监事会2020年4月2日1.《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
六届十八次监事会2020年4月23日2.《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届十九次监事会2020年4月28日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六届二十次监事会2020年8月27日2.《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届二十一次监事会2020年10月28日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2020年11月12日1.《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转让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届二十三次监事会2020年12月10日1.《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六届二十四次监事会2020年12月29日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检查监督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所有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 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会议资料之三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4,226.20万元,利润总额17,931.94万元,净利润17,434.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025.89万元。

一、公司资产质量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790,969.81万元,相较于年初712,935.11万元,增加10.95%,净资产259,468.62万元相较于年初增加3.88%,资产负债率为

67.20%,相较于年初64.97%,增加2.23个百分点,具体资产结构比例见表1:

表1:资产结构图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总资产比率金额占总资产比率
货币资金122,174.7415.45%119,181.2016.72%
应收票据12,984.821.64%19,253.992.70%
应收账款204,314.9125.83%143,635.6820.15%
预付款项4,609.960.58%3,990.620.56%
其他应收款14,238.411.80%14,620.752.05%
存货143,085.9518.09%121,156.5916.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7,630.863.49%22,445.123.15%
长期应收款69,640.118.80%101,307.7414.21%
固定资产87,315.3311.04%80,482.1011.29%
在建工程14,137.301.79%11,332.951.59%
无形资产28,004.853.54%26,505.073.72%
开发支出27,761.013.51%24,077.973.38%
其他资产35,071.564.43%24,945.333.50%
资产总额790,969.81100.00%712,935.11100.00%

同约定取得回款,将对应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应收账款,本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9800万元;2、2020年收入规模较上年增长,产品交付及收入确认时间集中在下半年,尚未达到回款账期。

应收账款管理措施:

(1)根据不同客户领域,将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分配至各责任部门;年初以各责任部门实际情况,结合客户历史数据,制定整体应收账款控制目标,层层分解指标,落实“应收账款”治理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应收账款专项会议,梳理重难点应收账款情况,统一协调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注重日常客户关系维护,关注客户资金状况,事前加强合作方资信评价、事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事后加强定期对账,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建立监测预警应对机制。

(二)存货情况

2020年末公司存货余额157,025.0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3,939.12万元,存货净额143,085.05万元,存货构成情况见表2:

表2: 存货账面余额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存货种类2020年占比2019年占比增减额
原材料23,330.0314.86%18,842.7813.88%4,487.25
在产品81,067.4551.63%83,225.8261.32%-2,158.37
库存商品7,558.834.81%3,070.112.26%4,488.72
工程施工37,677.7923.99%20,895.4215.40%16,782.37
其他7,390.984.71%9,687.027.14%-2,296.04
合计157,025.07100.00%135,721.15100.00%21,303.92

(1)明确存货专项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编制存货治理方案,统筹管理。

(2)定期上报库存物资信息,多维度分析统计,完善存货监控体系。

(3)采购权限集中管理,鼓励部门间存货调拨,有效防范重复采购。

(4)采用计划跟踪号管理,针对呆滞存货有效追责定责;定期开展存货自查清理,努力盘活可用存货,专项处理重点物资。

(三)长期资产情况

表3: 长期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金额占总资产比率(%)2019年金额占总资产比率(%)增减额
长期应收款69,640.118.80%101,307.7414.21%-31,667.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7,630.863.49%22,445.123.15%5,185.74
无形资产28,004.853.54%26,505.073.72%1,499.78
开发支出27,761.013.51%24,077.973.38%3,683.04
合计153,036.8219.35%174,335.9024.45%-21,299.08

二、公司利润情况

表4:公司利润情况表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394,226.20万元,相较于上年同期367,096.69万元增加7.39%;本年利润总额17,931.94万元,相较于上年同期12,125.61万元增加47.88%;净利润1,7434.68万元,相较于上年同期11,558.53万元增加50.84%。

1、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分析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共安全以及能源系统业务中的部分系统集成业务不满足在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条件调整为按时点确认,冲减以前年度按照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本期该部分项目验收达到收入确认节点,重新确认收入52,705.63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5,481.57万元。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本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15.46万元,主要为四创本部无线城市项目销售合同到期,无项目分摊,本年折旧计入管理费用,导致管理费用折旧费增加。

3、财务费用变动分析

项目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增减额变动比率
一、营业总收入394,226.20367,096.6927,129.517.39%
二、营业总成本373,349.40350,244.3523,105.056.60%
其中:营业成本327,187.85299,620.2527,567.609.20%
税金及附加1,349.851,797.99-448.14-24.92%
销售费用8,815.0712,376.20-3,561.13-28.77%
管理费用21,875.0920,259.631,615.467.97%
研发费用7,938.7411,911.43-3,972.69-33.35%
财务费用6,182.804,278.861,903.9444.5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807.50-3,935.38-3,872.1298.3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87.83-5,062.712,974.88-58.7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1-3.786.59-174.34%
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472.803,922.561,550.2439.5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457.0711,773.044,684.0339.79%
加:营业外收入1,580.93292.451,288.48440.58%
减:营业外支出106.06-60.12166.18-276.4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7,931.9412,125.615,806.3347.8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434.6811,558.535,876.1550.84%

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4.50%,主要原因系2020年四创本部办理安全板块项目长期应收款保理4.2亿元,支付保理业务利息费用900万元。

三、公司现金流情况

表5:经营性现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减少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7,284.94443,263.50115,978.56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1,987.90436,089.72114,101.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8,154.39435,670.1797,515.78
其中: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265,722.21334,339.1868,616.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69.457,593.3318,462.78

会议资料之四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年财务预算以公司年度总体经营目标为基数,重点规划以下事项:

根据2020年未完成的结转合同和2021年的市场情况进行预测,公司合并收入预期37亿元。

为确保2021年预算指标的完成,公司与市场部门、事业部以及子公司签订经营责任书,分解任务指标,落实经营责任,以保障年度预算的目标的实现。围绕主责主业,拓展国内市场,确立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提升盈利能力。深化全面预算管理,落实成本费用管控措施,明确费用归口管理部门,强化预算执行力,推进经营目标落地。有效利用集中采购平台,分析项目采购需求真实性和客观性,明确关键控制流程和控制点,动态监控降价信息和降价范围,压降采购成本。

公司2021年度预算按照正常的市场预测编制,如遇到市场重大变化等因素,预算执行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该预算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会议资料之五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12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5,229,429.19元,提取盈余公积870,736.74元,加上年初剩余未分配利润(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336,287,643.80元,扣除2020年已分配现金11,142,537.7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439,503,798.55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179,11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529,106.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5%。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因相关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会议资料之六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21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会议资料之七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2021年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四创电子”)(含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电博微”)及其下属单位和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其他企业之间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与租赁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以及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发生存款、贷款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电博微及其下属单位和控股公司86,006.00-12,055.4173,301.4318.59不适用
中国电科下属其他企业19,500.00-421.0414,425.703.66不适用
小计105,506.00-12,476.4587,727.1322.26不适用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中电博微及其下属单位和控股公司9,588.00-463.454,534.511.39预计业务量增加
中国电科下属其他企业13,800.00-1,722.7311,793.453.66不适用
小计23,388.00-2,186.1816,327.964.99预计业务量增加
租赁关联方房屋及设备(承租)中电博微及其下属单位和控股公司1,390.00-115.291,024.92100不适用
租赁关联方房屋及设备(出租)中电博微及其下属单位和控股公司149.00-0331.02100不适用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不高于上一年度所有者权益的50%(129,734.31万元)-81,943.58121,535.66占上年度所有者权益比例为46.84%不适用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236,000.00-152,000.00175,000.0097.22不适用

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子公司。

3、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法定代表人:陈信平注册资金:1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雷达探测、微波成像、通信与数据融合、侦查干扰与诱偏系统及其相关电子设备研制与服务;信息对抗装备研制与服务;浮空器系统研制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与服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设计与开发;微系统与混合微电子及相关电子封装、金属外壳、陶瓷外壳、电子材料、低温制冷与真空、低温超导电子、智能环境控制、微波和毫米波、光纤光缆、光纤传感、光电转换、电源、特种元器件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检测检验;工业电窑炉、表面处理设备、环保工程设备、光缆专用设备、无人驾驶装备、机器人、太赫兹和毫米波技术产品、智能装备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检测检验;系统安防集成服务;公共安全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情况:中电博微是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45.67%。

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华东所)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法定代表人:陈信平注册资金:7,41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住宿、餐饮、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雷达、电子系统、技术防范工程、电子产品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机械加工;百货、五金交电、家具、木模、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与服务、房屋租赁;几何量测试、无线电测试、环境实验;电镀及服务;消防产品生产和销售;消防设施工程

设计及施工;消防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产、销售、服务。

关联关系情况: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下属单位。

5、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所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中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姬可理

注册资金:3,57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究光纤光缆传输技术,促进电子科技发展。光纤光缆研制、光纤传感器研制、光电转换器研制、光缆专用设备研制、光纤通信系统工程设计。

关联关系情况: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所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下属单位。

6、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六研究所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58号

法定代表人:陈登科

注册资金:3,03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展低温电子技术研究,促进电子科技发展、制冷与低温技术及相关传热、散热、绝热、真空技术研究、低温与超导电子技术研究、微波和毫米波技术研究、低频电路系统研究、环境控制与试验技术研究、气体回收与纯化技术研究、相关产品开发与研制、系统集成服务与方案咨询、《低温与超导》出版。

关联关系情况: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六研究所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下属单位。

7、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三研究所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合欢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吴向东

注册资金:4,72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展微电子研究,促进电子科技发展,混合集成电路和多芯片组件研究,相关产品研制。

关联关系情况: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三研究所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下属单位。

8、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二楼212号法定代表人:鞠金彪注册资金:7,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子整机、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及生产(限蜀山区淠河路88号)销售;机器人与自动化物流仓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维护;控制系统软件设计、销售、安装及维护;电子工程系统、钢材、建材、金属型材、实验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汽车、保健用品、化肥、塑料制品、纺织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光伏产品、家用电器、有色金属、五金、煤炭制品、预包装食品、航空航天器材的销售;机电设备安装(除专项);物流培训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关联关系情况: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9、安徽博微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B-3号楼法定代表人:万静龙注册资金:1,2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智能配电单元、不间断电源、自动化制造装备及系统、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消毒产品(除危化品)、空气净化设备和其它智能电气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情况:安徽博微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0%。10、博微太赫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机载集成中心法定代表人:靳学明注册资金:8,255.442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气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通信设备),医疗设备,太赫兹和毫米波设备及芯片、模块、配件、软件,特种车辆装备,智能装备,无人驾驶装备,机器人,警用装备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提供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情况:博微太赫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子公司,持股比例49.1797%。

11、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机载集成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靳学明

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共安全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技术服务;电子装备智能制造;软件与集成电路领域内相关技术和产品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咨询与服务;消防电子产品销售和技术方案设计;工业设计服务;办公用品、文化创意产品、消费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工艺品的开发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12、安徽芯纪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博微产业园系统协同中心7楼

法定代表人:洪一

注册资金:33,6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板卡、电子产品及配套设备的设计、生产、测试、开发、销售、服务及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解决方案;软件、软件设计平台的开发、测试、销售、服务及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情况:安徽芯纪元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子公司,持股比例40.2381%。

13、合肥圣达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06号西5幢西8幢法定代表人:鲁加国注册资金:4,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金属外壳、陶瓷外壳、电子材料、元器件、电路、电子模块的研制、生产、贸易;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设备、仪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关联关系情况:合肥圣达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14、合肥博微田村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万静龙注册资金:832.65万美元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力产品、电源分配单元、配电系统、自动化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开发、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电子产品、电力产品、电源产品的零部件及材料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情况:合肥博微田村电气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子公司,持股比例50%。

15、合肥恒力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06号西一幢西七幢法定代表人:鲁加国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电窑炉、表面处理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环保工程设备、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装备领域的产品开发、设计、生产、装配、销售和技术服务,配套元器件、辅助材料、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情况:合肥恒力装备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16、天地信息网络研究院(安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博微产业园一期系统协同设计测试中心

法定代表人:章仁飞

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研发、制造;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设备研发及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与数据融合、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设计及开发;卫星通信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天地信息网络研究院(安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子公司,持股比例46%。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依据

(一)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及市场等情况,公司与中电博微及其下属单位、控股公司、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其他企业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雷达及印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军用电源等雷达配套产品,购买元器件及委托关联方加工,租赁房屋和机器设备、仪表等。财务公司向公司与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等业务。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以及租赁房屋、设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公司为华东所设计开发和生产雷达配套电源,依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确定定价原则,与关联方协商最终确定。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价格按照财务公司现行最优惠的水平执行。其中存款及融资价格按照市场情况协商厘定;结算服务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3、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会议资料之八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鉴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58亿元,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6层。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服务;

(2)结算服务;(3)综合授信服务;(4)其他金融服务。

2、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上述存款结余计算时不含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存款结余。

3、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价格按照财务公司现行最优惠的水平执行。

4、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及融资服务,价格按照市场情况协商厘定。

5、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6、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7、协议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具体见下表:

单位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
用于贷款的授信额度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四创电子 (含子公司)23.6亿元7.55亿元

会议资料之九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刘振南)各位董事:

2020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振南,男,中国籍,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历任航天部第三研究院第三总体设计部技术员,航空航天部综合计划司规划处主任科员、技术改造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综合计划部规划处处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副部长、部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兼长峰集团党委书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好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好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顾问,兼任重庆邮电大学教授。具备独立董事资格。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9
亲自出席次数9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9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3
亲自出席次数2

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我作为独立董事,对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和募集资金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年,在公司编制年报的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转让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听取了汇报,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的要求,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对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之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对于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同意公司聘请华普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3万元、20万元。公司本次聘请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以2019年12月末总股本159,179,11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1,142,537.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期。我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但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不满足《指引》关于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规定。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快发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鉴此,我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承诺: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中电博微及其他附属企业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单独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中电博微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3)如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中电博微保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4)在中电博微与四创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中国电科下属各企业在产品定位及应用领域方面均有明确区分,与四创电子不存在因中国电科作为同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控股关系而构成的实质性同业竞争;

(2)本着充分保护四创电子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中国电科将公允地对待各被投资企业,不会利用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的地位及获得的业务信息,作出不利于四创电子而有利于其他企业的安排或决定;

(3)若因中国电科直接干预有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并致使四创电子遭受损失的,中国电科将承担相关责任。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

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其中公司董事会全年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关系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年报编制监督、2020年度审计机构续聘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绩效考核和工资奖励及福利发放情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经营层汇报的《四创电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项汇报》展开研讨,并对公司发展战略及实施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对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我认为本次会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会议资料之九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胡和水)各位董事:

2020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和水,男,中国籍,1962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荣获军队系统二等功1次、国家发明二等奖2项等荣誉。历任陆军二十八集团军技师、军务参谋,总参兵种部科研局、炮兵局参谋,总装陆装科订部军械局正团职参谋、副师职参谋。2010年免职(任职满10年),2014年退休。具备独立董事资格。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9
亲自出席次数9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7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3
亲自出席次数2

2020年,在公司编制年报的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转让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听取了汇报,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的要求,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对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对于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同意公司聘请华普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3万元、20万元。公司本次聘请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以2019年12月末总股本159,179,11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1,142,537.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期。我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但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不满足《指引》关于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规定。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快发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鉴此,我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承诺: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中电博微及其他附属企业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单独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中电博微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3)如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中电博微保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4)在中电博微与四创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中国电科下属各企业在产品定位及应用领域方面均有明确区分,与四创电子不存在因中国电科作为同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控股关系而构成的实质性同业竞争;

(2)本着充分保护四创电子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中国电科将公允地对待各被投资企业,不会利用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的地位及获得的业务信息,作出不利于四创电子而有利于其他企业的安排或决定;

(3)若因中国电科直接干预有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并致使四创电子遭受损失的,中国电科将承担相关责任。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

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其中公司董事会全年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关系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年报编制监督、2020年度审计机构续聘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绩效考核和工资奖励及福利发放情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经营层汇报的《四创电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项汇报》展开研讨,并对公司发展战略及实施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对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我认为本次会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会议资料之九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徐淑萍)

各位董事:

2020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淑萍,女,中国籍,1962年2月出生,法学博士,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合肥市人大常委、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撰写学术专著多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多次获得国家级及省部级教学及科研奖项。现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淮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具备独立董事资格。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9
亲自出席次数9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7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3
亲自出席次数1

配和募集资金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年,在公司编制年报的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转让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听取了汇报,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的要求,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对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对于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同意公司聘请华普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3万元、20万元。公司本次聘请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以2019年12月末总股本159,179,11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1,142,537.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期。我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但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不满足《指引》关于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规定。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快发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鉴此,我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承诺: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中电博微及其他附属企业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单独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中电博微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3)如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中电博微保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4)在中电博微与四创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中国电科下属各企业在产品定位及应用领域方面均有明确区分,与四创电子不存在因中国电科作为同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控股关系而构成的实质性同业竞争;

(2)本着充分保护四创电子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中国电科将公允地对待各被投资企业,不会利用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的地位及获得的业务信息,作出不利于四创电子而有利于其他企业的安排或决定;

(3)若因中国电科直接干预有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并致使四创电子遭受损失的,中国电科将承担相关责任。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其中公司董事会全年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关系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年报编制监督、2020年度审计机构续聘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绩效考核和工资奖励及福利发放情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经营层汇报的《四创电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项汇报》展开研讨,并对公司发展战略及实施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对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我认为本次会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会议资料之九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潘立生)各位董事:

2020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潘立生,男,中国籍,1963年6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1989年4月至今在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任教师、副教授职称。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具备独立董事资格。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9
亲自出席次数9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7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次数3
亲自出席次数1

2020年,在公司编制年报的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转让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听取了汇报,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的要求,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对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对于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同意公司聘请华普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3万元、20万元。公司本次聘请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以2019年12月末总股本159,179,11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1,142,537.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期。我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但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不满足《指引》关于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规定。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快发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鉴此,我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承诺: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中电博微及其他附属企业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单独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中电博微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3)如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中电博微保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四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4)在中电博微与四创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中国电科下属各企业在产品定位及应用领域方面均有明确区分,与四创电子不存在因中国电科作为同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控股关系而构成的实质性同业竞争;

(2)本着充分保护四创电子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中国电科将公允地对待各被投资企业,不会利用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的地位及获得的业务信息,作出不利于四创电子而有利于其他企业的安排或决定;

(3)若因中国电科直接干预有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并致使四创电子遭受损失的,中国电科将承担相关责任。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

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其中公司董事会全年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关系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年报编制监督、2020年度审计机构续聘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绩效考核和工资奖励及福利发放情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经营层汇报的《四创电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项汇报》展开研讨,并对公司发展战略及实施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对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我认为本次会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三、决议(会议召开后公告)

四、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会议召开后公告)

2021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