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42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方碳素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遂运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1,367,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4%。其中,现场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60,800,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9%;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56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1-005、2021-006)。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2020年度度财务决算情况及简要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0年度度财务决算情况及简要说明。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战略,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战略,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派。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及简要说明。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1-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
说明》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2021-011)。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5)。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五)审议通过《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公告编号:
2021-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67,0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议案
序号 |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五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590,554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姚东俊 刘丽勤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