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玮先生持有江阴江
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5,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唐艳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83,8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姚玮先生和董 事唐艳女士计划在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51,000股和593,000股,合 计不超过6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3%),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 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姚玮先生和唐艳女士均未减持,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姚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4,392 | 0.14% | IPO前取得:204,392股 |
唐艳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372,159 | 1.57% | IPO前取得:2,372,159股 |
②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公告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转增股份0.3股,并于2021年5月12日实施完毕。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公告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份转增股份0.3股,并于2021年5月12日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姚玮 | 0 | 0% | 2021/2/22 ~2021/5/20 | 集中竞价交易0股、集中竞价0股 | 0 -0 | 0 | 265,709 | 0.14% |
唐艳 | 0 | 0% | 2021/2/22 ~2021/5/20 | 集中竞价交易0股、大宗交易0股 | 0 -0 | 0 | 3,083,807 | 1.57% |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 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姚玮先生和董事唐艳女士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姚玮先生和董事唐艳女士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